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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名一法之切要

大安法师 东林法音 2022-11-23

○三、特示持名为要,分二:初、较论要约;二、究明利益。

○初、较论要约




序 文



又以愿门广大,贵在知先,观法深玄,尤应守约。知先则务生彼国,守约则惟事持名。举其名兮,兼众德而俱备;专乎持也,统百行以无遗。

——《佛说阿弥陀经疏钞》



此段文句乃别赞之第三结构段,特别显示持名一法之切要。此由二重法义展开:一者与《佛说无量寿经》及《佛说观无量寿佛经》相较,突显本经所示持名之要约;二者探析阐明持名之胜妙利益。

 

此段文句是对第一重法义之阐释,意谓《无量寿经》所宣演的阿弥陀佛之愿门广博宏大。由阿弥陀佛大慈悲心所流现的四十八愿,竖穷三际,尽未来际恒常救拔众生;横遍十方,无有边际地接引群萌,悉皆安立于极乐莲邦,安享大涅槃之常乐我净。净业行人面对弥陀浩渺愿海,贵在了知先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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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陀疏钞》讲记031



较量《无量寿经》与《观经》宗旨归趣
统论净土功德
念佛是恩中之殊
释迦如来一代时教之大致情况
故我世尊,乍说三乘,终归一实
莲祖四番别赞《阿弥陀经》
性净障尽 互融不二
信愿持名,即方便而成圆顿
念佛法门之超胜奇妙
顿越三祇,妙德难思


责任编辑 @ 东林寺文宣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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