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虹口区2018幼升小、小升初入学实施意见及细则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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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口的爸爸妈妈们注意啦!
虹口区2018幼升小、小升初入学实施意见及细则已经发布!想了解具体内容,跟着小虹往下看哦 ↓↓
小学招生入学工作
招生入学对象:2018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2011年9月1日-2012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提出入学申请。①4月8日-4月23日,在园适龄儿童家长在幼儿园登记孩子入学信息,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在区指定登记点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在进行入学信息登记时,家长须明确作出户籍地就读或居住地就读的选择,一旦确认将无法更改。
②入学信息登记前,家长须对儿童在读幼儿园提供的姓名、证件号码、户籍、居住等信息进行比对确认,如与实际情况不符,应到公安部门或社区事务受理中心补办或更正。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所持的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应与父母所持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相一致。
③4月23日为本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统计截止日,之后不得更改入学信息。
►家长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后,须在4月23日前,按照规定样式上传适龄儿童的照片,作为入学报名、公办小学验证或民办小学面谈的重要依据。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入学报名,选择“公办小学报名”或“民办小学报名”。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4月26日-5月3日。民办小学报名时间为4月26日-4月28日。
①5月19日-5月20日为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日。6月2日-6月3日为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日。
②各验证点须对已完成公办小学报名的适龄儿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现场核对。
►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由家长陪同,携带户口簿、《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等。除上述材料,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还需携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截止日为2018年4月23日)、相关房产证、租用公房凭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本区集体户籍或居住本区廉租房的适龄儿童还须提供集体户口或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等;本区户籍的残障儿童还须携带相关残障证明。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需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签发或签注时间在2018年1月1日前)。
(2)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签发或签注时间在2018年1月1日后),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不含补缴)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3)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满3年,且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及其他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由家长陪同,携带户口簿、《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父母一方和适龄儿童本人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居住地的房产证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①学校应按区教育局确定的相对就近入学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招生原则,招收辖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
②本区“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当公办小学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时,学校根据适龄儿童与户主关系、房产情况、户籍迁入时间等要素排序安排入学。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按照相关学校招生细则安排入学。未能对口入学的适龄儿童将统筹安排相对就近的公办小学就读。
③选择申请在居住地就读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按照“人户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报名人数和已分配入学情况,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④本区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居住本区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就近入学。
⑤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安排。报名信息核对通过的,按照《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持本区房产证情况、《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年限等先后顺序,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入学。
►2018年,受理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为8月10日。
①报名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进行小学入学信息登记后,于4月23日前,按照规定样式上传适龄儿童的照片,未上传照片的适龄儿童将不能参加民办小学面谈。
②4月26日—4月28日,报名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适龄儿童最多可填报2所民办小学。
③5月19日-5月20日为民办小学面谈时间。适龄儿童凭面谈通知,携带户口簿、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等证件参加面谈。学校要对家长提供的相关材料和证件进行核对。
④5月21日-5月22日进行第一志愿录取,5月24日-5月25日进行第二志愿录取。学生家长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短信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完成确认工作。5月28日,学校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将录取名单上报区教育局。
3月10日-31日,公办小学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
3月16日前,公示2018年虹口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信息。公办小学完成《招生告示》的张贴工作。
4月8日-23日,适龄儿童进行小学入学信息登记,上传学生照片。4月23日,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
4月14日-22日,民办小学可以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
4月26日-5月3日,小学入学网上报名,选择报名公办小学(截止到5月3日)或报名民办小学(截止到4月28日)。
5月19日-20日,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民办小学面谈。
5月21日起,对已经验证的适龄儿童,陆续发送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
5月21日-22日,民办小学第一志愿录取。
5月24日-25日,民办小学第二志愿录取。
5月28日,完成民办小学招生工作。
6月2日-3日,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
8月10日,受理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
8月15日前,完成新生入学通知书发放工作。
初中招生入学工作
跨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应在就读小学参加毕业考试。虹口区2018年小学五年级毕业考试由各小学自行命题,区教研室根据课程标准做好命题、阅卷等工作的指导与监管。
4月2日-13日,各小学有序组织小学五年级学生家长对“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中的户籍地址、居住地地址等关键信息进行核对,并填写监护人手机号码(作为接收初中入学信息的联系方式)。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家长应及时凭有效证件到学生就读小学进行更正。4月13日为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对、更正截止日。
①公办初中的招生继续执行一所或几所小学对口一所中学的统配办法。本区小学就读的五年级学生按对口统配原则升入相应的公办初中就读,九年一贯制学校的五年级学生原则上全部升入本校初中部。初中学校不得招收无小学学籍材料的学生。
②跨区就读或本区跨联合招生地块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回户籍或居住地就读初中。确需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学生,应向就读小学申请,由学校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申请跨区的学生家长须在网上进行填报),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将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至公办初中就读(按居住地登记入学实施方案另行制定)。办理申请回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为4月13日。
③对已在本区小学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毕业生,统筹安排至公办初中就读。初中学校应告知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④在外省市就读五年级的本市户籍、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含港澳台)学生,如需在本区就读六年级的,须携带相关证件(参照一年级新生入学所需证件)到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祥德路141号)办理入学信息登记手续(截止日为2018年8月10日)。审核通过的,统筹安排至公办初中就读。
①经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体育传统特色项目学校、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可按有关规定招收批准项目与计划的体育、艺术特长生。本区体育、艺术特长生招收数控制在本年级学生总数的5%以内。
②各校必须严格按照2018年本区体育、艺术类特长生招生实施方案(另行制定)制定招生简章,明确招生项目、计划和招生办法。经区教育局审核通过后,在学校网站上公布并实施。拟录取的体育、艺术特长生名单须在就读小学张榜公示,同时报区教育局审核。严禁学校以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为名招收择校生。
③小学毕业生可根据本人体育或艺术特长填报一所经批准的体育、艺术特长生招收学校。一经录取将不可报民办初中,也不再安排到其他公办初中就读。
④体育、艺术特长生测试时间为4月21日-22日,特长生招生工作于4月29日完成。
①5月4日-5月6日,报名就读民办初中的学生家长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学生最多可填报3所民办初中。
②报名成功后,家长须于5月13日前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的“学生照片上传”栏目中按规定要求上传学生本人近期照片,未上传照片的学生将不能参加民办初中面谈。
③5月19日-5月20日为民办初中面谈时间。学生凭面谈通知,携带户口簿、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等证件和《上海市学生成长记录册》参加面谈。学校要对家长提供的相关证件进行核对。
④5月21日-5月22日进行第一志愿录取,5月24日-25日进行第二志愿录取,5月27日进行第三志愿录取。学生家长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短信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完成确认工作。5月28日,学校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将新生录取名单上报区教育局。
3月10日-3月31日,公办初中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
3月16日前,公示2018年虹口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信息。
4月2日-13日,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对、更正。4月13日,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对、更正和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
4月14日-22日,民办初中可以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
4月20日前,小学完成初中入学告知书送达工作。
4月21日-22日,初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测试。
4月29日,完成初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
5月4日-6日,民办初中网上报名,上传学生照片(上传照片截止5月13日)。
5月19日-20日,民办初中学校面谈。
5月21日-22日,民办初中第一志愿录取。
5月24日-25日,民办初中第二志愿录取。
5月27日,民办初中第三志愿录取。
5月28日,完成民办初中招生工作。
8月10日,受理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
8月15日前,完成新生入学通知书发放工作。
招生政策咨询与监督虹口教育信息专网:http://www.hkedu.sh.cn
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地址:祥德路1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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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虹口教育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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