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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中南财李昊老师被冲一事

谈谈中南财李昊老师被冲一事一句话,在中国大陆的教考系统里,求知与考核历来是脱节的,甚至完全就是两条路,虽让看起来都是在玩扑克牌,但是李昊老师已经改了游戏规则,把路换了,大伙还想着怎么多攒点牌,好四个二带俩尖儿一波顺子打赢这局斗地主,结果李昊把桌子一掀:“我宣布个事其实这局玩的是拖拉机”,然后整个赌场就炸了。——引子注:对于「赌场」「赌局」等比喻表述,出自老母鸡之前的文章《也谈考研》,请读者自行阅读,补完背景信息,此不赘。一、事情的起因与经过李昊老师在几次放出「要把期末试卷出难」的口风后,于期末如约开杀。一时间,南湖之滨,破防一片,线上线下,哀嚎遍野。学生群体中,污言秽语、人身攻击、动机诛心者有之;祭出保研大旗,号称不能让自己难过四年、爹妈失望,求老师捞捞者有之。面对汹涌舆情,李昊老师的回应是:来中南大第一次本科生的必修课落幕了,很多大一的学生估计后面的本科学习或许不太会选到我的课了,我可能只面向本科一二年级开些民法基础课,同时也避免学生用脚投票让我下岗无课可教。这学期期末债总考试,我试着用一种非记忆的考试方式去改变一下一下以往期末临时抱佛脚、老师画重点的方式,突出学生对基础理论的学习掌握,拉开学生层次。以我自己教的120人的班而言,成绩基本实现了正态分布,80以上13个,60以下10个,平均分69.7,达到了预期目的。估计考前考后引来一堆人的吐槽,小丑、恶毒的表达都冒出来了。理由不外两个:一则中南大本科生水平不如人,作为菜专学生,为何要拿清北法大标准来要求?而且作为教师优越感过于强烈。上课还讲些法考都不老的民法概念和德文词汇,不接地气。二则考这么难,还得让阅卷老师放水捞人,何苦来哉?让所有学生都划水躺平岂不更好?可能更重要的是打破了一批学生均分85以上才能保研的梦想。当然我这里也不想做任何辩解,只想呈现一点现实和理想的差距。感谢系领导和阅卷老师的支持和辛勤付出。做了一次不知道会有何效果的尝试,希望下学期大一的民总能继续坚持下去,或许中南的民法苗子还能发现几个。这下舆情更汹涌了。二、初感与反思其实事情本身很简单,简单到和复杂舆情相较,有一种诡异的荒诞感——什么时候,一个负责任且有能力教授真东西的老师,以高标准、严要求,指导自己的教学与考核实践,成了一件会被批评甚至被辱骂的事情了?要知道,诸如「中南财的排名不如清北,所以课业难度也应当成比例降低」乃至「期末考试的难度不应高于法考」等话术,是一种典型的滑坡论证——入门不等于水,精英教育也与教的内容本身好不好、精不精无关,把真东西教给学生历来是教师的本分,而这在今天居然会被谴责了?!作为一个前教育业从业者,我曾把教师的天职和作用,按照不同阶段,分成下述几类:对于幼儿教育阶段的学生而言,教师的作用,是协助完成幼儿的初步社会化,培养幼儿最初的是非观念,及其与伙伴间的协同作业能力。概言之,将作为准兽类的人类幼崽,传递到人类文明的符号世界里,使之从一个生物学意义上的人,初步转变为社会学意义上的人。对于义务教育阶段和高考阶段的学生而言,教师的作用,是在提供最低限度的情绪价值的同时,教授《考纲》和《课纲》里所明文罗列的知识集群,从而协助学生完成通过性考试(会考),以及赢得选拔性考试(高考)。而对于高等教育阶段,也就是大学阶段的学生而言,教师的作用(以法学教师为例),首先不是授课,而是以下三个方面:第一,要有能力把好书挑出来,给学生讲真东西。真传一句话,假传万卷书,教师的职责,是自己花时间读透万卷书,甚至是主动翻译德语法学、英语法学和日语法学的体系书和前沿论文(亦即汉语法学的智识源头),再深入浅出地教给学生,从而节省学生的时间,并引导其感受这个学科的知识魅力,从而生发自主学习的兴趣;第二,提供一张本学科的鸟瞰式知识地图,这张地图,至少要同时包括「人物」、「文本」、「历史」、「原理」四个维度,使学生迅速了解本学科的问题域、方法论、高质学人和典范文本;第三,在解答学生的具体问题时,起最终的兜底作用。即使教师本人没有能力回答这些问题,也至少要有能力帮助学生找到可以回答问题的人或渠道,告诉他这个问题在知识地图上的位置,以便其自行查阅和解决。在日常教学中,大学教师要做的,是通过教学,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降低学生对于教师本人的依赖,而非加强这种依赖。概言之,大学阶段的老师,唯三的职责,分别是:第一,自己读完万卷书,提炼真传,交给学生;第二,提供本学科的知识地图;第三,在具体的问题解答上,起最终的兜底作用。如果按照这个标准,具体到李昊个人身上,讲真东西这一条,应该没什么问题,李昊在对接和锚定德语资源上,甚至已经达到了被个别学生吐槽的程度(捏马,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提供知识地图这一条更不必说了,李昊的民法学书单和朱庆育的民法学书单,历来是有志研习民法者最重要的参考文献之一,已经帮助了不知道多少青年学人;至于是否及时解答了学生问题,我不是中南财的学生,我不清楚,作为善意第三人,我只能先判定李昊做到了,如果哪位有相反观点的例证,请告诉我,我会在核实之后改变态度。那么,如果以上三点,相较于广大院校里那些混吃等死的老师,李昊反而全都做到了,居然还要遭受更多的非议和批判,乃至于很恶劣的人身攻击,岂有此理?在经历了最初的愤怒后,我逐渐平静下来,公共说理的经验告诉我,想问题的时候要多想,尤其是要多向刺痛自己的方向去想,不是说事情没有善恶是非,而是说,一件事情的发生一定有它发生的原因,除了对不对,一定有它存在的道理,哪怕这个道理是忤逆价值判断的,要多逼自己看见这些社会更深层次的运作逻辑,只有在了解不同个体的诉求之后,才有可能做出更准确的判断。那么,如果以高标准、严要求去教书考试本身没有问题,问题出在哪呢?我想到了众所周知的逆淘汰机制。三、逆淘汰机制逆淘汰机制这东西,葛云松老师在接受访谈时,说得比较隐晦:记:那老师愿不愿和我们讲讲您的训练过程?葛:这个很难说有一个清晰的过程。上学的时候,从课堂上能够获得的法律思维方式训练是不够的。主要是靠自学。在学习过程中,对相应的知识有越来越多的掌握,并且通过自己的体会、摸索,能够逐渐理解法学的方法。这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但是这个过程相对来说具有偶然性、个体性。所以,我希望在日常教学之中,就能够让同学们有机会通过老师的常规教学活动就能够受到好的训练,而不是仅靠具有偶然性的、个人化的努力。记:也就是说您是在努力帮我们排除这样一种偶然性?葛:其实法学教育的目的原本就是如此。在法制和法学教育发达的国家,考试成绩好的学生,通常就是对法律真正掌握得比较透彻的学生,能力与分数基本上划等号。但是在中国,还不能划等号,约等号都不能画。详言之,如果遵循德国那种教考模式,如葛云松老师所言,能力与分数基本上划等号,因为德国的两场法科国家考试(乃至于其他考试),在制度设计上就是奔着起底应试者的法学素养去的,而且行会-师徒制下的德国教育模式,也有能力提供配套的教育资源供给,选拔和培养几乎是一体两面,诸如「刑法申请保研夏令营的跟没学过刑法一样」这种笑话,至少到目前为止,我还没听过德国版本的。但是在中国——「还不能划等号,约等号都不能画」。举个例子,我之前看见晓蓝兄把自然法、社会法学和法教义学糅在一起聊,心中特诧异,晓蓝回曰:“您这一看,就是脑袋清醒,没背过国内考试材料的人。是这样,考试材料通常会说,西方法理学研究「法是什么」的学者,分成了三派:自然法派,分析法学派,社会法学派。”我听完更诧异了,我说我确实没背过国内考试材料,你看我本科这几年逢考必挂。逻辑学教导我们,分类的规则是:第一,在每一次分类时,应该用同一个分类标准;第二,分类后的各个子类,应当包括所有要分的东西;第三,分类后的各个子类,不能相互重迭。你说的这个考试材料在说什么屁话,自然法学的判定标准是价值,分析法学的判定标准是方法,社会法学的判定标准是场域,这踏马分类标准都不统一,怎么就给框在一个框架里,当成分立流派了?而且,退一万步,就是真的当成流派处理,也不应是法学内部的流派,而是法学和法学之外的其他人文学科之间,在广义人文社科意义上的流派分立,或者说学科分立,法学就是法教义学,是一种神学型知识;包括自然法学说在内的法理学,是哲学型知识的一个真子集;而社科法学是社会科学的一个真子集,属于科学型知识。法学就是法教义学,只有法教义学才是法学,区分学科的依据是问题本身,而不是作为物自体的法律,通过文本诠释方法,解决主体资格问题和行为效力问题的,就是法学,即法教义学,其他都不是,连「法学」都不是,更不消说什么「法学流派」了。也就是说,在应试层面上,你把考试材料背下来能得分,但是在知识论层面上,那玩意儿绝对是在扯淡。虽然只是一个很简单的例子,但是一叶知秋,应该能看到今天中国的法学教考系统,还处于何等的初级阶段,谬论频出,假书横行,流毒不可以道里计,如果对着这些玩意儿死记硬背个三四年,效果上和往脑子里灌四年屎没差,等你分数提上去了,对知识质量的鉴别力也毁的差不多了。就像柏拉图说的那样,如果食物有问题,你吃坏肚子了问题不大,窜泡稀就完事,但是如果文本有问题,你是没法让大脑腹泻的,一部分思想是不能和其他部分的思想相剥离的,一但长久输入劣质文本,思想池就会被严重污染,在未来很长的一个时间段里,这些污染源都会无声而隐秘的降低你的思考质量。但是,中国的社会现实是,只有主动往脑子里灌屎的人,才更有可能在今天的教考系统里成功,这就是逆淘汰。谁也改变不了现在的社会结构和运作逻辑,即你必须要靠考试、水刊物这些手段,才能赢得考试,乃至于最终跻身学术界,但在真理领域里,考试——特别是国内的一些大型考试——和真东西的相关性,并不是很高,甚至可以说很微弱。我之前被护校宝们冲的时候,一个宪法老师过来打圆场,说什么国家领导人也是从基层干起的,什么事都得一步步来,得先学做题,然后才能搞学术,不会做题,学术估计也好不到哪去云云。首先,我对这位老师在非理性的聒噪环境中,主动站出来打圆场的行为表示肯定和感谢;但是,我必须随即指出,这位教师以外在的社会地位之升格,论证思想内部的领域,是一种不自知的典型滑坡论证和强加因果。在今天的广大院校里,应试和求知之间,并不是所谓的「基础」和「非基础」的关系,或者说「劣则巩固」和「优则提升」的关系;而是一套系统和另一套系统的关系,是两种互相平行,甚至往往相互冲突的事物间的关系。说的刻薄一点,借用Grundgesetz的表述:“真的不理解他对着贵校那种题哪来的那么大自信”。今天广大院校的教育现实,就是辣鸡教材+劣质教育,而且,高度形式化的量化考核,已完全异化为了分配稀缺文凭资源的工具,对于量化考核而言,形式就是一切,至于考试的内容能否在知识论上成立,考试的引导结果会不会有助于考生的实在进步,那不是制度要考虑的,因为这些「更本质」的教育诉求,必然会降低制度运行的效率。导致结果,即使有学的好的,基本上也是因为人口基数大,一万个人里能冷不丁子抽出来俩神仙,纯粹人牛逼,知道自救自学,又非常幸运地对接上了优质资源,跟教育体制基本无关(就是李锡鹤来了,今天考研也得二战)——土法炼钢式教育,屎里淘金式学习,天天拿头文化自信,不起反作用,不传播智识负资产就不错了,要啥自行车啊。说的再明白点,诸如「教考分立」、「试题不规范」这种中学时代的问题,在大学里反而常见,因为大学考试的体量往往仅限于一校一院,是完全没法和高考(或是托福、雅思)这种世界级的标准化测试相比的,在中国大陆的广大院校里,授课人的质量普遍比不上法考视频的团队(除非国内大学教师人均李昊),出题人能够投入的资源和精力也远远不及(除非国内大学教师人均车浩),规范化程度反而更低(你见过大学各科考试发《考纲》么)。而且,学生根本没有其他「替代性竞争方式」能选择,学业要求摆在这,想出人头地,只能硬着头皮往脑子里灌屎,在绩点里卷生卷死。在这些逆淘汰机制的共同作用之下,应试与求知的制度张力就形成了。四、应试与求知的制度张力就像我已经在很多文章中阐明的那样,在今天中国大陆的广大院校里,应试和求知之间,并不是所谓的「基础」和「非基础」的关系,或者说「劣则巩固」和「优则提升」的关系;而是一套系统和另一套系统的关系,是两种互相平行,甚至往往相互冲突的事物间的关系。应试所遵循的,是教育行政部门自己设定的硬性考核标准,至于这个标准,在知识论上是否真的成立,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存在考试标准」这件事情本身。换言之,是要尽最大可能,降低考核测量过程中的肆意性,哪怕出现被广为诟病的「为考核而考核,为选拔而选拔」,只要存在明确标准,并且考试结果有最终的「区分度」(以「正态分布」为理想状态,越接近正态分布就越理想),那么这场考试就是成功的。说的更露骨一些,在今天这个教育系统已经全面异化为文凭资源之分配方案的社会,即逆淘汰机制社会,学生如果决定委身应试的内卷之路——因为这对于很多寒门子弟而言,确实是最优解——那么,唯一能做的,就是在考试到来之前,尽最大可能,把自己的思维方式向着「硬性考核标准」的要求形塑,牢固掌握一套逻辑真值(logical
2022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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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论》最新进度&阅读方式

让大家久等了,感谢诸君一路来的鼓励和帮助!在长达一周没日没夜的写作后,《法学论——关于法学元问题的四个命题及其证明》已经全部完成,配图六副,二万六千余字。目前正由我的搭档Grundgesetz进行最终校审,并协助我处理脚注问题。预计最迟于2022.5.6日晚,就可以和诸君见面了。如同《研究论》一文,几乎完全提支了我大学四年来,对「如何做研究」一问的精华思考。《法学论》在这一周里,大宗提支着我对于诸如法学的知识性质、法学的学科边界等诸多命题的精华思考,四年零敲碎打,此刻一朝喷薄,可谓一场酣畅淋漓的智识总清算,我为这思想而喜悦。《法学论》将作为「卖艺计划」第三月的压轴作品,通过邮箱渠道,予以发放,请客户们注意查收。如欲上车,请在本号搜查卖艺计划,按需购买。点此付费,解锁全文(←点击查看)牧羽尘
2022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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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论》重校版PDF的阅读和获取方式

知识是由问题决定的,问题即人之所惑。而一问题之所以能成立,是因该问题符合其背后隐含的预设。问题背后,全部隐含预设之总集合,就是「范式」(Paradigm)。02
2022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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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艺计划(更新时间:2022.3.26)

卖艺计划(更新时间:2022.3.26)前言:感谢客户们的支持和认可,以及朋友们的转载和转发!你们让本牧卑离有书读又进了一步,再次感谢你们!卖艺计划(修正稿)时间:三个月平台:邮箱邮箱:xiherian@gmail.com产品:各种类型的文章(每个月三篇长文保底),包括但不限于:严肃的学术思考、完全自学指南、如何做研究的保姆贴、如何提升数字生产力的保姆贴、牧羽尘每周的卡片笔记、和各行各业的朋友的访谈、正经的人间琐记、不太正经的人间琐记……方式:客户给笔者打钱,并留下邮箱,然后笔者会在这三个月里,把写好的文章,以点对点的方式发到这些邮箱里价格:订阅一个月-50RMB;订阅两个月-70RMB;订阅三个月-100RMB支付方式(择一即可):方式一:拉到这篇文章(或任何一篇开了打赏功能的文章)的最底部,并选择【相应的打赏额度】(50&70&100);一定要选相应额度,这点非常重要!方式二:微信转账(参下图)(有失败可能,原因参下文)方式三:支付宝转账(参下图)简而言之,我会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写一些有趣的(和不那么有趣,甚至会带来真实之刺痛的)文章,如果你有兴趣阅读,可按需购买时间权限,随后把支付凭证(包括支付费用和支付时间)截个屏发到上面那个邮箱(xiherian@gmail.com)里,我会在完成这些文章后,把它们点对点地发给你,如果没有收到回信,或是有所漏收,请在微信后台留言。另外,需要阐明的是,卖艺计划之计时,不是从读者购买时起算的,要求读者附上购买时间的信息,系为统计便宜之考量(被白嫖怕了,笑),在实际的操作中,购买之时日的计量,以我开始发送第一封邮件时(2022.2.21)起算。换言之,你所购买的,是我从2022.2.21开始起算的时日里的劳动(已经产出的文章的参数,详见下图,截图时间:2022.3.26),而不是说,我会从你购买的那刻开始,往后起算截止时间,漏掉之前的文章,径直把之后的文章发给你(因为我的文章之间,具有强相关性,即使只是为了阅读便利考量,也推荐从前往后读),如果在购买了一个月,或者两个月的额度后,想要续费延期,不必重新购买,按标准补足差价就可以了。再次感谢诸君的支持和认可,让牧卑离有书读(至少是有饭吃)又进了一步,客户后续如有任何不解;或是我没有说明清楚的地方;亦或是我虽已明白说明,但君仍觉不妥的地方,均可通过邮箱,或微信公众号后台与我联络,我会在24小时内回复。在使用微信进行支付时,页面有可能会弹出【风险提醒】——本次交易可能有被骗风险,为保障你的资金安全,请先完善交易信息,核实交易真实性后谨慎判断是否继续支付。——是因为政府出台了新规,自2022.3.1起,个人二维码被限制用于远程交易,比如我在郑州,你在上海,那么你扫码的时候,系统就会判定你给我打钱有被骗风险,就会弹出风险提醒。国家出台相关管制措施,是为了打击包括线上洗钱在内的经济犯罪,作为守法公民,我非常拥护和支持这一决策,但是——牧某真的是正经失业失学大学生,不是骗子(悲),你多看几篇我写的东西,狮心阁里放出来的就有几十篇,哪个骗子会费这么大劲写东西(悲),大可放心付费,或是更改付费渠道(文章打赏&支付宝转账),并按要求留下邮箱和截图。如果这条经济输血线能搭起来,能形成一个稳定的现金流,我会在时机合适时,及时注册法人实体,把个人二维码变成商业二维码(我已经申请了小微企业资格,未果),如此,就不会再有这些问题了,届时,我会第一时间更新通告的。支付方式(择一即可):方式一:直接拉到这篇文章,或任何一篇开了打赏功能的文章的最底部,选择【相应的打赏额度】(50&70&100);一定要选相应额度,这点非常重要!方式二:微信转账(参下图)(有失败可能)方式三:支付宝转账(参下图)权责利之公示权利是可为某事之行为选择资格;义务是应为某事之行为强制资格,责任是义务之下位概念,指特定人的义务;利益即实际的好处,系与权责相区别的独立范畴。本项目中,分列如下:客户权:邮件阅览、邮件转抄、阅后回信、主动咨询、无理由申请退款*责:无理由申请退款之后,将不被允许再次购买,请慎重决定。利:东西我已经写出来了,看你自己能得到多少。注:私人问题将不予回复。作者权:选题与文体的绝对自由;对本项目的最终解释权。责:对客户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利:挣钱。*最终解释权归狮心阁所有。Q&AQ:通过微信进行支付时,页面弹出【风险提醒】——本次交易可能有被骗风险,为保障你的资金安全,请先完善交易信息,核实交易真实性后谨慎判断是否继续支付。何故?A:政府出台新规,自2022.3.1起,个人二维码被限制用于远程交易,比如我在郑州,你在上海,那么你扫码的时候,系统就会判定你给我打钱有被骗风险,就会弹出风险提醒。国家出台相关管制措施,是为了打击包括线上洗钱在内的经济犯罪,作为守法公民,我非常拥护和支持这一决策,但是,牧某真的是正经失业大学生,不是骗子(悲),大可放心付费,或是更改付费渠道(文章打赏&支付宝转账),并按要求留下邮箱和截图。如果这条经济输血线能搭起来,能形成一个稳定的现金流,我会在时机合适时,及时注册法人实体,把个人二维码变成商业二维码,就不会有这些问题了,届时,我会第一时间更新通告的。Q:收到邮件后,可以转发给朋友看么?A:可以。解释一下,转发是指用自己的电脑邮箱,转给朋友的邮箱,不是指放到自己的公众号上转载之类的,另外,收到邮件了,私底下用邮箱发给朋友没问题,不要在空间、票圈之类的地方贴出来,读过我邮件的朋友应该能理解这是为什么。之所以设置这个条款(允许邮件转抄之条款),一方面是考虑到我的读者有部分是学生,没有经济造血能力,一个人出一百可能还是有点难,所以可以用这个条款,找个人凑单,然后各读各的;另一方面,即使是自费全款购买了阅读名额,但是实在是觉得,我的文章有分享的价值,我也不好拦着,与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还不如干脆明着允许,转发量别太离谱就行。另外,警告一下,如果在转发过程中有牟利行为,往后就别想再看我写的东西了,而且我性格非常暴躁,你得想清楚后果。Q:可以就邮件的某些观点,和作者回信么?A:可以,我非常欢迎,且不会额外收取费用。Q:可以请求作者就某些方向,或者说议题,进行写作么?A:可以,但是得加钱,收费幅度视写作难度而定,如果写不了,我会明说并拒绝收款/退款。Q:可以加作者的微信么?A:原则上不可以(毕竟我也不是啥好人,和我保持距离总没错,笑),如果真的有这个需求(比如微信扫码付款失败,就是想加我好友,走红包转账),可以例外。其实,与其说是不允许,更近似于没必要,我已经弃用朋友圈了,私聊回复也经常不及时,而且,对于特定议题的严肃探讨,对于某些观点的深度对话,都会走邮件渠道(也同时是为了安全),即使加了微信,也很可能就是放着落灰,没有任何实际意义,还不如你留着这个好友名额,加一下楼下烤冷面小摊的老板,肚子饿了,提前付款,到摊立取不排队,不比加个我的老年号实惠多了,换我,我一定会选择留着这个好友名额加烤冷面老板……话说完了,顺颂春安!牧羽尘
2022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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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论——「读和写」的「道与术」

知识是由问题决定的,问题即人之所惑。而一问题之所以能成立,是因该问题符合其背后隐含的预设。问题背后,全部隐含预设之总集合,就是「范式」(Paradigm)。02
2021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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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的章法

我是通过怎样的论证,如何得出这些结论的?简而言之,问题是什么?凭什么解决?有没有说服我?如果我来我会怎么搞?干人事,说人话,仅此而已。牧羽尘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