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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委托第三方机构面向许昌市区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计划本次招聘书记员15名,负责审判辅助性事项。二、岗位职责书记员履行以下职责:办理庭审准备中的事务性工作;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担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有关记录和庭审刻录工作;公布开庭审理公告;送达起诉书、答辩状,填写并送达法律文书和诉讼材料;办理陪审员出庭的各项工作;接受、核对送交法院的各种证据并出具收据;打印并校对案件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法律文书;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案件信息录入以及司法统计工作;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项。三、招聘条件(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技能和职业操守;3.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规章制度;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具体要求1.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不限性别;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法学、计算机及汉语言文学专业优先;3.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进行中文录入、编辑等工作;4.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为许昌市。(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毕业在校生;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3.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人民法院辞退的;4.本人及近亲属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5.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四、信息发布与咨询许昌市人才中心微信公众号、许昌公共就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