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普职分流”、“躺平”上高中?新职教法何以被误读
刁文,21世纪教育研究院职教创新中心主任
“取消普职分流”这条误读信息的迅速传播,也从另一面再次说明“双减”之后,普通公众对教育选择的隐形焦虑依然强大,以学历为护身符的固有价值观十分坚韧。
▌新职教法从未提出“取消普职分流”
什么是普职分流?
事实上就是你家孩子成绩不好,高中上不了,得去职校。此分流以成绩作为一种评价、一种指挥棒,将初中毕业生一分为二:一部分进高中考大学,一部分进职校奔就业。这当然令不断内卷的很多家庭感到不满,因为人们普遍认为,分流后的发展方向是截然不同的。
但新职教法完全没有提到要“取消普职分流”,所有学生直升高中。这只是一个表述的改变,并不意味着普职分流的政策将被废除,那种所有学生都能“轻轻松松”上高中的想法,是对新职教法的误读。
对比一下容易引起误读的新老职教法条文:
原职教法第十二条:
国家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教育普及程度,实施以初中后为重点的不同阶段的教育分流,建立、健全职业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并与其他教育相互沟通、协调发展的职业教育体系。
新职教法第十四条(部分):
国家优化教育结构,科学配置教育资源,在义务教育后的不同阶段因地制宜、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
请注意,这里确实没提“分流”,使用的是“协调发展”,但并没有要取消普职分流的任何表述。相反,新职业教育法通篇对“职业教育属于不同类型”的强调、对职教学历提升通道的强调、对职教本科和职教高考的强调等内容,反而在向公众传递更重要的信号:要办好职业教育本身。
即未来所被保障和提升的,是“普教你有你的独木桥,职教我有我的阳关道”,这是不同类型学生的不同优质发展之路。解决所谓教育内卷的方式,并不是将一条路拓宽,让更多的车上路,而是将另外一条修得更好,让车分流,有更多的选择。虽然这需要过程和时间,也需要实践,但目标与方向是这样的。
▌从“普职分流”到“协调发展”,体现近年职教改革的核心理念
从“分流”到“协调发展”的提法改变,背后的根本出发点,还是近年来职业教育改革的核心内容,即职业教育不是层次,是类型。从“职教改革20条”这一表述被鲜明提出后,近年来一系列的改革设计思路均是围绕这一主线开展。
▲ 重庆:数控技术应用专业学生在实操练习 © 新华社记者 王全超 摄
为什么公众拒绝分流?因为职业教育过去先天地低人一等,被“分流”相当于给这个学生以负面评价。提出“协调发展”,其实就是以法律保障职业教育的同等地位,职业教育的学生拒绝再被贴上“差生”的标签。作为一个类型体系,职业教育就须和普通教育一样,建立自有的学历上升通道、自有的职业技能教育教学等要素。
这一提法的改变,并不意味着完成义务教育后都可以直接读高中,也不代表未来按中考分数分流普职的模式还将继续。在普教、职教“相同地位、不同类型”的定位前提下,新法强调在义务教育后的不同阶段,因地制宜、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就是要在普通高中、中专技校、职业高中之间,能够鼓励学生、家庭主动选择。
当前的现实中,选择普通高中的意愿与需求十分强烈,但基于发展的眼光,一旦打通了学历提升通道、拥有良好就业机会,职业教育实现弯道超车并非不可期待。当然,如果能够实现普教、职教更为畅通的成绩、学历互认,让普教学生有机会选择职教,也让职教学生有更多机会选择普教,可实现更进一步的协调发展。
▌误读信息被广泛传播有其一定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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