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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稿】非燃气公司专业技术人员安装或改造燃气设施有何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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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笔名:金刚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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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按:近年来,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的快速发展,管道天燃气已经成为千家万户不可缺少的能源之一,对改善环境质量,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但是,有些业主安全用气意识淡薄,甚至缺乏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从而导致了非燃气公司专业技术人员安装或改造燃气设施,即私改燃气设施的违法行为仍然时有见诸报端,给业主今后的安全用气埋下了极大的安全隐患。为此,笔者想通过剖析以下新闻案例,以此警示后人,杜绝或减少类似事故的发生。


一、新闻案例

     

2017年  6月7日下午5点,胡某接到一个李姓朋友的电话,叫他帮忙到汉口杨汊湖某小区进行燃气管道改造,把卧室改成厨房。于是,胡某带上工具邀约张某一起到了该小区。张某帮胡某扶梯子、递工具、拉安全带,胡某站在梯子上给李家外墙施工。

     

二人因不知天然气管道的总控制阀在哪,只能带气作业。当胡某用管子钳将燃气管道的三通接口的一个堵头打开后,管道内的天然气顿时“吱吱吱”地泄漏出来。抱着侥幸心理的二人继续施工,胡某用事先买来的天然气管道接上,准备将管道接进朋友家中。接到一半时,燃气泄漏越来越严重,导致整栋楼内充满了异味,引起周围住户向物业投诉。物业工作人员赶来,责令二人停止施工,二人将三通接头堵住后便离开了现场。

      

事发后,该小区物业将此事报告给了天然气公司,天然气公司派出专业人员到现场查看,并拆除了违规安装的管道,消除了安全隐患。

    

2017年 6月26日,汉口市公安局内保支队二大队民警到天然气公司开展走访时获悉此事后,立即展开调查取证。28日,警方将胡某和张某传唤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经查,胡某和张某其实是“马路维修工”,张某曾经做过天然气计量表维修工,而胡某是一名水管维修工。因胡某、张某私自改造燃气管道,造成燃气泄漏,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警方依法将二人行政拘留10天。

来源:武汉晚报


二、案例剖析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燃气设施的安装和改造必须由燃气公司的专业技术人员来完成,而且施工完成后需要经过严格的检测和验收。


从以上案例得知,胡某、张某都不是燃气公司的专业技术人员,如果由他们对燃气设施进行施工,从技术和要求上肯定达不到国家标准,这就显然给业主今后的安全用气埋下了安全隐患,极其容易造成燃气泄漏而引发爆炸爆燃或中毒事故,后果不堪设想。胡某、张某属于非燃气公司专业技术人员,他们帮助李姓业主安装和改造燃气设施的行为属于私改燃气设施行为,这种行为不仅危险,而且也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四)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的规定。


笔者认为,对于胡某、张某私改燃气设施的违法行为,燃气公司可以会同相关执法部门依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拆除、移动燃气设施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以此起到警钟长鸣的作用。


从以上案例得知,对于胡某、张某私改燃气设施的违法行为当地公安部门的处罚是行政拘留10天,这有啥依据?笔者认为,胡某、张某在该小区物业的制止下,能及时停止违法行为,此违法行为也没有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害。当地公安部门应该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一)盗窃、损毁油气管道设施、电力电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水利防汛工程设施或者水文监测、测量、气象测报、环境监测、地质监测、地震监测等公共设施的。”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的,这即是合乎法律法规,也是合情合理的。


由非燃气公司专业人员安装或改造燃气设施,即私改燃气设施的违法行为常见于新房装修或旧厨房改造。那么,为什么这种私改燃气设施的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呢?笔者认为,也许是因为业主缺乏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认为由燃气公司专业技术人员来安装或改造燃气设施可能会花费更多的工钱;也许是因为业主安全用气意识淡薄而抱着侥幸的心理认为由谁来安装或改造都一样,没什么大碍。其实,燃气设施的设计、施工、维修和改装是燃气公司的基本义务,由燃气公司专业技术人员来安装或改造燃气设施是不收取任何工钱的,只收取因安装或改造燃气设施多使用材料的费用。


此外,由非燃气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私改燃气设施的违法行为,往往会造成施工不规范、不安全以及施工完成后也没有燃气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检测和验收,这就显然给业主今后的安全用气埋下了极大的安全隐患,增加了今后户内燃气事故的发生几率。因此,笔者在此提醒广大业主:如果需要安装或改造燃气设施,应该先拨打燃气公司的热线电话咨询,燃气公司的专业技术人员将会上门服务;如果在日常生活中发现有私改燃气设施的违法行为,应该及时向燃气公司或相关执法部门反映,确保燃气设施安全正常运行。


怎样才能杜绝或减少私改燃气设施的违法行为呢?笔者认为,首先,燃气公司或燃气管理部门应该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用气知识的宣传力度;其次,燃气公司或燃气管理部门应该做好日常监管工作,对违法行为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待;最后,燃气公司或燃气管理部门应该制定“举报有奖”的制度,以此来达到全民共管的效果。


三、小结


综上所述,非燃气公司专业人员安装或改造燃气设施,即私改燃气设施的行为,即违法又危险!单靠燃气公司的能力是有限的,更需要相关执法部门和民众的共同监管,形成常态化的共同监管机制。只有这样,才能把私改燃气设施的违法行为扼杀在萌芽状态,才能把户内燃气事故降下来,让燃气用户用上放心气、安全气。


参考文献:

【1】《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3】文章新闻案例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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