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金融科技观察 | 银行业支付发展镜鉴:欧洲支付政策未来五年走向
以下为文章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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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即时支付是基础:需要推出一项全球认可的欧洲支付倡议,既可以使欧盟企业脱颖而出,又可以减少对少数主要提供商的依赖。此举需要建立在清晰的商业模式的基础之上,同时离不开整个支付行业一致的努力以及欧盟当局给予的全方位支持。银行业致力于为即时支付提供基本的基础设施,为创新支付方案提供基础,同时考虑即时支付给管控和质量检查带来的新挑战。 从《支付服务法令II》(PSD2)涵盖的金融服务以及其他金融服务中获益:只有实现市场参与者的互利共赢和利益的公平分配,才能从《支付服务法令II》未涵盖的其他“开放式支付服务”和进一步的数据共享中获益。不能孤立地考量金融服务,数据共享也不限于金融服务,这两点非常重要。同时,应该利用市场导向型的协同方案来发展《支付服务法令II》未涵盖的支付服务,这种方案也能构建API进行单一欧元支付区付款。 在数字化转型和普惠发展间寻求平衡:银行业一直在寻求数字领域的创新,以满足不断变化的终端用户需求,同时也为所有客户提供服务,无论其是否能无障碍使用数字工具,来确保普惠金融的推进。银行必须能在平等的基础上进行创新,并与其他(非银行类、全数字化)参与者竞争,这十分重要。银行仍然需要承担重要的社会功能,例如现金储备、存款帐户和支付帐户的可用性等。这就需要讨论如何平衡这些功能的成本以确保普惠性和可用性。 数字货币:我们支持欧盟寻找通用方法,在使用加密资产和数字货币的同时保证金融系统的稳定和完整。各大中央银行的任何倡议都应经过深思熟虑并与行业参与者进行讨论。 稳定的监管环境:欧盟的支付服务受到严格监管。当前的监管框架可确保为客户提供充分的保护,推动竞争和创新,并为支付服务提供组织有序的欧盟单一市场。当要求银行业进行投资时,监管机构应权衡其选择和方案。监管机构必须考虑加强欧洲竞争力的需要,仔细研究监管及干预措施并确定措施出台的优先次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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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确定一套统一的欧盟零售支付市场战略
需要满足欧洲不同客户群体不断变化的需求; 为了给欧洲的市场参与者提供与非欧洲地区传统金融机构及新兴参与者的竞争机会,决策者呼吁建立基于即时支付的泛欧支付方案。这需要大量资金投入,保证该基础设施的合规性、覆盖面以及互操作性,以在此基础上提供世界上最高效、功能最完善的即时支付服务; 支付和银行服务的数字化正在加快,对金融普惠性和现金使用产生了一定影响; 数据经济原则在银行业中的应用; 支付行业市场结构正在转变,不断出现新的市场参与者、获得服务的新渠道以及新的商业模式; 就稳定币和中央银行发行的数字货币及其对支付系统、支付服务、金融稳定及长期投资的影响展开的讨论; 对单一市场内即时支付的反洗钱和反恐怖主义融资的检查需求不断变化,涉及所有成员国和约5亿名支付服务用户。
为了制定统一的欧盟零售支付战略,我们将详细阐述以上挑战,为银行监管机构和银行共同应对挑战提出建议,并提出新一届欧盟委员会下一步在支付方面应当优先考虑的监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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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挑战
客户需求
服务客户是银行“存在的理由”。想要制定长期战略,必须要将客户置于支付领域未来发展的核心。根据与我们的成员银行及其不同客户群的对话,我们了解到客户希望欧洲的支付环境能够达到以下几点要求:
满足客户在多个市场、渠道和用户环境中对支付功能便捷易用的需求; 确保客户可以控制其个人数据、财务数据以及资金,并可以使用精密且透明的许可管理工具; 提供具有竞争力和创新性的支付方案,保证支付服务的便捷度,同时充分注意存在的安全风险,并为在财务管理方面寻求建议的客户提供帮助; 保证在整个欧洲范围内及泛欧地区都能享受到便捷的支付体验(兼顾欧洲以外地区对便捷服务的需求); 认识到在许多情况下,支付只是更广泛的体验或更大目标的一部分(例如购物、看电影、购买人寿保险),其本身并不是独立的体验或目标; 确认客户仍然可以使用不同的付款方式(无现金和现金); 认识到仍然需要根据客户的兴趣和习惯(提款支付与信用转移支付)推出不同类型支付工具; 认识到零售商希望建立一个基于即时支付的全渠道可互操作的支付框架,支持多种类型的应用和渠道,并提供端到端的支付体验。
呼吁创建基于即时支付的泛欧支付方案:完善基础
范围:涵盖了交互、电子商务、移动商务、票据支付和个人对个人的转账等主要使用场景,并能提供一致领先的用户体验。 安全性:必须保证实时交易的绝对安全、防止诈骗与反洗钱。信任是推动支付习惯不断发展的主要动力。 消费者保护:服务的宗旨在于提振消费者信心。 处理:以随时可用的欧盟即时汇款框架为基础,提供实时处理功能。 自主权:方案应具备独立性,并建立一个可靠的欧洲认证标志,方便客户识别。 可及性和互操作性:任何泛欧支付方案都需要建立在可达的支付帐户基础之上,并且需要通过基础设施的互操作性来确保这一点。 治理:对所有利益相关者一律采取透明的治理方式。 无障碍:支持所有类型客户使用的客户界面需要符合《无障碍法案》的规定。 利用欧洲已有的基础方案:新的方案应利用现有和即将推出的欧洲支付方案(例如欧盟即时汇款框架、“支付请求”方案和欧盟《支付服务指令II》等)。
为了应对这一挑战,银行业需要长期投入大量时间与资源。同时,还需要公共部门提供前所未有的切实支持。成功应对挑战的关键在于建立长期、可持续的商业模式,惠及包括银行在内的所有利益相关方。有关公共部门应协助市场参与者找到合适的工具,打造一个强大的商业模式,保证该模式不仅在经济上是合理的,而且具有竞争力,并符合所有利益相关方的期待。
数字化
管理支付市场的结构转型
数字化和普惠性
现金和电子支付并存 伴随着无现金交易业务的持续增长,人们越来越担心能否确保在无需支付成本的条件下,确保特定的利益相关者群体能够使用现金。与此同时,银行既必须为发展新型电子支付手段(最显著的是发展泛欧即时支付)进行大量投资,又面临着来自其他数字服务提供商的竞争。而这些提供商则不提供现金和面对面服务,不需要进行基础设施投资。相反,它们能够通过银行提供的基础设施为自己的客户谋利。 因此,银行需要寻求可持续的平衡,一方面满足消费者对现金的需求、提供面对面服务和履行社会责任;另一方面保持现金循环和实物服务供给的效率。
确保所有客户都能使用电子支付服务 在为绝大多数客户提供具有成本效益的服务,和以合理(低)的成本向更脆弱群体提供服务之间,银行需要取得持续稳定的平衡,这一点在近期显得尤为重要。例如在《支付服务指令II》下履行“强客户身份验证”(SCA)法律义务时,没有智能手机的消费者可能无法满足“强客户身份验证”的要求,导致银行处于必须在遵守法律和停止服务之间做出选择的两难境地。因此,法律的制定需要在一开始就考虑到金融的普惠性。
在支付等领域充分利用《支付服务法令II》
客户应是开放银行业的中心。 所有的市场参与者均可获益,并可基于互惠互利原则将其所提供的服务和基础设施构建成为商业案例,实现其商业价值。 在以数据驱动的市场中,确保使用的数据安全并符合道德准则。 由于API能够保障数据的安全性、可延展性和互操作性,它应成为第三方访问数据的端口。
数字货币(CBD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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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考量
在“强客户身份验证”与“通用安全通信”(SCA&CSC)基础上实现《支付服务法令II》的监管技术标准:在“强客户身份验证”与“通用安全通信”的基础上实现《支付服务法令II》的监管技术标准需要业界付出巨大的努力,且目前仍未完成。为稳定金融市场,监管技术标准的审查需要在数年之后进行。法律义务的不确定性是导致部分监管技术标准延迟实施的主要因素之一。开展监管技术标准审查将再次导致此类不确定性的产生,并将占用其他领域所需的重要的行业资源。 充分从《支付服务法令II》中获益:我们认识到,通过充分发挥创新和竞争的优势,《支付服务法令II》目前已取得的市场成果将受益于市场参与者之间的进一步合作和标准化。但我们必须摆脱《支付服务法令II》的监管逻辑,即在无需任何合同或公平的价值分配下,银行必须向新的、受到监管的服务提供商提供对其账户的访问权(即对使用支付账户基础设施和银行开放的数据给予任何补偿)。相反,所有市场参与者都应能在互惠互利的原则下获得收益。在此基础上,它们都能创建商业案例,并实现服务的商业化。以市场为导向的协调举措,而非监管,是促进这一领域发展最有效的方式。单一欧元支付区API接入方案能够得到市场的广泛采用和确保相互协调,它将允许方案参与者在创新和竞争的过程中实现发展。 客户流动性问题:这个话题在过去已经被多次讨论,目前再次成为《支付账户法令》审查讨论的一部分。我们认为对于这个话题的讨论需要考虑到客户流动性是达到目的的手段,而不是目的本身。从委员会角度来看,银行账户转换水平能够衡量市场竞争水平,但如果最终的政策目标是提高市场竞争度、为消费者提供更大的选择空间,那么客户流动性将仅仅是只是一个指标,而且可能不是最重要的指标。我们坚信,无论是在活跃于市场的机构类型方面,还是在它们所提供的产品方面,《电子货币法令》《电子货币法令II》《支付服务法令》和《支付服务法令II》的综合效应都已经为市场带来了诸多额外的竞争。目前,在零售支付领域和相关跨境行业,一方面信贷机构内部的竞争愈发激烈,另一方面信贷机构、支付机构、电子货币机构、账户信息服务提供商、支付启动服务提供商甚至大型科技公司之间竞争同样激烈。在这种情况下,市场竞争水平不应以银行账户转换的数量来衡量,而应以例如与支付服务提供商签订的新合同数量来衡量。当谈到客户流动性的问题时,欧洲信贷部门协会成员绝不会考虑采用引入可携带账户号码之类的做法,因为这将超出当前目标、破坏为单一欧元支付区建设的法律和账户基础设施、破坏支付路由系统、无视“反洗钱”和“反恐怖主义融资”报告要求的目标,并出现再次要求行业和国家主管当局进行大量投资的情况。 交易费规定影响评估:目前没有必要对该规定进行修改。当前,市场已经充分吸收了监管规定的变化,这些规定尚未充分发挥其对市场的全部影响,目前也不存在值得审查的市场失灵。在此时进行评估,将为市场带来潜在的商业模式不确定性,并由此危及研发新泛欧洲支付解决方案的重要决定。
在银行帐户和支付领域的各种发展和随后所需投资的大背景下,通盘考量,对现行支付监管框架所需的进一步调整进行充分考虑; 与市场合作,在上述更广的图景下对任何可能采取的办法建立全面的成本效益分析方法; 在更宏观的层面上,优先考虑委员会希望银行业关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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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和结论
在数字化转型和普惠发展间寻求平衡:银行业一直在寻求数字领域的创新,以满足不断变化的终端用户需求,同时也为所有客户提供服务,无论其是否能无障碍使用数字工具,来确保普惠金融的推进。银行必须能在平等的基础上进行创新,并与其他参与者(非银行类、全数字化)竞争,这十分重要。银行仍然需要承担重要的社会功能,例如现金储备、存款帐户和支付帐户的可用性等。这就需要讨论如何平衡这些功能的成本以确保普惠性和可用性。
数字货币:我们支持欧盟寻找通用方法,在使用加密资产和数字货币的同时保证金融系统的稳定和完整。各大中央银行的任何倡议都应经过深思熟虑并与行业参与者进行讨论。
稳定的监管环境:欧盟的支付服务受到严格监管。当前的监管框架可确保为客户提供充分的保护,推动竞争和创新,并为支付服务提供组织有序的欧盟单一市场。当要求银行业进行投资时,监管机构应权衡其选择和方案。监管机构必须考虑加强欧洲竞争力的需要,仔细研究监管及干预措施并确定措施出台的优先次序。
本栏目由金融科技50人论坛与人民大学国际货币研究所共同出品
编译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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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郭瑞华、张童悦
翻译 田青炜、张怀瑾
来源 公众号“金融科技研究”
责编 李锦璇、蒋旭
监制 安然、魏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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