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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公告

缴费政策须知链接:@茂名城乡居民!茂名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正式启动!政策须知及具体缴费方式↓
2022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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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城乡居民!茂名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正式启动!政策须知及具体缴费方式↓

一个人缴费标准根据国家和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我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50元。二参保缴费时间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三参保缴费方式(一)以家庭(户)为单位到户籍所在地的镇(街)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家庭参保缴费信息确认和代扣手续。2022年已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的家庭,如无申请暂停参保,则默认2023年度继续参保,系统将自动为参保人代扣参保。(二)新增参保人或修改参保缴费信息参保人,可在缴费期内携带资料:①家庭户口簿;②家庭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③家庭成员中代扣城乡医保费的银联储蓄卡复印件及账户户主的身份证复印件,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各镇或村委会)签字确认修改《家庭参保缴费信息确认表》。(三)按时将足额金额存入代扣医保费的银行账户。四已办理参保登记、确实未能提供银行账户信息的缴费人可以怎样缴费?已办理参保登记,确实未能提供银行账户信息或无法通过银行代扣的缴费人可选择以下缴费方式之一进行缴费:(一)自助缴费。可通过“广东税务”或“茂名税务”微信公众号、“粤医保”、“粤税通”或“粤省事”小程序、V-TAX远程可视化平台、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税务自助办税终端、“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等渠道进行缴费。(二)税务机关前台缴费。可持户口簿或身份证到税务机关各办税服务厅前台缴费,可通过POS刷卡缴费,或通过扫描微信、支付宝二维码进行缴费。五线上缴费方式如下(一)“粤税通“小程序缴费业务操作指引:扫码或通过微信搜索进入“粤税通”小程序→登录→城乡居民社保→城乡居民社保费清缴→输入参保地→选择险种“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选择缴费类型(“本人缴费”或“代他人缴费”)→缴费。(二)“粤医保”小程序缴费业务操作指引:扫码或通过微信搜索进入“粤医保”小程序→城乡居民在线缴费→内地用户/港澳台用户→登录→城乡居民社保费清缴→输入参保地→选择险种“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选择缴费类型(“本人缴费”或“代他人缴费”)→缴费。(三)“粤省事”小程序缴费业务操作指引:扫码或通过微信搜索“粤省事”→登录→税务→城乡居民社保服务→城乡居民社保费清缴→选择险种“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选择缴费类型(“本人缴费”、“家庭缴费”或“代他人缴费”)→缴费。六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一)以下人员可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内户籍的城乡居民;(2)不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内户籍的本市在校学生;(3)本市居住证持有人;(4)在本市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5)国家、省和市规定符合条件的其他人员。(二)以下人员允许当年度中途参保缴费:(1)新生儿;(2)新迁入户或新落户居民;(3)已中止职工医保关系的本市户籍居民;(4)非本市户籍新入学或新转入我市就读的在校学生;(5)刑满释放人员;(6)退役士兵;(7)应当由政府资助参保的困难人员;(8)符合《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办法》规定的支出型困难家庭成员;(9)国家、省和市规定符合条件的其他人员。(三)以下人员不纳入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1)已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医保或统筹区外基本医保的人员;(2)已死亡人员;(3)正在服兵役的人员;(4)正在服刑期间的人员;(5)国家、省和市规定不符合条件的其他人员。地区电话号码茂南区0668-2155790电白区0668-5118023信宜市0668-8816869高州市0668-6676909化州市0668-7399062滨海新区0668-5358202高新区0668-2635055七参保居民可享受什么医疗保险待遇?(一)门诊待遇:包括门诊诊查费、普通门诊统筹待遇、门诊特定病种待遇;(二)住院待遇:含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合计达到48万元。近年来,国家和省持续推出医保惠民政策,医保服务不断优化便捷,我市医保待遇水平也始终保持在全省中上水平,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八城乡居民医保是否有二次报销?待遇标准是多少?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年度内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不含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累计自付9500元以上部分和城乡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纳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保障范围(即二次报销)。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不需额外缴纳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费,直接纳入我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保障范围。待遇标准如下:(一)大病保险支付比例为8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二)大病保险向困难群体倾斜发现“分享”和“赞”了吗,戳我看看吧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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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医保惠企举措 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为助推我市企业有序复工复产,保证经济平稳运行,茂名市医疗保障局现就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医保惠企政策和医保业务办理问题解答如下:1、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给职工缴纳职工医保及生育保险费用,有什么影响?答:可延期办理,待遇不受影响。企业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时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缴费,期间不加收滞纳金。疫情期间企业未按时办理参保缴费登记、申报缴费、待遇申领等业务的,允许疫情结束后补办。自疫情结束后三个月内补缴欠缴期间的全部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时,欠缴期间企业职工发生的符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可继续报销。2、确认疑似和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参保职工发生的医疗费用,企业或个人要承担吗?答:不需要承担。确认疑似和确诊的新冠肺炎参保职工,在医疗机构门诊、住院诊疗中所使用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设个人先自付比例,全部纳入医保基金保险支付范围。参保职工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企业和职工本人无需支付。3、确认疑似和确诊为新冠肺炎参保职工的全部疾病治疗费用有没有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企业或个人要承担吗?答:不需要承担。确认疑似和确诊的新冠肺炎参保职工的全部疾病治疗费用(含治疗基础病、合并症、并发症、其他疾病中感染等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4、确认疑似和确诊为新冠肺炎参保职工发生的治疗过程费用有没有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企业或个人要承担吗?答:不需要承担。确认疑似和确诊的新冠肺炎参保职工在初诊医疗机构和定点救治医院的门急诊、留观、住院所发生全部治疗过程费用均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5、确认疑似和确诊为新冠肺炎参保职工在非定点救治医院救治的费用可以报销吗?答:可以。确认疑似和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参保职工在定点或非定点救治医院救治的费用,均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6、参保职工确诊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异地就医,会因为在异地就医降低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吗?答:不会。确认疑似和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参保职工在异地就医的,实行先救治后结算,报销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即不降低报销比例。7、参保职工属新冠肺炎筛查对象,在门诊医疗费用需不需要企业或个人承担?答:不需要承担。在疫情期间,对参保职工属新冠肺炎筛查对象,在发热门诊发生的符合胸部CT筛查工作方案“筛查要求”的医疗费用(含基础性检查)按规定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不设个人先自付比例,按一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支付,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个人负担部分所需资金由医院先行垫付,由就医地同级财政先行支付。8、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参保职工如何办理异地就医院备案手续?答:疫情防控期间,我市医保经办机构推行“不见面”业务办理模式。在疫情期间,企业参保职工申请异地就医联网备案的,可通过电话传真、网络等方式进行备案,可不到经办窗口面对面办理相关备案业务。(一)电话传真备案:茂名市各级电话传真备案市社保局3392778茂南区2862577(职工医保)、2862577(城乡医保)电白区5282003(职工医保)、5282003(城乡医保)信宜市8833789(职工医保)、8863008(城乡医保)高州市6888255(职工医保)、6888255(城乡医保)化州市7392347(职工医保)、7392347(城乡医保)滨海新区5358280高新区2086312(二)网络备案:将所需材料上传广东政务服务网茂名分厅网备案。9、目前我市企业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标准是多少?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目前,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如下:用人单位按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6%缴纳,职工个人按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的2%缴纳。10、企业职工参加了医疗保险能享受到哪些医保待遇?(1)门诊待遇:包括门诊诊查费、普通门诊统筹待遇、门诊特定病种待遇。(2)个人账户待遇(3)住院待遇:含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合计达到60万元。城镇职工医保待遇一览表待遇乡镇卫生院一级(含未定级)定点医院二级定点医院三级定点医院转诊至市外医院办理长期异地居住就医备案未经转诊和未办理异地居住备案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住院待遇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元)20020050070010001000100020万元报销比例在职90%90%80%80%降5个点与本市相应级别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一致降20个点退休92%92%85%85%降5个点与本市相应级别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一致降20个点补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自付费用1万元以上部分和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40万元报销比例80%65%门诊待遇门诊诊查费在市内二、三级公立医院改革医院门诊就医可享受3元/人·次的门诊诊查费报销待遇普通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为每人每年350元(含一般诊疗费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支付比例为80%门诊特定病种城镇职工医保门诊特定病种共26种,不设起付线,按相应级别医疗机构住院支付比例由统筹基金支付。11、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企业如果有医保政策和业务上的疑问,可以咨询哪些电话?医保政策经办业务市级33860632284310(职工医保)茂南区31618692155790(居民医保),2853015(职工医保)电白区51138235282027(居民医保),5282023(职工医保)信宜市88286788827156(居民医保),8816869(职工医保)高州市66920266680178(居民医保),6888811(职工医保)化州市72998537399062(居民医保),7395281(职工医保)滨海新区5358202高新区2631166
2020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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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局茂南分局强化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人员信息登记,助力疫情防控工作

根据省药监局、省卫健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医保局4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建立疫情防控期间在零售药店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的通知》精神,市医保局茂南分局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开展区内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人员信息登记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有关数据,即日起每天定时报送市医保局。
202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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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医疗保障局茂南分局党员干部职工到社区协助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入关键阶段,社区防控工作仍是我区疫情防控的重要一环。为助力社区防控,市医保局茂南分局贯彻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组成3个志愿小分队。从2月17日起,每日派出一个小分队加入到新华街道新华北社区,接受该社区党支部的统一领导和调配,协助社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202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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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卫华同志到牛六架村督导疫情防控工作

2月19日,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吴卫华到创文创卫包联社区电白区坡心镇牛六架村督导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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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役”进行时】市医保局党员干部下沉基层开展疫情防控指导服务工作

疫情防控进入关键阶段,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2月17日,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汉华带领局机关干部到包联社区电白区坡心镇牛六架村了解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2020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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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局茂南分局领导到扶贫点金塘镇桥东村督导防疫情工作

随后,督导组来到各村路口的防控点了解详细的工作情况,陈坚局长表示,疫情防控工作是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每一位干部群众都要打起十二分精神,要有不怕吃苦、不怕吃亏的奉献精神,努力打赢这场战“疫”硬仗!
2020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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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疫”进行时】市医保局领导调研疫情防控药品供应保障工作

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药品供应保障工作,2月11日下午,市医保局黎健智副局长带队到国药控股茂名有限公司,实地调研疫情应急医疗用品储备配送以及国家“4+7”试点扩围工作。
2020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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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疫”进行时】市医保局领导慰问市医保经办窗口

陈汉华同志表示,在这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要发扬勇挑重担、敢打必胜的工作作风,坚守岗位,履职尽责,切实保证医保业务的正常运作;坚决落实防护措施,共同打好疫情阻击战。
2020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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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疫”进行时】市医保局领导到茂南区督导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

2月10日下午,市医保局副局长黎健智同志带队到茂南区,慰问市医保局茂南分局干部职工,并前往茂南区行政服务中心和定点药店进行实地督导,深入了解调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
2020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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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南医保分局领导深入扶贫点指导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指导组还向该村委会送上了医用口罩、艾条、板蓝根冲剂等防控物资。(茂南医保分局)
2020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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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疫”进行时】市医保局领导到电白区调研慰问

吴卫华充分肯定了该分局全体职工在疫情防控期间,尤其是春节假期,对于疫情防控中医疗保障工作的积极反应和实际行动。
2020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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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局:“四抓四保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宣传茂名医保工作,发布医保政策动态——茂名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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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疫”进行时】市医保局积极做好相关药品耗材价格监测和保障供应工作,全力助茂战“疫”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积极有效应对和科学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连日来,市医保局多措并举,做好相关药品耗材价格监测和保障供应等工作。
2020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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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疫”进行时】市医保局召开疫情防控工作专题会议

2月3日上午,市医保局在局七楼会议室再次召开疫情防控工作专题会议。会议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吴卫华同志主持,局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2020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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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局:“四个明确,两个确保”医疗保障措施温情助力疫情防控

宣传茂名医保工作,发布医保政策动态——茂名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