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公布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看看都有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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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的精神,惩戒督促失信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等规定,我院决定对执行案件中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有能力履行但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抗拒执行本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48个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予以公布。
被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在乘坐飞机和高铁等交通工具、住宿宾馆饭店、购买不动产、租赁高档办公场所、旅游度假、办理银行贷款、购买理财产品、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高消费及其他消费;担任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国企业高管、事业单位负责人;入党、入伍、招录公务人员(包括子女);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资格准入、从事特定行业或项目、资质认定等方面均受到限制。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上述规定的行为。对于已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仍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情节严重的,我院将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被执行人下落及可供执行财产线索。举报人提供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可按申请执行人承诺的标准或者比例奖励举报人。
举报电话:0474-7218575
0474-7586511
薛法官:13847426090
孙法官:13947437088
兴和县人民法院
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一日
❼ 内蒙一副厅级干部被逮捕!曾任乌兰察布一中学副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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