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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检察院召开“少捕慎诉慎押”联席会议!

LBS
2024-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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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阿坝公安、阿坝检察


为全面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增强检警之间的协调配合,切实提高刑事案件办理质效。1月12日,阿坝州公安局、州检察院召开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联席会。坚决修正“构罪即捕”“以捕代侦”等乱象;坚决纠正“一诉了之”“以诉促调”等乱象;坚决纠正“一押到底”“以押代管”等乱象。



州公安局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甘梅指出:

要高站位,充分认识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重大意义。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兼顾、把握重点、整体谋划,在刑事司法领域,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推进非羁押强制措施适用。其从司法工作理念上升至刑事司法政策,是实现强制措施诉讼保障功能的回归,也是人权保障功能的再次深化。全州公安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该政策对发挥刑法价值、精细指导刑事司法各环节工作、实现社会正义等方面具有重大意义。

要抓落实,准确把握公安机关推进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中的职能定位。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积极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切实更新理念和要求,积极开展探索实践,充分发挥侦查少捕羁押审查责任,在刑事诉讼首要环节进行前置把关。在严格依法的前提下着力减少逮捕、羁押,取得了较好实践效果。

要强推进,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刑事犯罪生态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公安机关应主动适应司法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证据体系、执行体系和配合机制,区别对待,当宽即宽,当严则严,在依法惩罚犯罪的前提下,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减少社会对抗,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促进社会和谐。

要强协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公检协作配合办案机制。作为提请逮捕和变更强制措施的执行机关,公安机关应当是该政策有效贯彻落实的重要协作者和实干者。在适用该刑事政策过程中,公安机关应当在相关环节与检察机关统一思想认识,行动协同、结果互认。

州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周宏强指出:

要凝聚思想共识深刻认识推进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重大意义和重要内涵。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是新时代新发展阶段的必然要求,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适应刑事犯罪结构变化的必然要求。

要凝聚担当共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以共同的司法理念,助推平安阿坝建设;以双赢的办案理念,助推办案质量提升;以理解的监督理念,助推办案程序优化。

要凝聚协作共识共同落实好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共同培树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理念,共同建立检警双方定期工作会商机制,共同发挥好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平台作用。

理县、九寨沟县公安局,壤塘县、汶川县检察院分别就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作交流发言。


相关部门负责人在州检察院主会场参会,各县(市)公安局分管刑侦副局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各县(市)检察院分管刑事副检察长、刑事检察部门全体人员在各县(市)检察院分会场参会。

“少捕慎诉慎押”是党和国家确立的刑事司法政策,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建设新型法治社会的内在要求,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行依法治国的核心要求。

所谓“少捕”是指依法加强对逮捕社会危险性的审查,减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羁押状态下候审,坚决修正“构罪即捕”“以捕代侦”等乱象;所谓“慎诉”是指依法行使起诉裁量权,充分发挥审查起诉把关、分流作用,坚决纠正“一诉了之”“以诉促调”等乱象;所谓“慎押”是指全过程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尽量缩短未羁押期限,严格限制羁押期限延长,坚决纠正“一押到底”“以押代管”等乱象。

此次联席会议,为警检双方提升刑事案件办案质效,推动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统一了思想、凝聚了共识、增强了力量,全州公安机关将继续加强与检察机关联动, 积极推动建立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衔接协调机制,助力更高水平平安阿坝、法治阿坝建设。


来源 | 阿坝公安、阿坝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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