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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场2022年7月6-7日,第二届“比较视野中的法律、法院与法官”学术会议在线上召开。本次研讨会包括6日的第十五届政治学与国际关系学术共同体会议“比较视野中的法律、法院与法官”分论坛,和7日全天的线上会议。会议由清华大学法学院陈杭平、公共管理学院陈天昊和政治学系于晓虹三位老师组织。会议以新文科建设为背景,立足于交叉学科的交流融合,从法学、政治学、公共管理学等社会科学视角出发,探索法治中国建设的基本逻辑、制度发展和理论建构。来自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耶鲁大学、多伦多大学、香港中文大学、台湾地区“中研院”等海内外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专家学者齐聚一堂,围绕诸多学术议题展开了深入探讨。数百位来自学界和业界人士在线参与。7月6日上午,第十五届政治学与国际关系学术共同体会议暨第二届“比较视野中的法律、法院与法官”学术研讨会在线上召开。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白建军、清华大学政治学系教授杨雪冬致辞。白建军教授祝贺论坛在今夏继续成功举办,他指出,法律实证研究会议的召开体现出学术发展的创新,也离不开法学研究实体的共同推进。并结合自身的最新研究,认为一方面实证与法教义不存在根本对立,而是统一于实践理性;另一方面法实证研究也要理论创新,要充分利用好裁判文书等资源。白建军杨雪冬教授代表清华大学政治学系对与会嘉宾的到来表示由衷的感谢,认为今年的会议上了新台阶,会议主题富有学术远见和洞察力,研究对象、方法论都体现出新时代法治研究应有的研究路向。“法律、法院、法官”是社会政治研究的基本对象“制度一组织一行为者”在法治中的具体化,也是宗教中的“经一寺一僧”的另一种表达。这大大拓展了法治研究的场域,使研究更加立体化,也吸引更多学科、跨学科的加入,亦是研讨会越来越有吸引力的原因。希望研讨会更持续地推动下去,并预祝会议圆满成功。杨雪冬主旨演讲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朱苏力以“把司法行政带回来”为题做了主旨演讲。他首先简要讨论了世界各国司法审判与司法行政之间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其后细致探讨了当代中国司法审判与司法行政制度演变的历史语境和重要约束条件,系统分析了在这一演变过程中相关机构与具体行动者的利害得失,以及由此引发的诸多问题。朱苏力第一单元第一单元司法改革专题由清华大学社科学院副教授于晓虹主持。于晓虹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程金华分享了一项关于“案多人少”的研究。程金华教授通过比较分析,指出法官工作负荷是各国法官的共性问题,可谓是一项“世界难题”。同时,案多人少也是中国法官面临的大问题。基于该议题,现有的知识与应对策略基本形成了法律程序、社会治理、法院管理三大路径。程金华教授利用2020年在全国部分省级法院进行的问卷调查和相关统计数据进行量化分析,同时基于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提出应对策略。程金华多伦多大学社会学系博士研究生李偲韬对中国日常刑事案件庭审中的脸面运作进行了研究,与西方社会学理论、中国刑事司法实践研究进行对话。李偲韬首先从经验与文献角度指出日常刑事庭审不同于公众刻板印象,表演视角、改革视角、过程视角都忽略了日常的“表演”,而日常表演是社会学研究中的重要学派。这一研究结合并深化了戈夫曼的拟剧论和“中国人的脸面观”,构造了法律脸面和政治脸面两个理论工具透视庭审过程。进一步的,基于某基层法院的庭审直播录像数据,研究对庭审内容进行分析,发现法律脸面在法律空间、法律流程和庭审过程中的运用,指出“消解”与“变脸”也可能成为法律脸面的危机,法官会通过法律脸面与政治脸面来获得或保护面子。李偲韬纽约大学政治系博士研究生李怡爽研究了法院结构对外商投资的影响。她结合已有文献对央地分权与地方竞争、经济发展的关系进行探讨,利用218个地级市的省级统管司法改革数据,使用双重差分模型探讨2014年省级统管改革的经济影响。研究发现,省级统管改革后,地方保护的动机与能力都被削弱,形成了制度约束,促进了外资企业在市场中的公平竞争,增加了外资企业的投资数量。此外,省级统管改革的影响更集中在原有经济水平不太高的地方,改革后外商更偏向于直接投资,外资企业的行政成本降低,盈利增加。李怡爽多伦多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刘思达、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李学尧共同担任本单元评议人。刘思达老师认为程金华老师的文章特别有启发,指出法官数量的增加与案件数量的增加不是一个数量级。刘老师建议,案件多是普遍现象,应具体分析不同类型的案件在数量上的增幅;而法院人少的原因也可以考虑法官流失、非司法工作的繁重等方面。对李怡爽的研究,他认为该研究精细、扎实,也是政治学方面的经典选题,但文章假设与传统的因果关系与常识有所出入,可能是倒置的。对外商而言,一般不会首先关注司法改革,可以进一步考虑地方政府能力或地方政府对中央政策的执行力。刘思达李学尧老师重点对李偲韬的报告做了点评,认为文章采取建构主义视角,将具有静态特点的戈夫曼理论改造成动态化的“翻脸”模型,有助于深化我们对中国司法运行状态的理解。他认为,李偲韬创新性的区分“角色”与“面相(face)”,超越了传统的司法角色论;其实证材料主要来自于数字产品,却巧妙地坚守了质性的实证研究方法,研究结论超越了具有片面化或者虚构性缺点的规范主义司法行为理论;研究模型可以广泛应用于对ADR、政策型法院等领域研究。李学尧老师认为,文章中相关概念的妥当性、研究案例的外部性还可商榷,未来可以进一步拓展、挖掘中国法官遭遇伦理困境的特殊性。此外,李学尧老师还针对朱苏力教授“将司法行政带回来”的讨论,以“包办婚姻比自由恋爱离婚率更低,但我们不能以此为理由恢复包办婚姻”为例,认为我们应该警惕对实证结果的过度解读。李学尧第二单元第二单元法官决策专题由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陈杭平主持。陈杭平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忠探讨了我国冤错案件事实问题的纠正机制。刘忠教授对比了历史遗留性问题与普通刑事案件,认为事实认定问题是导致普通刑事案件冤错的主要因素。不同的审判人员往往无法对于案件事实形成同一的判断,文字之外信息带入的差异更导致了显著的认知分歧。该研究分析了判断事实问题判断时的认知分歧,展示了冤错案件纠正中的复杂性。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