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马观花式的执法不仅让群众反感,也让违法者有恃无恐
案例 1
毛先生反映东湖高新区的BRT改造工程经常把附近水管挖断,施工时工人把共享单车丢在土里进行填埋。
武汉交投公司称,BRT项目光谷三路到豹溪路段面层下影响输水管道的施工基本完成,正在进行路表施工(附图)。武汉交投表示将加强现场管理。
关于工人将共享单车丢在土里进行填埋的问题,现场调查未能证实,但发现有共享单车被市民丢弃路边井中,施工单位已将共享单车取出。交投解释,填埋共享单车会造成路基空洞,影响施工质量,且增加工作量,现场工人不会这样做。
现场图
案例 2
投诉人反映武汉开发区神名幸电子(武汉)有限公司楼顶大型设备底部已腐蚀,有安全隐患。
武汉开发区安监工作人员接投诉后,迅速前往企业调查。证实投诉人所反映的问题属实,被投诉单位楼顶空调冷却塔底座确实存在腐蚀严重的情况。安监工作人员遂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企业制定整改方案,并承诺7月2日对该公司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现场处理图
案例 3
市民李先生反映硚口区汉西路44号有租户私存罐装煤气。
硚口区宗关街办事处工作人员立即赶赴现场排查,发现该处该租户正在装卸煤气罐,且无法出示经营许可。工作人员现场下达执法文书,责令当事人停止经营,并暂扣液化气罐8瓶。
现场处理图
案例 4
蔡甸区新农镇的村民周先生反映,该村上一届村支部书记毛**,在后官湖湿地公园做了一个面积1000多平米的农庄,这片区域其它农庄都已拆除,只有他家的没有拆除。
办理单位蔡甸区回复称:区城管局执法队员经过现场调查核实,当事人已向相关部门申请将原来的猪舍改成农庄,不属违建。
评价员焦勇峰的评语原文如下:
“
与投诉人多次联系取得了成功沟通,与经办人未联系上。经综合考虑,对本案评价为不满意,理由如下:
1. 对投诉人反映的问题,经办单位的回复草草了事;
2. 经办单位的回复提及到“当事人已向相关部门申请”,仅仅是说“申请”,非常模糊,并未看到已许可的文件或证书;
3. 经办单位称是由原来的猪舍改成的农庄,不属于违建。和投诉人与评价员反馈的“去年底重新修建”情况不符,且从常理上看,目前投诉人农庄是否以农庄的形式在经营,需要经办单位去核实,对于是否违建,也不应仅凭违建方毛**同志提供的申请。猪舍批准改建农庄,实属不符合常理。评价员在中国生活30年,且自幼农村长大,还没有见过能够把猪舍改造为农庄的经典版本。
此外,涉及本案的毛**同志,也是近年来武汉通报撤职的人员,通报批评的稿件屡见不鲜。本案例已违背常理,且在后官湖等风景区附近,退湖于民、改善生态环境,是近年来利国利民的大事,希望经办单位能够依法依规办事,不被违建户提供的相关证据蒙蔽眼睛。
”
小编有话说:凡事皆有逻辑,小编却看不懂本案例中承办单位的逻辑。既然后官湖湿地公园的农庄都拆了,那说明这里不允许建农庄;既然不允许建农庄,肯定也不允许将猪舍改农庄,不然,岂不是鼓励大家先建猪舍、再改农庄!评价员说此案不符合常理,此话意味深长,因为不合常理的事情往往有文章。建议承办单位莫偏信一家之言,多去走访一下乡亲们,把来龙去脉了解清楚。毕竟拆了一片却独留一家终究不能让人信服。
案例 5
市民反映:我是江汉区发展大道天梨豪园小区的业主,立面整治对小区外墙有很大改善,但施工对小区绿化造成了很大破坏,希望有关部门尽快让施工方恢复小区的绿化。
办理单位江汉区回复称:施工对绿化造成很大破坏不符合事实,但确实造成少许草坪破坏,过段时间草会自己发芽,焕发生机。
评价员余乐华的评语原文如下:
“
这段回复文字看上去冠冕堂皇,实则是欺下瞒上的官僚作风。既然草坪被破坏,即使是“少许”,群众投诉了,如果是认真对待、负责任处理,就应当及时重植新草,恢复原貌。而放任随意,“过段时间草会自己发芽”,就是不处理投诉,这不是负责任的工作作风。如果地面土壤被凃料污染,草发不了芽怎么办?被毁坏的草坪不养护,它怎么会“焕发生机”?大概只有小孩子会相信“自己发芽”!经办单位这样处理,是在袒护施工企业?还是对群众投诉有想法?我看二者皆有。
经办单位回复的“绿化造成很大破坏不符合事实”,投诉人很不满意,她认为经办单位的工作人员根本没到现场查看,只是凭空而说。投诉人拍了大量的照片发给我看,以证明破坏严重。我相信投诉人所拍照片证明的事实,经办单位未实事求是。评价本案时,我给经办人和审核人连续3天打电话,都无人接听。经办单位的工作作风由此可见一斑。
”
小编有话说:为迎军运会,整个武汉都在进行市容整治,这些整治工程让很多破旧脏的地方变得新美净了,不夸张地说,现在的武汉已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但是整治工程确实也给市民带来了一些不便,尽管这是短暂的。一方面,作为市民应该多些理解,另一方面,相关部门应该尽最大努力减少负面影响。拿本案例来说,墙修完了,再把破坏的草坪也补一下那就更完美了。
案例 6
青山区钢花121小区的居民反映艾普公司宽带无法使用,向客服95122反映,无人接听。2019年1月11号湖北广电的工作人员电话联系我,称会马上退费,但至今未退。
办理单位湖北广电网络武汉分公司回复称:经核实,艾普公司倒闭后我公司也无法退费给用户,建议用户可以转至广电宽带,售后及服务也会由我公司负责。因我公司没有收取用户的宽带费,所以无法满足用户此要求。
评价员魏光森评价道:
“
艾普宽带已倒闭,湖北广电网络武汉分公司依照广电局的要求,接手艾普宽带用户。这既不是按市场经济模式的公司收购,又不似行政管理部门的接收托管。因此,湖北广电网络武汉分公司仅以第三方的立场要求用户转网至广电宽带,对原艾普宽带用户已预付网费却无网可用、欲退费却诉求无望的状况无从解决,原艾普宽带用户的权益并未有效得到维护。广电行政管理部门以及湖北广电网络武汉分公司应给予切实有效解决方案。
”
小编有话说:没有只有权利的权利,也没有只有义务的义务。湖北广电接手了艾普用户,获得了相应权利,却只尽到了部分义务,不管当初有什么样的背景、不管双方有什么样的协议,作为本地龙头老大的湖北有线,姿态放高一些,会赢得更多用户的信赖。
案例 7
市民反映江汉区长港路红光小区有两家烧烤店铺,每天经营时随意排放油烟,严重扰民,相关部门告诉我已经下达整改通知书,但是至今扰民依旧。
办理单位江汉区回复称:事发地位于汉兴街水仙里社区,6月4日城管部门会同工商、药监部门对两家店铺进行了联合执法,其中一家店铺表示存货卖完(3-5天)后关停,另一家表示配合整改。
评价员郑军评价道:
“
办理单位的回复不真实,我6月13日联系投诉人,得知情况没有任何改变,联系经办人得知办理单位没有继续追踪。
”
小编有话说:投诉了,就叫几个人去现场转一圈,然后下个文书,至于后续情况……这种走马观花式的执法不仅让群众反感,也让违法者有恃无恐。往小处说是工作方式问题,往大处说这是工作作风问题,是忽悠群众、忽悠上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