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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 | 浙江大学2021年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

请收藏 浙江大学 2021-04-21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3号)及《关于做好2021年部分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0﹞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外语类人才培养要求,2021年我校继续开展外语类保送生招生工作。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经中学公示确认取得推荐保送资格的外国语中学(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应届高中毕业生,要求外语学科特长突出、品学兼优、素质全面、主修外语专业意向明确、身心健康。我校高起点小语种要求考生有一定的英语基础。




二、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


我校2021年外语类保送生计划招生不超过110人,其中英语语种101人, 高起点小语种0-9人(德语0-5人、法语0-4人),各语种间计划不做调整。


英语语种按外国语言文学类招生录取,高起点小语种按报考小语种专业招生录取。




三、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考生须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zzbm/bssbm/),注册后登录,完成网上报名。考生务必仔细阅读报名须知,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申请表,确认志愿后打印申请表。申请表须经所在中学核实后签字、加盖中学公章、扫描上传。上传的申请表内容须与报名系统内填写的电子数据内容完全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8日至2020年12月26日24:00。


2.专业志愿填报:中学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填报外国语言文学类,中学语种为德语、法语的考生填报对应小语种专业。


3.纸质申请材料递交:用标准A4纸按申请表(中学签字、盖章原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其他证明材料顺序装订,无需另制封面。纸质申请材料由考生本人在面试现场递交。纸质申请材料恕不退还,也不接收邮寄材料。




四、选拔程序


1.审核:经学校审核,通过者将获得我校外语类保送生选拔测试资格。


2.测试:通过审核考生须全程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综合测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的考试科目具体如下:





五、录取办法


1.经学校招生工作小组审核、集体决定,对英语语种考生划定英语单科笔试合格线,对高起点小语种考生划定英语单科笔试合格线和小语种单科笔试合格线。单科成绩未达到上述合格线或有缺考科目的考生均不参加综合成绩排序。


2.根据考生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分语种择优确定入选保送生拟录取资格考生名单。各科目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测试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英语语种考生综合测试成绩=(语文和数学)笔试成绩*25%+英语(英语语种卷)笔试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50%。


高起点小语种考生综合测试成绩=(语文和数学)笔试成绩*25%+英语(小语种卷)笔试成绩*10%+小语种笔试成绩*15%+综合面试成绩*30%+小语种面试成绩*20%。


3.公示:拟录取名单报送学生所在省级招办审核,并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审核、公示合格后办理录取手续。




六、专业确认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外语类保送生入学后不得转至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英语语种保送生进校后仅限在外国语言文化与国际交流学院所有专业(英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日语、俄语、翻译)内自主确认主修专业,高起点小语种考生按报考专业录取,进校后不再参加主修专业确认。




七、工作时间表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8日-2020年12月26日24:00。

2.初审结果查询:2020年12月31日后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

3.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1月9日后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4.测试时间:2021年1月13日至2021年1月14日。

5.测试地点: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面试地点为紫金港校区东六教学楼。

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将另行通知。




八、监督保障机制


1.我校外语类保送生选拔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小组的领导下,由本科生招生办负责具体实施工作。选拔录取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2.我校外语类保送生选拔测试全程摄像。选拔录取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3.考生考前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九、咨询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1A-126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58

咨询电话:0571-87951006

传真号码:0571-88981979

电子邮件:

浙江大学本科招生网:

浙江大学纪委(监察处):电话0571-88981497 ,邮箱 jjjc@zju.edu.cn


十、本招生简章由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12月18日

今日编辑:芷凌

责任编辑:李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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