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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世勋 | 独居老人广义居家养老保障状况及其精准关爱——基于中国大城市城区70岁及以上独居老人的问卷调查


本期精彩

新刊速递 |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2019年第3期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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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居老人广义居家养老保障状况及其精准关爱

——基于中国大城市城区70岁及以上独居老人的问卷调查

桂世勋 


摘要:独居老人是"居家养老"中最困难的老年群体,70岁及以上的独居老人又是独居老人中更困难的群体。基于对成都市、呼和浩特市、大连市、广州市、上海市的城区3363名70岁及以上独居老人的收人保障、医疗保障、服务保障、参与保障、环境保障状况和需求调查数据分析,可以发现,70岁及以上的独居老人在关爱类别的迫切需求上可细分为不同的特点,其"重中之重"的关爱对象也较为明确。有鉴于此,政府和社会应从供给侧完善对我国城区独居老人精准关爱的政策措施:强化"精准关爱"的理念;精准筛选独居老人中的重点关爱人群;精准确定不同需求独居老人的关爱措施;精准构建高龄体弱独居老人的全天候多重应急呼叫网络;精准推进符合大多数独居老人有效需求的机构养老;在社区层面尽快建立"独居老人信息库"。

关键词:城市独居老人;居家养老保障;精准关爱   


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桂世勋, 华东师范大学人口研究所教授, 博士生导师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未来十年我国城市老年人口居家养老保障体系研究"(项目编号:12 & ZD212)

原文载于《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2019年第3期


2017年2目28日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国发[2017]13号)专门提出了关爱城乡独居老人问题,要求“支持城乡社区定期上门巡访独居、空巢老年人家庭,帮助老年人解决实际困难”。2013年11月至2015年5月,由笔者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未来十年我国城市老年人口居家养老保障体系研究”课题组,在民政部及有关省厅、高校支持下,选择成都市、呼和浩特市、大连市、广州市、上海市,开展了“中国大城市城区70岁及以上独居老人状况和需求调查”。


独居老人是“居家养老”中最困难的老年群体,70岁及以上的独居老人又是独居老人中更困难的群体。开展以70岁及以上独居老人为对象的全国性较大规模样本问卷调查,全面深入了解他们的广义居家养老保障状况和需求,在我国尚属首次。鉴于课题研究的要求及经费的限制,我们这次的调查对象仅限于5个大城市的城区70岁及以上独居老人。搞好这次调查,对于深入了解中国城市70岁及以上独居老人在广义居家养老保障(收入保障、医疗保障、服务保障、参与保障、环境保障)的状况和需求,向中央有关部委和所调查城市政府部门提出精准关爱独居老人的对策建议,具有重要意义。


一、调查方法、调查内容和被调查老人基本情况


(一) 调查方法

本次调查对象为实际调查时年满70岁及以上并常住本地区半年以上的独居老年人(以晚间睡觉仅1位老年人为准)。调查采取四阶段随机抽样方法。第一阶段:在每个城市的市区(或主城区)选取有代表性的4个行政区;第二阶段:在每个选取的行政区中,从其下辖代表该行政区中等居住水平的街道中随机抽取2个街道(上海为1个街道);第三阶段:在每个抽到的街道中,从其下辖代表该街道中等居住水平的居委中随机抽取2个居委;第四阶段:在每个抽到的居委中,按习惯的门牌号从前到后抽取50名(上海为100名)70岁及以上独居老人。如某个抽到的街道中70岁及以上独居老人总计不到100人(上海为不到200人),可从其他居委多抽取相应数量的合格对象。


本次调查问卷包括“初选问卷”、“短表”和“长表”。其中调查“短表”与“长表”的问卷编号相同,只是短表内容(共13页)比长表内容(共24页)相对较少,前者适合于认知能力较差的老人回答。对被调查老人在回答“初选问卷”中认知功能量表时总分≤5分的(满分为10分,分数越高表示认知功能越好),则调查“短表”;总分≥6分的,便转为调查“长表”。如被调查老人是聋哑人或无法回答上述认知功能量表中任何问题的(除手语外),则不予调查。


(二) 调查内容

本次调查问卷“短表”和“长表”的内容,主要涵盖被调查老人的个人基本情况;经济收入和参与有收入工作状况;身心健康状况和看病过程中遇到的最大困难;生活自理状况和照顾服务需求;家庭设施状况和居住内外环境改造需求;兴趣爱好和参与社区文化体育活动状况;社会支持和参与志愿服务状况;总体感受和当前最迫切需要政府、社会关心解决的问题等方面。


本次调查经过数据清理和补调查,有效问卷为3363份(其中“长表”的有效问卷为2801份;“短表”的有效问卷为562份)。我们将填写“短表”的有效问卷数据和填写“长表”的有效问卷中对应“短表”相同问题的数据一并汇总,共获得3363个样本的有关“短表”的数据。


本文的研究分析除专门指明填写“长表”的独居老人信息外,均依据上述汇总有关“短表”的数据,将其中属于“不需回答”、“缺失”及“拒答”扣除后的计算结果。


(三) 被调查老人基本情况

在被调查并回答的城区70岁及以上独居老人中,从性别和年龄构成考察,男性占31.0%,女性占69.0%;70—74岁的占28.2%,75—79岁的占31.8%,80—84岁的占26.2%,85岁及以上的占13.8%(见表 1)。从现居住地是否为户籍所在地和户口性质考察,现居住地为户籍所在地的占86.0%,现居住地不是户籍所在地的占14.0%;非农业户口的占94.5%,农业户口的占5.5%。从文化程度考察,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的占25.6%,小学程度的占31.2%,初中程度的占20.4%,高中/技校/中职的占14.3%,大学专科的占5.6%,大学本科及以上的占2.9%。从婚姻状况考察,从未结婚的占3.2%,有配偶的占18.2%,离婚的占4.5%,丧偶的占74.1%。从现有子女(包括领养子女)数考察,无子女的占3.5%,有1个子女的占12.0%,有2个子女的占29.1%,有3个子女的占30.5%,有4个子女的占15.5%,有5个及以上子女的占9.4%。


二、城区70岁及以上独居老人的广义居家养老保障状况


(一) 被调查独居老人的收入保障状况

在被调查并回答的城区70岁及以上独居老人中,目前(退休后)的养老保障待遇(最多选3项)分别是: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占61.9%,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占25.1%,享受高龄纳保或高龄津贴的占12.9%,享受社会救助的占4.2%,享受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占2.7%,享受商业养老保险的占1.8%,享受其他保险的占2.7%,不能享受任何养老待遇的占4.0%。


在被调查并回答的独居老人中,自评目前经济状况很宽裕的占4.7%,较宽裕的占23.5%,一般的占52.8%,较困难的占14.8%,很困难的占4.2%。


在被调查并回答的独居老人中,将来生活中最担心的前四位经济困难(最多选3项)由高到低依次是:患大病的医疗费用(自费部分)(82.7%),食品/衣服/日用品等日常开支(37.0%),入住养老院的费用(36.8%),请保姆或居家养老服务员的费用(21.2%)(见表 2)。


(二) 被调查独居老人的医疗保障状况

在被调查并回答的城区70岁及以上独居老人中,享受干部保健医疗待遇的占4.7%,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占56.4%,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占27.9%,享受亲属半费报销待遇的占0.8%,获医疗救助的占1.9%,完全自费的占6.8%,其他占1.5%。


在被调查并回答的独居老人中,看病时无困难的占41.5%;在有困难的老人中,看病过程中遇到的前三位最大困难(最多选3项)由高到低依次是:没有足够钱看病(26.9%),无法独自外出看病(24.6%),外出交通不便(14.8%)(见表 3)。


(三) 被调查独居老人的服务保障状况

在被调查并回答的城区70岁及以上独居老人中,自评基本生活能自理的占74.8%,部分能自理的占23.1%,完全不能自理的占1.9%,无法回答的占0.2%。


在被调查并回答的目前生活自理有困难独居老人中,最主要照顾者的比例由高到低依次是:女儿占40.2%,儿子占37.7%,钟点工占8.3%,全天保姆占3.3%,其他亲属占2.7%,儿媳占2.6%,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员占1.7%,孙子女(或外孙子女)占0.8%,邻居占0.7%,女婿占0.5%,朋友占0.3%;另外,其他占0.9%,无人帮助的占0.3%(见表 4)。最主要照顾者照顾被调查独居老人的年份,1年及以下的占13.8%,2—3年的占22.9%,4—5年的占17.4%,6—10年的占22.4%,11年及以上的占23.5%;他们在最近3个月内平均每天需照顾独居老人的时间,1小时及以下的占44.9%,2—3小时的占34.0%,4—7小时的占10.8%,8小时及以上的占10.3%。被调查独居老人中,认为最主要照顾者的照护知识和技巧完全能满足自己需要的占31.7%,基本能满足的占60.5%,勉强能满足的占6.5%,大部分不能满足的占1.1%,完全不能满足的占0.2%。


在被调查并回答的独居老人中,正在或已经接受由社区提供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占7.6%,到老年日间服务中心的占1.0%,接受1周左右全托服务的占0.1%,接受老年助餐服务的占2.0%,接受家庭保健医生服务的占0.8%。


在被调查并回答的独居老人中,目前希望在家养老,由自己或亲属照顾的占78.4%;希望在家养老,由保姆或社区工作人员上门照顾的占6.6%;希望在家养老,但白天到老年日间服务中心的占1.3%;希望入住养老机构的占7.9%;其他占0.5%,无法回答的占5.3%。然而在被调查并回答的独居老人中,目前自己及其家人每月最多能承受入住养老机构的总费用,1000元以下的占20.0%,1000—1499元的占22.5%,1500—1999元的占19.4%,2000—2999元的占24.8%,3000—3999元的占9.7%,4000—4999元的占1.5%,5000元及以上的占2.1%。


(四) 被调查独居老人的参与保障状况

在被调查并回答“长表”的2801名70岁及以上独居老人中,仍在从事有收入工作的占3.7%(尚未退休的占0.7%,已退休但目前仍从事有收入工作的占3.0%);如分年龄组考察仍在从事有收入工作的比例,在70—74岁组中占5.4%,在75—79岁组中占3.5%,在80—84岁组中占3.0%,在85岁及以上组中占1.8%。


在被调查并回答的城区70岁及以上独居老人中,在最近3个月内参加过社区或居民活动中心活动的占18.5%,参加过老年活动室或中心活动的占18.5%,参加过社区文化中心或文化室活动的占11.2%,参加过各类老年学校学习的占4.5%,参加过户外或室内健身点锻炼的占31.5%(见表 5)。被调查独居老人参与上述社区活动后心情比以前更加愉快的占38.4%,心情没什么太大变化的占13.3%,反不如以前开心的占0.3%,无法回答的占48.0%。


在被调查并回答的独居老人中,在最近3个月内参加过志愿服务活动的占7.5%;如分年龄组考察在最近3个月内参加过志愿服务活动的比例,在70—74岁组中参加过的占14.1%,在75—79岁组中参加过的占7.9%,在80—84岁组中参加过的占3.3%,在85岁及以上组中参加过的占1.6%。在被调查并回答的最近3个月内参加过志愿服务活动的独居老人中,平均每周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时间,2小时及以下的占63.0%,3—5小时的占18.5%,6—10小时的占4.1%,11—15小时的占2.9%,16—20小时的占2.1%,21—25小时的占1.2%,26小时及以上的占1.2%,记不清的占7.0%;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类别比例由高到低依次是:属于社会安全保卫的占38.8%,属于美化清洁环境的占25.6%,属于组织文体活动的占15.4%,属于帮困助弱服务的占11.9%,属于专业技能咨询的占2.2%,属于其他的占6.1%。


(五) 被调查独居老人的环境保障状况

在被调查并回答的城区70岁及以上独居老人中,居住在多层住宅的占72.6%,居住在高层住宅的占8.2%,居住在花园住宅的占0.9%,居住在普通旧式房(如四合院、宅库门房等)的占14.7%,居住在农村两三层楼房的占0.8%,居住在平房的占1.9%,居住在简易搭建房的占0.2%,其他的占0.7%;住房面积在30平方米及以下的占13.6%,在31—50平方米的占30.7%,在51—70平方米的占33.1%,在70平方米以上的占22.6%。


在被调查并回答的独居老人中,对于比较担心因居住条件或设施差而引起的安全问题类别(最多选3项),不担心的占11.2%,担心因居住条件或设施差而引起的安全问题比例由高到低依次是:担心突发疾病无法告知别人的占55.7%,担心突然滑倒或绊倒的占18.5%,担心入室盗窃等财产安全问题的占7.7%,担心家中电器、煤气使用意外等的占5.0%,担心其他的占4.8%,无法回答的占0.1%。在被调查并回答的独居老人中,认为自己的住宅楼部位不需要改造的占60.0%;认为如果对自己的住宅楼进行改造,最需改善的前5个部位(最多选3项)比例由高到低依次是:卫生间占18.4%,楼梯占14.4%,厨房占10.9%,楼栋入口占8.5%,过道占5.3%;认为自己的住宅楼内容不需要改造的占39.1%;认为如果对自己的住宅楼进行改造,最需改造的内容(最多选3项)比例由高到低依次是:安装监控与求助设备占21.9%,改善灯光与照明占14.6%,安装扶手占13.0%,加装电梯占9.4%,设置轮椅通道占6.7%,消除地面高差占5.5%,增加阳台占4.7%,改造现有电梯占1.5%,其他占8.4%(见表 6)。


(六) 独居老人对目前生活状况的满意度及其当前最迫切需要政府和社会关心解决的老年人问题

在被调查并回答的城区70岁及以上独居老人中,对目前生活状况很满意的占19.9%,比较满意的占49.0%,一般的占25.0%,不太满意的占3.7%,不满意的占1.6%,无法回答的占0.8%。


在被调查并回答的独居老人中,认为当前最迫切需要政府和社会关心解决的老年人问题(最多选5项)比例最高的前10位依次为:解决好“看病贵”和“看病难”问题(57.4%),进一步解决好老年人的养老金问题(41.7%),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24.0%),增加社区上门照料老人服务(16.7%),多开展“结对关爱”活动(16.5%),加强尊老敬老的宣传教育(15.5%),安装不收费和低收费的紧急求助设施(15.4%),多办些养老机构(15.0%),为老年人从事有收入的工作提供帮助(14.6%),改善老年人居室条件(包括室内装扶手、铺设防滑地砖等)(11.7%)(见表 7)。


三、精准关爱我国城区独居老人的对策建议


(一) 强化“精准关爱”的理念

从我们这次进行的中国大城市城区70岁及以上独居老人调查中发现,即使是独居老人,也可以细分为不同性别、不同年龄、不同婚姻状况、不同子女数、不同收入水平、不同健康状况、不同自理能力、不同参与频率、不同家居环境等特点的独居老人;他们的特点不同,对关爱类别的迫切需求也不同。笔者认为,要搞好对独居老人的关爱工作,切实帮助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应该强化“精准关爱”的理念。笔者借鉴市场营销学有关从不同消费者的特点和需求出发,确定营销方供给侧如何提供差别化的营销服务和策略,并进一步反馈给物质产品和服务供应商搞好供给侧改革,提升有效供给,改善服务质量的“市场细分”理念(菲利普·科特勒,1990),建议政府和社会应从不同独居老人的特点和迫切需求出发进行需求细分,研究提供关爱方应如何对独居老人制定差别化的关爱服务和策略。


(二) 精准筛选独居老人中的重点关爱人群

我们在这次对独居老人调查中发现,除了要把经济困难、高龄、重病、基本生活严重不能自理的独居老人作为重点关爱对象外,还应把其中的无配偶、无子女或没有一个子女与老人就近居住、居家环境差的独居老人作为“重中之重”的关爱对象。


比如,在这次被调查并回答的城区70岁及以上独居老人中,从未结婚的占3.2%,有配偶的占18.2%,离婚的占4.5%,丧偶的占74.1%;在男性独居老人中丧偶的占57.8%,在女性独居老人中丧偶的占81.4%。值得注意的是,在丧偶的独居老人中不仅经常感到孤独的比例较有配偶的独居老人高(分别为18.1%与14.9%),而且迫切需要安装不收费和低收费的紧急求助设施的比例也较有配偶的独居老人高(分别为16.5%与11.7%);将来生活中最担心的经济困难(最多选3项)为食品/衣服/日用品等日常开支的比例也较有配偶的独居老人高(分别为6.2%和4.5%),为入住养老院费用的比例也较有配偶的独居老人高(分别为5.7%与3.8%)。


(三) 精准确定不同需求独居老人的关爱措施

我们在这次对独居老人调查中还发现,不同特点的老年人对关爱需求的迫切程度也不同。比如,在自评目前经济状况很困难和较困难的独居老人中,解决好“看病贵”和“看病难”问题的比例更高(分别为78.9%和66.1%),进一步解决好老年人养老金问题的比例更高(分别为66.9%和54.3%),为老年人从事有收入的工作提供帮助的比例较高(分别为36.1%和19.8%);在自评目前经济状况很困难的独居老人中,多开展“结对关爱”活动和安装不收费和低收费的紧急求助设施的比例也较高(分别为32.3%和18.8%)。


又如,随着独居老人最基本生活能力由强到弱,担心将来请保姆或居家养老服务员的费用的比例逐渐上升:在完全能自理[100分]的独居老人中占9.8%,在基本能自理[85—95分]的独居老人中占15.7%,在只能半自理[65—80分]的独居老人中占18.3%,在严重不能自理[60分及以下]的独居老人中占19.8%;然而他们中对改善居室条件需求的比例却呈现倒“U”形分布(依次为11.8%、11.7%、14.8%、7.7%)。笔者认为,这主要是因为严重不能自理的独居老人长期卧床、无法独自在居室内行走和洗澡,而改善居室条件又要增加个人的开支,因此他们对厨房、卫生间、客厅的“适老性”改造(如装扶手、防滑、消除地面高差等)需求明显比仍能在居室内行走的基本能自理、只能半自理老人要低。


(四) 精准构建高龄体弱独居老人的全天候多重应急呼叫网络

我们在这次对独居老人调查中还发现,在被调查并回答的独居老人中,对于比较担心因居住条件或设施差而引起的安全问题类别(最多选3项),比例最高的是担心突发疾病无法告知别人(占55.7%);认为如果对自己的住宅楼进行改造,最需改造内容(最多选3项)中,比例最高的是安装监控与求助设备(占21.9%)。笔者认为在《“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中提出“支持城乡社区定期上门巡访独居老年人”是重要的,但还远不能满足独居老人特别是高龄体弱独居老人遇到危及生命的突发事件的需要。现在上海市在全面实施“老伙伴”计划时,要求社区低龄老人对结对关爱的高龄老人特别是高龄独居老人“每天一次问候”(上海市民政局,2016)。这虽然比平时没有人问候要好,避免了独居老人不幸去世几天都无人知晓的情况发生,但仍无法对独居老人突发危及生命的事件给予紧急救助。笔者在1987年后曾多次应日本高龄化社会综合研究中心的邀请,开展合作研究并考察日本各地的社区为老服务政策措施。1990年笔者就借鉴日本山形市政府福利部为120位单身独居老人在邻居家安装“充满爱的电铃”的经验,在上海市提出为本市有需求的独居老人免费安装“求助电铃”的建议,被上海市政府采纳并列入1992年和1993年市政府要办的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实事内容(桂世勋,1996)。当时全市总共为3000多位独居老人安装了“求助电铃”,如老人发生意外事件,只要一拉电铃,热心的邻居就会在第一时间获悉并采取应急措施。《解放日报》曾在1992年4月4日专门刊载《求助电铃真管用,救了孤老一条命》的文章,报道了上海市虹口区虹镇街道一位89岁孤老太陈美英因烤火取暖不慎内衣着火,靠求助电铃及时通知邻居赶来抢救一事。笔者建议,我国各地应把独居老人中的高龄体弱(特别是突发心脑血管疾病及跌倒高风险)老人筛选出来,精准构建全天候多重应急呼叫网络,既要充分发挥“安康通”、“一键通”及实时视频、人工智能手表、人工智能手杖等智慧养老设施的意外告警功能,在独居老人突发事件时尽快告知包括他们就近居住子女孙辈在内的其他亲属、朋友和社区志愿者,还应大力倡导通过安装“无线门铃”与热心邻居结对连接。它既可密切邻里关系,有利于倡导“孝亲敬老”的社会风尚,又能在第一时间迅速帮助处理独居老人的突发事件。


(五) 精准推进符合大多数独居老人有效需求的机构养老

在被调查并回答的独居老人中,目前自己及其家人每月最多能承受入住养老机构总费用在3000元以下的比例为86.7%,特别是每月最多能承受入住养老机构总费用在1500元以下的竟占42.5%。笔者认为,被调查的独居老人之所以对自己及其家人每月能承受入住养老机构的总费用标准回答较低,除了一部分独居老人养老金收入及其子女收入确实较低外,还受到下面两个主要因素的影响:一是担心自己今后没有钱看病。由于老人对未来自己是否会患大病很难预料,对自己在临终前抢救的医药费究竟需要多少也难以预计,而且中国的文化传统使许多老人不愿意让子女为了给自己治病背一大笔债,因此他们需要留一部分积蓄“防一防”,用于支付自己未来的医药费,不可能把自己的养老金及积蓄全部用于支付入住养老机构费用;二是相当一部分老人还不可能“以房养老”。在我国一二线城市中房价虽然比过去涨了许多,但一部分独居老人还有配偶,他们的子女还希望继承房产,所以这些独居老人入住养老机构后仍不能“租房养老”、“卖房养老”。为了提高我国中度和重度失能失智独居老人入住养老机构接受照护的有效需求,笔者认为,我国应在试点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2016),通过长期护理保险对经评估符合享受中度和重度等级待遇的参保老人支付一部分入住机构的照护费用,提高包括独居老人在内的参保老人的有效需求,使个人每月养老金在3000元以下、中度和重度失能失智老人能住得起中等水平的养老机构。值得注意的是,除了“低保”老人(包括农村“五保”老人和城镇“三无”老人)由政府“托底”提供其入住的公益性养老机构外,近年来我国部分城市新建的一些养老机构“贪大求高”(桂世勋,2017),一般的每月收费均在5000元以上,有的还需要老人在入住时支付至少几十万元的“定金”(或“会员费”)。笔者建议,民政部门在制定养老机构发展规划和新增床位费补贴、入住床位运行费补贴方面,应积极引导和鼓励发展中档水平的养老机构。


(六) 在社区层面尽快建立“独居老人信息库”

早在2004年初,上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就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开展独居老人结对关心工作调查的通知》。2004年3—7月,上海市老龄科学研究中心会同各区(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开展了对全市“纯老家庭户”中老年人的全面调查。所谓“纯老家庭户”,即家庭成员中均是60岁及以上老人的家庭户。它包括独居老人户、仅老夫妇二人共同生活户、两代及以上老人共同生活户、其他均是老人的户,以及老人与残疾子女同住户。当时设计的调查问卷主要内容有:(1)老人所在区(县)、街道(乡镇)、居(村)委会;(2)姓名;(3)身份证号码;(4)户籍情况;(5)性别;(6)出生年月;(7)婚姻状况;(8)文化程度;(9)健康状况;(10)生活自理程度;(11)子女居住范围;(12)居住情况及与其他同住老年人之间的关系;(13)居住人口数;(14)经济收入来源;(15)享受各种救助情况;(16)对所列服务(每天问候服务;每月1次及以上精神慰藉服务;紧急援助服务;生活照料服务等)是否有需求;(17)对上述服务的需求是否已经落实;(18)该老人是否已落实结对关心人员;(19)老人家庭住址和电话;(20)老人突发事件联系人姓名和电话;(21)老人结对关心人员姓名和电话。在开展问卷调查的基础上,把有关资料录入计算机,在各区(县)、街道(镇)、居(村)委会全部建立了“一人一表(卡)”的包括独居老人在内的纯老家庭户老年人信息库;要求每年更新一次信息,每年统计的标准时点为12月31日。全市纯老家庭户老年人信息库设在上海市老龄科学研究中心(老龄音像资料馆)。2004年调查结果显示,上海市户籍独居老人为16.99万人(包括子女都不在上海的独居老人0.43万人),占全市户籍老年人总数的6.50%(“上海市纯老家庭老年人关爱工作情况的调查”课题组,2005);2017年末上海市户籍独居老人为32.18万人,比2004年增加了89.4%,占全市户籍老年人口总数的6.65%(上海市民政局等,2018)。


笔者认为,上述包括独居老人在内的纯老家庭户信息库,最好能增加以下调查信息:您目前患有经医生诊断的疾病吗(最多填3项)?您在最近半年内参加过哪些社会活动(从事有收入工作,参加志愿服务,到附近活动室活动,参加老年学校学习,参加健身活动,其他活动)?您经常感到孤独吗?您经常感到紧张害怕吗?通过信息的交叉分析,相关部门很快就能查询到本街道或居委会究竟有多少年龄在80岁及以上、基本生活不能自理的独居老人;有多少患高血压或心脏病、糖尿病的独居老人;有多少基本生活不能自理、子女都在上海市外常住、结对关心人员还没有落实的独居老人;有多少身体很好、较好和—般的低龄独居老人在最近半年内均不参加社会活动的。这样,就便于社区采取个性化的精准关爱措施。同时,笔者建议,我国各地区应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尽快建立“独居老人信息库”,并在保障网络安全前提下与“老年人健康档案信息库”、“残疾人信息库”、“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信息库”、“社会救助人员信息库”、“享受养老服务补贴人员信息库”、“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信息库”、“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信息库”、“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员失能、失智等级评估信息库”等相关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以便于社区对独居老人更好地采取个性化的精准关爱措施。


参考文献

菲利普·科特勒, 1990, 《市场营销管理: 分析、计划与控制》(第5版), 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

桂世勋(主编), 1996, 《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后的照顾问题——上海与东京老龄化对比研究》, 上海: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桂世勋, 2017, 《应对老龄化的养老服务政策需要理性思考》,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第4期。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6, 《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 医疗保险司, 2016-07-08。

"上海市纯老家庭老年人关爱工作情况的调查"课题组, 2005, 《上海市纯老家庭老年人关爱工作情况的调查资料汇编》, 上海市老龄科学研究中心老龄音像资料馆, 2005-01。

上海市民政局, 2016, 《"老伙伴"计划——为高龄老人提供家庭互助服务》, 上海市综合为老服务平台, 2016-10-03。

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统计局, 2018, 《上海市老年人口和老龄事业数据手册(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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