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彩实录|《国际经济法的宪法功能与宪法问题》
《国际经济法的宪法功能与宪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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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介绍
2019年12月20日19时30分,西北政法大学《西部法苑》编辑部读书讨论会于正心工作室如期举行。
本次讨论读物为彼德斯曼的《国际经济法的宪法功能与宪法问题》,由国际法学院的华雨婷老师带读。
首先,华雨婷老师简要地介绍了作者彼德斯曼以及本书的基本内容和撰写背景。这本书是在1987年开始写的,当时WTO还没有成立,乌拉圭回合谈判还在进行,只出台了最早的《关贸总协定》。后来吉林大学法学院的院长何志鹏老师在2004年的时候和两位同事翻译了这本书。其次,华老师讲述了与彼德斯曼先生接触的经历,并指出:彼德斯曼研究的国际经济法不只是“高大上”的学术,而是超越国家的界线,如何在国际经济法上保护人权的问题。
华老师希望大家通过今天的导读,能对同学们的国际经济法的学习,甚至是以后研究的兴趣方向提供一些灵感。
02
作者思路
作者先从一般的国际经济交易和国际经济秩序讲起,然后从贸易自由化的角度讨论对外贸易中的政府失灵和宪法失灵问题;提出本书的核心命题,即自由的国际经济规则的宪法功能问题,最后提到解决方案,提出将自由国际经济规则融进国内宪法体系,从而实现它们的宪法功能。
03
方法论
A1:
关于方法问题,我们课程比较多,也没有其他的时间,就是自己进行文本分析。
文本分析它需要一些具体的方法,比如说看教科书的时候,到底是怎么看?句子与句子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然后就这一章节整体的安排是怎样?安排运用了哪些方法?它背后都有一套理论,或者说虽然这套理论你没有接触,但是它背后是存在一些机理的。
文本分析是一种主动的阅读。比如说拿到了三大刊上的一些文章,然后对这些文章进行分析我发现里面确实是有很多技巧,比如说一段之内容是是有逻辑的,句子与句子之间也是有逻辑的各个句子之间也是有呼应的。所以我最后就感觉自己进入了文本的内部,我把这种方法称为是主动的一种分析方法。
第二种方法我称为是被动的一种分析方法。我们应该找一些论文写作的书籍,不仅是那种很宏观的论文写作的书籍,因为我发现市面上很多都是那种特别大的教你怎么架结构,怎么安排文章的内容,或者是抽象的跟你讲要用什么样的语言风格。但是怎么具体去运用语言风格,怎么训练这种语言风格,里面没有讲。包括句子与句子之间的关系,也不会细致地去讲。建议去找一些写作思维方面的训练方法并结合逻辑学的一些数据。这样对论文写作和平常的学习都大有裨益。
A2:
我采用了结合法律实证主义、自然法和社会法学派三大法学派的方法论。
法律人实际是“戴着镣铐跳舞”。我们不能脱离现有法律制度而空谈道德和社会理想。究其本质,我们符合法律实证主义的特征,就是注重法律的形式和结构。在大学四年里,我们学习和研究的始终是法律理论和法律条文,而不是抽象的正义、高尚品质。
但我不太同意法律实证主义所主张的部分观念,即法律的有效性和道德、公正无关。对于实证主义来说,“法是什么”仅仅依赖于“什么已经被制定”和“什么具有社会实效”。而自然法坚持在定义法的概念时除了权威性制定要素和社会要素之外,还必须要以内容的正确性作为最主要的定义要素。我所秉持的是恶法非法的观念,只着眼于法律本身会僵化思维,甚至使法律的社会效果与原有的立法目的背道而驰。
而强调法对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或效果以及各种社会因素对法的影响的社会法学派也是我在学习时才有的方法。法律实质上是为社会服务的,社会法学派的思想其实也蕴含了一种法律工具主义的意思。而法学生最终也要把法律作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工具。
因此我在学习法律的过程中,采用以法律实证主义为基础,辅之以自然法和社会主义法学派思想和方法。
04
本书重点内容的理解和讨论
学生提问:
关于国际经贸规则我有两个方面的质疑。
第一个问题,是制定上的问题。因为在不同的时期,贸易的规则它会不一样,比如在几个世纪之前或者几十年之前的跟我们现在的规则就有很大差距的。有一些规则,他会顺应时代去平衡不同的角色之间的利益。所以我觉得在这个时候,规则的制定是一个非常困难的问题,包括除了在经济贸易活动当中不同角色,还要兼顾不同国家的各种利益,比如说你想要达到最高效率,必不可少地会牺牲一部分第三世界国家或者是底层国家的利益。但是如果想达到一种全世界的平衡的话,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又很难达到平衡点。肯定会有博弈。
第二个问题,哪怕这个规则我们制定出来了,在博弈的过程当中,这个规则到底能不能实行下去,它对我们每个国家的约束力有多少?没有一个世界级的机构来管控这些国家的活动。可能欧洲是最发达的,他们的欧洲议会是现在目前为止国际上一个比较有话语权的集体的议会,但是目前来讲,他们的经济活动或者是英国脱欧的现象,其实就是一个信号。有一些国家它还是会在自己的国家之内考虑自己的国家利益。就像特朗普,因为他为什么不想参与到世界的国际的经济活动当中,是因为他想靠自己国家的力量来变强大。所以规则的强制力、可行性也是一个需要质疑的地方。
老师回答:
我赞同你的说法。现在我们中国就是要争夺国际上的话语权。现在的各种新闻媒体的报道国际经济法的这些问题还是高度地关注的。所以咱们站在发展中国家的角度,需要研究如何对西方强国制定的规则进行修改。比如美国,他们在英国制定了《关贸总协定》,后来是WTO。
现在特朗普确实是很不一样的一个人,但是为什么美国说他们在国际贸易当中也不公平。之前给发展中国家普惠待遇、优惠待遇,以前讲互惠,后来他们现在说要对等。同时包括咱们中国在内得很多发展中国家也是要来挑战他们旧的这些规则,他们认为这些国际经贸的规则感觉是有问题的,或者说是在现实当中很很难解决一些新的问题。比如说金融问题、投资问题、知识产权的问题,在这本书里所提到的那些经贸规则就解决不了。许多规则确实是美国也不满意,中国也不满意,大家都不满意。所以现在WTO我们所说的你看战后的三驾马车,一个是国际金融,一个是国际贸易,还有一个是世界银行,三驾马车现在确实是都有不同程度的危机。可能以后还要就靠你们,靠年轻的这一代人去进行谈判,进行规则的修订。
学生提问:
我对国家违背条约后的制裁有些疑问。作者的宪法化的规则制定是不是有一点理想化了?
国际组织没有一个凌驾于国家之上的公权力。这个时候它的制裁其实是一个很飘渺的一个东西。如果套用到国内,作为一个公民,我愿意牺牲我一部分自由去换取政府甚至把我的部分权利给政府,换取政府对我的安全的保障。如果把它套用到国际的话,一个国家国际组织能够约束国家,不是靠国际组织的公权力,而是其实是在靠如果国家违背这个条例自己的利益会受损来约束。相当于约束自己的还是自己。然后包括因为刚刚同学们也提到了美国想建立一套新的有利于自己话语权的体制规则。
其实每一个国家,无论是个人提到的权力导向和规则导向,无论是哪种导向,从国家本身这个角度出发,都是希望建立一套有利于国家本身的规则。这个时候就导致了一个矛盾,由于每一个国家的立场不同,就会产生利益矛盾的。
一个宪法化的一个规则,如果要具有一个普适性是很难办到的。因为各种利益的矛盾,没有办法要求这个规则是能够被所有的人遵守。因为就像我之前说的约束我自己的是我自己的利益。可是我们所有人都希望建立一套偏向于自己利益的规则,这个时候利益矛盾会导致我们不愿意去遵守。
所以我们很难去建立能够让所有人的利益都得到满足的一种规则。
老师回答:
它确实比较理想。而且就像你刚才说的这些,现实当中已经出现了很多问题。WTO大家都知道,它就是一揽子协议。所有的事情必须所有人同意。所以它就体现出这种国内利益。其实你刚才说得非常对,在世界机构也好,组织也好,它里面其实体现的是国家自愿,它代表着本国的一种国内利益。我们反复说帕累托最优,为什么我们每一个国家都强调自己的利益,最后不能达成一个一揽子协议怎么办?它是从一种合作的角度,就是不要以邻为壑,不要损人不利己。
最后,如果我们就某一个问题达不成一致怎么办?可能就是要进行合作。他强调的合作就是不要以邻为壑,损人不利己,甚至是妥协。比如说《关贸总协定》,它是降低关税,可能损失一部分自己的利益去达到互相间的合作,最后去达到经济上的最优。
05
老师总结
在这本书当中,作者所立足的讲述角度是从全球整体福利来看。(经济学中的“帕累托”最优。)关于经济学思想,延续了亚当・斯密以来的古典自由主义传统,认为个人是自身利益和行为的最佳判断者,即使是放在国际大环境下,个人的经济自由权利,也不应该受到本国法律政策约束,而只能在全球的合理的宪政框架内有受约束的正当性。在书中坚持的新古典主义视野下看到的国际经济秩序,是一个淡化国家藩篱的全球统一市场。
我们应该看到宪法作用下“人本主义”思想光芒。目前很多经济理论,包括国际经济理论,我们都需要合理的综合的评价,不能盲目地把某一个观点视为权威。作者在出版本书的时代,有自己的立场,可以从作者在著名国际经贸机构工作的经历看出,第一是关于经济自由竞争政策,第二是信仰国际条约,认为国际法的经济规则更为完善,如果这些国际经济规则得到很好的落实,包括国内法的吸收,那么世界经济将更为文明的发展。
最后感谢华雨婷老师准备和参加本次读书讨论会,并对同学们进行指导点评。
经过本次思想的碰撞,相信大家对国际经济法有了更深入的认识。
以思想之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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