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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事业单位,招人了!

临海发布
2024-09-03


  近日,浙江一批事业单位发布招聘公告,一起来看看有没有你心仪的岗位~


杭州师范大学


  杭州师范大学是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和杭州市重点支持高校。根据工作需要,学校决定面向海内外公开选聘工学院院长1名。



选聘条件

  符合杭州市《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选聘岗位具体要求。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师德师风规范,教书育人,敬业爱岗,为人师表。


  •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及相关学科专业背景和研究经历,学术造诣深厚,在本学科领域内有较高的学术影响力。


  • 熟悉高等教育规律,具有良好的行政管理经验和水平,具备较强的统筹协调和团队协作能力;在国内外知名大学或研究院担任过重要管理职务者优先。


  • 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历,身心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3年5月1日以后出生)。



报名方式
  符合应聘条件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21日,通过电子邮件报名(邮箱:zzb@hznu.edu.cn,邮件主题设为“应聘工学院院长+姓名”),并在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5-11:30;下午13:30-16:30)进行电话(电话:0571-28865022)确认。



联系电话

  0571-28865022(万老师)


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是宁波市政府直属的全日制国有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招聘岗位

  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

  注:
  1.招聘资格条件与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
  2.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毕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者,可凭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但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4年普通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国(境)外留学人员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1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毕业),或同期(2021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毕业并可在2023年12月底前取得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3. 凡公告中提到的工作经历均为全职工作经历,需提供劳动合同及基本养老保险证明以及人事部门出具的所从事工作岗位的职责及内容的证明。


报名方式

  5月27日9:00至5月29日16:00,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点击进入“宁波市部分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单位一个职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联系电话

  0574-88122263(聂老师)


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保障中心


  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保障中心是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所属公益一类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



招聘岗位

  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保障中心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名。

  备注:1.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毕业)可凭学生证、就业协议或就业推荐表报名,但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4年普通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国(境)外留学人员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1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毕业),或2021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毕业并在2023年12月底前取得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2024年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2.历届生须已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公告中提到的工作经历均为全职工作经历,需提供劳动合同以及人事部门出具的所从事工作岗位的职责及内容的证明。


报名方式

  5月27日9时至5月29日16时止,报名人员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市部分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照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选择进行报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和报名。



联系电话

  0574—89386205(张老师)


宁波市总工会所属事业单位



  宁波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宁波市总工会数字化发展中心、宁波市总工会融媒中心)是一家宁波市总工会所属的正处级事业单位。



招聘岗位
  备注:1.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毕业)可凭学生证、就业协议或就业推荐表报名,但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4年普通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国(境)外留学人员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1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毕业),或2021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毕业并在2023年12月底前取得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2024年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2.历届生须已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公告中提到的工作经历均为全职工作经历,需提供劳动合同以及人事部门出具的所从事工作岗位的职责及内容的证明。


报名方式

  5月27日9时至5月29日16时止,报名人员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市部分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联系电话

  0574-89583717(鲁老师)


宁波工程学院



  宁波工程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招聘岗位

  宁波工程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的工作人员共25名。

  备注:
  1. 中共正式党员、中共党员(含预备)政治面貌取得时间,大学英语六级、英语专业八级、雅思、托福成绩取得时间,年龄、工作经历、出国留学经历等的计算截止时间到本公告发布之日;其中30周岁及以下计算时间为1993年5月16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计算时间为1988年5月16日(含)以后出生。
  2. 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毕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者,可凭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但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4年普通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且于2025年1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证明中学历学位授予时间早于2024年12月31日),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国(境)外留学人员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3. 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1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毕业),或2021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毕业并可在2023年12月底前取得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2024年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4. 历届生为非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生和在校生,且已经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5. 其他资格条件要求中的主要学生干部经历是指担任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班级层面不含副职),校、院二级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等官方部门的部长(校院层面含副职)及以上经历,须由所在相应单位出具相关证明。
  6. 对本科专业限定要求的招聘岗位,须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取得的不予录用。
  7. 凡公告中提到的工作经历均为全职工作经历,须提供劳动合同及基本养老保险证明以及人事部门出具的所从事工作岗位的职责及内容的证明。 
  8. 应聘人员不得有不诚信报考记录。


报名方式

  5月27日9:00至5月29日16:00,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点击进入“宁波市部分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单位一个职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联系电话

  0574-87616030(陈老师、罗老师)


宁波市通信网络保障中心


  宁波市通信网络保障中心作为浙江省网络信息安全技术管控中心的分支机构,自2024年1月设立,机构规格为正处级,所需经费由市财政全额补助,日常工作由宁波市通信管理局代管。


招聘岗位
  宁波市通信网络保障中心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


报名方式
  5月27日9:00至5月29日16:00,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点击进入“宁波市部分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单位一个职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成立于2001年6月,前身为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2020年1月更名为浙大宁波理工学院。



招聘岗位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0名。

  注:
  1.中共正式党员政治面貌取得时间,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到本公告发布之日;
  2.凡公告中提到的工作经历均为全职工作经历,需提供须提供劳动合同、基本养老保险证明以及人事部门出具的所从事工作岗位的职责及内容的证明;
  3.专职心理咨询工作经历是专职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工作,不含兼职性质工作经历;
  4.高校专职学生工作经历是高校专职从事一线辅导员工作、校团委、校学工部门工作经历,不含兼职辅导员、班导师、教学教务员等工作经历;
  5.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是高校专职从事一线辅导员工作,不含兼职辅导员、校团委、校学工部门工作经历;
  6.高校后勤管理工作经历,指从事过高校后勤管理部门、高校后勤公司、高校后勤服务委托单位等工作经历;
  7.学生干部经历是指担任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班级层面不含副职),校院二级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担任会长、副会长、团委学生副书记等部长及以上职务(校院及以上层面含副职),需由所在学习单位出具相关证明;
  8.专职从事人才工作的岗位工作经历是指,专职从事博士或副高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引进或国家、省部级各类人才项目申报、推荐等工作经历;
  9.历届生为非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生和在校生,且已经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10.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毕业)可凭学生证、就业协议或就业推荐表报名,但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4年普通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5年1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国(境)外留学人员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11.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1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毕业),或同期毕业并可在2023年12月底前取得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2024年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12.应聘人员不得有不诚信报考记录;
  13.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需要同步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14.本次招聘的人员原则上要求应届生在2024年9月30日前到岗,历届生在2024年8月30日前到岗,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报名方式
  5月27日9:00至5月29日16:00,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点击进入“宁波市部分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职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联系电话
  0574-88229016(黄老师)

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是一所具有60余年办学历史,以培养全日制大专生、培训宁波市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教育行政干部为主要任务的公办高等师范院校。

招聘岗位
  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9名。
  注:1、学历学位、中共党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取得时间和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2、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毕业)可凭学生证、就业协议或就业推荐表报名,但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4年普通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 国(境)外留学人员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或毕业论文为准,报名时提供国(境)外院校主干课程或毕业论文摘要部分等证明。
  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1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毕业),或同期毕业并可在2024年12月底前取得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2024年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3、行政管理岗1、行政管理岗2、行政管理岗3工作地点在宁波校区,其余岗位工作地点均在杭州湾校区。


报名方式
  5月27日9时至5月29日16时,报名人员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市部分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联系电话
  0574-82371619
  0574-82371637

宁波市司法局所属事业单位



  宁波国际仲裁院(宁波仲裁委员会秘书处)为宁波市司法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机构规格为副局级。

招聘岗位
  宁波国际仲裁院(宁波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
  注:1.年龄、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均截止至公告发布之日。
  2.凡公告中提到的工作经历均为全职(非兼职、实习)工作经历,历届生需提供劳动(聘用)合同或养老保险缴费凭据、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岗位的职责及内容的证明。
  3.历届生须已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其中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应聘时,须已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报名方式
  5月27日9时至5月29日16时,报名人员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市部分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联系电话
  0574-87657498

宁波市商务局所属事业单位



  宁波市中东欧博览与合作促进中心(宁波市商务研究中心)是市商务局所属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公益一类)。

  宁波市跨境电子商务促进中心是市商务局所属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公益一类)。



招聘岗位

  宁波市商务局所属两家事业单位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

  注: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报名方式

  5月27日9时至5月29日16时,报名人员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市部分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联系电话
  • 市中东欧博览与合作促进中心(宁波市商务研究中心):

  0574-89387252

  0574-89387237


  • 市跨境电子商务促进中心

  0574-89387296

  0574-89387293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信息中心、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是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



招聘岗位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名。


报名方式

  5月27日9:00至5月29日16:00,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点击进入“宁波市部分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单位一个职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联系电话

  0574-87732021


宁波财经学院



  宁波财经学院是一所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经、管、工、文、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地方应用型本科高校。

招聘岗位

  宁波财经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名。

备注:
1、年龄、学历和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其中35周岁及以下计算时间为1988年5月16日(含)以后出生。公告中提到的工作经历均为全职(非兼职、实习)工作经历,应聘人需提供劳动(聘用)合同或养老保险缴费凭据等材料。
2、报考“校园安全管理岗位”无不得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况,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从事警务辅助工作8年以上且综合表现突出;
(2)从事警务辅助工作以来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优秀;
(3)被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授予个人三等以上治安荣誉奖;
(4)获得县级党委、人民政府以上表彰奖励;
(5)与公安工作密切相关的科技创新成果获地市及以上奖项或获得国家专利;
(6)其他优秀情形。
对因见义勇为被记二等功以上,获得省级党委、人民政府以上表彰奖励等特别优秀辅警,可以适当放宽学历、年龄、警务辅助工作时间等条件。符合第(3)至(6)项条件的,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累计5年以上。所有时间均截止至公告发布之日。
3、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学校推荐表和学生证报名,且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未取得的不予录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4年普通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时未取得的不予录用),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1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毕业),或同期(2021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毕业并可在2023年12月底前取得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2024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4、在2024年11月30日前,拟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不能人事档案调至宁波财经学院的,或逾期不按规定报到的、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已公示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的空缺指标不再递补。


报名方式

  5月27日9:00至5月29日16:00,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点击进入“宁波市部分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单位一个职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联系电话

  0574-88052286(潘老师)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前身为创建于1914年的“宁波公立甲种商业学校”,被誉为“宁波商帮的摇篮”,是浙江省人民政府首批批准成立的四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之一。


招聘岗位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名。

  注:①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相关证书的取得时间和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其中35周岁及以下计算时间为1988年5月16日(含)以后出生,其他年龄要求以此类推。
  ②凡公告中提到的工作经历均为全职工作经历,需提供养老保险交费凭据及劳动合同。学生干部经历需由所在学习单位出具相关证明。
  ③应聘人员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须于2024年9月30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为国(境)外留学毕业生的,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认证的相关学历学位证书。
  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1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毕业),或2021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毕业并可在2023年12月底前取得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④应聘人员不得有不诚信报考记录。
  ⑤招聘岗位身份为事业编制报备员额。
  ⑥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技师资格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专技等级,以宁波市人社局核定为准。
  ⑦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参考教育部颁发的高校专业设置目录,结合用人单位的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国(境)外留学人员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报名方式

  5月27日9:00至5月29日16:00,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点击进入“宁波市部分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单位一个职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联系电话

  0574-87422413(陈老师)


嘉兴市中医医院



  嘉兴市中医医院始建于1959年,是嘉兴市属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保健为一体的综合性、现代化国家级三级甲等中医医院。


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推出24个岗位,招聘工作人员31名。

  备注: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报名方式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5日下午17:00止,报名人员于规定时间内扫描下方二维码提交报名登记信息并上传报名相关材料扫描件;材料原件可在后续环节审核;所提供材料不全或材料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未进行扫码报名登记,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登记信息、上传报名相关材料或提交材料不全的均视为无效报名。如已在各高校双选会投递纸质简历但未扫码报名的人员,请按照公告规定扫码提交报名材料。


  报名登记信息二维码(用微信或钉钉扫码):




联系电话

  0573-82081989

  0573-82095198


嘉兴市妇幼保健院



  嘉兴市妇幼保健院始建于1932年,是一所集医疗、保健、科研、教学为一体的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

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推出7个岗位,招聘工作人员9名。

  备注: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报名方式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5日下午17:00止,报名人员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报名登记信息并上传报名材料(需原件扫描件)。材料原件在后续环节审核。所提供材料不全或材料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未进行扫码报名登记、不在规定报名时间内上传材料或提交材料不全的均视为无效报名。如已在各高校双选会投递纸质简历但未扫码报名的人员,请按照本公告规定扫码提交报名材料。


  报名登记信息二维码(用微信或钉钉扫码):



联系电话

  0573-82074760(王老师、李老师)


嘉兴市第二医院


  嘉兴市第二医院始建于1895年,目前为融医疗、教学、科研、康复及预防保健于一体的浙江省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


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推出10个岗位,招聘工作人员24名。

  备注: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报名方式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5日下午17:00止,报名人员于规定时间内将报名相关材料扫描件电子稿发送至报名邮箱jxsdeyyrsk@163.com,文件名为“应聘岗位+专业+姓名”;报名材料原件在后续环节审核,所提供材料不全或材料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同时扫描下方二维码提交报名登记信息(不在规定时间内发送材料至邮箱或未进行报名登记均视为无效报名)。如已在各高校双选会投递纸质简历但未扫码报名的人员,请按照本公告规定扫码提交报名材料。


  报名登记信息二维码(用微信或钉钉扫码):



联系电话

  0573-82151108

  0573-82090241

  (王老师、杨老师)


嘉兴大学附属医院(嘉兴市第一医院)



  嘉兴大学附属医院(嘉兴市第一医院)始建于1920年,2019年8月,医院成为嘉兴大学直属附属医院,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推出13个岗位,招聘工作人员21名。

  备注: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报名方式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5日下午17:00止,报名人员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报名登记信息并上传报名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材料原件在后续环节审核。所提供材料不全或材料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未进行扫码报名登记、不在规定报名时间内上传材料或提交材料不全的均视为无效报名。如已在各高校双选会投递纸质简历但未扫码报名的人员,请按照本公告规定扫码提交报名材料。


  报名登记信息二维码(用微信或钉钉扫码)




联系电话

  0573-82519998(周老师、章老师)


舟山市属事业单位



  为引进一批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优秀人才,舟山市属事业单位推出部分紧缺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招聘岗位

  本次共推出8家事业单位11个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1人。


报名方式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26日下午16:00止,报名者应将相关资料原件扫描成PDF格式,一并发送至单位报名邮箱,邮件主题设为“应聘XX岗位+姓名”。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岗位合格报考人数应达到招聘计划数的3倍,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接到取消通知的12小时内,改报其他可以报考且符合开考比例的岗位,逾期视为放弃。



联系电话

  0580-2281566


内容综合自杭州市人力社保局官网、宁波市人力社保局官网、嘉兴市卫健委、舟山市人力社保局官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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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汪璐霞

一   审:周昱吟

二   审:牟   再

三   审:张玉萍来   源:浙江发布大家都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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