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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 | 电影院国产片放映时间不得低于三分之二?不适合未成年人观看的怎么办?

2016-08-30 央视新闻

▌本文来源:新华社、京华时报

去年,中国内地电影票房突破440亿;今年上半年,电影总票房近250亿。随着我国电影产业飞速发展,一些问题凸显,如电影票房造假、电影从业者职业素养怎样提升等。昨天,《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再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二审稿明确禁止“虚假票房”,此外,对国产片最低时间比例作了规定:不得低于年总和的三分之二 。

电影票房造假者将吊销许可证 最高可罚款50万

今年3月,因被查出存在非正常时间虚假排场,上映仅半个月的电影《叶问3》被全国电影市场专项治理办公室开罚单。经查,该片造假7600余场、涉及票房3200万元。而这只是票房造假的冰山一角。


业内人士表示,当前影院存在着大量偷漏瞒报票房的行为,有的影院放映一部影片甚至偷取90%的票房。有的电影院在投资计划书中还明确注明“准备偷取30%的票房”。

《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初审及征求各界意见期间,有些常委会委员、中央有关部门、地方和社会公众提出,要加强对票房收入的监管,加大对虚报瞒报票房收入行为的处罚。

据此,二审稿增加规定:“电影发行企业、电影院应当统计、提供真实准确的电影销售收入,不得采取制造虚假交易虚报瞒报销售收入等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观众,扰乱电影市场秩序”,并明确了法律责任:票房造假者可处5万至50万元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吊销许可证。


国产电影放映时间不得低于年总和的三分之二 

暑期档,“国产电影保护月”又成为关注的一个热词,而这个暑期国产片略显乏力的表现也引发了我们对于如何扶持国产电影的进一步思考。

对电影院年放映国产影片的最低时间比例,一审草案就作出了规定,对此,有的委员提出应当进一步明确电影院放映国产影片的时段要求,鼓励安排更多黄金时段放映国产影片。 


二审草案增加规定:电影院应当合理安排境内法人、其他组织摄制的电影的放映场次和时段,并且放映的时间不得低于年放映电影时间总和的三分之二。 

建议对劣迹艺人明确公示

近几年,演员、导演吸毒、嫖娼等丑闻不时爆出,“劣迹艺人”一度成为社会焦点。对此,有常委会委员和一些地方建议增加对电影演艺人员职业道德自律方面的规定。

草案二审稿明确:演员、导演等电影从业人员应当按照德艺双馨的要求,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加强自律,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业内人士建议,对劣迹艺人不能只管国内不管国外的,比如很多好莱坞影星都有吸毒经历,他们主演的电影仍在国内放映,这是不公平的。此外,建议有关部门对劣迹艺人明确公示,哪个能用,哪个不能用,不能让导演和制片人猜。


“可能引起未成年人不适”要提示

二审稿在一审稿“放映的电影可能引起观众身体或者心理不适的,应当予以提示”的基础上,特别点出“未成年人”群体,调整为:“电影放映可能引起未成年人等观众身体或者心理不适的,应当予以提示”。

关于未成年人学生,一审稿还规定,“国家倡导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每学期至少观看两次由国务院教育、电影主管部门共同推荐的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电影”。在此基础上,二审稿增加了“免费”两个字,提出国务院教育、电影主管部门可以共同推荐的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电影,并支持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费观看。

拟取消摄制资质许可规定

2016年上半年,上海备案电影数量达209部,大大高于2015年同期。上海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文广局局长胡劲军说,简政放权促进了政府部门更加规范高效地服务于电影产业的繁荣发展,激发了市场主体的活力,释放了产业潜在的动能,进而有助于形成电影产业较强、较猛的发展势头。 

随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推进,目前电影摄制许可已实行“零门槛”,只要是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影视文化类企业都可以申请拍摄电影。对此,二审草案取消摄制电影资质许可方面的规定,加强电影立项阶段的审查,增加由电影主管部门“颁发备案证明或者批准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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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杨继红 主编/李浙

编辑/江永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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