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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国务院批复同意!山东大批项目来了

▼关注山东省建筑管理,获取山东最新建筑政策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整理:度川管理研究部,转载请注明!《山东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已经国务院批复同意。1月8日,山东省人民政府正式发布关于印发《山东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本规划范围为山东省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国土空间,包括陆域国土和省管辖海域。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近期至202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未来建设方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构建综合立体交通网主骨架。贯彻落实《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加快交通强国山东示范区建设,统筹融合铁路、公路、水路、航空等交通基础设施网络。01“四横五纵沿黄达海”网络化综合运输通道布局“四横”综合运输通道1.鲁北通道,起自东营,经滨州、济南,至德州,横贯全省北部,是环渤海地区重要通道。2.济青通道,起自青岛,经潍坊、淄博、济南,至聊城,是国家京藏走廊青岛、济南、石家庄、太原、银川、西宁、拉萨路径的组成部分,横贯全省中部,东向对接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西向连通华北地区,并延伸至西部腹地,是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轴。3.鲁中通道,起自青岛,经潍坊、淄博、济南、泰安,至聊城,是全省连接中原经济区的重要通道,是晋中、西北地区重要的出海通道。4.鲁南通道,起自日照,经临沂、枣庄、济宁,至菏泽,横贯全省南部,对外连接淮河生态经济带和中原经济区,是连通黄河流域和沿海港口的重要通道。“五纵”综合运输通道1.沿海通道,起自滨州,经东营、潍坊、烟台、威海、青岛,至日照,是国家京哈走廊沈阳经大连至青岛支线、京津冀-长三角主轴天津港、上海港沿海海上路径的组成部分,串联海洋强省建设主阵地,是连接京津冀、长三角和东北地区的重要通道。2.京沪辅助通道,起自滨州,经东营、潍坊、日照,至临沂,是国家京津冀-长三角主轴北京、天津、潍坊、淮安、上海路径的组成部分,是全省北连京津冀、南通长三角的重要通道。3.滨临通道,起自滨州,经淄博、莱芜,至临沂,纵贯全省中部,对外连接京津冀和长三角地区,是华北、华东沿海地区南北纵向的重要通道。4.京沪通道,起自德州,经济南、泰安、济宁,至枣庄,是国家京津冀-长三角主轴北京、天津、沧州、济南、蚌埠、上海路径的组成部分,纵贯全省中西部,是与京津冀、长三角连通的主要通道。5.京九通道,起自德州,经聊城、济宁,至菏泽,是国家京津冀-粤港澳主轴北京、雄安、衡水、阜阳、九江、赣州、香港(澳门)路径的组成部分,纵贯全省西部,连接京津冀和粤港澳大湾区,是全省西部地区连通南北的重要通道。“沿黄达海”综合运输通道沿黄达海通道,起自东营,经滨州、淄博、济南、德州、聊城、泰安、济宁,至菏泽,连通中原城市群,是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02“八纵六横”高速(城际)铁路网布局方案八纵纵一:青荣城际铁路、青盐铁路、渤海海峡跨海通道、莱阳至蓬莱铁路纵二:青岛至平度至莱州铁路、青岛至日照至盐城高铁纵三:京沪高铁辅助通道天津至潍坊段、潍坊至宿迁段、日照至京沪高铁辅助通道纵四:滨州(东营)至淄博至莱芜至临沂铁路、临沂至连云港铁路、淄博至东营铁路、济南至莱芜高铁纵五:石济客专、济枣高铁、枣庄至新沂(徐州)铁路、济南至京沪高铁辅助通道联络线济南至商河段纵六:京沪高铁、德州至沧州铁路、京沪新技术展望铁路纵七:济南至济宁铁路、济宁至徐州铁路、梁山至济宁至商丘(徐州)铁路纵八:京雄商高铁山东段、德州至聊城铁路六横横一:潍烟高铁、德州至商河铁路、济南至京沪高铁辅助通道联络线商河至滨州段横二:济青高铁、济郑高铁山东段、潍莱高铁、莱西至荣成铁路、莱荣高铁海阳-烟台方向联络线、黄台联络线横三:胶济客专、济南(长清)至邢台铁路横四:青岛至京沪辅助通道至莱芜至泰安至聊城铁路、聊城至邯郸铁路横五:鲁南高铁日照至临沂至曲阜段、曲阜至菏泽至兰考段、菏泽至新乡铁路横六:临沂至枣庄、太原至菏泽至徐州铁路03“十二纵八横十一射”高速公路网布局方案十二纵:烟台-青岛、烟台-日照、新河-董家口、潍坊-日照、无棣-临沭、沾化-临沂、无棣-台儿庄、庆云-枣庄、乐陵-临沂、德州-枣庄、德州-单县、德州-曹县八横:威海-德州、青岛-武城、青岛-夏津、威海-曹县、青岛-聊城、董家口-梁山、日照-兰考、日照-东明十一射:济南-东营、济南-高青、济南-潍坊、济南-泰安、济南-微山、济南-鱼台、济南-曹县、济南-阳谷、济南-冠县、济南-临清、济南-宁津联络线:牟平-莱州、烟台-海阳、蓬莱-海阳、龙口-青岛、莱州-青岛、滨州-东营-潍坊、济南绕城二环线、高唐-临清、临清-濮阳、沂源-莱芜、平邑-鄄城、蒙阴-邳州、泰安-新泰、濮阳-阳新、单县-曹县、菏泽-宝鸡、微山联络线、台儿庄联络线、桓台联络线等机场连接线:青岛、日照等运输机场连接线港口连接线:滨州港、东营港、潍坊港、烟台港、青岛港、日照港等港口连接线04“5+5+5”国际综合运输通道建设5条陆路国际运输通道打造新亚欧大陆桥、中蒙俄、中尼印、中国-中南半岛、孟中印缅等5条陆路国际运输通道。5条海上国际运输通道完善日韩、跨太平洋至美洲、经东南亚至大洋洲、经东南亚和南亚跨印度洋至欧洲和非洲、跨北冰洋的冰上丝绸之路等5条海上国际运输通道。5大优势空路航线组群加密日韩、拓展欧美国际民航直航航线,探索开通至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直达航线,打造日韩、东南亚、欧洲、美洲、澳洲5大优势空路航线组群。05内河航道网布局方案国家高等级航道一纵:京杭运河航道(含与小清河连通航道)两横:小清河航道、新万福河航道地区性重要航道徒骇河、黄河、漳卫新河(德州四女寺至大口河口段)、大清河、梁济运河、郓城新河、泉河航道、洙水河、老万福河、白马河航道一般航道四新河航道、东平湖银山航道、东平湖老湖航道、郓巨河航道、北大溜河、蔡河航道、湖西白马河航道、西支河航道、复兴河航道、王苏白航道、刘楼河、西单-南阳航道、滕微航道、城郭河、薛微航道、微山岛航道、伊家河航道、陶沟河、侯楼-济铁物流园航道、安济河航道、东鱼河北支航道、东鱼河航道、胜利河航道、团结河航道、秦口河、挑河航道、支脉河航道、绣针河、鱼清河航道、惠河航道、赵庙-夏镇航道、洸府河航道、西泇河航道、沂河航道06沿海港口群项目构建以青岛港国际枢纽海港为龙头,烟台港、日照港为两翼,威海港、滨州港、东营港、潍坊港为补充的山东半岛“三主四辅”现代化世界级港口群,打造东北亚国际航运枢纽。优化港口功能,合理布局沿海港口集装箱、煤炭、原油、散粮、进口铁矿石、邮轮、液化天然气(LNG)、商品汽车、滚装、铝矾土等主要货类运输系统重要港址。增强港口供给能力,加强新港区建设,加快老港区功能调整和升级改造。提升港口智慧绿色水平。07现代化机场群项目重点提升完善济南、青岛、烟台、临沂机场的枢纽功能,推进济南机场二期、胶东国际机场二期、烟台机场二期、临沂机场、日照机场、菏泽机场二期等扩建工程,实施潍坊、济宁、威海机场迁建。有序推进聊城、枣庄、淄博、滨州等新机场建设,研究布局泰安机场,按照国家部署开展德州机场前期研究。加快通用机场建设,构建涵盖医疗救护、应急救援、航空旅游、飞行培训、农林作业、城市管理等功能的通用航空服务网络。08多层级一体化综合交通枢纽体系加快建设枢纽城市、枢纽港站,构建多层级、一体化综合交通枢纽系统,打造东北亚乃至“一带一路”的综合交通枢纽。加快推进青岛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建设,努力培育济南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加快建设和培育烟台、潍坊、临沂、菏泽等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积极建设10个地区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加快国际性、全国性枢纽港站建设,打造一批地区性综合交通枢纽港站。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01山东省级水网总体格局一轴三环:以黄河为主轴的引黄供水体系,依托南水北调、引黄济青、胶东调水、黄水东调等重大引调水工程,在淮河流域片、海河流域片、胶东半岛片形成三个环形调水格局,是全省水资源优化配置的主骨架。七纵九横:沂河、沭河、梁济运河、泗河、潍河、弥河、大沽河等7条纵向骨干河道;漳卫河、马颊河、德惠新河、徒骇河、小清河、大汶河、洙赵新河、东鱼河、韩庄运河等9条横向骨干河道,是全省防洪排涝的主动脉。两湖多库:南四湖、东平湖,峡山、岸堤、跋山等42座大型水库(含新建),是全省防洪调度、水资源调配、水生态保护的主节点。02重大水利基础设施水资源配置重点水源:老岚、官路、太平、双堠、长会口、黄山等大型水库,洪源、白云、银麦等中小型水库,留格、平畅河、母猪河、黄垒河、傅疃河等地下水库。尼山、岩马、王屋、杨家横、杏林等大中型水库增容,砖舍拦河闸等河道拦蓄工程。重大引调水:南水北调东线后续工程,沂沭河雨洪资源利用工程,南四湖水资源利用工程。区域引调水工程:济南市东部四库连通、烟台市水系连通、威海市河库水系连通、临沂市中心城区水系连通、德州市水系连通、枣庄市两库四河水系连通、菏泽市水系连通及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等区域水网工程,黄河下游引黄涵闸改建工程。重大调蓄工程:南四湖退圩还湖工程、东平湖清淤增容工程。农业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引黄灌区农业节水工程: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新建刘家道口灌区等大中型灌区工程,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工程,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等。现代能源项目01能源基地布局稳步推进鲁西国家煤炭基地建设,提升胜利油田、渤海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和清洁低碳生产水平,加强油气开发与新能源融合发展,推动省内能源资源增储稳产。加快布局省外能源基地,积极参与海外资源采购。统筹能源应急保障设施布局,围绕能源消费中心、铁路交通枢纽、主要中转港口建设一批煤炭、油气储备基地及配套物流储配园区。支持日照、烟台、东营、滨州等原油码头建设,青岛港、烟台港等沿海LNG接收站及配套储罐和济南、淄博、枣庄、泰安、济宁、德州等内陆LNG储配设施建设,保障全省能源安全。02新型能源体系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因地制宜综合利用海域、沿海滩涂地、废弃坑塘水面、采煤沉陷区等发展光伏发电,重点打造鲁西南采煤沉陷区及黄河故道、鲁北盐碱滩涂地等规模化风电光伏基地。科学布局陆上风电,加快推进海上风电基地建设,推动“风光同场”海上清洁能源开发,打造千万千瓦级深远海海上风电基地。在确保绝对安全的前提下在胶东半岛有序发展核电,做好核电建设与丁字湾等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管控政策的衔接,推动自主先进核电堆型规模化发展,拓展供热、海水淡化等综合利用。培育壮大氢能产业,推进可再生能源制氢和低谷电力制氢试点示范。推动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加大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力度,建设一批新型多元储能基地。支持新能源微电网、能源物联网、“互联网+智慧能源”等综合能源示范项目建设,协调推进本地平衡、就近消纳的分布式新能源发展。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适度超前布局新一代通信技术、人工智能、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构建泛在链接、高效协同、全域感知、智能融合的信息基础设施体系。有序推进5G、6G等网络建设,发展第五代超高速光纤网络,加快基于IPv6的下一代互联网部署,建设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推进数据中心绿色高质量发展,打造“2+5+N”的全省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加强中心云建设,布局新一代高性能计算设施和大数据处理平台,建设济南、青岛国家E级超算中心。建设济南国家量子保密通信产业基地,推动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落户青岛、中国邮政国际交换局落户济宁。依托济南、青岛、潍坊等市的物联网产业基地,建设物联网公共服务平台,推动“万物互联”。加快建设国家级山东半岛工业互联网示范区,优先在数字经济园区、智慧化工园区、现代产业集聚区建设低时延、高可靠、广覆盖的网络基础设施。实施交通、能源、市政等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加快建设时空信息、北斗定位导航服务等重要新型基础设施。综合运用实景三维、建筑信息模型(BIM)、城市信息模型(CIM)等现代化信息技术,构建城镇运行数据底图。基于“三区三线”构建国土空间新格局01主体功能分区结合农业、生态、城镇等功能空间优化方向,完善主体功能区布局。农产品主产区县(市、区)共52个,全部为国家级,主要位于鲁北、鲁西南、鲁西北、胶莱、沂沭、淄潍等平原地区,是黄淮海平原国家农产品主产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产品供给的重要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市、区)共17个,其中国家级14个、省级3个,主要位于泰山、沂蒙山、昆嵛山、黄河三角洲、南四湖等地区,是保障生态安全、维护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提高生态产品供给能力的重要区域。城市化地区县(市、区)共67个,其中国家级49个、省级18个,主要集中在济南、青岛都市圈的核心区域,设区市市辖区,以及胶济、京沪等重要交通廊道和枢纽地区,是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主要动力源、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支撑点。02落实“一群两心三圈”区域布局加快构建“一群两心三圈”区域布局,以济南、青岛为省域双中心,以烟台、临沂等大城市为区域副中心,推动形成多中心、网络化的城市群结构。以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大都市为统领,全面提升济南、青岛辐射带动作用。省市一体推动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成形起势、打造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引领示范区。支持青岛建设引领型现代海洋城市,增强国际门户枢纽功能,打造沿海现代化建设示范带。培育发展济南、青岛现代化都市圈,引领省会经济圈、胶东经济圈一体发展,大力推动鲁南经济圈转型跨越,促进三大经济圈协同发展,形成功能互补、高效协作的城市群一体化发展格局,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发挥龙头作用。03构建“一群双核、两屏三带、三区九田”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在全省范围内构建“一群双核、两屏三带、三区九田”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以济南、青岛为核心,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山东半岛城市群,形成“一群双核”城镇空间布局。筑牢鲁中南山地丘陵、鲁东低山丘陵生态屏障,保育沿黄、沿海、沿大运河生态带,构筑以“两屏三带”为重点的生态安全格局。建设莱州湾、威海、日照海域三大海洋渔业集中发展区,重点保护鲁北、鲁西北、鲁西南、汶泗、湖东、沂沭、鲁东南、胶莱、淄潍九大农田集中区,打造“三区九田”农业空间布局,持续增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牢牢把住粮食安全主动权,扛牢农业大省的责任。原文如下: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山东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已经国务院批复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山东省人民政府2023年12月27日(此文有删减)附件(点击可下载查看):山东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pdf山东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共111页点击文章底部“阅读原文”也可至官网下载附件度川培训通知
1月9日 下午 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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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住建厅:31类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全部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8月1日起实现“一窗口受理”!

▼关注山东省建筑管理,获取山东最新建筑政策来源:山东省住建厅、住建部小鲁:刚刚,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的通知》,明确:7月28日,全省各县城和县级以上城市的消防审验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任务全面完成,山东省建设工程消防审验系统正式上线运行。自2023年8月1日起,山东省行政区域内31类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事项,全部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一窗口受理。加快推进电子证照,实现审批结果在线查验、在线打印。坚持线上线下同步受理、同步审批、同步出具结果,坚决杜绝擅自增加申报要件、申报前事先线下审查等“体外循环”的情况。原文如下: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局: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受理办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思想认识。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纳入工程建设审批系统,是住房城乡建设部确定的46项年度重点工作之一,也是工程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重点内容。7月28日,全省各县城和县级以上城市的消防审验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任务全面完成,山东省建设工程消防审验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各市要深刻认识消防审验工作的重要性,扛牢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重要使命,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担当,全面加强消防审验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深刻认识加强消防审验系统建设管理的必要性,着力破解执法过程中面临的审批难、执法随意、中介垄断、权力寻租等四大问题,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为高质量开展消防审验工作奠定良好基础。二、统一受理办理路径。自2023年8月1日起,山东省行政区域内31类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事项,全部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一窗口受理,内业工作通过山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信息系统(或各市自建系统)办理,实现全业务全流程的“一窗受理”“网上办”“掌上办”。三、规范受理办理行为。各市要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有关工作的通知》,按照“确保工程类型的全覆盖、审批项目全覆盖”要求,对31类建设工程逐一梳理,进一步规范办事指南、申请表单、办事时限,明确申请、受理、补正、审批、结果送达等各个环节的管理要求、工作标准、时间节点。加快推进电子证照,实现审批结果在线查验、在线打印,满足多证合一需要。坚持线上线下同步受理、同步审批、同步出具结果,坚决杜绝擅自增加申报要件、申报前事先线下审查等“体外循环”的情况。四、加快系统应用。各市要加大应用培训和技术指导,提高一线工作人员的操作和使用水平,及时掌握消防审验系统线上办理的各个审批环节和操作,提高线上审批能力。要加快模块应用,尽快熟悉掌握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评审、消防设计文件技术审查、现场评定和备案抽查现场检查、手机APP等功能模块的操作方法,及时上传专家、技术服务机构信息和过往消防审验数据,确保系统应用落到实处。要加强数据分析和成果运用,利用系统平台加强消防审验项目的动态监测,对消防审验业务受理、办理进度、办理时限等服务行为进行统计分析,研究规律、剖析问题,为改进消防审验监督管理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和决策依据。五、加强宣传引导。消防审验工作覆盖31类建设工程,量大面广、专业性强,各地要强化人员和技术力量支持,及时修改完善消防审验线上办事指南,制发报审报验明白纸,充分借助新闻媒体、公益广告、公众号等形式,全面加强消防审验网上申办宣传引导,提高社会公众知晓率和应用率,为建设单位提供便捷、优质服务,将优化营商环境举措落到实处。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对各地建设工程消防审验纳入工程审批系统工作进行调度帮扶督导,适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各市要加强对所属县(市、区)工作开展情况指导,遇有困难和问题,请及时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沟通反馈。消防处联系人:曹新茹,电话:0531-51765375;法规处联系人:李坤仁,电话:0531-51765118。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年7月31日延伸阅读01自2023年7月28日起,全省县城和县级以上城市的各类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全部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建、省市县三级共用的“山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信息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包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在内的31类建设工程消防审验报审报验和审查审批,在消防审验系统上实现“一网通办”,并全部纳入工程审批系统实现“一窗口受理”。一、系统功能消防审验系统功能包含三大板块:办事大厅、审批模块、终端审查APP。办事大厅设有项目公示、技术服务、法规政策、教育培训、下载中心、办事指南、新闻信息、文号查询、行政处罚记录查询等功能模块。分别公示建设工程办理消防审验事项的结果、系统登记在册的技术服务机构和技术服务专家、主管部门制定向社会公开公示的相关文件等。审批模块包括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消防验收备案三个行政审批事项。设有现场评定、技术审查、预警中心、文书修正、档案管理、专家管理、专家评审等功能模块。终端审查APP可进行消防验收现场评定工作。现场评定模块设有单项评定、五方单位签字、离线状态下评定记录暂存等功能。二、操作流程建设单位申报(一)申报路径各市(县、市、区)消防审验主管部门将公布消防审验网上办事指南、事项办理明白纸,建设单位按照办事指南、明白纸规定,登录工程审批系统申报消防审验手续。(二)申请材料清单目录1.消防设计审查(1)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2)消防设计文件(3)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应当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4)依法需要批准的临时性建筑,应当提交批准文件2.消防验收(1)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3)与经审查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相符的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3.消防验收备案(1)消防验收备案表(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3)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主管部门审批主管部门办理消防审验审批分为受理、审查、审核、审批、结果送达5个环节,各环节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执行。三、系统对接建设单位登录工程审批系统填写申请表、上传相关材料并提交,相关申报信息将转接至建设工程消防审验系统。主管部门登录消防审验系统,开展申请事项受理、审查、审核、审批和结果送达等行政审批工作,各环节审批结果将会实时同步至工程审批系统,实现两系统数据对接共享。建设单位可以登录申报端实时查看事项审批进展和结果。特殊建设工程范畴(一)总建筑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二)总建筑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三)总建筑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四)总建筑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五)总建筑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六)总建筑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七)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八)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九)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十)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十一)设有本条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情形的建设工程;(十二)本条第十项、第十一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四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五十米的公共建筑。其他建设工程范畴其他建设工程是指特殊建设工程以外的其他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31类建设工程根据《建设工程分类标准》GB/T50841—2013,按照使用功能分类可分为:房建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铁路工程、公路工程、水利工程、煤炭矿山工程、水运工程、海洋工程、民航工程、商业与物资工程、农业工程、林业工程、粮食工程、石油天然气工程、海洋石油工程、火电工程、水电工程、核工业工程、建材工程、冶金工程、有色金属工程、石化工程、化工工程、医药工程、机械工程、航天与航空工程、兵器与船舶工程、轻工工程、纺织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和广播电影电视工程。022023年5月2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推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2023年7月底前,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消防审验要全部纳入工程审批系统,实现统一入口、全流程网上办理。2023年12月底前,将包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内的各类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全部纳入工程审批系统,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确保工程类型全覆盖、审批项目全覆盖,消防审验情况在工程审批系统实时可查,信息全面、准确、可靠。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抓紧组织实施,确保按时间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原文如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有关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以下简称消防审验)是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落实2023年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工作部署,确保到年底实现所有县城和县级以上城市的消防审验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工程审批系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明确目标任务。2023年7月底前,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消防审验要全部纳入工程审批系统,实现统一入口、全流程网上办理。2023年12月底前,将包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内的各类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全部纳入工程审批系统,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确保工程类型全覆盖、审批项目全覆盖,消防审验情况在工程审批系统实时可查,信息全面、准确、可靠。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抓紧组织实施,确保按时间要求完成工作任务。二、实现一网通办。各地要结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网上办理规程,统一确定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能源、铁路、水利等各类建设工程消防审验的申请主体、申请表单、办理要件、内容要求、办理时限等事项信息的数据格式标准。在工程审批系统中增加消防审验功能的,应拓展完善线上审批内容,满足各类建设工程消防审验需要。已有独立开发建设消防审验系统的,应结合工程审批系统管理办法和标准,制定消防审验纳入工程审批系统的数据共享交换方案,保障消防审验全过程信息实时传递。消防审验工作相关的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评审、消防设计文件技术审查、现场评定和备案抽查现场检查等信息应一并纳入工程审批系统。三、提高办理效率。各地要公开消防审验服务事项、线上办事指南,在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同源发布、同步更新,做好宣传推广,提高社会公众对消防审验线上办理的知晓率和应用率。要按照规定比例在相关信息系统上随机确定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对象,并第一时间告知抽查对象。逐步推广使用消防审验电子证照,支持在线查验、打印。具备条件的地区,加快建设消防审验移动端,实现消防审验人员身份认证、实时查询、信息关联等功能,探索消防审验移动端申报和智能预填表单功能。严禁线下增加申报要件、在申报前事先线下审查、线下预审线上补录、多次录入等“体外循环”、“隐性审批”行为。四、强化动态监测。各地在建设消防审验系统时应同步开发数据分析模块,动态反映消防审验业务受理、办理进度、办理结果等数据变化,具备时限监测、过程监测、超时预警、档案管理和数据对比分析等功能。国家级和省级工程审批系统可以根据权限,实时调阅地方消防审验申报材料、技术审查意见、审批结果等数据信息。具备条件的地区,要指导市级、县级主管部门应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及消防验收备案项目的动态监测。五、做好数据共享。各地已在线收取消防审验申请材料或通过部门间数据共享能够获取规范化电子材料的,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纸质材料。要落实消防审验纳入工程审批系统数据共享交换有关要求,将消防审验信息逐级共享至国家工程审批系统。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数据接口对接工作,积极推动与相关部门共享建筑平面图、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消防设施系统图等资料,保障消防审验信息流转简洁便利、公开透明和实时响应。六、加强安全维护。各地要提高消防审验网上办理的稳定性和安全性,架构设置、权限设置、流程设置、办事日志、应急预警和数据运维管理应充分考虑各类安全风险,适度提高容错能力。强化网络安全保障,落实信息安全管理责任,定期组织开展漏洞扫描、漏洞修复和人工渗透测试。各地要高度重视消防审验纳入工程审批系统工作,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经费、人员、场地和信息化基础设施保障,加强督促指导,做好消防审验信息化应用培训。我部将加强对各地消防审验纳入工程审批系统的调研督导,适时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3年5月18日(此件主动公开)度川培训通知建筑业财税规划与内控训练营——基于金税四期与数电发票背景下建筑业财税规划与内控实务08.19
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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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2023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鲁财采〔2022〕16号)

▼关注山东省建筑管理,获取全省最新建筑政策来源:山东省财政厅小鲁:山东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印发山东省2023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1、分散采购限额标准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应实行分散采购。全省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如下:货物、服务类项目:省本级、济南市本级150万元,其他设区的市50万元,县级30万元;工程类项目:省本级、济南市本级150万元,设区的市、县级60万元。2、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注: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货物类招标数额标准为200万元;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查、设计、监理等服务类招标数额标准为100万元。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修订情况对照表.docx文件原文: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2023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鲁财采〔2022〕16号各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发挥集中采购优势,提高政府采购质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通知》(财库〔2022〕31号)、《地方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指引》等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我们研究制定了《山东省2023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现予公布,请遵照执行。山东省财政厅2022年10月17日附件:《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修订情况对照表.docx点击下方卡片关注公众号可获取更多江山东省建筑政策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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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印发《房屋建筑与市政公用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技能工人配备指南(试行)》

▲关注山东省建筑管理,获取全省最新建筑政策▼关注建筑管理,获取全国最新建筑政策来源:山东省住建厅小鲁:刚刚,山东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印发山东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公用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技能工人配备指南(试行)的通知》。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现将《山东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公用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技能工人配备指南(试行)》印发给你们,供参照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联系人:建筑市场监管处张晓静,联系电话:0531-51765159,邮箱:zhangxiaojing@shandong.cn。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年6月24日山东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公用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技能工人配备指南(试行)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培育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指导意见》(建市〔2020〕105号)等文件精神,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施工现场技能工人配备标准制定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29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指南。一、工作目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建项目实行施工现场技能人才配备标准,减少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提升工程质量品质,力争2025年实现在建项目施工现场中级工占技能工人比例达到20%、高级工及以上等级技能工人占技能工人比例达到5%,初步建立施工现场技能工人配备体系;2035年中级工占技能工人比例达到30%、高级工及以上等级技能工人占技能工人比例达到10%,建立施工现场所有工种技能工人配备体系。二、适用范围(一)工程范围。山东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与市政公用工程建设项目。(二)技能工人范围。技能工人包括一般技术工人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一般技术工人等级分为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工种类别包括砌筑工、钢筋工、模板工、混凝土工等,具体设置参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工种目录的通知》(建办人〔2017〕76号)执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包括建筑电工、建筑架子工、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等。三、配备标准(一)技能工人配备人数要求。各项目应根据项目类型、规模和实施阶段,配备施工现场中高等级技能工人,其中,各项目技能工人配备中级、高级及以上等级技术工人不宜少于1人,具体配备比例参照附件表格1、2执行,特种作业人员配备参照附件表格3,技能等级归类认定为对应工种中级技能工人。建设项目类型、规模分类请参考附件4、5确认。对于大型公共建筑、综合性工程以及工期较紧、多班施工作业的工程,应当在配备标准基础上适当增加技能工人数,提高中高等级技能工人比例。
2022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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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全省工程施工领域全面实施安责险,列入工程造价!应保未保的,限期整改并处罚!

▲关注山东省建筑管理,获取全省最新建筑政策▼关注建筑管理,获取全国最新建筑政策来源:山东省住建厅小鲁:3月7日,山东省住建厅发布《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领域全面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的通知》,明确:一、实施范围新《安全生产法》施行以来,全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应当办理施工许可的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依法实施安责险。安责险应由相应的施工总承包单位或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承包单位以项目为单位参保。二、参保要求由施工企业自主选择具备相应资格的保险机构或共保体投保。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指定承保机构。施工企业自愿选择安责险费率及保额区间,保障范围应当覆盖本工程施工全过程和全体参建人员。建筑工程安责险保费应列入工程造价,由参保企业列支,不得转嫁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三、其他事项对依法参保、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较高的,可适当降低监督检查频次。对应保未保的,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按程序予以处罚。文件原文: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领域全面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的通知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济南、青岛、淄博、枣庄、东营、济宁、威海、滨州、菏泽市水务(水利)局,济南、青岛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切实做好房屋市政工程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以下简称“安责险”)制度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实施范围新《安全生产法》施行以来,全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应当办理施工许可的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依法实施安责险。安责险应由相应的施工总承包单位或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承包单位以项目为单位参保。二、参保要求(一)安责险按照依法购买、自愿服务原则,由施工企业自主选择具备相应资格的保险机构或共保体投保。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指定承保机构。(二)施工企业自愿选择安责险费率及保额区间,保障范围应当覆盖本工程施工全过程和全体参建人员,具体费率、理赔等责任义务由投、承保双方通过保险合同条款约定。(三)建筑工程安责险保费应列入工程造价,由参保企业列支,不得转嫁给其他单位和个人。承保机构按保险合同约定实施教育培训、隐患排查、事故预防等风险管控措施,参保单位应当予以配合并及时整改事故隐患。三、其他事项(一)加大宣传引导,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加强安责险制度解读,让广大企业充分理解安责险的制度内涵,切实感受安责险的效果作用,自觉主动依法参保,积极营造实施安责险制度的良好氛围。(二)加强督促指导,把安责险投保情况纳入日常监管重要内容,确保应保尽保。对依法参保、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较高的,可适当降低监督检查频次。对应保未保的,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按程序予以处罚。(三)鼓励保险经纪、承保、第三方服务等机构开发建筑施工安责险信息系统,及时录入承保、理赔、事故预防服务等信息,提升安责险服务水平。(四)定期组织施工企业、承保机构、第三方服务单位座谈调研,了解安责险制度实施情况,科学研判安责险费率和保障水平,推动安责险制度持续健康发展。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年3月7日
2022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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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混凝土结构主体施工阶段进度不宜少于7天/层!项目负责人离职也要追责!

▲关注山东省建筑管理,获取全省最新建筑政策▼关注建筑管理,获取全国最新建筑政策来源:青岛市住建局小鲁:2月8日,青岛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明确:对现浇混凝土主体结构施工周期提出要求施工合同(补充合同)中应明确建设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装饰装修分部工程及商品房预售等节点工期和总工期,其中混凝土结构主体施工阶段进度不宜少于7天/层。加强对建设单位的监督管理对质量责任落实不到位、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建设单位,加大对其建设项目的检查频次和力度,发现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坚决责令停工整改。建设单位因违法违规、质量安全事故、群访群诉、重大质量隐患等被住建部门责令全面停工整改或给予行政处罚的,一年之内,在实施施工图审查、阶段性验收、样板间核验、工程档案预验收、消防验收及备案、竣工验收、评优评先等工作时,将该建设单位及其负有责任的建设参与方列为重点审查对象,不适用相关快捷或简化程序。建设单位存在工程质量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予以查处,并依法追究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责任;项目负责人因调动工作等原因离开原单位,或者已退休的,仍依法追究相应责任。对在一个考核周期内累计扣分达到40分以上的失信主体,在日常监管中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增加监管频次,加强现场检查。本文件其他重点内容建设单位作为工程建设活动的总牵头单位,是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依法对工程质量承担全面责任。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承担相应终身责任。建立健全项目质量管理体系对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动态记分管理。建立健全“青岛市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信息系统”,依据类别以及严重程度,分别采取警告、约谈、通报、限制执业等相应行政管理措施。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将违法违规行为主体列为重点监督对象,同时采取公示曝光、约谈企业负责人、取消评优评先资格、严格资质审查、限制享受其他相关优惠政策等惩戒措施,压实项目法人责任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程项目各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实现质量责任可追溯。因工程质量给工程所有权人、使用人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建设单位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可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向有关责任人追偿。加强建筑工程事前预控管理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工期定额和工程的具体条件合理确定工程建设工期,因不可抗力以及重污染天气、重大活动保障等原因停工的,应当给予合理的工期补偿。建设单位压缩定额工期和合同工期的,应当通过工程建设专家的技术评审,并应承担因压缩工期增加的赶工费用。编制招标文件和签订合同条款时,应合理设置计价风险条款,明确约定材料调整范围、风险幅度及超出幅度后的调整办法,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和幅度。文件原文: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
2022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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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以下6种情况一律不许开复工!擅自开复工的顶格处罚!

▲关注山东省建筑管理,获取全省最新建筑政策▼关注建筑管理,获取全国最新建筑政策来源:山东省住建厅2月8日,山东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做好房屋市政工程节后开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明确:一、住建系统各部门要强化层级管理、压实监管责任,从严落实“六个不许”规定要求,即:未履行法定建设程序的一律不许开复工。未纳入系统监管的一律不许开复工。安全生产条件不达标的一律不许开复工。企业教育培训不到位的一律不许开复工。工地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不落实的一律不许开复工。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一律不许开复工。主管部门要组织抽查督导,凡发现法定手续不齐全、安全生产条件不合格的,坚决责令停工整改。对未经复核验收、弄虚作假、擅自开复工的,实行顶格处罚,对复核批复机构及人员严肃问责。二、房屋市政工程开复工前,必须全面彻底、深入细致开展安全生产条件验收检查,确保全覆盖、无遗漏。突出重点排查整治:危大工程。重点排查起重机械、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等危大工程安全现状及制度落实情况。设备设施。重点排查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设施、电器、临设等安全状况,该拆除的拆除、该加固的加固、该保养的保养、该维护的维护,提前空载调试。防护措施。重点排查“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情况,以及防坠落、防打击、防触电、防火灾等措施落实情况。人员素质。重点排查进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落实以及宣传教育、培训交底、持证上岗情况。疫情防控。重点排查外来人员登记建档、健康码行程码查验、体温检测、场所消杀以及宿舍、就餐安排等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全面掌握并严格执行当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属地报备、核酸检测、疫苗接种和人员隔离等工作。三、工程项目开复工前,施工现场办公室要张贴(挂)《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和《山东省房屋市政施工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指南》,现场要在六牌两图的基础上,增设有奖举报信息牌(样式及要求见附件),在工程概况图社会监督栏增加有奖举报信息。文件原文: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房屋市政工程节后开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济南、青岛、淄博、枣庄、东营、济宁、威海、菏泽市水务(水利)局,济南、青岛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春节已过,房屋市政工程将陆续开复工,为把好建筑施工安全关口,确保安全生产“开门稳”“开门安”,现就做好全省房屋市政工程节后开复工安全生产工作,作如下通知。一、认清形势、提高站位,筑牢思想防线当前,北京冬奥会正在举行,全国两会即将召开,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保持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是重大政治任务。住建系统各部门要从思想上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性、复杂性和极端重要性,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两个至上”,做到“两个根本”,深刻汲取近期外省市发生的建筑施工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监管执法,严把开复工安全关口,及时消除各类隐患问题,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二、全面排查、彻底整治,守牢安全底线房屋市政工程开复工前,必须全面彻底、深入细致开展安全生产条件验收检查,确保全覆盖、无遗漏。(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1.建设单位负责牵头制定项目开复工安全保障工作方案,确保工程手续齐全、发包合法、资金到位、工期合理,会同施工、监理单位排查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提请监督机构复核。2.施工单位要对项目开复工安全生产条件全面自查自纠,细化措施、责任到人、建立台账、闭环管理。项目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人员到岗、设备可靠、防护严密。3.监理单位要对工程项目自查自纠情况逐项进行审查复核,安全生产条件合格的,总监理工程师要签字确认,不合格的坚决不允许开复工。(二)突出重点排查整治1.危大工程。重点排查起重机械、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等危大工程安全现状及制度落实情况。2.设备设施。重点排查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设施、电器、临设等安全状况,该拆除的拆除、该加固的加固、该保养的保养、该维护的维护,提前空载调试。3.防护措施。重点排查“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情况,以及防坠落、防打击、防触电、防火灾等措施落实情况。4.人员素质。重点排查进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落实以及宣传教育、培训交底、持证上岗情况。5.疫情防控。重点排查外来人员登记建档、健康码行程码查验、体温检测、场所消杀以及宿舍、就餐安排等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全面掌握并严格执行当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属地报备、核酸检测、疫苗接种和人员隔离等工作。三、严格标准、认真复核,把牢安全关口住建系统各部门要强化层级管理、压实监管责任,从严落实“六个不许”规定要求,即:未履行法定建设程序的一律不许开复工,未纳入系统监管的一律不许开复工,安全生产条件不达标的一律不许开复工,企业教育培训不到位的一律不许开复工,工地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不落实的一律不许开复工,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一律不许开复工。1.监督机构要制定项目开复工复核复查工作计划,摸清底数、建立台账、闭环管理,全面复核项目报送的开复工申请,查阅资料、查看现场,合格一个批复一个。2.主管部门要组织抽查督导,凡发现法定手续不齐全、安全生产条件不合格的,坚决责令停工整改。对未经复核验收、弄虚作假、擅自开复工的,实行顶格处罚,对复核批复机构及人员严肃问责。四、强化措施、加大督导,确保安全生产(一)全面应用监管信息系统。结合项目开复工复查复核工作,将所有在建、新建房屋市政工程全部纳入系统监管,未纳入系统监管的不得开复工。(二)开展好“开工第一课”活动。把上好“开工第一课”作为开复工必要条件,施工企业和项目部要严格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教育培训不到位的不得开复工。(三)认真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工程项目开复工前,施工现场办公室要张贴(挂)《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和《山东省房屋市政施工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指南》,现场要在六牌两图的基础上,增设有奖举报信息牌(样式及要求见附件),在工程概况图社会监督栏增加有奖举报信息。(四)严格值班备勤和应急响应。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迅速到位、妥善处置、及时上报。及时根据北京冬奥会、全国“两会”时间节点和天气特点发布预警信息,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执行错峰施工安排,落实应急资源、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准备,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预测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省厅将结合安全生产督导检查、驻点监管等工作,对各地开复工、举报奖励等工作落实情况适时开展督导检查。附件:施工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公示牌设置指南.doc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年2月8日附件原文:施工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公示牌设置指南一、设置范围全省所有规模以上在建房屋市政施工项目。二、制作安装按照《山东省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标准图集》(鲁建质安字〔2018〕18号)第25页“公示标牌”确定的位置、尺寸、版面要求制作安装。三、举报电话公示牌应列出项目所在地住建主管部门或应急部门举报电话、举报网站、举报邮箱等举报受理信息。四、内容要求题目: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公示牌内容:根据《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鲁应急发〔2021〕3号)和《山东省房屋市政施工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指南》(鲁建质安字〔2021〕13号)要求,为加强社会监督,鼓励举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特设立举报奖励公示牌。(一)举报主体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有权向县级及以上主管部门举报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二)举报方式举报人应实名举报,内容应包含明确的被举报对象、具体的事故隐患或非法违法行为。举报人可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爱山东”APP、住建主管部门或应急部门政务网站、信函、来访等多种方式进行举报。举报电话:×××举报网站:×××(网址:×××)举报邮箱:×××(三)举报奖励情形1.超资质或挂靠承揽工程的,转包或违法分包的,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的。2.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单位安装、拆卸的,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使用的。3.建设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的,要求压缩合同约定工期的,将拆除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的。4.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种作业人员未依法持证上岗的,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5.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6.施工单位违反强制性标准施工的,未按照设计图纸或者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未安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的,未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专家论证的,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或者擅自修改专项施工方案的,未按照规定组织危大工程验收的。7.监理单位未依法按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整改或者暂停施工的,未对危大工程施工实施专项巡视检查的,未按规定参与组织危大工程验收的。8.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拆卸单位未编制拆装方案、未制定安全施工措施的,未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的,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装、拆卸作业的。9.设计单位未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未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的。举报并查实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按规定奖励2、10、30万元。对举报瞒报、谎报事故的,按照最终确认的事故等级和查实举报的瞒报谎报死亡人数给予奖励,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分别按3、4、5万元计算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50万元。(四)保密要求负责举报受理、核查、奖励发放等事项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举报人个人信息和举报内容等相关材料。度川3月课程013.5-6
2022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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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推行工程总承包建设模式!优先支持总承包项目/项目经理评优评先

▲关注山东省建筑管理,获取全省最新建筑政策▼关注建筑管理,获取全国最新建筑政策来源:济南市住建局、住建部官网,建筑业之声等近日,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发布《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的实施意见》。1、政府和国有资金投资的房屋、市政项目,原则上实行工程总承包模式。鼓励社会投资、PPP项目实行工程总承包模式。2、着力培育一批本地工程总承包企业。培育工程总承包“双资质”企业,具备设计或施工资质的可以直接申请相应类别、等级的施工或设计资质,完成的相应规模工程总承包业绩可作为施工、设计业绩申报。3、工程总承包项目原则上同步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4、鼓励政府投资项目、装配式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工程总承包项目应用BIM技术。建设单位可在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中对BIM技术应用提出明确要求,鼓励在评标办法中予以评审和加分。5、依法实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可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分阶段、分单体、分标段进行送审。6、政府投资项目允许建设单位利用核定概算内节约的资金,可按照节约投资的50%对工程总承包单位进行奖励或补贴。7、对项目获得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工程奖项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可分别按照不超过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1.5%、1.0%和0.8%的标准计取优质优价费用予以补贴。8、实施工程总承包的项目及其项目经理在申请“鲁班奖”“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全国优秀项目经理”等国家、省、市奖项时,予以优先推荐。文件原文: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的实施意见济建发〔2021〕19号各区县(功能区)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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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底前全面落地!山东印发建筑施工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简明实施手册(试行)

来源:山东省住建厅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施工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简明实施手册(试行)的通知鲁建质安字﹝2021﹞3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济南、青岛、淄博、枣庄、东营、济宁、威海、菏泽市水务(水利)局,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扎实推进建筑施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加快提升房屋市政施工本质安全水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了《建筑施工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简明实施手册(试行)》(以下简称《简明手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一、充分认识落实《简明手册》的重要意义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是实现安全风险管控关口前移、源头治理、科学预防的根本途径,是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手段。经过几年推进实施,当前绝大部分大型施工企业和承建项目基本落实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要求,但中小型施工企业和承建项目普遍存在“不会建”“建不好”现象,安全问题多发甚至引发安全事故。《简明手册》依据建筑施工双重预防体系通则、细则、指南等标准和要求,针对中小型施工企业和项目特点重新梳理优化,内容包括程序步骤、评价标准、文件整理归档目录等,清晰具体、简明易懂、方便操作。各市主管部门要认真宣贯落实,确保今年起各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全面执行双重预防体系。二、积极开展宣贯解读培训要将《简明手册》内容纳入房屋市政施工各类注册人员、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其他从业人员教育体系和企业三级教育培训范围,推动施工企业和项目学懂弄通做实双重预防体系。2021年3月底前,各市主管部门要通过专题培训、远程讲座、现场观摩等形式,完成对各监管人员、各施工企业和项目的轮训,详细解读《简明手册》内容和使用方法。针对各级监管人员,重点强化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评价标准宣贯;针对广大施工企业、工程项目有关人员,重点强化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方法、工作步骤、文件归档等内容宣贯,做到各有侧重、全面掌握。要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电视、微信等媒体,营造良好学习氛围。三、严格监督实施应用2021年6月底前,各市房屋市政施工企业(含外地进鲁企业)、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要全面落地双重预防体系,有关工程资料要按手册要求整理归档。各市主管部门要将实施《简明手册》情况作为日常网格化监督、“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和标准化考评重点内容,压实施工企业和项目落地责任。要充分发挥标杆企业作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围绕实施《简明手册》情况,在原标杆企业基础上组织新一轮对标评估工作,更新公布省级标杆企业名单。各市主管部门要参照培育市、县标杆企业,组织省市县标杆企业为其他施工企业和项目对标实施提供指导和评估服务,鼓励支持标杆企业和有关社会组织发展双重预防体系专业服务团队或机构。各市在推广使用《简明手册》过程中有相关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联系人:曹延东、杨蒙,联系电话:0531-87087014,电子邮箱:zhangrunze@shandong.cn。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年1月12日附件:建筑施工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简明实施手册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下载完整版附件。
2021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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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必备!山东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附全文

来源:山东省住建厅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鲁建质安字〔2021〕2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有关市水利(水务)局,济南、青岛园林绿化局,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为认真贯彻《住房城乡建设部》(建质〔2018〕95号)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结合实际组织编制了《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一、务必高度重视推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是贯彻国家和省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工程质量安全责任、推进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化、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本质水平的重要抓手。要将《实施细则》作为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工具书或工具箱,融入企业和项目全过程管理,融入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执法各环节,确保落实落细、抓出实效。二、广泛开展宣贯要组织和动员广大行业企业、行业社会组织全面开展《实施细则》培训,系统解读内容和要求,将《实施细则》纳入行业各类继续教育、业务培训和观摩交流内容,推动各方面尽快理解、全面领会、准确掌握,特别是一线作业人员知细则、懂细则、用细则。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等媒体,采取丰富多彩的形式加强宣传引导,形成良好氛围。三、确保落地落实要指导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认真贯彻执行《实施细则》,落实到每个项目、每名员工、每道工序,鼓励引导有条件的企业结合自身发展特点编制更具针对性、形象化、具体化的指导手册,推进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化。加强对《实施细则》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激励先进、查处问题,因地制宜细化更有操作性的实施细则和检查表格。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实施细则》落实情况纳入对各市主管部门和工程项目检查督查重点内容,与市级政府质量工作、安全生产考核涉及工程质量安全内容、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等挂钩管理。各市在《实施细则》推广中有相关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联系人:曹延东、杨蒙,联系电话:0531-87087014。附件: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年1月4日(点击看大图↓↓↓)
2021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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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抽取项目,不发通知,不打招呼,直奔现场!山东拟开展建筑工程质量安全辅助巡查!

来源:山东省住建厅文件原文: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辅助巡查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落实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治理工程质量安全突出问题,提升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水平,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发〔2013〕3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22号)、《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研究起草了《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辅助巡查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各相关单位、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于2021年2月5日前反馈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修改意见及建议,要注明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及时沟通对接。联系人:袁永才、杨林,电话:0531-87087017,电子邮箱:yuanyongcai@shandong.cn。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年1月4日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辅助巡查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
202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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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停工!山东8市发布红色预警,启动Ⅰ级应急响应!重污染天气何时结束?

来源:山东环境、大众日报客户端、海报新闻、闪电新闻、大众网东营、济宁生态环境、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日照环境、聊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大众网·海报新闻等日前,山东济南、淄博、东营、潍坊、济宁、泰安、日照、聊城等多地发布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并启动l级应急响应。据@山东环境
2020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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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拟全面推行工程总承包建设模式!优先支持总承包企业/项目/项目经理评优评先

来源:济南市住建局近日,济南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济南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通知。1、政府和国有资金投资项目以及装配式建筑,原则上实行工程总承包。鼓励社会投资项目、PPP项目实行工程总承包。工程总承包项目原则上同步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2、着力培育一批本地工程总承包企业。培育工程总承包“双资质”企业,具备设计或施工资质的可以直接申请相应类别、等级的施工或设计资质,完成的相应规模工程总承包业绩可作为施工、设计业绩申报。3、采用招标或者直接发包等方式选择工程总承包单位。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应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工程总承包项目评标一般采用综合评估法。4、社会投资的工程总承包项目宜采用总价合同,政府投资的工程总承包项目应当合理确定合同价格形式。不得要求工程总承包单位承担所有市场风险。5、分部工程验收通过时原则上应同步完成工程款结算,不得以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等理由变相拖延结算。政府投资工程不得以未完成审计作为延期工程款结算的理由。6、对项目获得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工程奖项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可分别按照不超过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1.5%、1.0%和0.8%的标准计取优质优价费用予以补贴。实施工程总承包的企业、项目以及项目经理在“鲁班奖”“泰山杯”“泉城杯”和省、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优秀项目经理等评优评先中,予以优先支持。文件原文:关于公开征求《济南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通知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0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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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资项目必须落实资金或明确资金来源!本月起,《山东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施行

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官网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山东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且不改变土地用途、总投资500万元以下的,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只审核概算并下达投资计划。政府投资项目必须落实资金或者明确资金来源。对没有明确资金来源的项目,一律不得批准实施。鼓励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建设地点变更、建设规模超过原初步设计批复规模10%以上的、建设内容作较大调整的,应当在实施前按照规定的程序报原审批部门审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项目单位通过在线平台或政务服务平台如实报送政府投资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依法配合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文件原文:山东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一章
2020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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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10部门发文:八条新政,“六个一律”,出现重大隐患或事故一律顶格处罚!

来源:山东省住建厅近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意见》。1、建设单位:明确提出建设单位施工安全首要责任。严厉查处建设单位安全责任不落实、现场管理不到位、随意压级压价等突出问题。建设单位投标文件和施工总承包合同必须约定安全事故防范目标、措施及违约责任,保障合理造价、工期,出现重大隐患或引发安全事故的一律顶格处罚。2、施工单位:企业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岗履职,每日巡查安全生产情况,危大工程等关键节点施工时必须到场指挥监督。全覆盖实行项目专职安全员外派制,充分赋予其停工权、处罚权、越级直报权,未落实的停工整改。3、建筑市场: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一律责令立即停工,停止供水供电,依法实施顶格处罚。严厉打击肢解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围标串标、挂靠出借资质资格等违法行为,依法从速认定并实施顶格处罚。4、施工现场风险防控:2021年1月1日起,各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全面推行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紧盯危大工程,聚焦易发群死群伤的起重机械、高支模、脚手架、深基坑关键风险,分类明确风险防控重点,强化各方主体全过程监督和影像资料留存备查。5、施工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实施“六个一律”严管重罚措施。凡发生施工安全责任事故的,一律按上限暂扣、停业、降级、吊销有关证照,实施经济处罚;一律将涉及的施工、开发、设计、监理等单位公示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一律责令全面停工整顿;涉及国有企业的,一律通报国资监管部门并按有关规定扣减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得分;凡发现危大工程未按规定编制专项方案、组织论证审核、按方案施工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凡企业一般安全生产条件或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不合格的,一律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6、长效管理:2021年1月1日起,房屋建筑工程和非线性市政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必须安装全覆盖视频监控设备。推行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和保养“一体化”管理,2021年6月底前试点工作实现县(市、区)全覆盖。文件原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意见鲁建发〔2020〕3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今年以来,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领域先后发生多起生产安全事故。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重要指示精神,坚决防范遏制各类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全力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突出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明确并落实好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自2021年1月1日起,招投标文件和施工总承包合同应约定安全事故防范目标、措施及违约责任。要保障合理造价,严格按规定费率足额计取并及时拨付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得压减。科学合理确定施工工期,压缩合同工期的应组织专家专项论证并增加相关费用。凡因参建队伍选择、甲供材料采购、工程款拨付、工期要求等问题影响施工安全的,要严肃追究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责任,出现重大隐患或引发安全事故的一律依法按处理规定的上限进行处罚。(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应急厅负责)二、压实施工单位主体责任。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安全生产负总责,牵头负责现场隐患排查治理。按相关规定和投标承诺落实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企业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岗履职,每日巡查安全生产情况,危大工程等关键节点施工时必须到场指挥监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约定安全事故防范目标并强化相应管理措施。严格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施工单位未落实相应安全措施的,由建设单位根据合同约定扣减费用。全覆盖实行项目专职安全员外派制,由企业总部直接派出、直接管理、组织考核、发放薪酬,充分赋予其停工权、处罚权、越级直报权,未落实的停工整改。施工安全监理责任必须通过监理委托合同明确,监理单位必须认真审查进场单位资质、人员资格,严格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按规定做好旁站、巡视和验收监督,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及时督促整改或报告,责任不落实的依法从重处罚。(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三、深化建筑市场打非治违。持续开展建设程序履行情况排查检查,凡发现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一律责令立即停工,告知有关单位停止供水供电,对建设单位及有关参建单位依法实施顶格处罚。严厉打击肢解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围标串标、挂靠出借资质资格等违法行为,依法从速认定并实施顶格处罚,各市每年要曝光一批典型案例。(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负责)四、强化重点环节风险防控。2021年1月1日起,各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全面推行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由公司、项目部、班组、个人分级梳理管控风险,并持续排查整治隐患问题,建立安全风险隐患点管理台账。深入开展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整治,未针对性地编制专项方案、不按规定开展专家论证的危大工程不准施工,危大工程施工必须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三方监督验收。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必须严格作业人员持证上岗,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和监理人员要现场监督,严禁违反规程转塔、不按规定固定,留存安拆过程影像资料记录和使用单位检测台账备查,严厉打击起重机械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鉴定结论失实等违法违规行为。高支模、脚手架工程不得使用壁厚不达标架管等不合格构配件,严格按规定进场验收和取样送检。深基坑工程必须进行专项设计,严禁无设计施工、无方案施工、违反方案施工、不按规定巡查处险。加强临边洞口防护,严格防护用具佩戴,严厉打击有章不循、弄虚作假等行为,施工作业区内严禁设置办公、生活区,严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事故发生。(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负责)五、严格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多渠道整合资源,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管。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市、县(市、区)主管部门每月至少对直接监管项目开展一次全覆盖、拉网式巡查监督,突出抓好危大工程等重点部位环节监管。定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设区市主管部门每2个月至少对各县(市、区)开展一次抽查,加强层级指导监督。省级主管部门每季度至少对各设区市开展一次暗访抽查。大力发展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专业力量承担辅助检查抽测,完善检查、整改、处罚制度,探索检查抽测绩效奖惩机制。各级要强化施工安全监督力量,根据工程建设规模配备相应专业监督力量,专职施工安全监督人员人均监督面积原则上不超过60万平方米,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全额保障。制定完善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定期考核制度,对考核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并由当地政府进行调整充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负责)六、严管重罚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纠正施工安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处理处罚“宽、软、晚”问题,凡发生施工安全责任事故的,一律对责任单位及单位负责人等有关人员按上限暂扣、停业、降级、吊销有关证照,实施经济处罚;一律将对事故直接涉及的施工、开发、设计、监理等单位公示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事故结案处罚执行完毕前政府投资和国有主导投资项目应谨慎委托建设任务,政府土地出让应慎重选择,一般事故在设区市范围内公示警示,较大及以上事故在全省范围内公示警示;一律对事故项目责令全面停工整顿,暂停其项目预售或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涉及国有企业的,一律通报国资监管部门并按有关规定扣减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得分。将重大隐患作为事故惩戒,凡发现危大工程未按规定编制专项方案、组织论证审核、按方案施工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严格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核查,突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重点岗位人员配备履职、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等重点,凡企业一般安全生产条件或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不合格的,一律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国资委、省应急厅负责)七、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推行施工企业“三个一”安全教育管理,每天早晨不少于10分钟组织一次工人安全教育,每周一组织工人开展一次自我检视,每月第一天组织管理人员报告一次安全责任履职情况,推动安全生产入脑入心。强化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施工单位在申请发还安全生产许可证前,对一般事故应提交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文字资料,对较大及以上事故应提交事故案例警示教育视频资料,由主管部门统一向行业企业和项目共享,危大工程作业前必须认真组织施工班组安全交底并观看对应类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推广实操式、警示式、体验式教育模式,大力发展集中体验式教育基地,按照市场化原则强化新入场、转场工人安全教育。(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八、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加快推进建筑施工科技兴安,引导发展以云平台管理支撑、远程视频监控、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智能安全防护穿戴、虚拟现实交底教育等为重点要素的智慧工地建设,2021年1月1日起,房屋建筑工程和非线性市政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必须安装全覆盖视频监控设备。推进施工安全领域管理改革,推行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和保养“一体化”管理,2021年6月底前试点工作实现县(市、区)全覆盖。引入市场化机制完善保障体系,扩大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覆盖范围,三年内发生施工安全责任事故、受到施工安全行政处罚,或一年内同一工程项目因重大安全隐患被连续停工2次以上的施工企业,所承建项目必须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承保机构应组织专业力量开展教育培训、隐患排查等风险防控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科技厅、省应急厅、山东银保监局负责)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全面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作为安全生产重点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细化推进措施,确保重点任务落地落实。强化安全生产巡查和市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对工作不严不实、事故问题多发的,严格警示、通报、约谈直至追责问责。加强舆论宣传引导,积极宣传各地好经验、好做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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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拖欠!山东省三部门发文,推行施工过程结算

来源:山东省住建厅刚刚,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联合发布《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中推行施工过程结算的指导意见(试行)》,明确:新开工的大中型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原则上应实行施工过程结算。已开工的工程,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落实开展过程结算的具体要求。结算周期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按照施工形象进度或施工时间周期划分。价款结算范围包括国家计价规范规定的因法律法规变化、政策性调整、工程量清单缺项或偏差、物价变化、暂估价调整等所引起的价款变化,以及变更、签证、索赔等事项,在发生时按照约定一并计入当期施工过程结算。总价措施费可按当期造价占全部工程造价的比例计算,单价措施费可按当期完成的工程量计算。双方宜约定过程结算价款抵扣工程预付款的方式。产生计量计价争议时,无争议部分先办理结算;争议解决后,争议涉及价款计入当期过程结算。社会投资的工程总承包项目宜采取总价合同,并约定付款周期节点和付款比例,在开展施工过程结算时,仅对合同约定的可调整部分进行审核。采取单价合同的工程项目,可完善施工图纸,重新计量工程量,固定工程总价,约定只对必要的变更签证和材料调差等进行处理,通过补充协议予以确认后,不再重复核对工程量。政府投资项目没有明确资金来源的不得审批,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造价咨询企业应积极为实行过程结算的工程项目提供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对过程结算开展较好的企业,通过信用评价等形式实施正向激励;对恶意拖延结算、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合约意识差的有关主体,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文件原文: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中推行施工过程结算的指导意见(试行)鲁建标字〔2020〕19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省政府有关精神要求,为解决工程结算难题,建立防止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长效机制,深化建筑市场管理改革,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现决定在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中推行施工过程结算。根据《政府投资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和改善工程造价监管的意见》(建标〔2017〕20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建办标〔2020〕38号)等文件精神,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明确概念内涵。施工过程结算是指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发承包双方对约定周期内完成的工程量(含变更、签证、索赔等),分阶段进行价款计算、确认和支付的活动。经双方确认的过程结算文件作为竣工结算文件的组成部分,竣工后不再重复审核。二、确定实施范围。在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中积极引导实行施工过程结算。新开工的大中型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原则上应实行施工过程结算。已开工的工程,发承包双方可参照本指导意见,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落实开展过程结算的具体要求。三、划分结算周期。实行施工过程结算的工程项目,发承包双方宜明确约定结算周期划分方式。结算周期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按照施工形象进度或施工时间周期划分。四、界定结算内容。实行施工过程结算的工程项目,发承包双方宜作出约定,对当期质量合格已完工程量所发生价款进行确认和支付。价款结算范围包括国家计价规范规定的因法律法规变化、政策性调整、工程量清单缺项或偏差、物价变化、暂估价调整等所引起的价款变化,以及变更、签证、索赔等事项,在发生时按照约定一并计入当期施工过程结算。五、实施结算活动。实行施工过程结算的工程项目,发承包双方可参照以下方式对结算流程、付款比例、支付时限等进行约定:完成本周期施工后,承包人编制包括量、价、费在内的过程结算报告及其相关资料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在约定时间内完成核实和确认;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过程价款支付申请,发包人在约定时间内按照约定比例支付价款。未约定支付比例的,可参照竣工结算支付比例确定。未约定过程结算报告确认时限或过程价款支付时限的,可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10.3节相关规定执行。六、规范计价行为。实行施工过程结算的工程项目,总价措施费可按当期造价占全部工程造价的比例计算,单价措施费可按当期完成的工程量计算。双方宜约定过程结算价款抵扣工程预付款的方式。在办理工程签证时,宜明确签证包含的量、价、费。产生计量计价争议时,无争议部分先办理结算;争议解决后,争议涉及价款计入当期过程结算。七、强化合同管理。社会投资的工程总承包项目宜采取总价合同,并约定付款周期节点和付款比例,在开展施工过程结算时,仅对合同约定的可调整部分进行审核。采取单价合同的工程项目,发承包双方可完善施工图纸,重新计量工程量,固定工程总价,约定只对必要的变更签证和材料调差等进行处理,通过补充协议予以确认后,不再重复核对工程量,提高过程结算工作效率。八、健全资金保障。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确保建设资金落实到位,保障施工过程结算顺利实施。政府投资项目没有明确资金来源的不得审批,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预防工程款拖欠。九、聚焦关键环节。实行施工过程结算的工程项目,要前移工作重心,严格控制概算;完善标前策划,满足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提高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水平,充分考虑施工阶段划分,减少项目缺漏和计量偏差。减轻工程施工阶段变更调整工作量,解决关键制约因素。十、提升咨询服务。造价咨询企业宜调整服务方式,提升业务水平,积极为实行过程结算的工程项目提供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开展过程结算审核,出具造价咨询报告。十一、加大激励惩戒。对过程结算开展较好的各类企业,通过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等形式实施正向激励;对恶意拖延结算、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合约意识差的有关主体,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十二、增强部门协同。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施工过程结算活动的监督管理。加强工程项目施工图审查和招投标监督管理,压实发包人主体责任;加强工程造价管理和计价依据服务,完善施工过程结算规则。各级发展改革、财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权限,围绕立项审批、投资评审等工作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保障财政资金合规使用和投资效益,推动施工过程结算工作开展。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2020年9月17日喜欢请点“在看”
2020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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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事故致1人及以上死亡、3人重伤应对企业启动刑事调查!

来源: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安全茂2019年12月10日,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省公安厅四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意见》。《意见》不仅突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重点,明确督促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措施,还提出建立事故责任追究四项制度。首先,在省级层面上首次明确安全生产领域事故发生前追究刑事责任制度。明确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涉罪和非法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犯罪的刑罚适用有关问题,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各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其次,建立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停产整顿制度。对发生死亡1人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企业,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可能造成次生衍生等事故进一步发生、无法保证安全生产条件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责令企业局部或全部暂时停产停业或停产停业整顿。再次,建立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刑事调查制度。按照有关规定,《意见》明确事故刑事责任立案标准,规定有关部门对发生事故造成1人及以上死亡、3人重伤、10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企业启动刑事调查。为了强化安全生产犯罪嫌疑人刑事追责过程监管,提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提出的取保候审申请,各级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按照“谁签字、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采取审慎态度依法审查。此外,建立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联合惩戒制度。按照有关规定,《意见》提出对发生死亡1人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企业开展联合执法,实施联合惩戒,让企业付出的违法成本远高于前期减少的安全投入。因发生事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企业主要负责人;对重大以上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发生较大以上事故或连续发生死亡事故的国有(控股)企业领导班子不能享受年终考核奖励,主要负责人不能参加当年评先树优活动。详情可见: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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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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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山东要在房屋市政施工领域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

来源:山东省住建厅官网近日,山东省住建厅下发通知,要在全省房屋市政施工领域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试点时间自2018年11月开始,至2019年12月底结束。试点项目近期新开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为投保人。每设区市原则上不少于3个,其中济南、青岛、淄博、烟台、潍坊不少于5个。保险条款和费率实行统一的保险条款和费率;企业已投保其他险种的,应将其调整为安责险;企业缴纳安责险费用可以从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备注:《山东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率和条款(2018版建筑施工行业)(征求意见稿)》,正在作最后一轮征求意见。】承保机构资格省政府安委会确定的8家承保机构:1、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2、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3、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4、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5、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6、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7、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8、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上述承保机构中,按照自愿原则选择投保。青岛市根据市统一安排确定承保机构。事故预防工作承保机构应切实发挥事故预防作用。对于仅收取投保费用、疏于事故预防工作的,列为不良记录机构,向安监、保监部门通报,并限制进入房屋市政施工领域。出险赔付投保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承保机构要积极参与抢险救灾,主动、迅速、准确核定赔款,建立小额快付、大额预付、紧急费用垫付等快速理赔机制。其他方面:根据省统一安排,对安责险试点实施保费财政奖补政策,保费补贴实行退坡机制,2018年不超过50%,2019年不超过40%,2020年及以后不再补贴。对于安责险试点项目,在省安全文明工地培育中给予优先支持。通知原文: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市政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鲁建质安字〔2018〕25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委):为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决策部署,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高危行业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7〕187号)、《关于印发〈山东省高危行业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安监发〔2018〕2号)要求,现就加快推进全省房屋市政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总体目标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在部分行业领域实施安责险试点工作部署要求,坚持风险防控、费率合理、理赔及时的原则,按照政策引导、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方式,在全省房屋市政施工领域局部开展安责险试点,探索发挥市场化机制作用,完善施工安全生产保障机制,形成可推广的成功经验后逐步推开,加快提升房屋市政施工安全生产水平。二、重点工作(一)试点时间和试点项目。试点工作自2018年11月开始,至2019年12月底结束。由设区市住建部门组织确定具有代表性的一定区域范围、一定承建企业类型、一定类别的工程项目,作为安责险试点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为投保人。试点项目宜为近期新开工工程,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和施工许可证。每设区市原则上不少于3个,其中济南、青岛、淄博、烟台、潍坊不少于5个,填报《房屋市政施工安责险试点项目一览表》(附件1)。(二)保险条款和费率。实行统一的保险条款和费率。按照省政府安委会统一安排,省厅配合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省安责险运营服务中心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结合行业实际研究形成了《山东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率和条款(2018版建筑施工行业)(征求意见稿)》,现作最后一轮征求意见。请各设区市住建部门前往省厅网站下载,认真组织基层监管部门、行业企业和承保机构代表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并提供调整依据和测算标准。本轮征求意见结束后,由省安责险运营服务中心按程序备案作为试点保险条款和费率。试点过程中如有相关意见建议,由住建部门、行业企业会同承保机构研究调整。对企业已投保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其他险种,应将其调整为安责险,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事故预防和抵御风险综合能力。企业缴纳安责险费用可以从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三)承保机构资格。在省政府安委会确定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承保机构中,根据承保机构前期开展房屋市政施工行业业务情况,按照专业资质、承保能力、行业熟悉情况等基本条件,各市住建部门和试点项目总承包企业按照自愿原则选择承保机构投保。青岛市根据市统一安排确定承保机构。(四)事故预防工作。将完善安全管理机制、强化安全事故预防,作为开展房屋市政施工领域安责险试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督促指导承保机构按规定比例足额列支事故预防费用,专项用于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奖励、安全生产科技推广等工作,切实发挥事故预防作用。承保机构开展安全风险评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等服务工作时,投保项目参建各方要积极配合。鼓励通过工程监理、项目管理等第三方咨询机构,为承保机构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对于仅收取投保费用、疏于事故预防工作的承保机构,各级住建部门列为不良记录机构,向安监、保监部门通报,并限制进入房屋市政施工领域。(五)出险赔付。投保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承保机构要积极参与抢险救灾,主动、迅速、准确核定赔款,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保险赔偿金。要积极建立小额快付、大额预付、紧急费用垫付等快速理赔机制,切实在工伤保险之外打造多一重市场化保障机制,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三、其他有关要求(一)认真组织实施。各级住建部门要从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加快房屋市政施工领域安责险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在地方政府统一安排下积极稳妥开展试点工作。要抓紧制定试点推进方案,确定试点工程项目,落实牵头科室和工作联络员,扎实组织实施。有关信息请形成《房屋市政施工安责险试点工作联络员登记表》(附件2)。2019年12月底前,各市要全面总结本地安责险试点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省厅,为下一步全面推行提出意见建议。(二)做好奖补衔接。根据省统一安排,对安责险试点实施保费财政奖补政策,保费补贴实行退坡机制,2018年不超过50%,2019年不超过40%,2020年及以后不再补贴。试点项目及投保人信息上报省厅后将统一纳入“山东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信息管理系统”(系统运行维护联系人:王海涛,联系电话:13793868666),承保机构依托该系统出具安责险保单时自动计减补贴费用。各级住建部门要按照省财政厅、安监局、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奖补资金兑付有关程序的通知》(鲁财工〔2018〕20号)要求,及时做好有关协调衔接工作。(三)加强指导监督。房屋市政施工领域安责险试点工作,要与深化施工安全治理行动、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加快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统筹结合推进。各级住建部门要加强指导监督,认真做好政策指导协调,严格试点情况调度检查,及时协调解决推进中的突出问题。对于安责险试点项目,在省安全文明工地培育中给予优先支持;对于各市安责险试点情况,纳入省厅施工安全治理行动督导重点,与设区市住建部门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责任承诺挂钩考核。各市房屋市政施工安责险试点方案、关于《山东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率和条款(2018版建筑施工行业)(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房屋市政施工安责险试点项目一览表》《房屋市政施工安责险试点工作联络员登记表》,请于12月31日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系人:曹延东,联系电话:0531-87087018,传真:0531-87080852,电子邮箱:zlaqc@shandong.cn。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11月14日附件1房屋市政施工安责险试点项目一览表设区市住建部门:
2018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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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最低资质等级,不再考核“八大员”等持证现场管理人员数量

来源:住建部官网、济南市城建委网站近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通知,决定取消建筑业企业最低等级资质标准中关于持有岗位证书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标考核。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建筑业企业资质部分考核指标的通知鲁建许函〔2018〕62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委)、莱芜市城管局:为深入推进建筑业“放管服”改革,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建筑业企业最低等级资质标准现场管理人员指标考核的通知》(建办市〔2018〕53号)要求,决定取消建筑业企业最低等级资质标准中关于持有岗位证书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标考核。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安全。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11月19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建筑业企业最低等级资质标准现场管理人员指标考核的通知建办市〔2018〕53号
2018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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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监理、删除施工合同备案,新版《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印发!

来源:山东省住建厅官网,由“山东建筑管理”编辑整理最近,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最新版《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9月30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鲁建发〔2015〕4号)同时废止。与旧版相比,新版文件的主要变化点在哪里呢?小编整理如下:1、第三条,对“限额以上乡村建设工程、乡村建设工程”的概念予以界定;2、第四条、第六条,删除“施工合同备案”相关信息;3、第五条,增加“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监督手续与施工许可合并办理,同时提交申请资料,同时出具办理结果文件。”4、第六条,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建设单位应提供“施工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签署的已经具备施工条件的证明”改为“具备施工条件承诺书”。删除“按照规定应当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建设单位提供经备案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建设单位提交无拖欠工程款情形证明和本工程不拖欠工程款承诺书,以及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有条件的可实行银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担保。”修改为“建设单位应当提交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承诺书。”5、第七条,“发证机关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和所附证明文件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颁发施工许可证;对于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失效的,应当当场或者五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建设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审批时间自证明文件补正齐全后作相应顺延;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修改为“发证机关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和所附资料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颁发施工许可证;对于资料不齐全或者失效的,应当当场或者一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建设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审批时间自资料补正齐全后作相应顺延;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删除“在颁发施工许可证前,发证机关或委托有关单位,应当到工程现场进行踏勘,形成施工许可现场踏勘记录。”6、第十二条,发证机关应当建立施工许可监督检查制度,对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建设条件发生变化、延期开工、中止施工、履行承诺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处理。增加“履行承诺”。7、第十四条,增加“建设单位提供虚假承诺或不履行承诺的,按采用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施工许可证处理。”8、第十九条,增加“对符合条件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要依法及时办理施工许可证。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印制新版施工许可证前,仍使用现行的施工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中增加的内容在备注栏注明。”文件原文: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建发〔2018〕5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委)、规划局、城管局(执法局、公用事业局、园林局)、房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济南、莱芜市城乡交通运输委、林业和城乡绿化局、城乡水务局,菏泽市开发办,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现将《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10月24日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一条
2018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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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建筑工人实名制、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办法正式下发!

来源:德州市住建局网站近日,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国人民银行德州市中心支行联合下发《德州市建筑工程项目农民工实名制和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办法》,自2018年11月9日起正式施行。全市所有工程项目推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配备专职劳资管理人员,留存农民工身份证、劳动合同书等复印件;健全农民工进退场、考勤计量、工资支付等管理台账,实时更新实名制管理台账信息。总包企业应当在建设单位办理施工许可证前,将专用账户向工程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建设单位应把设立专用账户作为与总包企业签订施工合同的必要条款。总包企业应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置公示牌,公示每月农民工工资(劳务费)支付表、企业及项目相关负责人联系方式、欠薪投诉渠道等。建设单位未及时足额拨付导致拖欠的,建设单位承担清偿责任,拒不承担的,纳入社会信用平台,依法依规实施失信联合惩戒。总包企业无故拖欠、克扣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理或处罚,数额较大的或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及时向社会公布,列入“黑名单”,实施失信联合惩戒,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部门依法惩处。文件原文: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国人民银行德州市中心支行德州市建筑工程项目农民工实名制和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办法
2018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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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不编专项方案将被扣安许证!

来源:山东省住建厅官网近日,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山东省房屋市政施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明确:施工单位应当在危大工程施工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应当组织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审查、论证通过的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专项方案。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37号令《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施工单位未编制并审核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建设单位未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或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违反危大工程管理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的处罚信息,将被纳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文件原文:山东省房屋市政施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
201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