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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重大政策立法一、全国人大高票通过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二、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指导意见》三、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四、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五、最高法发文依法妥善办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执行案件 因疫情经营困难失信惩戒可宽限三个月六、最高法公布2020年最新国家赔偿标准七、最高检出台25条“硬规” 全方位监督认罪认罚案件办理八、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实施九、最高检:依法从严从快批捕、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十、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相关工作的通知》十一、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债转股投资计划可成债转股标的公司股东十二、两部门发新规 进一步便利境外投资者参与我国金融市场十三、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要求依规依纪依法做好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十四、四部门联合发文推动道交纠纷“一键理赔”十五、卫健委:进一步完善预约诊疗制度 加强智慧医院建设十六、九部门:试点单位科研人员可获至少10年职务科技成果使用权十七、国家卫健委:推进国家医学中心建设 加大支持力度十八、六部门出文件:对颠覆性创新活动建立免责机制地方重大政策立法一、北京出台疫情期间劳动争议案件处理意见
二、北京严查危害国家统一等问题地图三、北京修订积分落户政策 优化完善6个导向指标四、北京提出建立15项制度,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化危为机五、央行上海总部:持续加大企业复工复产金融支持六、央行上海总部会同发布助力临港新片区金融开放与创新发展五十条措施七、上海推出23条“品牌建设”指导意见八、上海出台土拍新政,限制失信企业参与拿地九、《天津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出台施行十、江西出台文件统一全省劳动争议案件裁审标准十一、粤对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实施挂牌督办 拒不整改或被关闭十二、广西放权促自贸试验区交通发展十三、宁夏银川市属国有企业积极落实惠企惠民政策十四、云南省多举措帮扶中小企业发展十五、海南出台43条超常规措施助力海南自贸港建设开局十六、云南严厉打击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十七、江苏省出台23条措施促进利用外资稳中提质十八、重庆开展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典型案例、大案、要案
一、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5起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典型案例二、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权益典型案例三、最高检发布检察机关依法惩治盗抢犯罪典型案例四、最高法发布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十大典型民事案例五、2019年上海检察机关惩治金融犯罪典型案例六、证券领域刑法意义上首次“从业禁止”宣判七、最高人民法院发布8件人民法院依法惩处涉医犯罪典型案例八、检察人员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九、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十大典型案例公布十、“守护海洋”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典型案例一、全国人大高票通过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5月28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以高票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决定通过时,人民大会堂会场内响起经久不息的热烈掌声。这是“一国两制”实践中具有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的大事,充分体现中央维护国家安全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充分体现中央对香港整体利益和香港同胞根本福祉的坚决维护和最大关切。决定分为导语和正文两部分。二、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强化举措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是党中央、国务院从全局出发,顺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区域协调发展进入新阶段的新要求,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西部地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然突出,巩固脱贫攻坚任务依然艰巨,与东部地区发展差距依然较大,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国家安全任务依然繁重,仍然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短板和薄弱环节。新时代继续做好西部大开发工作,对于增强防范化解各类风险能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三、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与这些新形势新要求相比,我国市场体系还不健全、市场发育还不充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没有完全理顺,还存在市场激励不足、要素流动不畅、资源配置效率不高、微观经济活力不强等问题,推动高质量发展仍存在不少体制机制障碍,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坚定不移深化市场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不断在经济体制关键性基础性重大改革上突破创新。四、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经过全国上下艰苦努力,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向好态势进一步巩固,防控工作已从应急状态转为常态化。按照党中央关于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为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坚持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力保障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经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提出20点意见。五、最高法发文依法妥善办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执行案件 因疫情经营困难失信惩戒可宽限三个月5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依法妥善办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规定,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暂时经营困难的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人民法院在依法采取失信惩戒或者限制消费措施前,原则上要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意见》指出,对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生活困难的被执行人,在不影响债权实现的前提下,人民法院应当选择适当的查封措施。被执行人有多项财产可供执行的,应当选择对其生产生活影响较小且方便执行的财产执行。对能“活封”的财产,不进行“死封”。查封厂房、机器设备等生产性资料,被执行人继续使用对该财产价值无重大影响的,应当允许其继续使用。最高人民法院于5月18日下发通知,公布了自2020年5月18日起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金标准为每日346.75元。国家统计局2020年5月15日公布,2019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数额为90501元;日平均工资为346.75元。国家赔偿法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自2020年5月18日起审理国家赔偿案件时按照上述标准执行。七、最高检出台25条“硬规” 全方位监督认罪认罚案件办理为了健全办理认罪认罚案件检察权运行监督机制,加强检察官办案廉政风险防控,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出台《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监督管理办法》。《办法》共25条,全方位多角度有针对性地对检察官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的权力运行机制、监督管理措施等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扎紧了依法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篱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发布《关于实施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的通知》,要求在抓好现行政策基础上,用足用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拓宽以工代训范围,支持企业稳定岗位,鼓励企业吸纳就业,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努力保持就业局势和社会大局稳定。九、最高检:依法从严从快批捕、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最高检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意见》,意见要求,要依法从严从快批捕、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依法惩处危害校园安全、监护侵害、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犯罪。坚持依法从严提出量刑建议,积极建议适用从业禁止、禁止令。意见要求,要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积极推进涉及未成年人案件刑事审判监督、刑罚执行监督,重点监督重罪轻判、有罪判无罪、特殊管教措施虚置、社区矫正空转等问题,确保罚当其罪、执行到位。要持续推进“一站式”办案机制,加强与公安机关沟通,努力实现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提前介入、询问被害人同步录音录像全覆盖。2020年底各地市(州)至少建立一处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场所。十、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相关工作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保持基础设施补短板力度等决策部署,支持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提升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促进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中国证监会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了《关于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相关工作的通知》,标志着境内基础设施领域公募REITs试点正式起步。十一、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债转股投资计划可成债转股标的公司股东5月6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称:债转股投资计划应当主要投资于市场化债转股资产,包括以实现市场化债转股为目的的债权、可转换债券、债转股专项债券、普通股、优先股、债转优先股等资产。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应当遵守成本可算、风险可控、信息充分披露的原则,诚实守信、勤勉尽职地履行职责,按照约定条件和实际投资收益情况向投资者支付收益、不保证本金支付和收益水平,投资者自担投资风险并获得收益。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债转股投资计划可以依法申请登记成为债转股标的公司股东。十二、两部门发新规 进一步便利境外投资者参与我国金融市场5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资金管理规定》(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20〕第2号)明确并简化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资金管理要求,进一步便利境外投资者参与我国金融市场。《规定》正式取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境内证券投资额度管理要求,对合格投资者跨境资金汇出入和兑换实行登记管理。十三、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要求依规依纪依法做好失实检举控告澄清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印发《关于做好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的意见》,要求积极稳妥开展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维护党员、干部合法权益,释放提倡如实检举控告、抵制歪风邪气的强烈信号,实事求是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意见》强调,做好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认定准确。要坚持审慎稳妥、严格程序,认真履行审批手续,合理确定方式方法和范围。要坚持分级负责、谁核实谁澄清,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开展澄清工作,处置检举控告的承办部门负责具体实施。要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既要严格监督执纪执法,又要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影响的党员、干部澄清问题、维护合法权利,同时也要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接受、正确对待群众监督。5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在全国推广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工作的通知》。《通知》决定,将自2017年11月以来在14个省区市联合开展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试点工作在全国范围推广。十五、卫健委:进一步完善预约诊疗制度 加强智慧医院建设据医政医管局网站消息,5月2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预约诊疗制度加强智慧医院建设的通知》,指导各地和各医院在疫情常态化防控下,进一步建立完善预约诊疗制度,加强智慧医院建设,加快建立线上线下一体化的医疗服务新模式,不断增强人民就医获得感。通知要求,加快建立完善预约诊疗制度。要求二级以上医院普遍建立预约诊疗制度,不断优化预约诊疗流程,探索提供延伸服务的预约,鼓励建立门诊和住院患者服务中心,并逐步建立线上患者服务中心,不断提升患者就医体验。十六、九部门:试点单位科研人员可获至少10年职务科技成果使用权5月18日,科技部官网公布《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文件由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和教育部等9部门印发。《方案》明确,分领域选择40家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通过3年试点,探索建立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的机制和模式,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针对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方案》指出,国家设立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科研人员完成的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属于单位。试点单位可结合本单位实际,将本单位利用财政性资金形成或接受企业、其他社会组织委托形成的归单位所有的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赋予成果完成人(团队),试点单位与成果完成人(团队)成为共同所有权人。十七、国家卫健委:推进国家医学中心建设 加大支持力度国家卫健委发布《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统筹推进国家级医学中心设置建设工作,加大对国家医学中心支持力度。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对各国家医学中心予以支持,加大在基础建设、设备配备等方面的投入,推进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在人员编制、招人用人、薪酬分配等方面给予更大自主权。《通知》指出,统筹推进国家级中心设置建设工作:一是加大对国家医学中心支持力度。各相关省卫生健康委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对各国家医学中心予以支持,加大在基础建设、设备配备等方面的投入,推进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在人员编制、招人用人、薪酬分配等方面给予更大自主权,探索符合国家医学中心功能定位的补偿机制,实行适应国家医学中心发展规律的医保政策,鼓励创新药物和技术使用,支持开展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多措并举促进国家医学中心发挥辐射引领作用。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中科院、工程院、自然科学基金委共同制定的《新形势下加强基础研究若干重点举措》印发。文件提出,营造有利于基础研究发展的创新环境。对自由探索和颠覆性创新活动建立免责机制,宽容失败。《重点举措》包含优化基础研究总体布局、激发创新主体活力、深化项目管理改革、营造有利于基础研究发展的创新环境、完善支持机制5个方面,共10点。其中明确,以应用研究带动基础研究,加强重大科学目标导向、应用目标导向的基础研究项目部署,重点解决产业发展和生产实践中的共性基础问题。制定基础研究2021—2035年的总体规划。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与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审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解答》,围绕疫情防控期间劳动争议案件审理中亟待解决的具体问题作出规范和回应。《解答》共计22条,不仅明确了疫情防控期间劳动争议案件处理原则,而且在劳动关系建立、工资待遇、劳动合同解除等方面,结合疫情期间可能存在的特殊情况进行解答,厘清思路。北京市规自委下发《关于开展2020年北京市地图市场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提出按照《关于加强“问题地图”联合监管的实施意见》,对于涉及我国领土、主权等方面内容的“问题地图”进行检查,各部门发现存在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地图、存在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等严重问题的地图,应当依法移送相关部门查处,对构成犯罪的移送市公安局等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通知》提到,按照《关于加强“问题地图”联合监管的实施意见》,市规自委、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等13部门联合开展2020年北京市地图市场监督检查工作,要求地图编制、出版及使用登载单位和互联网地图服务单位认真开展自查和整改,于2020年7月31日前将2020年北京市地图市场监督检查自查表报送至指定邮箱(dmdxc@ghzrzyw.beijing.gov.cn),并配合做好现场核查和检查工作。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13日起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时间为30天。据了解,北京市积分落户试行政策已于2019年12月31日到期,有关部门对积分落户政策进行了修订。此次积分落户政策修订遵循“连续稳定、精简优化、公平公正”的原则,并在积分政策试行期间全过程评估的基础上进行。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修订坚持政策导向不变、指标体系不变、赋分原则不变。继续有序推进长期在京合法稳定居住就业、符合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普通劳动者落户问题。其中,4项资格条件(持有北京市居住证、法定退休年龄以下、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7年、无刑事犯罪记录)和2个基础指标(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不做调整,7个导向指标(教育背景、职住区域、创新创业、纳税、年龄、荣誉表彰、守法记录)中有6个从操作层面予以完善。四、北京提出建立15项制度,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化危为机北京市委市政府发文,提出建立清理隐性门槛的长效机制、政府诚信履约机制、解决清理和防止拖欠账款长效机制、京津冀区域一体化发展机制、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联席会议制度等15项制度,以提升民营经济活力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持和引导民营企业化危为机。《意见》提出,要健全司法对民营企业的平等保护机制。加强对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财产的保护,加强对民营企业家在协助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时的人身和财产合法权益的保护,严格遵循罪刑法定、法不溯及既往、从旧兼从轻等法治原则处理民营企业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上海市)印发《关于全面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和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金融服务的若干意见》。这是人民银行上海总部牵头上海协调机制成员单位联合制订的首份政策文件,也是贯彻落实近期国务院金融委和上海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的具体举措。《意见》对金融支持复工复产和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相关政策举措进行认真梳理和具体细化,从持续加大企业复工复产金融支持、全力保障重大项目有序开复工和产业链协同、积极支持稳住外资外贸基本盘和扩大有效投资、积极推进金融领域对外开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等五个方面提出具体落实意见,充分体现了上海金融系统加快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秩序恢复常态的政策合力。六、央行上海总部会同发布助力临港新片区金融开放与创新发展五十条措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会同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上海银保监局、上海证监局、市金融工作局共同发布《全面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金融开放与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为临港新片区金融开放与创新发展按下“快进键”,再添新动能。“50条措施”是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总体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金融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意见》等相关政策的细化落实,也是对新片区今后一个时期金融业发展的具体规划。其紧扣“服务国家大局、对标国际一流、聚焦先行先试”三个总体要求,从落实对外开放、强化制度创新、培育金融体系、服务实体经济、加强服务保障五方面提出创新举措。上海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5月8日在沪举办2020年中国品牌日“打造质量标杆,唱响上海品牌”主题活动,发布《关于加强质量品牌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从培育质量优势、提升品牌活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提升国际竞争力、强化工作保障五个方面提出了23条政策措施,提出到2022年,实现上海产品和服务质量水平显着提升。《指导意见》明确,通过三年时间,打造100项获得“上海品牌”认证的产品和服务,推动产品和服务提质升级;鼓励企业和行业协会制定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水平标准,实现主导制定国际标准达100项;完善各级政府质量奖励制度,树立100家政府质量奖标杆,通过树立质量标杆,鼓励各行各业提升质量、追求卓越,形成一批国际竞争力强、品牌价值高的企业和品牌,在全球产业分工和价值链中的地位明显提升。深入开展老字号品牌振兴行动,推动老字号企业落实“一品一策一方案”重振计划,打造中华老字号品牌集群。5月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正式发布了新版《上海市土地交易市场管理办法》,并已于5月1日起实施,其中新增的诚信管理条款引发市场关注。该《办法》明确指出,依法限制或禁止失信主体以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上海市土拍竞价,意味着失信企业将有可能被逐出上海土拍市场。具体来看,《办法》规定:“根据市场主体分类分级的动态信用状况,通过信用信息档案和交换共享机制,依法限制或禁止失信主体以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市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强化对市场主体的监管,推进土地交易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构建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九、《天津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出台施行天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18日审议通过了《天津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该《办法》共二十八条,目的在于及时总结和运用疫情防控实践中形成的行之有效做法,在制度建设方面及时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办法》明确规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应当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科学、精准施策,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原则,强化全社会风险意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关于办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试行)》,供全省各级法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参照执行。《解答》的出台是基于近年来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企业的用工形式已逐步转向多元模式,劳动争议相应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全省劳动争议案件总量也呈持续攀升状态,案件处理难度越来越大。全省各地法院和仲裁机构以及各自系统内部之间,因裁审标准不一、导致同案不同判的现象,时有发生,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亟需加以规范和指引。十一、粤对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实施挂牌督办 拒不整改或被关闭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广东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办法》。《办法》规定,经省政府授权,省安委会对本省范围内以下重大隐患治理实施挂牌督办:一是党中央、国务院明确要求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二是已由地级以上市安委会或省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挂牌督办但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三是其他需要省安委会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为建立健全行政权力事项下放与承接运转机制,提升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承接能力,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制定了《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终止经营备案下放方案》《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下放方案》等7项行政权力事项下放方案,进一步规范实施程序,提高行政效率,确保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放得下、接得住。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银川市属国有企业按照应免尽免、应减尽减的原则,通过租金减免、通行费减免等政策,落实自治区支持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的相关要求,切实履行国企责任。据银川市国资委介绍,银川市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涉及民生保障的便民商店和蔬菜直销店等实行房租优惠;对存在资金支付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实行延期收取租金,对受疫情影响大、员工数量多的企业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减免租金。截至目前,银川市10家国有企业先后为601家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1771万元。为着力解决当前中小企业发展不充分、融资难融资贵、转型升级困难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云南省出台了《云南省贯彻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指导意见的工作措施》,多举措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为强化对企业的服务效能,在云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功能,积极对接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逐步整合税务、市场监管、社保、海关、司法、科技、民政、人行、银保监等部门涉企信息和企业住房公积金缴纳、煤电油运以及用气用水等数据资源,通过大数据技术对企业进行“精准画像”和信用评价。汇集涉企相关政策,实现省级跨部门涉企政策“一站式”网上发布、解读和咨询。引导中小企业和各类服务机构在平台上发布需求和服务产品,探索实现线上智能匹配。优化政务服务功能,与“一部手机办事通”互联互通,实现中小企业政务服务“网上办”“指尖办”。十五、海南出台43条超常规措施助力海南自贸港建设开局海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采取超常规举措确保完成全年经济目标的实施意见》,围绕促投资、扩消费、招商引资、推动园区发展、抓好“三农”工作及强化保障措施等六个领域提出43条超常规措施于年内实施,为海南自贸港建设开好局。在超常规推动投资举措上,明确海南抢抓“新基建”投资机遇,围绕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5G基站、国际海底光缆、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智慧园区、智慧口岸、城际高速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等10个领域,抓紧谋划生成一批重大项目,推动开工建设。在超常规推动消费举措方面,海南将加快落地离岛免税购物新政策,推动中免集团全年免税品销售额突破300亿元。聚焦“国内游客游海南”,采取“一企一策”的方式,支持在琼登记注册和经营结算的知名在线旅游代理商(OTA)整合本地住宿、餐饮、购物、景区等多方面旅游资源,打造高性价比的综合旅游优惠套餐。十六、云南严厉打击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云南省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全省范围内启动为期6个月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此次专项整治分为“全面清理核查”“集中整治”“常态管理”三个阶段。其中,5月份为全面清理核查阶段,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林草局、省森林公安局等单位组成5个调研工作组,分赴全省各州(市)开展调研核查工作。江苏省政府出台《关于促进利用外资稳中提质做好招商安商稳商工作的若干意见》。5月27日,江苏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此进行专门发布。《意见》提出落实国家对外开放政策、强化外商投资促进和服务、提高外商投资便利化程度、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提高利用外资质量效益等5方面23条政策措施。其中,落实国家对外开放政策方面,提出拓宽利用外资领域、支持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明确将省级能够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依法下放给自贸试验区,鼓励自贸试验区在法定权限内制定外商投资促进政策,推动国家各项开放政策在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提高外商投资便利化程度方面,提出降低资金跨境使用成本、提高来苏工作便利度、优化外资项目规划用地审批程序,包括在有条件地区开展跨境人民币创新试点业务,优化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和工作类居留许可办事流程,推动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等。十八、重庆开展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商务委、重庆海关、市药监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重庆市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决定即日起至6月底在全市开展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当前,随着我国复工复产、复商复市工作有序推进,特别是国际疫情的蔓延,对防疫物资需求大幅增加,供需矛盾更加突出,产品质量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一些不法经营者趁机囤积居奇、哄抬价格、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严重扰乱防疫物资市场秩序。开展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就是要通过全面排查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中存在的隐患,全面整治生产、流通、消费、出口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化防疫物资保障监管工作,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一、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5起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典型案例
2.医务人员履行报告职责 有力揭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4.强制报告构筑校园防护网 阻断社会不良影响和犯罪侵害5.及时干预救助 依法严惩监护侵害案件
二、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权益典型案例
7.镇人民政府申请执行义务教育行政处罚决定书案
三、最高检发布检察机关依法惩治盗抢犯罪典型案例
5.浙江省温州市林某盗窃案
四、最高法发布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十大典型民事案例
10.困境儿童指定监护人案
五、2019年上海检察机关惩治金融犯罪典型案例
10.征某某、王某某诈骗案
六、证券领域刑法意义上首次“从业禁止”宣判
据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消息,证券领域刑法意义上的首次“从业禁止”宣判,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禁止从事证券相关职业三年。
上海二中院披露,2016年2月,时任广州某证券公司项目经理的宁某,全程参与一并购重组项目,在利用其职务便利获取内幕信息后,与其妻樊某在内幕敏感期内,共同商量、筹集资金、操作股票,非法获利17余万元。
七、最高人民法院发布8件人民法院依法惩处涉医犯罪典型案例
——聚众扰乱医疗机构秩序,情节严重
八、检察人员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
6.某市人民检察院刘某等人违反“三个规定”案
九、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十大典型案例公布
自2018年全国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以来,全国共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945件,涉及金额超过29亿元,形成了一批可供借鉴的经验和做法。经过地方推荐、专家评审、公众投票,综合考虑案件的代表性、典型性,生态环境部最终确定了以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十大典型案例”:山东济南章丘区6企业非法倾倒危险废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贵州息烽大鹰田2企业违法倾倒废渣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浙江诸暨某企业大气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天津经开区某企业非法倾倒废切削液和废矿物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江苏苏州高新区某企业渗排电镀废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湖南郴州屋场坪锡矿“11·16”尾矿库水毁灾害事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深圳某企业电镀液渗漏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安徽池州月亮湖某企业水污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上海奉贤区张某等5人非法倾倒垃圾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重庆两江新区某企业违法倾倒混凝土泥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十、“守护海洋”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典型案例
1.天津市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3.浙江省舟山市人民检察院诉杨某某等人破坏海洋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民事公益诉讼系列案4.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漳港海岸线餐饮酒楼违法排污行政公益诉讼案6.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诉陈某某等5宗10人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系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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