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地区房颤疾病负担比世界其他地区更大。预计到2050年,亚太地区将有大约7200万房颤患者。直接口服抗凝剂(DOAC),又称新型口服抗凝药、非维生素K拮抗剂类口服抗凝药(NOAC),已经成为维生素K拮抗剂(VKA)的有效替代药物,用于预防房颤患者的血栓栓塞事件。
近日,亚太心脏病学会(APSC)发表了《亚洲房颤患者使用直接口服抗凝剂:APSC血栓和出血风险管理策略共识建议》,提出17条临床实用建议,供一线医生参考。
1.对于符合直接口服抗凝剂使用指征的房颤患者,推荐使用DOAC优于华法林。(证据水平高)2.直接口服抗凝剂可用于无中重度二尖瓣狭窄或机械瓣的瓣膜病患者。(证据水平高)3.CHA2DS2-VASc评分已得到充分验证。临床中可使用CHA2DS2-VASc评分评估卒中风险。(证据水平低)临床医生还需要了解CHA2DS2-VASc各项指标的动态变化情况。每年约有12%的低风险房颤患者的CHA2DS2-VASc评分会增加。血栓栓塞和出血风险都是可改变的,在改变治疗策略之前应重新评估。4.对于亚洲房颤患者,CHA2DS2-VA评分≥1分,或CHA2DS2-VASc评分男性≥1分、女性≥2分,推荐使用DOAC。(证据水平中等)需要注意的是,CHA2DS2-VASc/CHA2DS2-VA评分为0分的肥厚型心肌病患者仍应进行抗凝治疗。5.老年患者也应接受抗凝治疗以预防卒中,推荐使用DOAC优于华法林。(证据水平高)6.阿司匹林或其他抗血小板药物不应用于房颤患者的卒中风险管理。(证据水平中等)
7.应使用经过临床试验验证的剂量和/或各国指南或管理标准推荐的剂量,例如,DOAC不应不恰当地减量。(证据水平低)与使用适当剂量的患者相比,剂量不足的患者缺血性卒中风险升高。临床医生还应注意DOAC与其他药物的潜在相互作用,包括中药/草药,尤其是那些调节CYP3A4和P-糖蛋白活性的药物。丹参、当归、生姜、银杏、甘草和姜黄可能导致使用DOAC的患者出血风险增加。8.利伐沙班、阿哌沙班和艾多沙班可用于重度肾功能损伤(CrCl 15-29 mi/min),但需要适当调整剂量。(证据水平低)在CrCl 30-59 ml/min的患者中,DOAC相对于华法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与肾功能正常的患者一致。所有DOAC均可用于CrCl≥30 ml/min的亚洲患者。CrCl 30-50 ml/min的患者,建议达比加群用量为110 mg bid。根据药代动力学研究和肾脏排泄特征,FXa抑制剂在欧洲已被批准用于CrCl 15-29 ml/min的房颤患者。本共识建议,对于CrCl 15-29 ml/min的患者,可以考虑减量使用利伐沙班、阿哌沙班和艾多沙班。9.利伐沙班和阿哌沙班可用于血液透析的终末期肾病患者。(证据水平极低)尽管在血液透析的终末期肾病患者中艾多沙班的药代动力学与其他FXa抑制剂相似,但FDA标签不推荐在CrCl<15 ml/min患者中使用艾多沙班。*对于出血风险较低的合适患者,可以考虑150 mg bid。†在批准10 mg剂量的国家,对于具有高出血风险的患者,可考虑使用10 mg。‡对于CrCl 15-29 ml/min的患者,推荐剂量为2.5 mg bid,与年龄或体重无关。§肌酐清除率由Cockcroft-Gault方程估计。CrCl = 肌酐清除率。
10.对于接受经皮冠脉介入治疗(PCI)的患者,推荐DOAC+阿司匹林+P2Y12抑制剂三联抗栓方案,最长1个月(尽可能缩短疗程),然后予DOAC+P2Y12抑制剂双联抗栓方案,最长12个月,之后予DOAC单药维持治疗。(证据水平高)对于没有接受PCI的急性冠脉综合征合并房颤患者,早期给予双联抗栓治疗(DOAC+P2Y12抑制剂)是合理的。11.根据患者的血栓栓塞和出血风险,可延长或缩短三联抗栓方案的疗程。(证据水平极低)
12.从VKA(华法林)转换为直接口服抗凝剂,若国际标准化比值(INR)<2,可在当天开始使用DOAC;若INR 2~3,第二天开始使用DOAC;若INR>3,在决定什么换用DOAC前,应由临床医生决定一个适当的间隔时间重新检测INR。(证据水平极低)INR>3时,暂时不能开始使用DOAC,直到INR达到指定阈值。13.从直接口服抗凝剂转换为VKA,应在患者使用DOAC期间开始使用华法林。一旦INR>2(INR目标值为2-3),就可停用DOAC。停用DOAC后1~2天,应重新检测INR。(证据水平极低)VKA起效缓慢,INR达到治疗范围可能需要数天时间。因此,应同时使用DOAC和VKA,直到INR处于适当的治疗范围内。体内存在的DOAC也可能影响INR检测的准确性。根据患者的肾功能,应在停用DOAC后1-2天重新评估INR,以确定仅使用VKA时的INR水平并确保充分抗凝。
14.房颤患者在外科手术时,应避免不必要或长时间中断DOAC治疗。(证据水平中等)在决定停止或重新开始使用DOAC时,应考虑患者的特征,包括年龄、肾功能、出血并发症史和伴随用药。创伤较小的手术严重出血风险较低,可能不需要停药;低风险手术可考虑术前停用1次DOAC,以避免滋扰性出血。复杂的左心消融手术,可不间断抗凝或停用1次DOAC后进行。对于肾功能不全患者,在中、高度出血风险手术前,建议延迟DOAC中断时间。达比加群更多地在肾脏清除,因此在肾功能受损的患者中,达比加群应比FXa抑制剂更早停药。15.不建议胃肠外抗凝与DOAC治疗重叠。(证据水平极低)
16.应制定机构特定的政策来管理出血事件,将重点放在可用的(促)止血药物上,因为直接逆转剂还未被广泛使用。(证据水平极低)DOAC治疗患者的出血管理策略取决于出血严重程度和个体因素,例如最后一次服用DOAC的时间。新鲜冰冻血浆(FFP)可考虑用于大出血并发症的容量扩张,但FFP不会逆转DOAC抗凝作用。在没有直接逆转剂的情况下,观察性研究的数据表明,凝血因子如活化的凝血酶原复合物浓缩物(aPCC)可用于在使用DOAC期间出现危及生命的出血的患者,以实现止血。
17.发生大出血后,应在纠正出血原因后重新启用DOAC。如果未找到出血原因,应由多学科达到共识,制定个体化的抗凝策略。(证据水平低)
文献索引:Daniel TT Chong, Felicita Andreotti, Peter Verhamme, et al. Direct Oral Anticoagulants in Asian Patients with Atrial Fibrillation: Consensus Recommendations by the Asian Pacific Society of Cardiology on Strategies for Thrombotic and Bleeding Risk Management. Eur Cardiol. 2021 May 28; 16: e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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