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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实行告知承诺制第一批工程造价咨询乙级资质许可事项公告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行告知承诺制第一批工程造价咨询乙级资质许可事项的公告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关于规范明确自治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相关业务事项的通知》(新建标〔2020〕3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行工程造价咨询乙级资质审批告知承诺制的公告》(公告〔2020〕54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准新疆建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申请工程造价咨询暂定乙级资质;批准新疆泽源和忻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乙级资质延续。按照管理权限,请各地、州、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下发之日起三个月内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承诺内容进行100%实地核查,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处理并报住建厅;住建厅将进行不定期抽查。联系电话:0991-2823164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
202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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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厅通报18家工程建设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

来源:新疆住建厅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行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建办市〔2019〕20号)及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资质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新建法函〔2019〕39号)、《关于实行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告知承诺制核查的公告》(2020年第92号)有关要求,我厅对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申报资质的工程建设企业进行资质核查。经查,库尔勒承安建设有限公司等18家工程建设企业在申报资质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建市〔2011〕200号)等规定,决定对库尔勒承安建设有限公司等18家工程建设企业予以通报批评,撤销资质审批,将不良行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予以公布。自本通报印发之日起1年内不受理上述企业申请相应行政许可。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11月26日推荐阅读
2020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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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建筑行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来了

来源:新疆日报新疆将对建筑行业企业进行信用综合评价并在评价系统上向社会公布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建筑质量、文明施工等方面的管理严重失信企业将纳入黑名单管理本报全媒体记者
2020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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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告知承诺制核查的公告

来源:新疆住建厅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行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建办市〔2019〕20号),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资质审批告知承诺制的公告》(新建法〔2020〕6号),为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资质审批告知承诺制核查程序,现将资质核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核查范围以审批告知承诺制的方式取得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二、核查主体资质核查实行“谁审批、谁核查”的原则,自治区和地(州、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资质审批权限,对本机关审批的企业资质进行核查。三、核查程序自治区和地(州、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在审批发证后3个月内,对通过告知承诺制取得资质的企业进行100%核查。核查分为新疆建设云平台核查和实地核查两个阶段。审批部门首先通过新疆建设云平台中企业库、人员库和业绩库对企业申报的相关材料进行比对查核,通过比对明显存在弄虚作假,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审批部门依法做出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无法通过新疆建设云平台查核,或者经查核比对没有发现异常的,组织进行实地核查,实地核查应由两人以上进行,涉及专业技术问题的,可邀请行业专家参加核查,专家仅对专业技术问题提出意见,为核查提供参考。四、核查内容核查内容包括企业承诺内容是否符合实际情况、是否满足资质标准要求。重点核查企业、人员业绩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有关指标。(一)证照情况: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书上载明的信息与实际是否一致;(二)人员情况:核查技术负责人业绩是否真实有效,是否在企业任职(核查社保缴纳情况);注册人员专业、资格、数量是否符合资质标准,是否在企业任职(核查社保缴纳情况);企业主要技术人员(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专业、资格、数量是否符合资质标准,是否在企业从业(核查社保缴纳情况);其他从业人员专业、数量是否符合资质标准;(三)业绩情况:核查企业申报的个人业绩和企业业绩是否符合资质标准,是否存在业绩不达标或超资质承揽、弄虚作假等问题。被投诉、举报资质条件不符合资质标准的,除核查上述内容外,还应当对投诉举报内容进行重点核查。五、核查方式个人业绩核查方式:采取新疆建设云平台个人业绩库比对、审批部门与业绩出具单位联系核实等方式进行。无法查询的业绩,审批部门可以向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发函核实,申报业绩不属实的,业绩不予认定,由审批部门依法作出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并做出相应的行政处罚。企业业绩核查方式:通过新疆建设云平台核查企业业绩后,进行实地核查。在实地核查前,企业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资料、施工图纸及工程发票,工程发票金额须达到合同额的50%以上;提供虚假资料,发票真实性无法核实或发票信息不符的,审批部门依法作出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并做出相应的行政处罚。自治区和地(州、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委托企业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实地核查,也可以组织企业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交叉核查。委托或组织交叉核查的,需出具书面委托核查书,明确核查内容、核查要求、核查时限,受委托核查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核查结果负责。委托机关应当对受委托核查机关出具的核查结果进行抽查。六、核查结果处理(一)经核查发现企业承诺内容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在核查期内发生人员变化(不含技术负责人、注册人员)或企业资产变化,或因对标准把握不准,上报材料内容、人员专业等与标准不符等情况,但尚未构成恶意隐瞒或弄虚作假的,按照下列程序处理:1.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2.在整改期限内,未进行工程招投标或承揽工程活动的,停止其投标或承揽工程;3.在整改期限内已参与投标,但未公布中标结果的,取消中标资格;4.在整改期限内已中标但未进场施工的,停止进场承揽业务;5.在整改期限内已进场施工的,责令停工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然达不到资质要求的,依法撤回行政许可决定,注销资质证书。(二)经核查发现企业有意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承诺事项与实际情况不符,或者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许可的,依法作出撤销资质许可决定,3年内不再受理其资质申请,不良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并在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予以公布。(三)企业所在地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受委托核查,不认真履行职责、帮助企业弄虚作假、上报虚假核查结果的,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委托核查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四)涉及公路、水利、通信、民航等专业行业资质,专业行业主管部门在资质审查时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资质核查由专业行业主管部门会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核查。(五)企业因申报不实或弄虚作假,责令停工整改或者被撤销资质审批的,对建设单位及其他相关方造成的损失,由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或民事法律规范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8月25日
2020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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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自治区实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暂行办法》

来源:新疆人社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暂行办法》的通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0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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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建筑管理”为您提供本地最新政策和资讯,诚邀关注!

“新疆建筑管理”微信公众号由度川团队运营,为你及时提供新疆自治区及各地市最新的资质/执业/招投标/财税/安全/质量等行业监管动态和区域资讯,同时也将及时分享全国性重要政策。本公众平台推送的每篇文章都是我们精心采编或创作而成,信息及时、真实、客观。以下是我们近期推送的部分文章,点击可以查看文章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也诚邀你关注“新疆建筑管理”微信公众号。施工必备!新疆发布建筑工程竣工结算备案办法今后在新疆办理施工许可证,取消四项规定、加快办理时间!总投资421亿,乌鲁木齐机场改扩建工程获批!全国10月建企中标100强,看看新疆几家上榜?住建部:淡化资质是手段,取消资质才是终极目的!
2018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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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淡化资质是手段,取消资质才是终极目的!

来源:福建省建筑企业信息管理为深入推进建筑业“放管服”改革,近日住建部决定进一步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部分指标,下发《取消建筑业企业最低等级资质标准中关于持有岗位证书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标考核的通知》,意味着建筑业的资质改革又往前迈进了一步。我们都知道工程建设专业性很强,且与社会公共利益及社会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所以,从事工程建设的企业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设立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是必要的。然而,一直以来企业资质等级却成了业务能力的代名词和投标资格认定的唯一评判标准,这种扭曲的评价体系,使企业资质成为可以交易的“商品”,所以企业资质管理制度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境地。那么近年来,住建部一直在做资质改革,对建筑资质做过哪些调整?我们先带您一起回顾一下!2014年11月,住建部将专业承包资质由60个压缩至36个;2015年,取消了建筑智能化、消防设施、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幕墙4个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2015年10月9日,住建部发布《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的资质换证调整为简单换证,资质许可机关取消对企业“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指标的考核。同年,又取消《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中关于国家级工法、专利、国家级科技进步奖项、工程建设国家或行业标准等考核指标要求,对于申请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不再考核上述指标。2016年10月,住建部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取消(除各类别最低等级外)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2017年4月,正式取消园林绿化资质。2017年6月,住建部印发《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删去了对企业注册资本金、上缴营业税、企业经理、财务负责人、一级建造师数量、设计人员、工法数量、信息化等要求。2017年9月,取消工程咨询、物业管理一级、地质勘查等资质。2017年11月7日,住建部印发《关于培育新时期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取消建筑施工劳务资质审批,设立专业作业企业资质。2018年3月8日,住建部发布了关于废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从上面的这一连串的改革,可以看出,弱化企业资质,甚至取消资质认定,是市场化取向,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是改革的大方向,也是人心所向,切实为企业减轻负担,是改革红利。-❶-市场经济下,如果还实行企业资质管理制度,会出现哪些问题1、以企业资质等级来作为评判标准已不准确虽然以往我们对建筑企业实行资质管理制度,然而实际效果却形同虚设。因为真正决定工程安全质量以及完成工程项目业务能力、水平的是由具体从事该工程项目的个人能力和水平决定的。然而由于资质挂靠、人员证书挂靠及流动、转包分包等原因,一个企业在申报资质时可能技术人员数量等都足够(人员大部分都是挂靠的),但实际施工时却是完全另一回事。可能真正干活的是一个没能力、没水平、没经验的人员,所以企业资质和工程安全质量已经脱钩了,完全是两张皮。2、引发建筑市场混乱在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时代,企业资质等级成了业务能力、水平的代名词和投标资格认定的重要评判标准,那么企业资质因此很容易成为“商品”。无资质、低资质的就花钱挂靠,有资质的则出借资质牟利,这几乎已成为行业普遍现象,虽三令五申加以禁止,但这种现象却愈演愈烈,不能不说这正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采用企业资质管理制度这种制度所造成的弊端。比如:在资质升级审核时,对于审核的专家来说,可能连这家企业的门朝哪个方向开,老总长什么样,为人怎样都不知道,光凭报上来的资料就审核和判断,纯粹就是走流程。更不用说资料里面很多人员、业绩、设备等都是造假的,甚至申报企业的真实情况可能与资料所反应出来的相去甚远。我见过这样的案例:一家拥有七项一级资质的企业,公司真正的员工只有二十几名,没有任何机械设备,管理能力也几乎空白,财务人员还在手工做账。但它一年产值却有四十多个亿,当然其中不乏大型项目,可以说是全部挂靠、转包。你说相关部门把这么多的一级资质颁发给这样的企业,有没有一种向人民犯罪的味道?对于那些以出借资质生存的企业来说,由于他们实际是很少从事建筑施工,所以施工能力不断弱化,导致其资质等级与自身能力不相匹配;而有些企业长期从事建筑施工,既有业绩也有技术,然而因为资质不够,企业只能在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进行业务活动,限制其承接需要高资质要求的工程,企业要么去挂靠,要么是放弃,企业无端蒙受损失。之前我们在《福建平潭是隧道之乡?还是隧闹之乡?》一文中,很多福建平潭隧道人感觉很委屈,说明明低价的工程都是我们干的,但是高额管理费、业绩、资质却是别人的,所以他们喊冤也不是不无道理。3、企业资质管理制度导致企业无差异化我国的资质标准除了将施工行业按专业,按规模划分等级外,还对各专业各等级应具备的专业人员类别与数量、拥有的工程机械设备的类型与数量、过往工程业绩,技术实力应达到什么等级等等都规定的死死的,差一丁点儿都不行,这就导致了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企业高度相似,企业之间没有了差异化,同质化竞争相当严重。比如市政一级升特级,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必须会承造七种市政产品中的五种,房建一级升特,必须至少会五种房建类产品中的三种,这就使得我国的施工企业什么都会干。但是大家知道,什么都会干的人很难做到精深专,企业也是一样的。而市场经济下,企业的竞争力来自于差异化。但是这种企业之间高度相似性导致了我国施工企业差异化竞争性差,同质化严重,行业集中度自然就低,自然而然形成低、小、散的行业局面。-❷-资质改革会触动哪些人的利益?对哪些人来说是利好?资质改革其实就是利益的重新分配,取消资质必然会涉及到既得利益获得者的利益。那么资质取消或者是淡化,对于谁是真正的有杀伤力的?就是那些什么都没有,自己不干活,或者自己没那个能力干活,光有资质,光靠出借资质收管理费的这样的企业要死掉。当然了,这些企业也确实是该死掉,因为他们没有创造任何价值,只是因为自己有资质,然后就拦路抢过路费(资质管理费)。对于那些没有资质的新办企业或者以前没有资质靠挂靠资质接工程项目的企业来说,一方面,以后可以省下大批挂靠费用,是重大利好消息。另一方面对于那些真正干活的人来说,也相当于是让财富真正的创造者登堂入室!-❸-取消资质后,以什么方式来代替呢?那么,取消资质后应该以什么方式代替资质评审呢?1、企业业绩虽然在企业资质管理制度里,由于存在大量资质出借和资质挂靠,工程业绩归属也是借位的不真实的,以此作为资质认定标准并不靠谱。但是取消资质后,对于企业来说,业绩还是其能力的体现。只不过工程业绩就足以证明企业的施工能力,而没有必要以一纸资质来证明罢了。当然了,资质取消后,让企业更重视业绩积累和品牌建设,而不是本末倒置去申请资质,也不用高成本维护资质。那么其实对于此点,我觉得可以借鉴国外的承包商许可制度。比如在美国,因为美国在建筑业方面相对来说属于竞争充分,市场及相关制度相对成熟,有参考价值。美国多数州对建筑公司不实行分级资质管理。一般是依靠保险公司对不同档次的建筑公司所提供保险金额不同,进行市场调节。为便于承担实际的履约责任,在美国工程保证担保的保函一般由专业化担保公司出具,并非由银行出具,而保险公司对建筑公司的保额是根据该公司在当地的工程经历确定的。由于美国按惯例要求承包商提供百分之百的履约保函,所以如果当地保险公司只能给甲公司1000万美元的工程履约保函,甲公司就无法参加1000万美元以上规模的工程投标。2、信用指标在互联网大数据时代,企业资质都实现了电子申报和智能化审批,还建立了失信惩戒制度和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加大动态核查力度,对不符合资质条件企业承揽项目的重点核查,不合格企业和人员将被清出理。加大对违法转包、分包的打击力度
2018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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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10月建企中标100强,看看新疆几家上榜?

来源:CBI建筑网(www.cbi360.net)CBI建筑网综合报道:2018年10月,全国建筑施工企业中标数量达2261项,环比(与上月相比)下降17.81%,同比(与去年同期)上升4.77%。其中,山东军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伟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列榜单前三位。来源:CBI建筑网
2018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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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421亿,乌鲁木齐机场改扩建工程获批!

来源:国家发改委官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乌鲁木齐机场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为适应新疆地区航空市场快速增长需要,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加快乌鲁木齐国际航空枢纽建设,提高机场综合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同意实施乌鲁木齐机场改扩建工程。一、本期工程总体设计目标年为2030年,飞行区设施按满足2030年旅客吞吐量630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75万吨的目标一次建成,航站区设施按照满足2025年旅客吞吐量480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55万吨的目标建设,预留发展条件。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机场工程。飞行区等级指标4F,在现有跑道(第一跑道)北侧1830米处新建长3600米、宽60米的第二跑道,双向设置Ⅰ类精密进近灯光系统;在第二跑道北侧380米处新建长3200米、宽60米的第三跑道,主降方向设置Ⅲ类精密进近灯光系统,次降方向设置Ⅰ类精密进近灯光系统,建设相应滑行道系统;建设50万平方米的北区航站楼,177个机位的站坪,9.3万平方米的综合交通中心,25.1万平方米的停车场,配套建设供电、给排水、供热、供气等设施。(二)空管工程。新建1座塔台,3.2万平方米的空管业务用房,1.3万平方米的终端管制中心用房,建设航管、通信、导航、气象等设施设备及相关配套设施。(三)供油工程。新建4个2万立方米的航油储罐、1座航空加油站、1座飞行区内特种车辆加油站、2座飞行区外汽车加油站,以及西山油库扩建、场外输油管线、机坪加油管线等。二、乌鲁木齐临空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民航新疆空管局、中国航空油料集团有限公司分别作为机场工程、空管工程、供油工程的项目法人,负责各自项目的组织实施与管理。三、项目总投资421.14亿元。其中:(一)机场工程投资394.27亿元,资本金占投资的70%,其中,我委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29.57亿元;民航局安排民航发展基金70亿元;其余资本金由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安排财政资金解决。资本金以外投资由乌鲁木齐临空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过银行贷款解决。(二)空管工程投资18.49亿元,由民航局安排民航发展基金解决。(三)供油工程投资8.38亿元,由中国航空油料集团有限公司筹措解决。四、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五、在后续阶段,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加强与军方沟通协调,落实昌吉机场搬迁事宜,制定空域使用方案,满足本期扩建工程实施后机场空域使用需求。(二)完善机场集疏运系统规划和建设,同步实施道路改扩建工程,以及连接北航站区尤其是南、北航站区之间的轨道交通衔接工程,明确建设方案,体现人性化服务和安全保障要求,充分发挥机场综合交通枢纽作用。(三)优化航站楼方案,提高近机位比例,按照效率优先的原则,研究明确机场各航站楼功能定位及运行方案,提高机场运行效率。创新建设理念和建设模式,加快机场Ⅲ类运行以及新技术应用,切实推进平安机场、绿色机场、智慧机场、人文机场建设。(四)加大政府财政资金支持力度,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为项目建设以及后续机场运营提供资金保障。(五)督促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妥善处理征地拆迁、噪声影响等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六)加强机场周边地区的规划控制,保护好净空、电磁环境,同步建设场外公用配套设施。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11月13日
2018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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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必备!新疆发布建筑工程竣工结算备案办法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承包双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办理竣工结算。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规定执行。第五条
2018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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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在新疆办理施工许可证,取消四项规定、加快办理时间!

来源:乌鲁木齐市建设委员会、新疆工程资讯、住建部官网近日,自治区住建厅下发《关于推进“放管服”改革,简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办理手续的通知》,要求全面清理施工许可前置要件,加快施工许可手续办理,取消的要件,不允许变相保留。《通知》明确:一、坚决取消不合理的事项和前置条件。取消委托监理的审查;取消建设资金已落实证明,由建设单位提供资金已落实承诺书;取消施工合同备案;不再将提交施工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作为颁发施工许可的前置条件。二、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施工许可办理时限由十五日缩减至七日。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对建设单位的承诺履行情况开展全覆盖抽检,发现有违背事先承诺情况的,应责令整改,并纳入诚信体系实施联合惩戒。对违背承诺造成后果的,责任由建设单位自行承担。发现有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应移送相关单位实施行政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附: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2号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作如下修改:一、删去第四条第一款第七项。二、将第四条第一款第八项修改为:“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单位应当提供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承诺书”。三、将第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修改为:“发证机关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和所附证明文件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编者注:原为“十五日内”)颁发施工许可证;对于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失效的,应当当场或者五日内一次告知建设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审批时间可以自证明文件补正齐全后作相应顺延;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编者注:原为“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此外,对相关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发布。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修订后)第一条
201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