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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科技司|首批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基地经验分享二:专业化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

UFEI科技成果转化|案例分享



上篇:首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典型经验之一——风险防控机制,为大家介绍了清华、大连理工、浙大的经验。今天将从专业化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分享浙大、北理工、东南大学等七所大学的经验。


首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典型经验之二

——专业化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


(一)浙江大学

校内机构协同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整合科学技术研究院、工业技术转化研究院、国家大学科技园等校内机构资源,搭建“原始创新、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孵化产业化”全链条的成果转化体系,加快科技成果在科技园内转化及产业化。科技园按照“汇聚资源,构建平台,强化服务,孵小扶新”的思路,积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和创新创业人才培养。

  1.强化创新创业服务,搭建 “FOCUS”(全维度Full-Field、跨领域Overarching、终身制Career、全球化Universal、高赋能Stimulating)创新服务体系,将“智享(科创产业学习交流平台)、智汇(行业科研发展高端对话)、智融(泛浙大投融资对接)、智学(浙大创新创业训练营)、求是桥(浙大科技成果对接)”等五大服务平台化,通过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备案(专业化)众创空间等载体,吸引浙大师生在科技园内创办孵化企业、转化科技成果。

  2.积极推进大学生创业,通过搭建“杭州大学生创业学院”、“杭州大学生创业园(西湖-浙大科技园)”、“e-WORKS创业实验室”、“杭州国际人才创业创新园(紫金园区)”等,推进创业教育、创业实践,扶持自主创业,促进大学生在科技园转化成果。

  3.积极引入民间资本,构建“浙大紫金创投联盟”、“紫兴天使投资基金”等投融资服务平台,并且与金融机构建立“金融服务超市”,通过资本服务,加快成果转化。

  4.加强与浙江宁波、江西南昌等地的校地合作,加快科技成果在当地转化,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向地方辐射。

(二)北京理工大学
事业化管理+市场化运营的技术转移机构建设

探索以“事业化管理+市场化运营”为主要特征的新型技术转移机构,同时设立技术转移中心和技术转移有限公司。

  技术转移中心是学校正式设立的二级部门(非挂靠机构),统一管理技术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等业务。技术转移公司是运行实体,作为人员聘用、考核、激励平台,以市场化机制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活动。学校不再承担包括处级干部在内的人员工资、房租等经费,而是从转化收益中提取10%作为机构运行经费,建立收益与业绩直接挂钩的特色机制,既充分发挥市场优势,有效调动团队积极性,又强调事业职能,坚持在学校统一部署下保障事业发展方向。

  目前,已组建15人的专业化团队,打造了一系列品牌活动,实施了理工导航、北理艾尔等成功案例。

(三)东南大学
资产经营公司全资控股的市场化技术转移机构建设

将原技术服务公司改制为技术转移中心有限公司,由资产公司全资控股,科研院应用技术院院长担任董事长(不取酬),总经理采取市场化方式聘任,业务上接受科研院的指导。

  公司负责专利转让、技术作价入股及持股、建立投资孵化基金、设立并管理技术转移中心,同时作为企业化研究院的持股平台。

  采用市场化运行模式,招募了校企、校地合作、股权投资、孵化器建设等方面专业人才,根据责任分工同科研院签署合作备忘录,明晰工作界面和财务界面,进行市场化结算,自负盈亏,高管聘任由董事会决策,其他人员聘任由管理层决定,按照市场化模式建立薪酬标准和绩效考核标准。


(四)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完全市场化运营的技术转移机构建设

成立了完全市场化运营的中部知光技术转移有限公司,负责建设运营“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高校运营(武汉)试点平台”、“国家技术转移中部中心技术转移综合服务市场”、“中国科协(武汉)海外科技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

  组建了一支100多人的专业团队,核心骨干成员拥有市场化运营经验,具有多个行业背景,熟悉知识产权、专利运营、市场推广、产业孵化和科技金融等相关知识。

  提出“布局+运营”一体化的专利运营理念,采用“知识产权+”的运营模式,围绕关键领域技术,先开展专利布局,形成高价值专利包,再根据项目特点,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灵活选择运营方式,如专利许可、技术转移、产学研合作、产业孵化、资本运作等。搭建网络运营平台,汇聚人才、项目和专利等信息。与300多所高校、200多个城市、40余个科技服务机构建立合作关系,构建高校成果转移转化全价值服务链。


(五)清华大学

“四类专员”技术转移队伍

通过外部招聘、内部选派等形式组建了一支技术转移队伍,包括技术转移专员、知识产权专员、合规风控专员及综合保障人员,并在人员薪酬管控方面较学校职能部门享有一定自由度,可以适当参照市场标准确定人员薪酬。

  1.技术转移专员由学校根据学科和成果转化重点领域设置,要求具备电子信息、化工材料、生物医药、机械装备等专业硕士或博士学位,具有多年本专业领域研发或产业工作经验,能够承担相关技术领域成果转化的协调推动工作。

  2.知识产权专员应具备专利代理人等专业资质,具有高校或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经验,能够做好学校科研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

  3.合规风控专员应具备律师等专业资质,具有高校或企业法律实务经验,从制度建设、项目风控等层面,保障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有序开展。

  4.综合保障专员主要负责财务资产管理、会务接待、外事等方面的工作。


(六)南京理工大学

技术经理人“一站式”服务


成立技术转移中心有限公司(学校全资),通过市场化手段组建了一支由海归博士、专利代理人、技术经纪人、律师、财务专家等40余人组成的职业技术经理人队伍,为技术转移提供一站式服务。由具有专业技术背景的博士牵头,协同专利代理人、技术经纪人、项目专员一同组建运营小组,围绕学校优势学科开展技术经纪服务,实现懂技术、懂市场、懂法律的团队服务模式。

  对团队专职人员实行基本工资+绩效工资+转让贡献奖励的薪酬体系,将员工的工资与平时工作的“劳”和转化突出贡献的“效”挂钩。


(七)江苏大学

技术经理人“三诊模式”
与江苏省技术交易市场合作成立江苏省首批技术经理人事务所,形成了100多人规模、专兼职结合的技术经理人队伍。聘用方式有两类:一类是由江苏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聘任,成为其注册的技术经理人;另一类是由镇江江苏大学技术转移有限公司、江苏汇智有限公司依据江苏省技术经理人管理规则聘任,包括市场招聘的专职人员以及江苏大学在职教师、科研院长及校友、科技镇长团成员、龙头企业技术负责人、地方政府科技助理等兼职人员。

  技术经理人采取“三诊模式”开展校地、校企科技服务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第一,“坐诊模式”。定期安排学校专家在各技术转移分中心进行“技术坐诊”,由地方政府组织对口企业现场咨询,技术经理人进行跟踪服务。第二,“巡诊模式”。技术转移中心与地方科技部门共同组织专家对企业进行“技术巡诊”,技术经理人对有需求的企业进行跟踪、对接、反馈,帮助企业解决技术改造、升级转型等难题。第三,“会诊模式”。组织校友企业家及专家团,对学校科技成果进行“技术会诊”,筛选出具有市场价值的成果,在校友会网站发布,开展“江苏大学科技成果认领•资助工程”,承担该工程的校友被聘为技术经理,可获得技术经理人有关奖励。

来源:教育部科技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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