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出新政!赠与限购升级
最新政策
继北京、杭州之后
成都也出台新政了
8月5日,成都市发布
《关于加强赠与管理和优化购房资格复核顺位相关事宜的通知》
严格认定赠与住房行为的限购标准
进一步优化购房资格复核顺位
要点1
加强赠与管理
在严格认定赠与住房行为的限购标准方面,房屋所有权人将住房赠与直系亲属的(包括赠与部分份额),《通知》要求,若受赠人具备购房资格,则赠与行为属于一次交易,视为发生过住房转让,赠与的住房计入受赠人家庭住房总套数审核购房资格。若受赠人不具备购房资格,则赠与的住房自产权登记之日起5年内,仍计入赠与人家庭住房总套数审核购房资格。
根据《通知》,文件发布之日(含当日),已受理或已完成赠与登记的,按原规定执行。
要点2
优化购房资格复核顺位
在优化购房资格复核顺位方面,登记购房人应符合成都市住房限购政策要求。对于登记购房人数在当期准售房源数3倍及以上的商品住房项目,按以下顺位复核购房资格:
第一顺位: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在项目所在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二是落户在项目所在区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
第二顺位:在项目所在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
第三顺位:落户在项目所在区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
第四顺位:具有项目所在区购房资格。
近期新政指南
近期,全国房地产调控持续深入,全方位管控的格局愈加明显。
7月2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联合发布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指出要争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7月24日,上海发新规明确,住房赠与被纳入限购范围。新规明确,通过赠与方式转让住房的,在住房限购政策执行中,该住房自转移登记之日起5年内仍记入赠与人拥有住房套数;受赠人应符合国家和本市住房限购政策。
8月2日晚,广州黄埔区明确发文取消人才购房政策,关上了人才购房的“绿色通道“。而杭州也于8月5日发文,限制在校大学生,以及迁入杭州户口不足两年的或者社保满两年但不足4年的外地人购房。
8月5日,杭州发布新政《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房地产调控。杭州户口未满五年,两年社保在限购区买一套。外地户口,购房之日前4年起,需在本市限购范围交社保或个税4年,方可购买一套。新房摇号中签率低于10%,按社保缴纳月数依次排序。
8月5日晚间,北京住建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的公告》,堵住“假离婚买房”漏洞。要求明确夫妻离异的,若原家庭在离异前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自离异之日起3年内,任何一方均不得在北京市购房。新规自8月5日起执行。
除了限购外,为稳定二手房市场,限价也在逐步推行中。2021年2月以来,以深圳首发“二手房成交参考价”为风向标,多城市跟进该政策,据统计,截至目前,已有深圳、宁波、成都、西安、上海、绍兴、无锡、东莞8个城市开始实施二手房参考价制度。
可以看出,在“房住不炒”的大背景下,立足于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调控目标,限购、限价、限贷等政策仍将不断落地,且调控精细化趋势明显。
*免责声明:本文所有内容来源澎湃新闻、界面新闻等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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