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稿函 |《中国不动产法研究》2020年下半年卷稿约
期刊简介
《中国不动产法研究》系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集刊,为中国房地产法律实务研究论坛纸质版定期刊物,向国内外公开发行。中国房地产法律实务研究论坛系由广州大学不动产研究院、上海邦信阳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瑞威资本、重庆市市场交易法律制度研究基地、华东师范大学易居房地产学院、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联合举办的房地产法律理论阵地,每年定期在北京、上海、香港等地举办房地产论坛。
《中国不动产法研究》系广州大学法学院刘云生教授主编,每年两辑。本集刊主要针对不动产法律理论和实务等所涉各项领域进行专题研究,每卷设有论坛聚焦、理论探索、实务论坛、学术争鸣、评论、域外采风等栏目。现诚挚期待海内外学者惠赐稿件。
征稿启事
2020年下半年卷(总第22辑)为“民法典物权编的理解与适用”专号,具体可围绕民法典物权编中的不动产登记、土地所有权、不动产用益物权、担保法律问题等诸多方面展开,可从法学、经济学和社会学等多个视角进行论述。此外,其它与不动产问题相关的文章均可。
投稿须知及注释体例
本刊常年征稿,来稿请采用电子文本。 电子文本请以“姓名-文章名”格式命名发送至:
一、来稿体裁和字数不限,文稿选题新颖,立论科学,论据充足,论证严密,层次清晰,语言流畅。
二、文稿必须包括:题目、作者简介(姓名、所在单位、职务或职称、研究方向、邮寄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摘要、关键词、正文。
三、文中注释采用脚注形式,每页单独编号,注码放标点之后。
四、来稿须是未经发表的学术论著,请尊重他人知识产权,保证作品独创性,文稿内请勿引用未公开发表的资料,请勿一稿多发。本刊尊重作者的著作权,但根据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编辑部有权对来稿作文字性和技术性的修改、删节,不同意者务请声明。
五、本刊坚持以质取稿、质量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采用专家匿名审稿。来稿一经刊用,会及时通知作者,并敬奉稿酬及样书。作者自来稿之日起两个月内未收到编辑部用稿通知,有权对稿件另行处理。对来稿不采用的,编辑部一般不予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六、本编辑部不委托任何组织和个人作为本刊组稿、发表之代理,发表稿件不收取版面费、审稿费。
七、来稿文责自负,本刊所载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八、本刊倡导学术诚信,欢迎个人单独署名,接受必要的有实质合作关系的集体署名和合作署名,反对挂名和多人署名。集体署名应说明分工情况,合作署名应明确各自贡献。
九、任何来稿视为作者、译作者已经知悉并同意《中国不动产法研究》的约稿条件。
十、常见注释规范要求示例如下:
(1)专著
侯欣一:《从司法为民到人民司法——陕甘宁边区大众化司法制度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第24-27页。
(2)析出文献
①论文集、作品集及其他编辑作品
黄源盛:《民初大理院民事审判法源问题再探》,载李贵连主编《近代法研究》第1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第5页。
集刊文章也参照论文集。
陈小君、汪君:《论习近平“三农”法治观》,载刘云生主编《中国不动产法研究》(第19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9,第7页。
②期刊
林建成:《试论陕甘宁边区的历史地位及其作用》,《民国桂案》1997年第3期。
③报纸
鲁佛民:《对边区司法工作的几点意见》,《解放日报》1941年11月15日,第3版。
*同名期刊、报纸应注明出版地。
(3)责任方式为著时,“著”字可省略,用冒号替代,其他责任方式不可省略;如作者名之后有“著”“编”“主编”“编译”等词语,或者是“参见”“转引自”“见”等,均不加冒号。
参见刘云生《农村土地征收三大命题证伪》,《甘肃社会科学》2010年第6期。
崔建远主编《合同法》,法律出版社,2016,第379页。
(4)学位论文
陈默:《抗战时期国军的战区一集团军体系研究》,博士学位论文,北京大学历史学系,2012,第134页。
(5)会议论文
马勇:《王爷纷争:观察义和团战争起源的一个视角》,政治精英与近代中国国际学术研究会会议论文,杭州,2012,第9页。
(6)网上文章转载网上文章应注明出处,需要标示责任者、文章名称、原刊载网址。
(7)译著示例
[德]卡尔·拉伦茨:《法学方法论》,陈爱娥译,商务印书馆,2005,第366-367页。
(8)引证外文文献,原则上使用该语种通行的引证标注方式。兹列举英文文献标注方式如下。
专著:Stewart Banner, How the Indians Lost Their Land:Law and Power on the Frontier(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2005),p.89.
译著:M. Polo, The Travels of Marco Polo, trans. by William Marsden (Hertfordshire:Cumberland House, 1997), pp. 55,88.
论文集、作品集:R. S. Schfield, “The Impact of Scarcity and Plenty on Population Change in England, in R Rotberg and T. K. Rabb, eds., Hunger and History:The Impact of Changing Food Production and Consumption Pattern on Society( Cambridge, Mass: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3), p.79.
同一页两个相邻引文出处一致时,第二个引文的注释可用“Ibid.”代替。
期刊:Douglas D. Heckathom, “Collective Sanctions and Compliance Norms:A Formal Theory of Group Mediate Social Control,”American Sociological Reriew 55 (1990):370.
《中国不动产法研究》编辑部
2020年3月
-END-
责任编辑 | 郇雯倩
审核人员 | 张文硕
客服 | 法小宝
微信 | pkulaw-kefu
微博 | @北大法宝
点击相应图片识别二维码
获取更多信息
北大法宝
北大法律信息网
法宝学堂
法宝智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