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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兵团旅游品牌创建现场评定结果的公示
关于2021年兵团旅游品牌创建现场评定结果的公示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7775-2003)、《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LB/T065-2019)、《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家乐服务质量等级划分》(DB65/T2617-2015)、《旅游休闲街区等级划分》(LB/T082-2021)、《研学旅行基地(营地)设施与服务规范》(T/CATS002-2019)、《自驾车旅居车营地质量等级划分》(LB/T078-2019),经师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推荐申报,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组织综合评定,拟确定A级旅游景区12家(其中4A级6家,3A级6家)、省级旅游度假区1家、丙级民宿1家、星级农家乐35家(其中五星级1家,四星级2家,三星级32家)、旅游休闲街区3家、研学基地1家、自驾车营地1家(具体情况详见附件)。现予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1年11月11日—18日),公示期内若对公示单位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提出意见。电话:0991-2890531邮箱:btly2896531@163.com附件:2021年兵团旅游品牌创建拟评定结果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