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力宏离婚,又是这个原因?
侃哥的第 1577 次原创
我现在很少写八卦文,除非碰到大瓜。
这两天最大的瓜无疑就是“王力宏离婚”,今天侃哥化身一只猹,在瓜田里为大家发来报道。
根据王力宏自己的说法,“对未来的生活方式有不一样的想法和规划”,所以离婚。
明眼人都看出来了,这些都是门面话。
说实话,王力宏个人官宣出来之前,我一度认为“王力宏离婚”是个假新闻。
首先,王力宏一直以来都是优质偶像,也是我个人很喜欢的歌手,这么多年没啥乱七八糟的绯闻,人品过得去。
其次,夫妻俩结婚8年,还有3个孩子,一个情感理智正常的男人,都不会轻易让三个孩子失去完整的原生家庭。
不过既然他自己都官宣离婚了,其中必然有隐情。
台媒的报道或许不是空穴来风,说跟“婆媳关系”有关。
据说王力宏和李靓蕾结婚以后,把财政大权都交给了李靓蕾。
这也引起了王力宏妈妈的不爽,毕竟王力宏目前数十亿的身价都是婚前积累的,而且老妈也参与王力宏事业的管理工作。
现在儿子将大权交给了老婆,王力宏的老母亲自然存在落差感。
如果真是如此,真是一出民间宫斗剧啊!“皇帝”把朝政都交给“皇后”,引发“皇太后”不满,要罢黜“皇后”。
一边是老婆,一边是老妈,王力宏夹在中间也真是难:
向着老婆吧,可能会被骂“娶了媳妇忘了娘的不孝子”;向着老妈吧,他就是“巨婴妈宝男”。
科技进步优化了人的生活工作,但就是优化不了人际关系,千古难题,没办法。
不知道是否真是“婆媳矛盾”引起的,不管怎么样,跟大家聊聊这个话题吧。
首先,你可能会问:西方人有没有婆媳矛盾?
给大家举个例子哈:
西方人管这种“虎皮兰”叫The mother-in-law's tongue(婆婆的舌头)...你说有没有婆媳矛盾吧?
不过他们的婆媳关系可能比中国好点,因为西方年轻人婚后一般会选择一个远离父母远的地方生活,彼此交集少。
而中国人可能想住得离父母近点,号称“照顾起来方便”,不过这又和不同的社会文化、不同的社会福利体系有关,这是另一个话题了。
刚刚提到虎皮兰的英文:The mother-in-law's tongue,请大家注意英文中对于“姻亲关系”的用词特别有意思:in-law(法律上的):
公公/岳父:father-in-law
岳母/婆婆:mother-in-law
儿媳:daughter-in-law
女婿:son-in-law
一个 in-law(法律上的)把姻亲关系说得明明白白,这种思维方式也直白地告诉了大家如何处理姻亲关系。
下面我们尝试用英文思维来理解上述四类人:
father-in-law:法律上的爸爸
mother-in-law:法律上的妈妈
daughter-in-law:法律上的女儿
son-in-law:法律上的儿子
法律(law)是讲究“边界感”(sense of boundary)的,西方人用 in-law 去定义姻亲,正是在强调这种“边界感”。
姻亲之间要有边界的,没有边界的姻亲会放大人性缺点,争夺地盘、弱肉强食,好好的婚姻最后变成一团浆糊,剪不断理还乱。
但有了“边界感”,当事人就知道如何行事,在这段关系中,不能我行我素、为所欲为。
首先,“法律”规定媳妇是与丈夫地位平等的个体,是这个小家庭的女主人,父母就该让渡出对这个小家庭的话语权和管理权。
其次,“法律”也规定的爸妈也是爸妈,作为女婿和儿媳,“尊敬长辈”的礼貌还是要的。
很多相处不好的婆媳,正是双方缺乏了这种边界感。
希望英文单词中的“in-law”能给大家带来一点启示,有了边界,人和人的相处才会变得更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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