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汴京租房记

山音 博物馆丨看展览 2021-06-14


大宋,汴京。


有道是“京城米贵,居之不易”,几百年前白居易曾面临这样的感叹。如今我一介微末书生,为学业功名奔赴京城,亲自经历了,才知道“不易”二字的分量。


汴梁城里车船络绎不绝,人潮熙熙攘攘。天下之大,再找不出哪个城市比得上它的繁华。我看过它,经过它,曾在西园杨柳摇晃出的三月春风中微微沉醉,也为上元月色下的灯火樊楼心动不已。


但也只是看过罢了。


汴京城里“重城之中,双阙之下,尺地寸土,与金同价”。普通人想在这里拥有一处属于自己的房屋难如登天,即便租赁也波折重重。








我最初来到汴梁,是为了参加科举考试。这是我第一次离家远游,一开始路上景物变换,令我颇觉新鲜,但经过几回船换了车,车换了马,旅途的疲惫渐渐堆积,加上心里对亲人的不舍、对前途的忧虑始终不曾散去,我才知道古人一声“行路难!”,确实是发自肺腑。


幸好遇到了一位进京经商的同乡,我与他结伴而行,彼此有个照应,接下来的路程顿觉轻松不少。


到了汴京城,城墙比别处高,城门比别处大。汴河上的帆船来往密集,像大风之后铺满地面的落叶,汴河两岸的商铺一间挨着一间,店主叫卖的东西许多我都认不出名目。



直到晚上躺在旅馆的床铺上,我依旧想着白天的见闻,久久不能入睡,既羡慕京城的繁华,又担忧即将到来的考试。我学问平庸,就算侥幸得中,怕也只能在地方当个小官,留京希望渺茫。


考试前一天同乡来找我,预祝我金榜题名,顺便让我帮忙看看他租房凭据上写的是否与房主所说一致,我欣然答允。他单枪匹马在这里做生意,没有亲友投靠,只得自己赁屋居住。我也并不大懂租房,只能帮忙认认字。


现在想来,同乡的凭据像是“租房”这件事儿提前给我打了个招呼,而当时的我却丝毫没有意识到,它将频繁介入我的生活。


科举放榜后,我的名字不在其中,好在我知道自己学识浅薄孤陋寡闻,能端住心态。不像有些人名字不在榜上魂儿也就不住身上了。我选择跟大部分落榜人的一样,长期留在汴京,为下一次科举考试做准备。来了汴京才晓得,要当官就得进士及第,要进士及第就得擅长策论,要擅长策论就得待在京城。


为什么?


只因策论出题重在议论时政,提出对策,这就要求参加考试的士子时刻关注国家形势。京城是获取这些信息最容易的地方[1]。


我也跟大部分落榜人一样,开始租房,为自己找一个稳定的住处。








刚开始租房我只求低价。盘缠快要用光,家里的回信又不知什么时候才到,我和考试时结识的朋友在汴京城里四处寻找合适的房子,始终不得其门而入。


每次我们灰头土脸地聚在一起,除了交换各自的房源信息,谈论最多的就是那些有开封府户籍和地契的人。我们从彼此脸上看到了深深的羡慕,外人从我们身上看到了遮掩不住的穷酸相。


某天,同时落榜的一位有房契的朋友竟也向我们打听租房信息。众人纷纷取笑他身为房东,这是要打入敌人内部,知己知彼,百赚不殆。他解释说,驸马想扩充宅院,占了他家的地,他如今只好租房住了。


众人无不唏嘘,看来有地契也不比我们好到哪里去。


众人再次唏嘘,在绝对的强权面前,普通小民毫无还手之力。


在我艰难找房的时候,我的同乡又来找我,托我帮忙写封家书,把妻女从老家接来同住。他做生意的运气比我在科场上的运气好多了,赚了不少钱。得知我的困境,他爽快地把之前租住的房子让给我,反正他已经租到了更大的。


我松了一口气,总算不用为租房这件破事儿发愁了。几个朋友也陆续安顿下来。搬入新屋后,大家买了些果脯蜜饯,聚在一处庆贺。闲聊中又说起那位被驸马抢了房契的朋友,我才知道原来事情并不简单。


驸马派去索要地契的人相当恭敬,多少顾忌着读书人的几分傲气。哪知这位朋友姿态更加恭敬,一见面就把地契乖乖献了出来。倒让驸马派去的人愣了一愣。就这样,这位仁兄搭上了驸马的人脉。落榜算什么,没了房契算什么,有了这条人脉,飞黄腾达指日可待[2]。


果然有地契就是不一样,怎么用都是赚。


李四茶食店卖的杏片怎么这么酸。


 






同乡让给我的房子在汴京东南角,此处地势低下,各家污水都从这里涌出城外。屋子是狭小的开间,房租一年四贯。环境并不算好,但胜在便宜,君子忧道不忧贫,只要有书看,有饭吃,能安心准备考试,我还有什么不满足呢?


更何况,这个房子是国家官方出租,由店宅务(朝廷专门经营官地与公屋租赁的部门)负责经营。冬至寒食等节会免去三日房租,冬天下雪同样减免房租[3]。如果房子出现了问题,还有人负责维修。


哪知好景不长。


这年夏天的暴雨接连不断,好像龙王在泼他的洗澡水。几场暴雨伴随着狂雷惊电,把我的屋子变作汪洋一片。


我用尽家中一切能舀水的东西排水,奈何涌进门的水实在太多,根本没用。小腿以下整日浸在水中,半夜随水流涌入家中的蛤蟆叫声此起彼伏,墙面被水汽濡湿,墙角长起了青苔,偶尔低头还能看到不知从何处漂来的浮萍。


门内积水渐成潭,门外路面变河面[4]。


我在这间屋子里住着,整日里战战兢兢,如临深渊,雷声一响我的心就跟着房子一起颤。


好在这样的日子很快结束了,因为房塌了。先是东面的墙上了一条缝,然后半面墙体整个掉落下来,连屋顶也被撕下一块儿。


得亏我当时站在屋外。


住不得了住不得了,我依然记得当时我想立刻拔腿逃出这里的冲动。我下定决心:哪怕租金贵一点,一定要找个不危及性命的房子。



唯一值得欣慰的是,店宅务规定,房屋倒塌或者火灾烧毁,修理或重盖期间,可以暂免租户的房租。我的东西还能继续放在这间只剩三面的房屋中,不用缴纳房租[5]。








我重新开始找房子租。质量稍微好点儿的,年租金在二十贯左右。虽然家里寄来的盘缠足够,但一下子提高了四五倍,我还是有些肉疼。


刚逃离危房,又连日在大雨中奔波,不照镜子我也知道自己此刻形容,必定像丧家之狗。


事实证明天将降好运于斯人,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这话一点儿不错。经历了暴雨、塌房之后,老天爷像是要给点儿补偿,竟让我遇到一间房,年租金十二贯,却是二十贯往上的质量。


我立刻兴冲冲地搬家。朋友们都来帮忙,同乡得知后也派人送来贺礼,听说他如今生意大的不得了。


新居地段优越,房屋整洁,家具舒适,稍加粉饰后,简直像新落成一般。我又添了书桌、短榻、琴台、衣架,还买了几竿翠竹,沿着墙根儿栽种。每逢三五之夜,竹影映上纱窗,宛如水墨画。


我在这里悠游度日,或读书,或临帖,或独自静坐,或邀好友闲谈,任秋冬春夏风依次从窗前吹过



有一回房东路过门前,进来四处转了转,看我将房子打理得齐整,神情甚是满意。


到了秋初,房东来收租,开口就是二十五贯,惊得我说不出一句话。他大约早就拿捏准了,知道我现在不会轻易搬家,才敢坐地起价。


看看四壁图书与阶下翠竹,我咬咬牙,吃了这个闷亏。朋友也替我气愤,建议我去告他。官家曾下诏规定:房东不得在租户添置器具及修整房屋后随意加价[6]。


没成想状子还未写好,我的房子就被没收了。


因为我的房东是个官儿。本朝惯例,为官者可以用低价从店宅务租房。他租房后稍微抬高点儿价格转租出去,依旧比市场价便宜。


官家曾下诏规定:官员租住的房子,必须是自己住,如被发现转租给别人,立刻没收[7]。


我再一次成了丧家之犬。








汴京城里车船人马,熙熙攘攘。为了租房我去过城西城北,转过东门南门,汴京城可真大。


便宜的房产不过一年三四贯,高等住宅一个月就要几十贯。这中间各种价位,各种质量,参差不齐,有我住得起的,有住不起的,有我喜爱的,也有嫌弃的。


我站在街口,惶惶不知所之。不知道下一个落脚点在哪里,什么样。眼看科举之期将近,心中的忧愁又添一层。


最终救我于水火的,竟还是我的同乡。他女儿嫁给了朝中某位高官,此人名下房产极多,但朝廷规定,官员不得经商。于是高官把房产交给我这同乡,由他负责出租。他们每天收的房钱足够普通人一辈子的花销[8]。


同乡在他出租的众多房产中,让我挑选了一间质量尚可、租金中等、离贡院较近的房子。我得以顺利考完科举。


我的租房生涯随着科举放榜结束了。


这一次总算榜上有名,被分派到四川眉州做盐官县丞。听说地方官有专门的官舍居住,再也不必为租房发愁。


只是这一去,就要忧心百姓的住房和生计了。





尾声




京城作为天下政治经济文化的枢纽,让众多人口蜂拥而至,既带来了发展,也稀释了资源。


享受京城的便利与繁华,就要承受与之相应的高昂代价。


便往后再过千年,大约也依旧如此。


来源:

[1]司马光《贡院乞逐路取人状》:“国家用人之法,非进士及第者不得美官;非善为赋诗论策者不得及第;非游学京师者 不善为赋诗论策。以此之故,四方学者皆弃背乡里,违去二亲,老于京师,不复更归。”

[2]周密《齐东野语》卷十八:杨驸马赐第清湖,巨珀当董宋臣领营建之事,遂拓四旁民居以广之。其间最逼近者,莫如太学生方大猷之居。珀当意其必雄据,未易与语。一日,具礼物往访之。方延入坐,珀当未敢有请,方遽云:“今日内辖相访,得非以小屋近墙,欲得之否?”珀当愕不复对,方徐曰:“内辖意谓某太学生,必将梗化,所以先蒙见及,某便当首献作倡。”就案即书契与之。… …自此擢第登朝,皆由此径而梯焉。

[3]《宋会要辑稿》:大中祥符五年正月,以雪寒,应店宅务赁屋者,免僦钱三日。

[4]梅尧臣《嘉佑二年七月九日大雨寄永叔内翰》:霹雳夜复作,虾蟆尚听鸣。辇道有白水,都人无陆行。浮萍何处来,青青绕我楹。连墙已坏破,屋赖支撑牢。

[5]言九林《宋人住的蛋壳,其实比纸更薄》:1010年的规定是:房屋倒塌或者被火烧毁,重新修盖完毕之前,可以暂免租户的房租。

[6]吴钩《宋朝的廉租房制度堪称完备》:大中祥符三年(1010)的一道法令说,“赁官屋者如自备添修,店宅务无得旋添漱钱,如徙居者并听拆随。”

[7]言九林《宋人住的蛋壳,其实比纸更薄》:景德元年(1004),宋真宗曾以诏书形式下达过一项禁令,“应宣借舍屋,须的是正身居正”,官员们“宣借”租住的房子必须是自己住,若被店宅务发现不是自己住,而是转租给别人来做二房东,该房子须“收管入官”,也就是由店宅务重新收回。

[8]脱脱等《宋史》:(韦)渊陈乞恩数,帝询太后家故例,赐田五十顷,房缗钱日二十千。


图片来源:中华珍宝馆

参考资料:

言九林《宋人住的蛋壳,其实比纸更薄》

吴钩《北宋政府是如何维持京城的低廉房租的》

非遗大数据平台《在人人向往的宋朝,租房依然是严重的负担》

李屏《宋代太学生的学习生活和师生关系研究》

马元元《宋代房屋租赁形式及其主题构成》

李晓珏《科举考试制度下的宋代房屋租赁业》

陈秩男《北京租房历险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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