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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中南财李昊老师被冲一事
谈谈中南财李昊老师被冲一事一句话,在中国大陆的教考系统里,求知与考核历来是脱节的,甚至完全就是两条路,虽让看起来都是在玩扑克牌,但是李昊老师已经改了游戏规则,把路换了,大伙还想着怎么多攒点牌,好四个二带俩尖儿一波顺子打赢这局斗地主,结果李昊把桌子一掀:“我宣布个事其实这局玩的是拖拉机”,然后整个赌场就炸了。——引子注:对于「赌场」「赌局」等比喻表述,出自老母鸡之前的文章《也谈考研》,请读者自行阅读,补完背景信息,此不赘。一、事情的起因与经过李昊老师在几次放出「要把期末试卷出难」的口风后,于期末如约开杀。一时间,南湖之滨,破防一片,线上线下,哀嚎遍野。学生群体中,污言秽语、人身攻击、动机诛心者有之;祭出保研大旗,号称不能让自己难过四年、爹妈失望,求老师捞捞者有之。面对汹涌舆情,李昊老师的回应是:来中南大第一次本科生的必修课落幕了,很多大一的学生估计后面的本科学习或许不太会选到我的课了,我可能只面向本科一二年级开些民法基础课,同时也避免学生用脚投票让我下岗无课可教。这学期期末债总考试,我试着用一种非记忆的考试方式去改变一下一下以往期末临时抱佛脚、老师画重点的方式,突出学生对基础理论的学习掌握,拉开学生层次。以我自己教的120人的班而言,成绩基本实现了正态分布,80以上13个,60以下10个,平均分69.7,达到了预期目的。估计考前考后引来一堆人的吐槽,小丑、恶毒的表达都冒出来了。理由不外两个:一则中南大本科生水平不如人,作为菜专学生,为何要拿清北法大标准来要求?而且作为教师优越感过于强烈。上课还讲些法考都不老的民法概念和德文词汇,不接地气。二则考这么难,还得让阅卷老师放水捞人,何苦来哉?让所有学生都划水躺平岂不更好?可能更重要的是打破了一批学生均分85以上才能保研的梦想。当然我这里也不想做任何辩解,只想呈现一点现实和理想的差距。感谢系领导和阅卷老师的支持和辛勤付出。做了一次不知道会有何效果的尝试,希望下学期大一的民总能继续坚持下去,或许中南的民法苗子还能发现几个。这下舆情更汹涌了。二、初感与反思其实事情本身很简单,简单到和复杂舆情相较,有一种诡异的荒诞感——什么时候,一个负责任且有能力教授真东西的老师,以高标准、严要求,指导自己的教学与考核实践,成了一件会被批评甚至被辱骂的事情了?要知道,诸如「中南财的排名不如清北,所以课业难度也应当成比例降低」乃至「期末考试的难度不应高于法考」等话术,是一种典型的滑坡论证——入门不等于水,精英教育也与教的内容本身好不好、精不精无关,把真东西教给学生历来是教师的本分,而这在今天居然会被谴责了?!作为一个前教育业从业者,我曾把教师的天职和作用,按照不同阶段,分成下述几类:对于幼儿教育阶段的学生而言,教师的作用,是协助完成幼儿的初步社会化,培养幼儿最初的是非观念,及其与伙伴间的协同作业能力。概言之,将作为准兽类的人类幼崽,传递到人类文明的符号世界里,使之从一个生物学意义上的人,初步转变为社会学意义上的人。对于义务教育阶段和高考阶段的学生而言,教师的作用,是在提供最低限度的情绪价值的同时,教授《考纲》和《课纲》里所明文罗列的知识集群,从而协助学生完成通过性考试(会考),以及赢得选拔性考试(高考)。而对于高等教育阶段,也就是大学阶段的学生而言,教师的作用(以法学教师为例),首先不是授课,而是以下三个方面:第一,要有能力把好书挑出来,给学生讲真东西。真传一句话,假传万卷书,教师的职责,是自己花时间读透万卷书,甚至是主动翻译德语法学、英语法学和日语法学的体系书和前沿论文(亦即汉语法学的智识源头),再深入浅出地教给学生,从而节省学生的时间,并引导其感受这个学科的知识魅力,从而生发自主学习的兴趣;第二,提供一张本学科的鸟瞰式知识地图,这张地图,至少要同时包括「人物」、「文本」、「历史」、「原理」四个维度,使学生迅速了解本学科的问题域、方法论、高质学人和典范文本;第三,在解答学生的具体问题时,起最终的兜底作用。即使教师本人没有能力回答这些问题,也至少要有能力帮助学生找到可以回答问题的人或渠道,告诉他这个问题在知识地图上的位置,以便其自行查阅和解决。在日常教学中,大学教师要做的,是通过教学,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降低学生对于教师本人的依赖,而非加强这种依赖。概言之,大学阶段的老师,唯三的职责,分别是:第一,自己读完万卷书,提炼真传,交给学生;第二,提供本学科的知识地图;第三,在具体的问题解答上,起最终的兜底作用。如果按照这个标准,具体到李昊个人身上,讲真东西这一条,应该没什么问题,李昊在对接和锚定德语资源上,甚至已经达到了被个别学生吐槽的程度(捏马,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提供知识地图这一条更不必说了,李昊的民法学书单和朱庆育的民法学书单,历来是有志研习民法者最重要的参考文献之一,已经帮助了不知道多少青年学人;至于是否及时解答了学生问题,我不是中南财的学生,我不清楚,作为善意第三人,我只能先判定李昊做到了,如果哪位有相反观点的例证,请告诉我,我会在核实之后改变态度。那么,如果以上三点,相较于广大院校里那些混吃等死的老师,李昊反而全都做到了,居然还要遭受更多的非议和批判,乃至于很恶劣的人身攻击,岂有此理?在经历了最初的愤怒后,我逐渐平静下来,公共说理的经验告诉我,想问题的时候要多想,尤其是要多向刺痛自己的方向去想,不是说事情没有善恶是非,而是说,一件事情的发生一定有它发生的原因,除了对不对,一定有它存在的道理,哪怕这个道理是忤逆价值判断的,要多逼自己看见这些社会更深层次的运作逻辑,只有在了解不同个体的诉求之后,才有可能做出更准确的判断。那么,如果以高标准、严要求去教书考试本身没有问题,问题出在哪呢?我想到了众所周知的逆淘汰机制。三、逆淘汰机制逆淘汰机制这东西,葛云松老师在接受访谈时,说得比较隐晦:记:那老师愿不愿和我们讲讲您的训练过程?葛:这个很难说有一个清晰的过程。上学的时候,从课堂上能够获得的法律思维方式训练是不够的。主要是靠自学。在学习过程中,对相应的知识有越来越多的掌握,并且通过自己的体会、摸索,能够逐渐理解法学的方法。这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但是这个过程相对来说具有偶然性、个体性。所以,我希望在日常教学之中,就能够让同学们有机会通过老师的常规教学活动就能够受到好的训练,而不是仅靠具有偶然性的、个人化的努力。记:也就是说您是在努力帮我们排除这样一种偶然性?葛:其实法学教育的目的原本就是如此。在法制和法学教育发达的国家,考试成绩好的学生,通常就是对法律真正掌握得比较透彻的学生,能力与分数基本上划等号。但是在中国,还不能划等号,约等号都不能画。详言之,如果遵循德国那种教考模式,如葛云松老师所言,能力与分数基本上划等号,因为德国的两场法科国家考试(乃至于其他考试),在制度设计上就是奔着起底应试者的法学素养去的,而且行会-师徒制下的德国教育模式,也有能力提供配套的教育资源供给,选拔和培养几乎是一体两面,诸如「刑法申请保研夏令营的跟没学过刑法一样」这种笑话,至少到目前为止,我还没听过德国版本的。但是在中国——「还不能划等号,约等号都不能画」。举个例子,我之前看见晓蓝兄把自然法、社会法学和法教义学糅在一起聊,心中特诧异,晓蓝回曰:“您这一看,就是脑袋清醒,没背过国内考试材料的人。是这样,考试材料通常会说,西方法理学研究「法是什么」的学者,分成了三派:自然法派,分析法学派,社会法学派。”我听完更诧异了,我说我确实没背过国内考试材料,你看我本科这几年逢考必挂。逻辑学教导我们,分类的规则是:第一,在每一次分类时,应该用同一个分类标准;第二,分类后的各个子类,应当包括所有要分的东西;第三,分类后的各个子类,不能相互重迭。你说的这个考试材料在说什么屁话,自然法学的判定标准是价值,分析法学的判定标准是方法,社会法学的判定标准是场域,这踏马分类标准都不统一,怎么就给框在一个框架里,当成分立流派了?而且,退一万步,就是真的当成流派处理,也不应是法学内部的流派,而是法学和法学之外的其他人文学科之间,在广义人文社科意义上的流派分立,或者说学科分立,法学就是法教义学,是一种神学型知识;包括自然法学说在内的法理学,是哲学型知识的一个真子集;而社科法学是社会科学的一个真子集,属于科学型知识。法学就是法教义学,只有法教义学才是法学,区分学科的依据是问题本身,而不是作为物自体的法律,通过文本诠释方法,解决主体资格问题和行为效力问题的,就是法学,即法教义学,其他都不是,连「法学」都不是,更不消说什么「法学流派」了。也就是说,在应试层面上,你把考试材料背下来能得分,但是在知识论层面上,那玩意儿绝对是在扯淡。虽然只是一个很简单的例子,但是一叶知秋,应该能看到今天中国的法学教考系统,还处于何等的初级阶段,谬论频出,假书横行,流毒不可以道里计,如果对着这些玩意儿死记硬背个三四年,效果上和往脑子里灌四年屎没差,等你分数提上去了,对知识质量的鉴别力也毁的差不多了。就像柏拉图说的那样,如果食物有问题,你吃坏肚子了问题不大,窜泡稀就完事,但是如果文本有问题,你是没法让大脑腹泻的,一部分思想是不能和其他部分的思想相剥离的,一但长久输入劣质文本,思想池就会被严重污染,在未来很长的一个时间段里,这些污染源都会无声而隐秘的降低你的思考质量。但是,中国的社会现实是,只有主动往脑子里灌屎的人,才更有可能在今天的教考系统里成功,这就是逆淘汰。谁也改变不了现在的社会结构和运作逻辑,即你必须要靠考试、水刊物这些手段,才能赢得考试,乃至于最终跻身学术界,但在真理领域里,考试——特别是国内的一些大型考试——和真东西的相关性,并不是很高,甚至可以说很微弱。我之前被护校宝们冲的时候,一个宪法老师过来打圆场,说什么国家领导人也是从基层干起的,什么事都得一步步来,得先学做题,然后才能搞学术,不会做题,学术估计也好不到哪去云云。首先,我对这位老师在非理性的聒噪环境中,主动站出来打圆场的行为表示肯定和感谢;但是,我必须随即指出,这位教师以外在的社会地位之升格,论证思想内部的领域,是一种不自知的典型滑坡论证和强加因果。在今天的广大院校里,应试和求知之间,并不是所谓的「基础」和「非基础」的关系,或者说「劣则巩固」和「优则提升」的关系;而是一套系统和另一套系统的关系,是两种互相平行,甚至往往相互冲突的事物间的关系。说的刻薄一点,借用Grundgesetz的表述:“真的不理解他对着贵校那种题哪来的那么大自信”。今天广大院校的教育现实,就是辣鸡教材+劣质教育,而且,高度形式化的量化考核,已完全异化为了分配稀缺文凭资源的工具,对于量化考核而言,形式就是一切,至于考试的内容能否在知识论上成立,考试的引导结果会不会有助于考生的实在进步,那不是制度要考虑的,因为这些「更本质」的教育诉求,必然会降低制度运行的效率。导致结果,即使有学的好的,基本上也是因为人口基数大,一万个人里能冷不丁子抽出来俩神仙,纯粹人牛逼,知道自救自学,又非常幸运地对接上了优质资源,跟教育体制基本无关(就是李锡鹤来了,今天考研也得二战)——土法炼钢式教育,屎里淘金式学习,天天拿头文化自信,不起反作用,不传播智识负资产就不错了,要啥自行车啊。说的再明白点,诸如「教考分立」、「试题不规范」这种中学时代的问题,在大学里反而常见,因为大学考试的体量往往仅限于一校一院,是完全没法和高考(或是托福、雅思)这种世界级的标准化测试相比的,在中国大陆的广大院校里,授课人的质量普遍比不上法考视频的团队(除非国内大学教师人均李昊),出题人能够投入的资源和精力也远远不及(除非国内大学教师人均车浩),规范化程度反而更低(你见过大学各科考试发《考纲》么)。而且,学生根本没有其他「替代性竞争方式」能选择,学业要求摆在这,想出人头地,只能硬着头皮往脑子里灌屎,在绩点里卷生卷死。在这些逆淘汰机制的共同作用之下,应试与求知的制度张力就形成了。四、应试与求知的制度张力就像我已经在很多文章中阐明的那样,在今天中国大陆的广大院校里,应试和求知之间,并不是所谓的「基础」和「非基础」的关系,或者说「劣则巩固」和「优则提升」的关系;而是一套系统和另一套系统的关系,是两种互相平行,甚至往往相互冲突的事物间的关系。应试所遵循的,是教育行政部门自己设定的硬性考核标准,至于这个标准,在知识论上是否真的成立,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存在考试标准」这件事情本身。换言之,是要尽最大可能,降低考核测量过程中的肆意性,哪怕出现被广为诟病的「为考核而考核,为选拔而选拔」,只要存在明确标准,并且考试结果有最终的「区分度」(以「正态分布」为理想状态,越接近正态分布就越理想),那么这场考试就是成功的。说的更露骨一些,在今天这个教育系统已经全面异化为文凭资源之分配方案的社会,即逆淘汰机制社会,学生如果决定委身应试的内卷之路——因为这对于很多寒门子弟而言,确实是最优解——那么,唯一能做的,就是在考试到来之前,尽最大可能,把自己的思维方式向着「硬性考核标准」的要求形塑,牢固掌握一套逻辑真值(logical
2022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