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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民间借贷纠纷司法案例数据分析报告(2019年第2期,案例报告总第9期) | 法宝原创

北大法宝 北大法律信息网 2020-09-20

【作者】“北大法宝”司法案例研究组

【来源】北大法律信息网、北大法宝司法案例库

【声明】本文由北大法宝编写,转载请注明来源

内容提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资本市场活跃,民间借贷纠纷成为学术界以及实务界关注的重点。民间借贷主体越来越多样化,从自然人与自然人之间已经发展为自然人、非自然人与其他组织之间的纠纷。随着网络的快速发展,民间借贷形式也越来越多样化,网络借贷也随之盛行,进一步导致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数量增大,已成为借款合同中占比最大的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具有当事人多、法律关系复杂等特点。本文以“北大法宝-司法案例库”数据为基础,选取2017年度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审结的69067例案例作为本次数据的分析样本,对民间借贷纠纷的立法变更、相关司法解释的应用情况、借贷主体以及裁判结果进行数据统计分析,并梳理关键词和裁判规则等核心内容,以期为理论和实务界研究民间借贷纠纷提供一定的参考价值。


关键词:民间借贷;利率;缺席判决 


立法变更及司法应用情况


(一)立法变更


民间借贷是目前各国普遍存在的一种民间融资信用形式,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民间借贷在我国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在改革开放以前,与民间借贷相关的纠纷主要依据《民法通则》、《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解决。


1991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这部司法解释对于推动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是,该规范仅规定“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以及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纠纷”,并不包括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借贷活动。自1991年以后,我国经济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该解释已远远不能适应新的形势发展需求,借贷主体出现多样化,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借贷盛行,以及在利率完全市场化的背景之下,央行不再公布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导致大量涉及民间借贷企业与企业借贷之间效力以及利率的案件裁判没有依据。[1]


2015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经审判委员会五次专题讨论,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该司法解释对企业与企业之间借贷效力合法化以及利率、利息等重大问题进行了补充,对民间金融法律关系的调整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也是目前审理民间借贷纠纷应用较多的法律。


(二)司法应用情况


自2015年9月1日全国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来,2017年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审结的案件共11791例适用了本部司法解释,占比高达17%。可见,该司法解释的出台对解决民间借贷纠纷起到重要作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全文共三十三条,其中第二十六条的应用频率最高,共计3211例,占比27%;其次是第二十九条,共计2525例,占比21.3%;之后是第十七条、第十六条,分别被应用1182例、1052例,占比分别为10%、8.9%;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第十五条、第二十三条被应用频率相对较少,分别为688例、687例、444例、403例、393例,占比分别为5.8%、5.7%、3.7%、3.4%、3.3%。剩余23个条款的应用频率较低,共被应用1206例,占比10.2%。总体来看,第二十六、二十九条在司法应用中引用次数最多,这两条是关于民间借贷纠纷借贷双方约定利息的规定,可见,借贷双方最易在民间借贷利息上产生矛盾。


图1 法条应用数量


司法案例数据统计分析


司法案例数据统计分析是针对样本数据,利用北大法宝-司法案例库的多元化检索方式,对民间借贷案件的基础信息和深耕信息等多个维度进行数据统计分析。其中,基础信息以案由分布、审理程序、法院级别、地域分布进行统计,深耕信息主要在起诉方类型、应诉方类型、应诉方出庭情况和裁判结果四个维度来展开分析民间纠纷案件的诉讼情况。


(一)案件基本情况


1.案由分布


2017年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审理的借款合同纠纷有84094例,其中民间借贷纠纷最多,有69067例,占比82.13%;其次是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有11081例,占比13.18%;再次是其他借款合同纠纷,有2818例,占比3.35%;最后是企业借贷纠纷、小额借款合同纠纷、金融不良债追偿纠纷、金融不良债权转让合同纠纷、同业拆借纠纷,分别有508、319、273、26、2例,占比共约1.34%。由此可见,民间借贷纠纷在整个借款合同纠纷中数量最多,占比最高,是最常见的一种借款合同纠纷。


图2 案由分布情况

2.审理程序


在69067例案例中,二审案件最多,有63495例,占比高达91.93%;其次为一审案件,有3880例,占比5.62%;再审案件有1618例,占比为2.34%;其他审理程序最少,共74例,占比为0.11%。


另外,在再审的1618例案件中,二审后再审的最多,有919例,占再审案件的56.8%;其次是一审后再审的,有331例,占再审案件的20.46%;其他不属于二审后再审与一审后再审的,有368例,占再审案件的22.74%。


 图3 审理程序


3.法院级别


从审理法院来看,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数量最多,共有67675篇,占比97.98%;高级人民法院次之,共有1351篇,占比1.96%;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为41篇,占比0.06%。


 图4 法院级别


4.地域分布


从地域分布来看,民间借贷纠纷遍布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港澳台地区未统计)。除41篇由最高院审理的案例外,其余69026篇案例,主要分布于河南省、广东省、江苏省、山东省、福建省和浙江省,其中河南省最多,有8073例,占比11.69%;其次是广东省和江苏省,各有5363例、5229例,占比分别为7.57%、5.97%;再次是山东省、福建省和浙江省,各有4121例、3610例、3509例,占比分别为7.76%、5.23%、5.08%;宁夏回族自治区、海南省、青海省、西藏自治区的四个省级行政区域数量较少,均低于700例,分别有683例、638例、151例、38例、45例,占比分别为0.99%、0.92%、0.22%、0.20%、0.07%。


 图5 地域分布


(二)起诉方、应诉方数据分析


1.起诉方与应诉方


在起诉方中,为自然人的最多,有65341例,占比94.61%;其次是非自然人,有3060例,占比4.43%;其他无法区分自然人与非自然人的数据,有666例,占比仅0.96%。


在应诉方中,同样是自然人最多,有52989例,占比76.72%;不同于起诉方的是,其他无法区分自然人与非自然人的数据次之,有11746例,占比17.01%;非自然人最少,有4332例,占比6.27% 。


从上述数据中我们可以看出民间借贷纠纷多发生于自然人之间,在企业和其他组织之间相对较少。并且自然人起诉方多于自然人应诉方,非自然人和其他无法区分自然人与非自然人的应诉方要远多于起诉方,这反映出应诉方主体类型相比起诉方更为多样。


 图6 起诉方与应诉方


2.应诉方出庭情况


应诉方出庭的有57719例,占比82.92%;应诉方缺席的有11888例,占比17.08%。在缺席判决中,二审的最多,有10676例,占缺席判决案件的89.80%;一审有908例,占缺席判决案件的7.64%;再审有304例,占缺席判决案件的2.56%。


图7 缺席判决


(三)裁判结果数据分析


在3880篇一审案件中,判决结果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的最多,有2528篇,占比65.15%。部分支持的有1324篇,占比34.12%;未支持诉讼请求的有16篇,占比0.41%;其它有12例,占比0.31%。


在63495篇二审案件中,判决结果不支持上诉人上诉的最多,有48241篇,占比75.98%;部分支持的有9698篇,占比15.27%。支持的最少,有5556篇,占比8.75%。


从以上数据中可以发现,二审案件量要远多于一审,同时,二审判决结果不支持上诉人诉讼请求的比重较大,支持和部分支持上诉人请求的较少。一审案件中,支持和部分支持原告诉请的较多,不支持原告诉请的最少。从整体上看,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上诉量较大,但上诉后二审法院维持原判的比例较高。


图8 裁判结果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重要裁判规则


(一)关键词


“北大法宝”裁判规则库中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共有640篇裁判规则,共出现了40个关键词。其中,民间借贷、举证责任、借款合同、夫妻共同债务、利息等关键词出现的频率较高,均在20次以上;表见代理、法定代表人、第三人、违约金等关键词出现频率较低,在10次以下。通过数据显示在民间借贷案例中,关键词本领域通用的词汇使用情况居多。


关键词出现次数(次)

关键词数量(个)

具体关键词

147

1

民间借贷

49

1

举证责任

41

1

借款合同

34

1

夫妻共同债务

33

1

证据

29

1

借条

23

1

保证责任

22

1

诉讼时效

20

3

个人债务;保证期间;利息

18

1

借款

16

1

驳回起诉

15

1

共同债务

14

1

不利后果

12

1

债权人

11

3

个人名义;保证人;债务人

10

3

借款关系;虚假诉讼;表见代理

9

2

法定代表人;约定

8

8

借贷关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婚姻存续期间;无效;证明力;还款义务;还款期限;连带保证

7

8

借款事实;借款人;出借人;恶意串通;未约定;第三人;诉讼请求;违约金


(二)裁判规则 


根据司法实践中出现的热点问题,重点梳理了民间借贷中涉及民刑交叉、买卖合同担保、虚假诉讼、利率四个热点关键词及相应的裁判规则,本报告精选了25例公报案例、典型案例以及权威出版物选登的经典案例,供参考查阅。

 

1. 涉及刑民交叉相关裁判规则


案例标题

法宝引证码

要点提示

吴国军诉陈晓富、王克祥及德清县中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担保合同纠纷案

公报案例

CLI.C.43161

民间借贷涉嫌或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合同一方当事人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并不当然影响民间借贷合同以及相对应的担保合同的效力。如果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审理并不必须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则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无须中止审理。

赵建国诉吴志良、方燕、卢建平民间借贷纠纷案

经典案例

CLI.C.7253281

借款人借款事实被生效刑事判决认定为诈骗,由此导致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订立的借款合同为无效合同。出借人作为受害人由此遭受物质损失的,法院应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法院未予以追缴或退赔,受害人可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自己的损失。

浙江沈氏建设有限公司与陈春叶民间借贷纠纷上诉案

经典案例

CLI.C.1736822

总经理因涉嫌经济类犯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但其代表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产生的还款责任并不能因此无效或免除。即借款合同的履行,无须以涉嫌犯罪刑事案件的处理结果为依据,更无须移送公安机关。

寿建鸿与陈顺生等民间借贷纠纷再审案

经典案例

CLI.C.461372

主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主合同关系消灭,为其所设定的担保合同关系也随之消灭。主合同违反法律规定,即主合同存在刑事判决认定的犯罪事实,如果该犯罪行为与合同行为不重合,不必然导致民事行为的无效。

汪伯骏与林珍等民间借贷纠纷上诉案

经典案例

CLI.C.1593481

借款人以借款为由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时,犯罪行为已经由刑事判决确认,并且刑事判决中也对其借款作出退赔处理的,债权人再次提起民事诉讼,将不被法院支持。除非在经过刑事案件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时,债权人方可向人民法院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方可以受理。

王克祥等与吴国军民间借贷纠纷上诉案

经典案例

CLI.C.1762482

民间借贷涉嫌或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并不影响民间借贷合同以及相对应的担保合同的有效性,案件也无须中止审理,故司法实践中可以刑民并行。

何金与张雪娟等民间借贷纠纷上诉案

经典案例

CLI.C.285261

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过程中,法院认为借款人的借款行为可能涉嫌非法集资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若公安机关不立案或立案侦查后认为借款人的借款行为不构成犯罪,则出借人重新起诉,再行主张权利。

余关金诉董振亚等民间借贷纠纷案

经典案例

CLI.C.1738242

借款人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定罪,但无证据证明借款涉嫌犯罪,担保人不能因此免除保证责任,出借人可通过民事诉讼的途径主张权利。


2.涉及买卖合同担保相关裁判规则


案例标题

法宝引证码

要点提示

广西嘉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杨伟鹏民间借贷纠纷再审案

经典案例

CLI.C.3564159

在当事人一方主张系房屋买卖关系、另一方主张系借贷关系,且双方证据均有缺陷的情况下,应结合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探究合同签订时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判断法律关系的性质。在借贷关系成立的前提下,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办理备案登记的行为,足以构成一种非典型担保。

嘉善幸之苑房产有限公司与俞伯良等民间借贷纠纷上诉案

经典案例

CLI.C.8338999

对于以商品房买卖担保借贷合同的案件性质及效力的认定,应结合各方面证据,查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于此类担保行为的担保物,应当是房屋而非合同债权;

河南高院判决蔡常诉瑞信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

经典案例

CLI.C.855359

如果当事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出卖人在约定期限内回购房屋,并向买受人支付利息的,这不符合买卖合同的典型特征。实质上,是出卖人以房屋为抵押向买受人进行的借贷活动,合同的性质应当认定为民间借贷合同,而非房屋买卖合同。

徐某与缪某民间借贷纠纷案

典型案例

CLI.C.6827088

以房屋买卖合同担保民间借贷的应按借贷处理,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价格与市场价相差明显,双方当事人之间名为房屋买卖合同关系实为民间借贷关系,应当按照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履行,变更法律关系,但原告坚持房屋买卖合同关系不变更诉讼请求的,裁定驳回起诉。

李某诉段某民间借贷纠纷案

典型案例

CLI.C.8075960

民间借贷实践中,借贷双方当事人通过签订买卖合同作为借贷合同的担保,一旦借款期限届满债务人无法偿还借款本息时,债权人往往要求履行买卖合同,从而直接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债权人撇开主合同而要求直接履行作为从合同的买卖合同,实际上是颠倒了主从合同关系,此类案件应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进行审理。


3.涉及虚假诉讼相关裁判规则


案例标题

法宝引证码

要点提示

赵俊诉项会敏、何雪琴民间借贷纠纷案

公报案例

CLI.C.3697735

夫妻一方具有和第三人恶意串通、通过虚假诉讼虚构婚内债务嫌疑的,该夫妻一方单方自认债务,并不必然免除“出借人”对借贷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事实应承担的举证责任。

黄玲诉张仰林、侯晓云民间借贷纠纷案

经典案例

CLI.C.8348499

在民间借贷案件中,基于亲属、朋友等社会基础关系,借贷行为的证据较为薄弱,在出借人无法承担支付方式的举证责任,双方借款项支付事实不清的情形下,可能构成虚假诉讼。为避免当事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制造虚假诉讼,利用诉讼谋取不正当利益,应结合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法律要件的构成,借贷事实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

吴荣平诉洪善祥民间借贷再审纠纷案

经典案例

CLI.C.2113240

对于发现有虚假诉讼嫌疑的,要及时依职权或者提请有关部门调查取证,查清事实真相。经查证确属虚假诉讼的,驳回其诉讼请求,并对其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法予以制裁;对于以骗取财物、逃废债务为目的实施虚假诉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陈恩光诉赵林君民间借贷纠纷案

经典案例

CLI.C.7253977

为了谋取非法利益,与他人恶意串通并进行虚假诉讼的,不能同时符合以上起诉条件,法院应驳回起诉。


4.涉及利率相关裁判规则


案例标题

法宝引证码

要点提示

柳建军等诉庆阳安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等民间借贷纠纷案

经典案例

CLI.C.6416987

借款合同中可以约定利息,但当事人之间约定利息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即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若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将不予保护。

温世发诉陈小能等民间借贷纠纷案

经典案例

CLI.C.6477585

当事人双方可以自行约定民间借贷的利率,但是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并且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牟取复利的利率也以银行同类贷款的四倍为限,超出部分的利息,均不受法律保护。

张世宪诉陈春池等民间借贷纠纷案

经典案例

CLI.C.3791139

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的比银行的利率高,但若民间借贷中约定的利息过高,超出了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的,利息以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

李登富与张军甘肃省合水县人民间借贷纠纷上诉案

经典案例

CLI.C.2916747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保证人可以就已承担的范围向债务人追偿。同时保证人还可以以承担的金额为本金向债务人追偿自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至债务人实际给付之日止期间的利息,该利息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利息,没有约定的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

潘长洲与潘双锁民间借贷纠纷上诉案

经典案例

CLI.C.8076007

根据相关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可以约定利息,但约定的利率不能违反国家相关规定。自然人之间在借款时未约定利息的,依法视为不支付利息。

葛善东诉王玲华民间借贷纠纷案

经典案例

CLI.C.6646394

当事人在借条中未约定还款期限和利息的,借款人应当在被上诉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归还借款,并且支付自提起诉讼之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开始计算的利息。

鲁宪根与张海华民间借贷纠纷上诉案

经典案例

CLI.C.336695

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双方未在借条上载明利率的,应视为未对利息作出约定,借款人不应支付利息,出借方也不能主张利息。




结  语


通过对“北大法宝”司法案例库中涉及2017年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审结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数据调研发现,民间借贷纠纷是借款合同纠纷中最主要的一种纠纷,且主要集中发生在经济较发达地区,案涉争议焦点主要在借贷合同效力以及利率、利息等问题上。同时案件呈现上诉量大、借贷主体多元化以及被告拒不应诉,缺席判决比重较大的特点。


(一)民间借贷主体越来越多元化,虽然传统的自然人之间的借贷方式仍占较大的比重,但借贷主体越来越多样化,非自然人之间的借贷也越来越多。


(二)被告拒不出庭应诉的情况比例高,很多被告为了逃避法律责任,法院只能做出缺席判决,且案件只能依法公告送达,浪费司法资源,影响审判效率。


(三)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上诉量大,二审多维持原判,整体上各级法院对涉案纠纷的法律争议裁判意见较为统一。


(四)对于民间借贷纠纷,当事人之间的争议较为集中,多体现为借贷合同效力以及利率、利息等问题。



[1]https://www.pkulaw.com/lawexplanation/859e95b3f03bb1631c681876ee4a0451bdfb.html 最高人民法院负责人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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