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戴口罩被劝阻,他骂警察“猴囝仔”…结果被判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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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台湾省台中市消息,陆姓男子因骑机车没戴口罩,被两名警察拦下,陆男用“猴囝仔”称呼警察,警察要逮捕他时,他又辱骂GNN三字经,日前,台中地院审理时 ,他辩称警察用轻视、歧视的眼神打量他,又故意激怒他,才说出“猴囝仔”,另被警察压制时疼痛,无意识脱口骂三字经,无侮辱之意,台中地院不采信,依侮辱公务员罪判处拘役30日, 可易科罚金3万元。
判决书指出,陆男去年12月14日晚间,骑机车于台中市北区忠明路与忠明八街交岔路口时,因未戴口罩抽烟,被2名员警拦停劝导,陆男却辱骂“干”、“猴囝仔”等语,被2警察压制逮捕时,又辱骂三字经,台中地院审理时,他否认侮辱的犯意,他还辩称辱骂三字经,是被警察压制,脊椎骨疼痛,无意识的状况下脱口而出。
不过,法官从警察提供的录像画面,发现陆男等候警方开单时,先是骂“干”,警察询问:“你几岁人了?” ,陆男也反问“你几岁人啦?” ,警察答说“比你小,但我比你懂”,陆男旋即称警察是“猴囝仔”,法官认为此语词,足以贬损警察社会地位及执法尊严。
至于三字经部分,录像显示,员警要上铐逮捕时,陆男立刻辱骂等语,显示是具有针对性、攻击性的谩骂言词,依侮辱公务员罪判处拘役 30 日,可易科罚金与上诉。
“嫩鸟”也不可以说
同样是在台湾省,桃园市61岁的张姓男子酒驾被警方拦查,却对2名执勤警察轻蔑称:“嫰鸟就是这样子”,结果 被警方以妨害公务、酒驾公共危险罪嫌送办。
桃园地检署对妨害公务部分最初将"嫰鸟"说以不构成侮辱而不起诉处分,经员警提起再议经高检署发回桃检续查后起诉。桃园地院审结,这回另名承办检察官认为张男的“嫰鸟”说已构成贬抑陈姓、胡姓警员的社会评价,侦结依妨害公务罪嫌将张声请简易判决处刑。
桃园地院审酌张男对执勤员警辱骂“嫰鸟”,就是指称“菜鸟”的意思,而菜鸟就是新进、比较不懂情况的意思,足认为指涉2警员担任警察的经验不足,依社会一般观念足以构成贬抑执勤警察形象,而让2警感到难堪,构成贬损警察尊严及影响社会评价,损及公务员尊严及名誉,审结依侮辱公务员罪将张男判处拘役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