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一冷,我就想吃炸鸡
其实天冷不冷,对吃炸鸡这件事没什么太大影响。我一直都很想写纽约炸鸡地图,八一八我爱过的炸鸡。但转念想想,一塌刮子就那么几家店,叫“地图”未免牵强,毕竟,美帝泱泱炸鸡大国,我这几块,毛都不算。
所以大概只能勉强算作炸鸡手记,或者炸鸡心得了吧?不过说真的,我把我最喜欢的炸鸡店,都掏心窝子逃出来给你们了。
这是我的第63篇文章,希望你喜欢。🍗🍗🍗
对了我想问个问题。我最近把头像换成了美里,原因是觉得自己离美里的年纪也不远了,以及感觉自己的画风越来越像了……各位觉得何如?
我这辈子钟情最久的炸鸡,名叫麦辣鸡翅。
这一对炸翅,从初中到现在,吃了十几年。还记得高中有段时间特价5块钱一对,changc,当然,现在这种好日子是一去不返了,这次回来发现,已经9块钱一对了啊!
▲ 2010年的时候,它还是6块
以及,一定要用基佬紫这种高贵冷艳的紫色哦!
做炸翅的鸡,不能贪大。形状袖珍的一对鸡翅,覆着金黄香酥的鳞皮,据说是裹粉后手压的结果,咬下去外皮油脆,鲜嫩的肉渗出鸡汁,带一丝辣味销魂,鸡肉白嫩,鲜有激素鸡的潮红色泽,一口就晓得是一直在动的“活肉”。当年和肯德基恩断义绝也就是因着一对鸡翅,个头比麦记大一圈,百分百速成玉米肉鸡,色红质粗,鲜味全无,有一种激素肉鸡特有的“淏气”,吃几口就倒足胃口,哪里好跟麦辣鸡翅相提并论。
以上是我多年吃翅的经验之谈,肯德基长远不吃了,也不知道现在是不是有长进。
在亚洲以外吃过美式快餐的人,大概听过“亚洲标准”这种说法。在这件事情上,麦当劳比肯德基狠得多了(在长岛吃过一次肯德基的吮指原味鸡,好吃)。美帝的麦当劳,吃过的次数一只手可以数完,薯条尚可,麦乐鸡柴如嚼蜡,最绝的是鳕鱼堡,每次吃必然过敏,腿上发一大片风疹块,又痒又疼。
鳕鱼堡是吃怕了,但我这种人,就是死性不改。几年前,美国麦当劳推出美国版Mighty Wings,深夜里看完演出,大冷天兴冲冲跑去买来一对,迫不及待地站在风里就吃起来……结果,一股鸡腥味,竟然勉强吃完了,失望之情痛彻心扉。
不喜欢Mighty Wings的人,绝对不止我一个。甫推出三个月,Mighty Wings就惨淡退出北美市场,个中原因,一部分是因为难吃,但更重要的原因,恐怕还要归咎到普通美国人民嘴笨不会吃带骨头的东西吧……
因此,身在炸鸡大国,却依然心系中国的麦辣鸡翅;同美国友人安利过无数次这对辣翅,无论裹粉、调味还是鸡本身,都堪称一流;他们面露惊喜、将信将疑,就是难以想象,亚洲人能把美国人引以为傲的炸鸡,做得这样出神入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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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此以后,在美国很少碰炸鸡。声明一点,BonChon、Turntable一类皮厚酱甜的韩式炸鸡,我是不喜欢的。直到有一天,和当时的一个date一起去了下东城(Lower East Side)一家叫做“Azasu”的日本快餐居酒屋。Azasu是我很喜欢的一家居酒屋Yopparai(夜波来)的姐妹店,开在一条鸟不拉屎的暗巷里,周天晚上过了八点,店里就空空荡荡,只一个服务员满脸堆笑地招呼你过去坐下。
相较一看就精致高上的“夜波来”,Azasu明显走平民路线,店里摆满高脚桌凳,坐起来并不舒服,菜品不多,清酒只卖玻璃易拉罐式(差不多是1 gō,180毫升),玻璃瓶图样可爱,说白了就是看瓶选酒,店员说,喝完可以带回家留作纪念,哟~
和做电影的友人韩夏一起喝过一个梅花鹿和一个熊猫,都被我大老远背了回来。长得这样可爱,满满都是回忆,怎么忍心留它们在那个暗无天日的小厨房里,和被我剩下的油盐酱醋为伍?
回到菜上,吃了一圈,牛肉洋葱盖饭咸得一塌糊涂,其他菜也就还好,炸物倒是很出色,可以吃吃。但Azasu却有着这辈子我吃过最好的日式炸鸡块(karaage),没有之一,连姐妹店都无可超越,还莫名其妙贵出一块钱。
粉薄不油腻,表面有少许粉粒感,有点类似肯德基的鸡米花或者台式盐酥鸡,自带淡淡蒜香,却不至盖了腿肉本身的鲜嫩多汁,美味程度简直赶超麦辣鸡翅……后来发现它家有外卖,在家就经常叫来吃,虽然酥皮会软掉一点,但味道还是好的。关键是,可以蓬头垢面、四仰八叉地在家吃到喜欢的炸鸡了。
今年夏天和我一起轮了无数生蚝店和酒吧的吃货小伙伴Daisy,还研制出了近似Azasu口感的家庭炸法,慢点我跟她讨过来,你们试试。
工作关系,最近恰巧在轮上海日料店,几乎每到一家都会顺手点个炸鸡块。然后,我的内心几乎是崩溃的。一来,上海大部分居酒屋里的日式炸鸡快,用得都不是什么好肉(是欺负炸鸡块不够重要么?),二来则是裹粉的差别—在上海吃过的几乎所有日式炸鸡块,裹得都是面糊而不是粉,有一两家裹的是粉,明显只裹了一次,且炸过了头,鸡就变得又老又柴,总而言之……各位还是略过吧,至今还没吃到特别满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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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去公司组织的薯片盲测大会打下手(请关注,企鹅吃喝指南马上就要发布这篇文章了哦,以及,我还写了一篇“薯片科普”,欢迎你们去关注:qiechihe ),上午一轮,大家公认最爱的几包薯片里,有一款“日式炸鸡味”薯片,就顺口和大家聊起了炸鸡。其中有个妹子,也刚从纽约回来,几句话对下来,发现她口中那个“我吃过最好吃的纽约日式炸鸡”,指的居然是我爱得死去活来的Fuku。
你是不知道,我回来之前,身边几乎所有人都被我安利了至少一遍Fuku。
Fuku这个名字,听起来是不是有点耳熟?没错,这个Fuku,就是我安利过很多次的Momofuku帝国旗下最新的一家餐厅。
David Chang对小吃情有独钟,并不仅限于拉面刈包;恰逢二星餐厅Ko迁入新址,David Chang竟将原有的12座小餐厅改成了⋯⋯一间炸鸡店,兴高采烈地卖起了接地气的美式炸鸡三明治。开放式厨房,不设坐席,主菜只卖炸鸡三明治,兼带卖酒的Fuku,餐室内回荡着时髦的音乐,甫一推出就受到本地资深食客疯狂追捧,队是排得长要死。
▲ 热情的纽约人民
众所周知,纽约最好吃的炸鸡店悉数集中在中央公园以北、黑人聚居的哈林区,这里的炸鸡师傅,也清一色请的黑人师傅(恩总觉得还是黑人师傅做的炸鸡最好吃)。经过改良升级的美式传统炸鸡,作风粗犷又实诚,大喇喇一块肉排夹在小小的土豆面包里,相较之下面包根本是装饰物。
▲ 面包真的只是装饰物而已啊!
鸡肉细腻多汁,裹粉则有点韩式炸鸡的感觉,但不至于那么厚;辣味亦极具亚洲特色,兼有我国肯德基吮指原味鸡与麦辣鸡翅二者之长(你知道这是一句多么至高无上的赞美么?),夹在涂满黄油的土豆面包里,几片酸爽十足的酱瓜,逼着我创下了一连六周、每周五晚上打卡的奇迹。
除了鸡之外,必点啤酒罐Michelada。辣茄酱加盐,一定要把青柠塞进罐子里喝才够味!
现在,你知道回国之前我的礼拜五都是怎么过的了吧?先去Delancy路口那家Sel Rrose吃生蚝Happy Hour,完了大摇大摆逛到东村这家店,站着吃半小时炸鸡,喝杯可乐兑朗姆,然后在东村找个酒吧开喝……所以吧,这家炸鸡店,我早就吃成熟脸了。
临走前一天,要回公寓继续收拾,走着走着就回到了东村这家炸鸡店门口,一个人去吃了我的最后一顿炸鸡。店员小姑娘破天荒地搭讪:
“咦,好像很久没看到你了。”
“啊,忙着收拾,我要回中国了,今天是我最后一次来吃你们店了。”
说完这句话,竟然有点鼻子一酸的感觉。
总之,还在纽约的你们,替我多吃两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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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及美式炸鸡,其实我没太多发言权。纽约的Harlem,只吃过一次。还是世界杯期间,当时我有对好友夫妇住在Harlem,去拜访他们才头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在Harlem吃了炸鸡。就这一点而言,我经常被群里的北美小伙伴嘲笑。
▲ 我大Harlem都是这种画风
Harlem的炸鸡,和美国南方炸鸡(Southern Fried Chicken,也就是肯德基的故乡大南部)一脉相承。传统的方子里,一定会用到酪浆(Buttermilk,或称酪乳)加在浸料里来腌制鸡块。酪浆是牛奶制成牛油以后余下的乳液,有一定酸味,南部著名的Buttermilk Biscuit也会用到它。南方炸鸡独有的香甜味道,有很大程度上来源于此,有时调味不够咸,不太对国人胃口。但鉴于国内Buttermilk不好买,很多人在家复刻的时候,会选择直接用酸奶替代。
这两年,南方菜在纽约风头正劲,炸鸡店在下东城和东村大有遍地开花之势。我比较喜欢的一家是东村的The Redhead,同样一抹色黑人服务员调酒师,去过两回,人满为患,调味总体偏咸,但总比不少大热炸鸡馆淡而无味的南方炸鸡好得多;除此之外,Shrimp & Grits做得也算不错,调酒也出色。
下东城的Sweet Chick,开在我很喜欢的Dirty French和Ludlow Hotel隔壁,小小的餐室里人声鼎沸,颇有点喧哗上等的味道,服务热情迅速,氛围是相当到位。炸鸡可以吃一口,虾粥就马马虎虎了,成品太水太稀。不过,作为在下东城玩儿的时候随便吃一口的地方,可以接受。
▲ 炸鸡的正确开始方式,配香槟!
下东城附近另一家颇受欢迎的炸鸡店,是把香槟和炸鸡放在一起卖的Birds & Bubble,就开在中国城边缘的地下室里,据说街面上到了晚间鼠辈横行,但似乎并没影响到各位喝香槟啖炸鸡的心情—半只炸鸡,加上一个Split的小香槟,售价55美元,两个女生再点两个前菜或Side就能吃得心满意足,价格上、菜式上,都十分公道。味道么,偏淡了一点,不过噱头是好的,炸鸡和香槟在一起也是登对的,比那家大热的Root & Bone也强些。至于离Flatiron和Madison Square Park都很近的Hill’s County,我劝你们还是算了,味道太淡了。
我想专心黑一下的,是一家叫做Pies n Thighs的著名炸鸡店,来自布鲁克林威廉斯堡,前阵子在Lower East Side/中国城边界开了分店,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开店当天,周围的小潮青、设计师过来把这家店挤了个爆。后来,恰逢资深炸鸡爱好者、巴黎友人孟可来玩,便决定一同前往拔草。
然后我们都吃郁闷了。烤芦笋巨咸,鸡肉又干又柴,简直已经到了壳肉分离的地步。同行的友人还打圆场说,指不定是炸得人水平不行,换个厨师大概会好些。但我幼小(而脆弱)的心灵已经受到了伤害,期望值这么高,你就给我吃这个。本打算换一家餐酒吧洗洗胃,结果在路上蹦跶的时候,路过了Bowery上的那家Popeyes(美国著名南方炸鸡连锁,佰佰鸡)。
于是,我们兴高采烈地……去吃佰佰鸡了。真是,愉快的炸鸡探索之旅呢。然后,被3块99两大块的炸鸡,完全满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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