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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合并动脉粥样硬化,治疗药物如何选?


高血压与动脉粥样硬化互为因果,相互促进,最终导致靶器官功能障碍。高血压合并动脉粥样硬化患者是发生心脑血管事件的高危人群,应采取综合管理策略,全面控制高血压、血脂异常、糖尿病、肥胖和吸烟等多重心血管危险因素,最大程度降低心血管事件和死亡风险。


降压治疗


(1)高血压合并冠心病

降压目标:

①对于年龄<80岁合并冠心病的高血压患者,降压治疗的目标值为<140/90 mmHg;如耐受良好或存在心肌梗死病史者,可进一步降低至<130/80 mmHg,但不宜<120/70 mmHg。

②年龄≥80岁患者目标血压为<150/90 mm Hg;如耐受性良好,可进一步降至<140/90 mmHg。

③对于脉压较大(≥60 mm Hg)者,强调收缩压达标,降低收缩压时需防止舒张压过低导致的心肌缺血;舒张压<60 mmHg时,需在密切监测下使收缩压逐步达到目标 。

降压药物选择:

①对于伴稳定型心绞痛和(或)有心肌梗死病史的高血压患者,初始降压治疗首选β受体阻滞剂;若同时合并左心功能障碍,应首选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ACEI),如果ACEI不能耐受,可选用血管紧张素受体拮抗剂(ARB)。

②血压难以控制且心绞痛持续存在时,可在β受体阻滞剂、ACEI/ARB基础上,加用二氢吡啶类钙拮抗剂。

③若无心绞痛持续存在,可选择联合二氢吡啶类钙拮抗剂、噻嗪类利尿剂和/或醛固酮受体拮抗剂控制血压。

④对于合并变异型心绞痛的高血压患者,可首选非二氢吡啶类或长效二氢吡啶类钙拮抗剂。

⑤对于伴稳定型心绞痛的高血压患者,如无心肌梗死或心力衰竭病史,二氢吡啶类钙拮抗剂也可作为初始治疗药物。

⑥对于合并急性冠脉综合征的高血压患者,若无禁忌,起始降压治疗应包括β受体阻滞剂和ACEI,如ACEI不能耐受,可选择ARB。
若存在严重高血压或持续性心肌缺血,可选择静脉应用β受体阻滞剂(艾司洛尔等)。

⑦若存在β受体阻滞剂禁忌,可选择长效二氢吡啶类钙拮抗剂;当伴心力衰竭或肺淤血时,不宜给予非二氢吡啶类钙拮抗剂。

⑧硝酸酯类药物可用于控制血压,缓解心肌缺血和肺淤血症状。

⑨如伴心肌梗死、心力衰竭或糖尿病且血压控制欠佳,可在β受体阻滞剂和ACEI/ARB基础上加用醛固酮受体拮抗剂,需监测血钾水平。

(2)高血压合并脑卒中

降压目标:

对于高血压伴脑卒中患者,启动降压治疗应根据缺血性或出血性脑卒中、急性期或稳定期而定。

①对于缺血性脑卒中且血压<200/110 mmHg的患者,如不计划行血管再通治疗,不推荐早期过度积极降压治疗,建议在病情稳定后再启动降压治疗;如拟行血管再通治疗,推荐应用静脉降压药物将血压控制至<180/110 mmHg;有高血压病史且正在服用降压药物者,可于病情平稳数天后恢复口服降压药物。

②对于自发性脑出血急性期患者,若收缩压>220 mm Hg,建议积极应用静脉降压药物控制至<160 mm Hg;若收缩压>180 mmHg,可使用静脉降压药物控制至<160 mmHg;对于蛛网膜下腔出血患者,降压治疗同时需注意保持脑灌注。

③对于脑卒中患者二级预防,建议长期控制血压以降低脑卒中复发风险。一般情况下,推荐标准降压目标为<140/90 mmHg,如耐受良好,可进一步降至<130/80 mmHg;既往缺血性脑卒中高龄患者血压应控制至<150/90 mm Hg;降压治疗过程中应避免降压过快,并减少血压波动,防止低灌注性脑损害。

降压药物选择:

①由于缺少不同种类降压药之间“头对头”比较研究,脑卒中二级预防最佳降压治疗方案尚不确定。

②短效钙拮抗剂吸收迅速、降压幅度和速度难以掌控,可能诱发合并颅内外血管狭窄者卒中复发,因此,禁忌将含服短效钙拮抗剂用于脑卒中后高血压患者紧急降压治疗,但可选择尼卡地平用于脑卒中患者静脉降压治疗。

③目前暂不推荐β受体阻滞剂作为脑卒中二级预防的初始降压药物选择,但对于脑卒中患者可以选择静脉应用拉贝洛尔降压治疗。

④建议伴有血同型半胱氨酸水平升高(≥15 μmol/L)的原发性高血压患者在降压治疗基础上,补充叶酸。

(3)高血压合并急性主动脉综合征

降压目标:

①急性期收缩压应降至100~120 mmHg。

②心率控制至<60次/min。

降压药物选择:

①在保证终末器官最低有效灌注基础上,首选静脉应用β受体阻滞剂(如美托洛尔、艾司洛尔等),降压效果欠佳者,可加用其他种类降压药物(如钙拮抗剂和RAS阻断剂等)。若心率未得到良好控制,不建议首选硝普钠降压治疗;

②适当镇痛治疗可降低交感神经活性,提高心率和血压的控制效果。

(4)高血压合并外周动脉疾病(PAD)

降压目标:

①对于不伴有糖尿病的PAD患者,降压治疗靶目标为<140/90 mm Hg;对于伴有糖尿病的PAD患者,舒张压需降至≤85 mmHg,但不宜<70 mm Hg。

②需避免下肢动脉疾病患者收缩压降至<110~120 mmHg。

③当高血压伴一侧颈动脉狭窄≥70%时,收缩压应控制在130~150 mmHg;当高血压伴双侧颈动脉狭窄≥70%时,收缩压应控制在150~170 mmHg。

降压药物选择:

①目前认为一线降压药物均可用于PAD患者降压治疗,其中ACEI/ARB类可作为首选。

②对于肾动脉狭窄患者,ACEI/ARB类是最有针对性的降压药物,推荐用于所有单侧肾动脉狭窄者。但ACEI/ARB类药物可能使单功能肾或双侧肾动脉狭窄患者肾功能恶化,需要密切监测尿量和肾脏功能。如服药后尿量锐减或血清肌酐快速上升超过0.5 mg/dl,提示发生急性肾功能不全,应立刻减量或停药,一般肾功能均能恢复。

③钙拮抗剂具有独特的、降压作用之外的逆转动脉粥样硬化及器官保护作用,也是PAD患者安全有效的降压药物。

④β受体阻滞剂能抑制肾素释放,可用于肾动脉狭窄患者的降压治疗。目前尚无证据支持β受体阻滞剂会使合并轻中度肢体缺血的下肢动脉疾病患者症状加重。兼有α受体阻滞作用的β受体阻滞剂能够舒张外周血管、降低血管阻力,可能对此类患者更加适用。

⑤利尿剂可激活肾素释放,一般不推荐用于肾血管性高血压。


调脂治疗


调脂治疗的首要干预靶点为:LDL-C目标值应<1.8 mmol/L(70 mg/dl);次要干预靶点:非HDL-C目标值为<2.6 mmol/L(100 mg/dl)。

药物治疗首选他汀类,建议根据患者基线血脂水平选择中等强度他汀作为起始治疗。对于经他汀治疗仍未达标者,可在他汀类基础上加用胆固醇吸收抑制剂依折麦布(10 mg/d)和(或)PCSK9抑制剂等。

某些患者LDL-C水平能降至<1.4 mmol/L(55 mg/dl),对改善预后更加有益,可作为选择性治疗目标。

注意避免降压和调脂药物相互作用引发的不良反应。高脂溶性他汀类药物在人体内的代谢主要依赖细胞色素P450酶3A4(CYP3A4),而钙拮抗剂可能通过抑制CYP3A4增加此类他汀药物的血药浓度,导致肌病发生风险增高。


控制抗血小板治疗


①对于高血压合并ASCVD患者,应用小剂量阿司匹林进行二级预防;阿司匹林不能耐受者可应用氯吡格雷替代。

②对于高血压合并急性血栓性事件发作(如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缺血性脑卒中或闭塞性周围动脉粥样硬化症等)患者,需要给予阿司匹林联合P2Y12受体拮抗剂的双联抗血小板方案治疗。

③对于高血压合并症状性颈动脉狭窄或合并无症状性颈动脉严重狭窄(>50%)且出血风险低的患者,推荐长期单用阿司匹林;对于合并颈动脉血运重建的患者,推荐术后给予阿司匹林联合氯吡格雷双联抗血小板治疗至少1个月,然后长期维持阿司匹林单药治疗。

④对于高血压合并症状性下肢动脉疾病患者,推荐长期单药抗血小板治疗,首选氯吡格雷75 mg/d;对于合并下肢动脉血运重建的患者,推荐术后给予阿司匹林联合氯吡格雷双联抗血小板治疗至少1个月,然后长期维持单药抗血小板治疗,首选氯吡格雷75 mg/d;对于合并间歇性跛行症状而无心力衰竭的下肢动脉疾病患者,可考虑应用西洛他唑(100 mg,2次/d)。

⑤建议血压控制稳定(<150/90 mm Hg)后开始应用抗血小板药物,避免出血。


血糖管理


HbA1c是评估长期血糖控制状况的金标准。推荐:

①对于大部分高血压合并动脉粥样硬化患者,HbA1c应<7.0%;

②对于高龄、糖尿病病程长、易患低血糖者,HbA1c应<8.0%;

③对于慢性疾病终末期患者(如心力衰竭、终末期肾病等),HbA1c控制目标可放宽至<8.5%;

④开始治疗阶段建议每3个月检测1次HbA1c;达标后可每6个月检查1次HbA1c。

血糖管理需兼顾降糖有效性和心血管安全性,优先选择具有心血管获益证据的降糖药物。目前,明确具有心血管获益的降糖药物包括二甲双胍、恩格列净、达格列净和利拉鲁肽;具有心血管中性效应的降糖药物包括罗格列酮、吡格列酮、甘精胰岛素、西格列汀、沙格列汀、阿格列汀和利司那肽;其他降糖药物的心血管安全性仍需进一步研究证实。


以上内容摘自:赵连友,孙英贤,李玉明,等.高血压合并动脉粥样硬化防治中国专家共识[J].中华高血压杂志.2020.28(2):11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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