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新产品系列】(24):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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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是北京市检察机关在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为促进司法责任制、检察官员额制等改革任务落地生根,推动新型检察官办案组织科学搭建,遵循“坚持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努力建设高素质过硬检察队伍”的原则,根据检察工作需求,面向社会购买服务或公开招聘,用于协助检察官履行职责的人员,包括聘用制书记员和聘用制警务辅助人员。
正规化建设,是指遵循司法改革形势下的检察工作规律和队伍管理规律,在全市检察机关试行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员额化制度,对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任职资格、职责定位、待遇保障、监督管理等做出基础性制度安排,确保招得进、留得住、干得好。
专业化建设,是指突出聘用制司法辅助岗位的事务性辅助性特征,根据岗位职责和履职要求,强化司法辅助职业技能培养,确保新型检察官办案组织中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与书记员分工合理、配合默契、相辅相成。
职业化建设,是指遵循序列化管理、职业化保障思路,建立健全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薪酬增长、职业发展等制度机制,加强职业保障体系建设,强化职业认同感,激发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2015年7月,北京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等五部门联合制定《关于在北京市检察院系统试行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员额化制度的意见》,明确了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岗位性质、岗位额度、招聘条件和程序、日常管理等事项。自2016年1月起,在全市检察机关正式实施。
2018年6月,在市委、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关心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人均薪酬标准增涨73%,转正定级后人均年薪超过10万元,为充分履职提供了良好的职业保障。
2018年7月,市检察院党组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考核办法和薪酬管理办法,为推动建立职责更明晰、结构更合理、管理更规范、激励更有效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队伍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2016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通过定期公开招聘、接收检学共建院校优秀毕业生等方式,共吸纳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748人。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员额化制度推行以来,实行统一标准、统一考试、统一培训、分级聘用、分类管理、分类考核,着力构建起五方面机制:
公正公开的择优选聘机制。以司法体制改革后对检察辅助人员的履职要求为标准,严格设定招聘条件;遵循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招聘入口关,确保人岗匹配、人尽其才。
贴合需求的培训培养机制。紧紧围绕新型检察官办案组织运行需求,加强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入职培训、日常培训和考核培训,提高培训培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司法辅助职业技能提升。
权责明晰的履职保障机制。将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和禁止性事项“清单化”,确保其依法规范履职;严格依据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合同制管理,充分保障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履职权益。
严格规范的考核管理机制。加强日常管理与考核力度,将考核与转正、奖惩、奖金、合同管理等挂钩;对违反纪律要求的,按照检察院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或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解除劳动关系。
预期明确的职业上升机制。优化薪酬体系,合理区分薪酬档次,充分发挥激励作用;规定合同期满的优秀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可与所在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或通过考录程序纳入正式编制管理,提供可预期的职业发展路径。
图为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协助检察官履行职责
北京市检察机关在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聘辅队伍建设中,取得了显著成效:
➤ 推动了新型办案组织的科学搭建。改革以来,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在检察一线辅助岗位认真履职,保障了新型检察官办案组织的科学搭建、高效运行。
➤ 缓解了检察业务一线的办案压力。2017年,全市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人均辅助检察官办案59.6件,有效缓解了检察机关工作任务量大幅增长与有限检力资源间的矛盾。
➤ 促进了司法办案质量的明显提升。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专注于司法辅助性工作,有效减轻了检察官的事务性工作负担,使检察官能够集中精力投入到案件办理中,有利于从根本上保证办案质量。
转自京检在线微信公众号
微信编辑 杜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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