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海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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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调整小轿车、越野车进出口商品归类有关技术特性要求的公告》解读

点击上方“蓝字”关注本公众号《海关总署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2017年调整和废止部分)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7〕16号)中,归入税则号列8703.2361的小轿车及税则号列8703.2362的越野车的技术特性部分引用于国家标准《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GB/T
2023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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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 | 海关总署关于进境种苗实施附条件提离便利化措施的公告

点击上方“蓝字”关注本公众号公告解读关于进境种苗实施附条件提离便利化措施的公告2022年6月29日,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53号(关于进境种苗实施附条件提离便利化措施的公告)正式发布,为支持植物种子、种苗及其他繁殖材料(以下简称“种苗”)引进,在有效确保生物安全的前提下,加快口岸验放速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自2022年7月5日起,对符合条件的进口企业,允许其进境种苗实施附条件提离的便利化措施。相关政策解读如下:一、出台背景进境种苗实施附条件提离是海关总署进一步促进外贸稳增长、助企纾困降成本的一项重要便利化措施,有助于进一步优化进境种苗通关环境,缩短通关时长,降低企业通关成本。二、主要内容1.什么是附条件提离本公告中的附条件提离,是指经口岸现场检查未见异常且已取样送检的进境种苗,可根据企业申请,在实验室检疫鉴定结果出具前,允许提离进境地口岸海关监管区,存放于符合防疫要求的场所。实验室检疫鉴定结果出具后,企业凭海关放行通知办理通关手续。2.哪些企业可以申请具备以下条件的进口企业,可以向口岸海关提出附条件提离申请:(1)海关信用等级不为失信企业的;(2)自有或有委托的存放场所,须经海关考核确认符合有关防疫规定,包括具备相对独立的存放空间、完善的出入库管理制度、防止有害生物逃逸、环境干净整洁等条件。3.如何申请企业通过“单一窗口”报关时,勾选“两段准入”项下“附条件提离”申请,随附海关考核报告。口岸检查未见异常,完成取样送检后即可提离至存放场所。4.
2022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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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防控境外捐赠物资进口指南(第三版)

BELGIUM,捐赠人提供当地的出口报关文件后,中外运可以提供报关服务。建议捐赠人自行将货物送到该仓库,中外运可以安排跟进协助处理,联系人:梁杉13738118411、孙龙18658130516。
2020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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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海关抗击新冠肺炎防护物资境外捐赠登记系统上线啦!

在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相信海内外中华儿女万众一心,胜利的曙光终将属于我们。
202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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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防控境外捐赠物资进口指南(第一版)

日(附注:以上为必备要素,企业若有其他要表达的,可在此之外增加内容。)供稿:钱江海关作者:李佳佳核稿:杭州海关办公室新闻办(部分图片来自网络,如侵删)长按二维码关注我们喜欢本篇请点个在看
2020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