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价格公布!西安二手房指导价机制落地
西安曲江新区街景
关于建立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的通知
为坚决贯彻“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精神,落实《关于建立房地联动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市政办发〔2021〕20号)有关规定,促进二手住房市场信息透明,经市政府同意,现通知如下:
一、西安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以住宅小区为单位,充分参考二手住房网签成交价格、评估价格等因素,经调查分析,形成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在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发布。
二、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销售服务人员不得以“学区房”“学位房”等名义炒作房价,不得诱导小区业主参与哄抬房价。
三、涉及二手房交易各环节的有关机构要将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作为参考依据,引导二手住房理性交易,稳定市场预期。
四、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网络信息发布平台要对已挂牌房源开展自查,下架价格虚高的二手住房房源。各区住建局、各开发区住建管理部门要对辖区房源挂牌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对于不按规定执行的,抄报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8日
进一步规范房源发布
首批102个小区二手房指导价格公布
市住建局权威解读
2021年2月8日,深圳市住建局发布我国首个“二手房指导价”政策。
2月27日,广东东莞市发布通知,完善二手住房网签交易价格发布机制。
3月2日,江苏无锡市发布通知,规范二手房信息发布行为,建立二手住房价格信息发布机制。
3月3日,上海市发布通知,要求持续整顿规范房地产中介经营行为,严肃查处诱导虚高价格挂牌、哄抬房价、借机炒作、扰乱市场等行为。
3月4日,杭州发布调控措施,要求中介机构不得受理并对外发布挂牌价格明显高于合理成交价格的房屋信息。
4月27日,宁波市发布通知,试行同步匹配所在小区同类房源近期网签价格情况,及时公布所在小区同类房源最近相关交易价格信息。
5月28日,成都市发布关于建立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的通知。
大雁塔西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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