黑龙江法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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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黑龙江省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位考生:根据我省疫情防控形势,经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并报司法部批准,现就黑龙江省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2021年12月29日,试卷一:9:00-12:00
2021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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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疫情影响延期举行黑龙江省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位考生:鉴于黑龙江省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及防控要求,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报司法部同意,黑龙江省原定于12月12日举行的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延期举行,主观题考试相应延期。请考生做好个人防护,安心备考。延期考试的具体考试时间安排等事宜,将根据我省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黑龙江省司法厅网站和“黑龙江省司法厅”“黑龙江法考”微信公众号获取考试信息。请在黑龙江省报名的省外考生以及以2022年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人员(均不含已申请退费考生),务必于12月8日至10日期间,通过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拨打电话方式进行登记。黑龙江省司法厅2021年12月6日咨询电话:(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黑龙江省司法厅0451-82297020哈尔滨市司法局0451-85891145齐齐哈尔市司法局0452-2798416牡丹江市司法局0453-6191168佳木斯市司法局0454-8809032大庆市司法局0459-6362388鸡西市司法局0467-2394322双鸭山市司法局0469-4460412伊春市司法局0458-3877185七台河市司法局0464-8292699鹤岗市司法局0468-6189319绥化市司法局0455-7859916黑河市司法局0456-6116718大兴安岭行署司法局0457-2137918
202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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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疫情防控告知书

各位考生:黑龙江省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将于11月6日、7日分两个批次举行,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考试组织实施工作,根据我省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现将有关防疫要求告知如下,请广大考生遵照执行。一、考前进行核酸检测考生应当于考前到具有新冠肺炎病毒检测资质的医疗机构或者检测机构进行核酸检测。考生参加考试时应提交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无法出示符合条件的核酸检测报告,不得参加考试。请考生预估检测所需时间,合理安排采样检测,建议第一批次考生于11月4日9时起采样,第二批次考生于11月5日9时起采样。二、签订健康承诺书、打印准考证考生应当于11月2日至11月6日登陆司法部网站(www.moj.gov.cn)准考证打印页面,签订《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试人员健康承诺书》后,打印准考证。三、申领健康码和行程码考生应当于考前申领“龙江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以下简称“行程卡”)。每日查看显示状态,如“健康码”和“行程卡”出现非绿码状态,本人应迅速查明原因,立即向考区司法局报告,由考区司法局视具体情况作出处理。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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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期举行黑龙江省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的通告

各位考生:根据当前我省疫情防控形势,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司法部公告,定于10月16日-17日举行的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黑龙江考区的考试延期举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全省范围内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延期举行。二、全省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具体举行时间,将根据我省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请考生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备考。三、请考生密切关注司法部官网、黑龙江省司法厅官网、“黑龙江省司法厅”和“黑龙江法考”微信公众号发布的考试信息,咨询可拨打以下电话:黑龙江省司法厅0451-82297179哈尔滨市司法局0451-85891145齐齐哈尔市司法局0452-2798416牡丹江市司法局
2021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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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司法厅关于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考生告知书

四、考前14天内有发烧、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就医,并按规定向考区或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报告,参加考试时,应持有3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020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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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考生 这些报名政策需要你了解

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黑龙江考生提供相关服务,包括报名信息查询、准考证查询、成绩查询、重要信息通知及相关咨询等。
2020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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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司法厅关于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的公告

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黑龙江考生提供相关服务,包括报名信息查询、准考证查询、成绩查询、重要信息通知及相关咨询等。
2020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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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公告来啦!

2019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确认报名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的(不含参加2020年客观题考试的),可以选择在工作、生活地所在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
2020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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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战今年法考的你 这14个问题一定要了解一下

答:报名人员在交费前发现填写的个人报名信息有误的,可以修改报名信息。交费成功后,姓名、身份证信息、学历及报名地等主要信息不可以修改,确有错误需要修改的需与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联系。
2020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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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2020年客观题考试10月底举行

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黑龙江考生提供相关服务,包括报名信息查询、准考证查询、成绩查询、重要信息通知及相关咨询等。
2020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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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启动2020年申请律师执业实习工作

(七)各市(地)律师协会、省直属律师协会对尚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2018届、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及2020届高校毕业生在本年度申请实习人员应做好登记与分类,为后续工作做好准备。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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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约 分散发 就近取 防风险丨黑龙江省切实做好疫情期间法职证书发放工作

根据司法部工作部署,我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发放工作于4月13日至23日进行。为确保疫情期间证书发放工作安全顺利,我省确立了“网上约、分散发、就近取、防风险”的工作原则。
20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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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考生:梦想可为 未来可期 韶华易逝 莫负流年

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黑龙江考生提供相关服务,包括报名信息查询、准考证查询、成绩查询、重要信息通知及相关咨询等。
2020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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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即日起申请调转法律职业资格档案网上就能办!

重要提示:为确保申请信息真实准确,网上申请后,工作人员将通过电话、视频连线等方式与本人进行核实确认,请予以支持配合。咨询电话:0451-82297179。
2020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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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法考政策30问

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黑龙江考生提供相关服务,包括报名信息查询、准考证查询、成绩查询、重要信息通知及相关咨询等。
2019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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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二)为便于申请人完成初始备案登记,省司法厅已在“黑龙江法考”微信公众号开通备案功能,申请人领取证书前,应在”黑龙江法考“微信公众号进行初始备案登记。
2019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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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法考”报名与应试人员违纪行为处理规定

具有上述情形,已经参加考试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给予其当年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已经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由司法部作出撤销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决定,并注销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2018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