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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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大模型联盟 生态招募计划全面启动!

为促进法律行业垂直大模型的良性发展,推动大模型赋能法律行业打造新质生产力,实现算力、算法、数据、应用、投资等上下游产业无缝衔接与协同联动,营造良好的法律大模型产业生态,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法研”)拟发起并在全国范围内招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或准备从事法律大模型学术研究、产品研发、市场开拓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学术机构,共同组建“法律大模型联盟”。背景及意义自2022年以来,生成式人工智能成为人工智能产业全新的发展方向。我国生成式人工智能市场迈入高速增长期,市场体量初具规模,产品、服务、技术和应用全面开花迅速发展。生成式人工智能不仅带动了数字内容创作等领域的加速发展,更是依托“模型即服务”的产业形态融合渗透传统产业实现了生产力的极大跃升。与通用大模型相比,垂直大模型能针对特定领域或任务进行模型调优,在模型精度、模型质量、计算成本和能耗方面优势明显,成为大模型的有力补充和重要方向。然而,当前我国垂直大模型的开发和应用仍面临巨大挑战,如垂直大模型数据质量不高、优质数据匮乏、算法调优困难、应用场景复杂等,制约了垂直大模型的发展和应用。因此,有必要通过行业各方的共同努力,建立一个强大的垂直大模型生态联盟,推动相关企业深度合作,提升大模型应用水平。生态联盟计划为充分释放人工智能技术价值,加速推动法律行业智能化转型,中国法研拟筹建“法律大模型联盟”,以“共创、共享、共赢”为宗旨,以推动大模型技术在法律行业快速落地应用为目标,搭建法律行业人工智能大模型的开放合作平台,建立协同合作机制,推进联盟伙伴协同联动,形成资源供给充裕、技术自主创新、应用落地见效、合作机制灵活的良性发展态势。“法律大模型联盟”计划具体划分为五类伙伴,即算力伙伴、数据伙伴、模型伙伴、应用伙伴和投资伙伴。算力伙伴算力伙伴提供多元化高质量算力资源,保障法律大模型生态联盟伙伴开展模型训练、场景研发和技术创新,可提供一系列的人工智能开发增值服务工具,降低联盟伙伴开发者的算力使用门槛,扩大法律大模型发展集聚引领优势。数据伙伴数据伙伴提供高质量的法律行业知识、语料标注等在内的数据资源,为法律大模型的训练和优化提供海量数据资源优势,基于开放平台的技术支撑,实现训练数据的有效供给及合规高效、安全有序的流动。模型伙伴模型伙伴提供优质的通用领域大模型底座,在通用大模型的基础上开发法律行业模型,落地行业应用并提供日常服务,打通模型即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并以行业模型反哺通用大模型技术的迭代。应用伙伴应用伙伴是指应用法律大模型能力支撑自身业务发展的各类用户,通过开放自身典型应用场景,联合打造基于行业数据的精准模型,带动法律大模型在实际应用场景中落地,实现差异化竞争优势。投资伙伴投资伙伴以资本赋能法律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发挥孵化、引导、带动作用,驱动科技创新、培育标杆企业、促进项目落地,推动法律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联盟成员招募为打造一个全方位、多层次的生态联盟和创新平台,推动上下游企业交流合作、协同创新,中国法研诚邀从事算力资源、数据资源、模型研发、场景设计以及领域投资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学术机构成为法律大模型联盟的合作伙伴,共同努力携手推动法律服务领域的技术创新和模式创新,为人工智能赋能法律行业的高质量发展而一起奋进。发起方概况中国法研以成为世界一流的司法大数据守护者、研究者、服务者为目标,重点开展数字法治技术创新、关键数智应用、数据要素运营等业务,助推法治中国、数字中国健康发展。中国法研紧跟大模型应用发展趋势,积极开展大模型前瞻布局,致力于为法律界提供专业的知识体系构建、精准的风险分析模型、智能化法律服务等能力,经过多年积累和沉淀,已经基本搭建完成专业的法律知识体系和精准的数据模型产品库,构建形成智能化法律服务能力和法律模型产业生态雏形。2023年8月中国法研在2023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通用人工智能算力论坛”成功发布了“中国法研法律服务大模型”,能够提供法律知识问答、文书生成、争议焦点识别等多个典型法律服务能力,帮助用户更便捷地获取法律知识、更准确地理解法律规定、更有效地解决法律问题。中国法研秉承更专业、更开放的理念,已经与诸多企业开展合作,面向多种复杂专业场景,共同探索行业大模型落地应用。加入方式点击下方蓝字下载申请表,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之后发送联系人,合作伙伴招募截止至2024年5月31日。法律大模型生态联盟合作伙伴申请表.docx联系方式联系人:刘老师咨询电话:(010)
5月2日 上午 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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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法研灯塔”司法大数据征文比赛获奖名单出炉

日前,由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指导、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最高人民法院智慧法院重点实验室)主办的第五届“中国法研杯”司法人工智能挑战赛之首届“法研灯塔”司法大数据征文比赛,经广泛征稿、严格评审,历经五个多月,现已顺利落下帷幕,共计100余篇文章斩获奖项。首届“法研灯塔”司法大数据征文比赛面向各高校法学、社会学等相关学科的学生、科研工作者以及司法实务工作者征集法学实证文章,为参赛选手免费开放法研灯塔实证分析平台服务,发挥司法大数据在实证研究中的价值和作用,推进法学研究范式变革。本届比赛由《中外法学》《政法论坛》《环球法律评论》《法学评论》《现代法学》《行政法学研究》《法律科学》《华东政法大学学报》《法律适用》《中国应用法学》《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东方法学》《法学杂志》《法商研究》《清华法学》《中国法律评论》等法学权威期刊协办,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中国政法大学数据法治实验室等高校共同支持。
2023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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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的中国网络法治建设》白皮书发(附全文)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3月16日发布《新时代的中国网络法治建设》白皮书。白皮书指出,法治是互联网治理的基本方式。运用法治观念、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推动互联网发展治理,已经成为全球普遍共识。中国将依法治网作为全面依法治国和网络强国建设重要内容,努力构建完备的网络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网络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网络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网络法治保障体系,网络法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中国的网络法治建设不仅有力提升了中国互联网治理能力,也为全球互联网治理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面对数字化带来的机遇和挑战,中国愿同国际社会一道践行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共同推动全球互联网治理法治化进程,让数字文明发展成果更好造福各国人民,携手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共同创造人类美好未来。❖新华社北京3月16日电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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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牌!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金融司法研究中心正式成立

1月12日,在第二届全国智慧法院建设应用高峰论坛期间,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会长、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胡云腾,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主任许建峰,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董明亮,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院长梁新以及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时建中共同为“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金融司法研究中心”揭牌。//
202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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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牌!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互联网司法研究中心正式成立

1月12日,在第二届全国智慧法院建设应用高峰论坛期间,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会长、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胡云腾,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主任许建峰,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董明亮,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院长梁新以及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时建中共同为“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互联网司法研究中心”揭牌。//
202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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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法研灯塔”司法大数据征文比赛评审委员研讨会成功举办 | 中国法研杯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主编、国家检察官学院副院长徐鹤喃教授表示,数字赋能司法确实是一个非常朝阳的事业,期待通过首届“法研灯塔”司法大数据征文比赛,涌现出更多兼具实践前沿和理论深度的优质学术论文。
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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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大数据研究青年说(八) | 余媛芳:全球视野下标准必要专利诉讼的挑战与应对

“司法大数据应用名家谈”和“司法大数据研究青年说”作为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法研”)“灯塔计划”系列活动组成部分,是中国法研搭建的面向大数据研究与应用领域的开放交流平台。其中,“司法大数据研究青年说”(以下简称“青年说”)旨在定期邀请青年学者分享当前有关大数据研究中的理论与实践热点、前沿议题。近日,中国法研以线上形式举办第八期“青年说”活动,邀请OPPO知识产权策略总监余媛芳作为主讲嘉宾,就“全球视野下标准必要专利诉讼的实践挑战与应对建议”进行主题分享。余媛芳以全球通信产业专利纷争为背景,从案件视角出发,聚焦过去十年全球标准必要专利诉讼案件的热点问题,详细讲述了全球标准必要专利诉讼的政策演变和发展态势。余媛芳表示,泛5G时代背景下,中国通信行业创新能力迅猛增长,产业多元化、专利碎片化、诉讼规模化、政策多样化使我国在标准必要专利诉讼上面临全球性、复杂性和长期性挑战,需要各方协同加强研究和应对。本次交流指出了当前专利诉讼实务中企业侧遭遇的痛难点问题,对中国法研相关研究团队开展司法大数据及知识产权国际竞争比较研究等起到积极作用。未来双方将加强沟通和合作,共同做好包括标准必要专利在内的相关政策及法律研究工作。
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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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大数据研究青年说(七) | 王中:基于裁判文书对专门知识认知能力的实证检验

“司法大数据应用名家谈”和“司法大数据研究青年说”作为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法研”)“灯塔计划”系列活动组成部分,是中国法研搭建的面向大数据研究与应用领域的开放交流平台。其中,“司法大数据研究青年说”(以下简称“青年说”)旨在定期邀请青年学者分享当前有关大数据研究中的理论与实践热点、前沿议题。近日,中国法研以线上形式举办第七期“青年说”活动,邀请湖南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王中作为主讲嘉宾,就“民事诉讼中审判人员的专门知识认知能力——基于裁判文书的实证检验”进行主题分享。王中老师基于认知心理学中的说服理论,利用裁判文书以及司法鉴定管理数据,对我国民事诉讼中审判人员的专门知识认知能力状态进行实证检验,发现存在借助启发式信息做出专门知识审查决策的现象。他表示,如果启发式信息使用不当,可能导致决策偏见或错误。一方面,需加强监督管理;另一方面,可借助人工智能技术应用,降低或减少认知能力缺失带来的负面影响。本次交流为创新研究部研究团队开展相关问题的实证研究提供了新案例,对融合人工智能技术和司法大数据实证研究助力司法公平正义开启新思路。
202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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叮~ 您的法学实证研究小帮手请签收!

阅读文书时可以实时记录想法,支持加粗、倾斜、下划线和设置颜色,记录完成支持导出word版,对于感兴趣的文书可以截图分享。✦统计分析小帮手✦案件数据繁多且复杂面对不同的分析角度和研究思路无从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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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赛啦!中国法研杯司法人工智能挑战赛之法研灯塔征文比赛通知

就等你来!法研灯塔司法大数据征文比赛开始啦!自2018年以来,为了促进人工智能技术在司法领域的深度应用,全面推动智慧法院建设进程,服务法院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由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最高人民法院智慧法院重点实验室)联合各方举办每年一届的“中国法研杯”司法人工智能挑战赛(Leg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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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大数据研究青年说(四) | 姚健康:网络空间治理的全球挑战与中国应对

“司法大数据应用名家谈”和“司法大数据研究青年说”作为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法研”)“灯塔计划”系列活动组成部分,是中国法研搭建的面向大数据研究与应用领域的开放交流平台。其中,“司法大数据研究青年说”旨在定期邀请青年学者分享当前有关大数据研究中理论与实践的热点、前沿议题。日前,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研究员姚健康做客“司法大数据研究青年说(第四期)”活动,围绕“网络空间治理的全球挑战与中国应对——以网络资源基础设施为例”主题进行了专门分享。姚健康以“谁控制了互联网?”作为引入,详细介绍了域名根服务器的作用、域名的背景、域名系统的树状结构图等内容。姚健康指出,当下,互联网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应当在互联互通的基础共识上,进一步发挥互联网的作用和价值。通过本次交流,创新研究部相关研究团队进一步加深了对网络空间治理问题的认识,对持续做好相关研究起到积极作用。中国法研期待与更多大数据研究领域的专家、学者和企业代表进行深入交流,共同推进司法大数据的研究与应用。
2022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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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大数据研究青年说(五) | 马颜昕:数字政府建设中的法治回应

“司法大数据应用名家谈”和“司法大数据研究青年说”作为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法研”)“灯塔计划”系列活动组成部分,是中国法研搭建的面向大数据研究与应用领域的开放交流平台。其中,“司法大数据研究青年说”旨在定期邀请青年学者分享当前有关大数据研究中理论与实践的热点、前沿议题。日前,中国法研以线上形式举办了第五期“司法大数据研究青年说”交流活动,邀请到华南师范大学特聘研究员马颜昕作为主讲嘉宾,就“数字政府建设中的法治回应”进行主题交流。马颜昕研究员主要从数字政府建设和法治的关系、行政法律体系对数字政府的法治回应以及《个人信息保护法》生效后数字政府建设的挑战与回应三个方面进行介绍。马颜昕指出,应当为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提供法律制度保障,如实现法律推进式改革,固定改革成果;设定规则底线,减少潜在风险;提供操作指引,增加制度的确定性和可预测性。马颜昕认为数字政府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相辅相成,两者的共进构成了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经之路。数字政府建设作为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的“先手棋”,为其提供相应的法律制度保障显得尤为重要。本次针对数字政府建设中法律问题的交流,对创新研究部团队进一步开展相关研究奠定了坚实基础。
2022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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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烁:公共数据开放利用的模式探索 | 司法大数据研究青年说

“司法大数据应用名家谈”和“司法大数据研究青年说”作为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法研”)“灯塔计划”系列活动组成部分,是中国法研搭建的面向大数据研究与应用领域的开放交流平台。其中,“司法大数据研究青年说”旨在定期邀请青年学者分享当前有关大数据研究中理论与实践的热点、前沿议题。8月19日,中国法研以线上形式举办第三期“司法大数据研究青年说”
2022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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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大数据应用名家谈:实证法学研究专家白建军的观察与思考

作为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法研”)“灯塔计划”系列活动组成部分,“司法大数据应用名家谈”和“司法大数据研究青年说”是中国法研搭建的面向大数据研究与应用领域的开放交流平台。7月15日,中国法研举办第二期“司法大数据应用名家谈”活动,北京大学法学院白建军教授受邀作题为“法学实证分析与司法大数据研究的观察和思考”的专题交流分享。白教授谈到,当前法学实证分析研究面临“双重”挑战,其一是描述性统计分析直观但不深入,其二是多元回归等相关性验证分析,对法学背景人群可读性不强,辅助决策作用发挥不充分。与会人员围绕综合犯罪率、量刑预测以及指导性案例等领域的司法大数据研究和应用进行深入的交流探讨。白建军教授作为国内较早采用定量分析方法对法学问题进行解构的专家,对于实证研究方法在法学领域中的推广与应用有较深刻的见解,曾出版过《罪刑均衡实证研究》、《法律实证研究方法》等专著。本次交流对创新研究部司法大数据专题研究团队拓宽研究视野、提升研究质量将发挥积极作用。
2022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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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申请啦!“灯塔计划”司法大数据联合研究学者征集通知

“灯塔计划”司法大数据联合研究专家学者征集通知○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首批面向法学类专家学者正式开放申请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释放司法大数据研究潜能,发挥司法大数据挖掘分析在法学实证研究中的价值和作用,推动法学研究范式实现全面、广泛和深刻的变革,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研究的繁荣发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工作要求,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法研”)面向全国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研究人员推出名为“灯塔计划”的司法大数据联合研究机制和生态,首批面向法学类专家学者正式开放申请,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灯塔计划”联合研究简介
2022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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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塔计划”重磅来袭!|大数据如何精准赋能市场监管和金融风险防范

欢迎并诚邀全国各大高校院所有志于推动法学研究范式变革的专家、学者加入我们的联合研究机制,共建联合研究生态。
2022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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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了!中国法研联合21财经发布《金融反诈最新行动指南》!

如果有零利息、低门槛、秒到账的贷款,你会借吗?面对小投入赚大钱、低风险高回报的投资机会,你会怎么做?有专家号称能带领玩转“元宇宙”,躺着赚钱,你会加入吗?小心有诈!随着经济、技术手段的高速发展,金融诈骗手段五花八门、层出不穷,不法分子借由缜密的骗术剧本、以假乱真的技术手段,令受害者稍不留神就坠入诈骗陷阱,一夜暴富瞬间变“一夜暴负”。还有一类金融诈骗团伙则是将“枪口一转”,瞄准了正规借贷平台或其他金融机构,伪造身份及征信记录等信息进行“骗贷”。面对不断迭代升级、令人防不胜防的金融诈骗手段,除了不断加大监管治理力度之外,提高金融机构反诈水平、加固技术防火墙以及营造“全民反诈”的社会氛围都是非常重要的环节。近日,中宣部、公安部联合启动“全民反诈在行动”集中宣传月活动,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全民反诈、全社会反诈的浓厚氛围。为此,21世纪经济报道、21财经客户端“爆料通”平台联合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发布《金融反诈最新行动指南》,并邀请业内人士、AI公司同盾科技从技术反诈防骗角度出发,分享金融反诈经验,旨在增强金融反诈普法宣传,提示机构与广大投资者增强防范意识,提高识别能力,进一步巩固金融反诈防骗屏障。大数据透视金融诈骗,最新被告人画像出炉!为进一步剖析金融诈骗现状、问题特点及案件特征,21财经客户端“爆料通”联合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基于中国裁判文书网已公开的文书进行技术分析。数据显示,金融诈骗风险呈现逐年缓解趋势,各类犯罪在数量上均有所下降,网络化特征日益凸显。01近三年案件数下降近六成,网络化趋势引发关注2019年-2020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审理的金融诈骗案件呈现逐年递减的特点,三年案件总数下降59.55%。在监管高压下,金融诈骗风险逐年缓解,预计相关案件的审结态势会进入持续回落走势。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指出,金融诈骗“网络化”特点显著,作案手段多变、智能化、高科技化、隐匿性强,加上金融行业本身所具有的专业性、复杂性特点,公检部门打击金融诈骗犯罪面临着新问题、新要求、新难度。从2019年到2021年,分省份看,金融诈骗案件的地域分布变化并不显著。这也与金融诈骗网络化趋势下,资金划转能够跨区域有关。广东省公安部门相关人士提到了移动互联网支付、第三方支付方式的普及:“仅需一台联网的计算机或手机终端就能够在任何时间完成跨区域、跨境资金划转,网贷平台设立虚假项目融资、截留投资者资金自设资金池、非法利用投资者资金投资理财、高额放贷赚取利差等金融乱象自然会滋生。”另一方面,近年来,随着金融行业线上业务转型加速,目标客群下沉,致使黑产攻击目标转移,移动化、互联网化促使业务模式前移,金融欺诈方式逐渐趋于多元化、隐蔽化、网络化。据同盾科技介绍,欺诈团伙利用数字技术实施“精准施骗”,攻击变得更有针对性。诈骗分子会根据某一类人群、甚至某一个人的特殊情况,量身定制骗术,成功率较高。比如投资交友“杀猪盘”的施骗者会给受害者讲半年的睡前故事、发送海外订单、寄奢侈品等。其次,欺诈团伙开发越来越多的网络化欺诈软件,包括股票K线、聊天截屏、交付账单等,都有专门的涉诈软件来生成。市面上甚至还出现了转账凭证模拟器、虚假交易软件和投资软件等,令受害者难辨真假。02近三年平均每案涉案金额超8000万元,信用卡诈骗罪占比过半2019年-2021年,信用卡诈骗罪案件量始终遥遥领先,合计达3375件,占所有案件量的50.4%;其次为集资诈骗罪,占比为28.79%。“从发案的类型来看,信用卡诈骗一直是最多的,其次是贷款诈骗犯罪与集资诈骗犯罪。”广东省公安部门相关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介绍道。金融诈骗网络化的趋势背后是互联网时代个人信息安全问题日益突出,信用卡诈骗犯罪的猖獗彰显了这一点。上述人士指出,这和犯罪手法有关,“比如对于我们老百姓个人来说,在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若被不当采集、随意泄露、任意篡改、恶意使用乃至非法转卖牟利,将导致群众受到信用卡诈骗犯罪侵害的可能性增大。”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指出,对此类犯罪应加强风险防控,从申领人资信调查、授权审批制度、发卡机构催收制度、客户信用信息跟踪制度、信用卡技术风险管理等方面建立健全信用卡规章制度和运行防范机制。不过,近三年信用卡诈骗罪案件数量下降幅度也是金融诈骗类犯罪中最大的,从2019年的56.78%降到了2021年的45.63%,共下降11.15个百分点。整体来看,各类犯罪案件在数量上均有所下降,但从比重上看,保险诈骗、集资诈骗、贷款诈骗罪的比重呈现扩大势头,风险控制压力增大,该变化趋势需引起关注。此外,近三年间,在有涉案金额记录的3830件金融诈骗罪案件里,平均每起案件的涉案金额达到8383万余元。金融诈骗案件的涉案金额通常都比较高,互联网也起到了“放大器”的作用,网络化趋势下,金融诈骗受害人群扩大,导致涉案金额较高。分年度看,数额有较大差异,呈现出先增后减的趋势,平均每案涉案金额从2019年的8818万余元小幅增加到2020年的1.17亿余元,2021年又收缩到991万余元,同比猛降九成。这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明,金融诈骗防治工作成效显著。03金融诈骗罪被告人画像:集中在30岁-39岁结合被告人特征数据来看,金融诈骗罪案件中,涉案人员多为金融业、制造业从业人员,年龄集中在30岁至39岁,且学历较高的人群占比不低。有分析指出,依托互联网的高速发展,金融诈骗突破了空间限制,导致单案涉案人群广,许多行业均有涉及。从学历结构来看,初中文化的被告人数量最多,占比41.98%。其次是高中学历,占比达23.16%。从被告人所在公司行业分布看,来自金融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及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的比重靠前,依次为32.14%、22.57%、11.7%。涉案的制造业人员比重有所扩大,三年间提升9.34个百分点。犯罪主体呈现出向多元化演变的趋势。对此,公安部门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介绍了一起金融行业“自己人”作案的典型案件。据介绍,该案主要作案人员均为某知名保险公司内部人员,他们长期通过非法手段从某知名保险公司内部系统获取客户信息出售,从事黑产的中间人赚取高额差价收益;并让从事黑产犯罪的团队诱骗客户退保并重新投保,以骗取客户退保代理费及保险公司佣金。金融机构是此类诈骗的一大受害人,许多作案人员系行业从业者,这让金融犯罪具备了隐蔽性的特点。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强调,银行等金融机构不仅需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更应充分发挥技术能力,推进“数字金融”与金融反诈相结合,采用技术解决方案避免被欺诈。金融行业常态化反诈治理格局基本形成近年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央行、银保监会等多部门协同发力,织密了监管网络。尤其对于集资诈骗、信用卡诈骗等多发的金融诈骗类型,相关法律法规得到了针对性的补充、完善。通过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出台,主要解决证据收集采信、法律适用、法律政策把握等问题,减少了模糊地带。目前,金融行业常态化反诈治理格局基本形成。据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司长温信祥的最新介绍:2021年,金融系统识别拦截资金能力明显上升,成功避免大量群众受骗,月均涉诈单位银行账户数量降幅92%,个人银行账户户均涉诈金额下降21.7%。2021年,人民银行支付结算部门会同反洗钱、外汇管理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涉诈可疑账户430万户、新建监测模型1.3万个,拒绝涉诈可疑交易1.3亿笔。2021年,商业银行、支付机构根据公安部门的查询、止付、冻结指令,查询、止付、冻结涉诈资金1.5亿笔,紧急拦截涉诈资金3291亿元。商业银行向公安机关推送涉诈受骗资金交易预警信息242.8万条,避免大量群众向涉诈账户转账,向公安机关提供到银行网点异常开户的卡贩线索8872条。“金融诈骗犯罪涉及多个经济领域,公安部门与市场监管、地方金融、税务、银保监、证监、人行等行政执法部门有着密切的关系。”广东省公安部门相关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介绍,在地方,多部门合作也已成为金融反诈的重要抓手,省市两级公安机关相继成立反诈联勤作战中心,各有关警种、银行、运营商带资源、带权限共同进驻,7×24小时实体化运作,已经形成一体化侦查打击新机制。此外,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投资者教育方面,多部门联动和常态化反诈也已成为业内共识。目前,共青团等众多群团组织也加入到金融反诈的宣传工作中。据公安部门介绍,从“4.26”知识产权宣传周、“5.15”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季再到“6.15”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7.15”防范金融犯罪宣传周,金融反诈教育贯穿全年,在如今的治理格局下,金融反诈已逐渐深入人心。金融诈骗花样层出不穷,如何应对?互联网技术推动了金融服务手段的现代化,但随之而来的新科技、新概念、新手法已经渗透到诈骗犯罪活动的全过程,构建反诈防控的风险管理长效机制势在必行。专业防诈,是预防诈骗的技术中坚力量。01不法分子狂蹭热点,执法部门“见招拆招”金融诈骗手段方式五花八门、层出不穷,这在新型犯罪中体现得尤为明显。“数字人民币”刚试点推行,便有不法分子盯上利用其进行诈骗、洗钱。此外,还有犯罪团伙“紧跟民生时事、社会热点”,设计话术剧本实施犯罪,如利用“疫情防控”“扶贫”等热点设计话术实施诈骗,群众难以辨别真伪,受骗风险明显增大。公开资料显示,目前许多金融诈骗犯罪过程涉及虚拟货币、区块链等新概念。据统计,2020年12月至2021年底,广东省涉虚拟货币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1886起,涉案金额达3.3亿元。据介绍,目前涉虚拟货币犯罪主要有三大类型:一是成为洗钱犯罪的重要工具;二是购买犯罪工具与服务;三是虚构交易场景实施诈骗。“另有一些诈骗分子搭建虚假交易平台,虚构出不存在的虚拟货币,然后再通过操纵货币价格来骗取受害人的钱财。”公安部门介绍,新型金融诈骗犯罪的背后,是犯罪分子充分利用新科技、新设备,专业化、职业化特点明显。对此,执法部门也在积极利用新科技与犯罪分子较量。“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给予了我们更多发现犯罪的途径,比如,犯罪分子在利用大数据手段推广诈骗链接、理财产品的同时,也给予了我们巡线追踪其真实身份的切入口。”金融反诈部门人士介绍道。工信部联合公安部研发启用12381涉诈预警劝阻短信系统,通过数据建模自动分析发现潜在受害用户。AI机器人也被引入到预警劝阻工作中。02齐抓共管,金融机构革新反诈武器势在必行防范打击金融诈骗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与各类市场参与者的协同应对,共同打击此类犯罪行为。面对不断迭代更新的线上金融诈骗,金融机构的传统反诈骗技术存在着欺诈识别精度不够、模型生命周期短、跟不上日益增长的高并发低延时的计算要求等痛点,风险排查工作量大、成本高,对层出不穷、日新月异的欺诈手段无法迅速做出应对。金融机构提高反欺诈水平、加固技术防火墙迫在眉睫,如何利用科技手段,提升风险管理体系、保障金融安全?近年来,同盾科技持续不断为金融机构提供智能反欺诈服务,同盾科技认为,从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反欺诈工作环节设立安全防线,可有效提升反诈效率。一是提高事前风险识别的精度,实现精准预防。同盾科技应用知识图谱、多维模型组合和机器学习算法,对数据进行深度挖掘,通过多源数据整合、统一信息管理,开展账户、客户、地址等风险精准画像,有效提升预测准确率。二是建立事中拦截劝阻的重要防线。同盾科技支持客户维度、交易维度、案件维度等多元的评分预警,基于实时和历史交易行为,对客户的异常交易进行实时自动化甄别,通过交易反欺诈平台发送指令给业务系统,实现对异常交易的实时干预,并实时调整预警阈值。三是事后做好风险分析挖掘,进一步加强风险账户管控。同盾科技提供带有可解释性的机器学习模型,定期进行案件概要信息与关键风险点的对比、关键特征的定性查看;通过闭环的机器自学习系统进行自动调优,不断迭代模型,持续快速更新。除了提升反诈的效率,同盾科技认为,管理成本和用户体验也是金融机构必须同时考量的维度。同盾科技帮助机构建立的反欺诈系统,可以提高银行洞察客户的能力,有效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实现经营中的开源节流与降本增效;同时,在高并发压力下不影响客户正常体验,让客户尽量对风控无感,改善机构的客户服务能力。@普通民众,一起识破金融诈骗“假面具”除了不断加大监管治理力度、提高金融机构反诈水平、加固技术防火墙以外,营造“全民反诈”的社会氛围也是非常重要的环节。要让普通民众的防骗意识,自觉地从“保证我不被骗”,到“提醒他人不被骗”,再到“注意身边是不是有诈骗”。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指出,司法实践中,网络金融诈骗案件呈现持续上升态势,当前金融消费者容易遭遇包括“招转贷”“集资诈骗”等手段在内的网络金融欺诈。金融诈骗不停,防骗反诈不止,一起来识破电信诈骗套路,增强反诈意识。点击下方“阅读原文”,发现更多精彩内容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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