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同教材案败诉:“我们不会放弃”
从2017年7月立案,到2021年2月二审判决,这场耗时四年的“恐同教材”案得以告一段落。
此前,一审法院的判决认为由暨南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心理学教材中,其有关“同性恋是心理障碍”的表述,并非“知识性差错”,而是“认知性分歧”。为此,在二审中西西及其代理律师葛昂精心准备了三十多份证据,从国内采用的ccmd-3到国际通行icd-10,无不说明——同性恋不属于心理疾病。
但是二审法院认为,图书编校中的知识性差错是指由于知识欠缺、记忆模糊或技术疏忽而引发的文字表述不当,并由此而造成的内容上的差错,一般包括时间差错、取材差错、专名差错等。而原告提供的证据拟证明的差错,不属于知识性差错规定的范畴,不属于图书编校的范围。
因为《图书质量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图书编校质量差错的判定以国家正式颁布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相关行业制定的标准为依据。”,而现行法律法规层面没有对知识性错误的明确规定。
二审最终驳回了西西的诉讼请求,判决却首先在心理医生和心理咨询师群体内引发了讨论。知乎上有问题名为“「恐同教材案」二审维持原判,法院认为「同性恋是心理障碍」表述系学术观点,不属于知识性差错,你认同吗?”涌入了超过百万的关注。
有人说:学术的问题,让学术去解决;社会的问题,让社会去解决。也有人反问:过两天我在物理教科书上写地心说,是不是也属于正常的学术争议?
也有人看似有道理的说,所有认同中国社会需要平权议程的人,需要放下对“西方路径”的依赖。那我们的“东方路径”是什么?
我们明明在2001年就已经从心理学上讲同性恋去病理化,至今还有各种机构在“矫正同性恋”;我们在2016年就通过了反家暴法,拉姆却还是被前夫烧死;我们把男女平等定为国事,但是今天女性就业仍然面临各种歧视。
根据权促会的调查,中国大学使用的91本心理学教科书中,近一半称同性恋是一种病。究其原因,还是在于像CCMD-3这样的标准既没有强制力也没有执行力。
西西曾经回忆自己在大一那年参加一场关于同性恋伴侣是否可以组建家庭的辩论,一位同学引用一本心理学教科书来反对同性婚姻。另一位同学问西西,如果她身边都是同性恋的话,她会有什么样的感觉。
“我就是同性恋。”西西说罢,教室里爆发出一阵笑声。她回忆一名男同学回应,“你说你自己的事情没用,书上的才是对的!”
纵观东西方社会,在那些通过同性婚姻立法的国家里,歧视也没有真正停止。同样没有停止的,是不同种群、不同族裔之间追求平等的行动,法律如果得不到执行,那就是废纸一张,只有行动,才能把法律真正变成与我们每个人生活息息相关的存在。
2004年,一位旅客乘坐北京开往上海的列车出差,他在餐车上用餐消费了100元,当他索要正式发票时,服务人员只给了一张收据,于是他将北京铁路分局告上法庭,再然后,我们在任何地方消费都能索取到发票。
这个旅客叫郝劲松,他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打了六场官司,每一场都是一起看似微不足道的事件。他说:人的尊严只来自于人追求尊严。
这是过去50年来的“西方路径”,也是未来50年的“东方路径”。在“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核心价值观面前,有人充当了历史的看客,也有人成为了当下的行动者。
葛昂律师认为,恐同教材案最后的判决跟整个社会对同性恋的态度密切相关,也说明目前的社会讨论远远不够,但另一方面,通过该诉讼,引起学术界和舆论关注,对于未来的进步是有益的。
西西在法庭上宣读了自己的公开信,她写到:“我相信你们能共情性少数学生在校园里的‘日常’:被孤立、被咒骂、被殴打、甚至被性侵,我们不应该承受这一切,我们更不应该继续容忍歧视,我们应该做出改变。”
虽然本案在诉讼程序上暂时告一段落,但是西西和与她同行的人们并不会放弃。
中国很大,能装下14亿个千差万别的个体,也能装下不同的性取向。
瑰花纹。这似乎是一种对堕落的表演欲,管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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