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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重大政策立法、典型案例全面梳理 | 法宝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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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重大政策立法一、中美签署第一阶段经贸协议二、最高法发文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三、最高检:疫情防控期间办刑案尽量不采取当面方式四、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组织做好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和调度安排工作的紧急通知》五、中央纪委:坚决查处疫情防控工作中失职渎职、挪用救援款物等问题六、银保监会:对因疫情暂时受困的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七、三部门:异地确诊患者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补助八、最高法印发指导意见 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委派调解工作机制九、最高法:采取限制消费 可给予被执行人1-3个月宽限期十、两部门发文应对跨省流域突发水污染 我国将建立上下游联防联控机制十一、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签署命令发布《军队监察工作条例(试行)》十二、两高:缓刑犯考验期满后5年内再犯不应认定为累犯十三、建立形成治理塑料污染的长效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人就《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答记者问十四、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有关负责人就《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及《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答记者问十五、中央军委印发新修订的《军队基层建设纲要》十六、《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3月1日起施行十七、国务院国资委印发《国资监管提示函工作规则》和《国资监管通报工作规则》十八、反垄断法大修 首次拟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入法十九、最高检发布《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检察白皮书(2019)》二十、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发文严惩袭警行为二十一、最高检全国妇联建立推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合作机制明确可对国家机关就业性别歧视提起公益诉讼二十二、坚持问题导向 明确法律责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开启依法治理欠薪的新阶段地方重大政策立法一、北京拟搭建知识产权侵权预警保护平台二、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保障口罩等商品价格稳定三、北京立法强化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条例四、深圳经济特区海域使用管理条例今年5月起实施五、《深圳经济特区文明行为条例》3月1日实施六、上海医保专属商业健康保险业务管理办法出炉七、沪制订优化营商环境办法初稿征求意见!八、重庆发布跨境贸易便利化16条措施九、重庆出台进一步优化金融信贷营商环境十条举措十、浙江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2月1日起施行十一、西藏首次立法保障民族团结十二、海南出台排污许可证管理地方法规十三、湖北将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十四、海南制订首部反走私法 禁止走私减免税进口货物十五、山东首次出台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十六、山东省出台涉及财政事项立法规范十七、湖北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试点集中管辖十八、湖南实施基本医疗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十九、广州市医保局发布社会医疗保险就医及个人账户管理办法二十、广东规范企业破产案件审理二十一、江苏高院出台意见 明确金融纠纷的裁判理念典型案例、大案、要案一、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22至24批指导性案例二、权健案一审宣判:束昱辉被判9年 公司被罚1亿三、广州“私自上树摘杨梅坠亡案”再审改判:村委会无责四、公安部通报2019年打击跨境网络赌博犯罪情况和10起典型案件五、2019年生产安全事故十大典型案例公布 监管责任履行不到位是共性问题六、海关总署公布2019年海关打击走私十大典型案件七、民航总医院杀医案宣判:孙文斌死刑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八、湖南“操场埋尸案”二审:维持杜少平死刑原判九、女大学生遭性侵坠亡后尸体被碾压 主犯一审被判死缓十、中央依法治国办联合五部门发布食药监管执法司法典型案例十一、哄抬口罩价格被罚!市场监管总局曝光五大抗疫价格违法案件

中央重大政策立法

一、中美签署第一阶段经贸协议

美东时间2020年1月15日,中美双方在美国华盛顿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经济贸易协议》。 刘鹤强调,世界正处于重要的历史性十字路口,我们面临如何推动大国合作和国际合作的重大战略性选择。中美双方既有巨大的共同利益,又面临诸多共同挑战,有加强合作的客观需要。习近平主席指出,中美双方有一千条理由把两国关系搞好,没有一条理由把中美关系搞坏。双方必须求同存异,找到一条合作共赢的道路,这对中国、对美国、对世界都有十分重要意义。

二、最高法发文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

最高法1月15日印发了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方案,深化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最高法印发的方案提出,优化司法确认程序,合理拓宽司法确认程序适用范围,完善司法确认案件管辖规则。完善小额诉讼程序,适当提高小额诉讼案件标的额基准,明确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案件范围,进一步简化小额诉讼案件的审理方式和裁判文书,合理确定小额诉讼案件审理期限。


三、最高检:疫情防控期间办刑案尽量不采取当面方式

最高人民检察院1月30日下发《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对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相关刑事案件的办理提供明确指导。意见指出,鉴于当前特殊的疫情形势,检察机关在办案工作中应当坚持服从服务大局,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任务,案件办理既要严格依法,又要严格落实隔离、防控的要求。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妥善处理好办案与防控的关系。

四、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组织做好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和调度安排工作的紧急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组织做好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和调度安排工作的紧急通知》。《通知》指出,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迅速组织本地区生产应对疫情使用的医用防护服、N95口罩、医用护目镜、负压救护车、相关药品等企业复工复产。要做好生产人员、技术人员和相关设备、原辅料、资金等各方面保障工作,帮助企业及时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根据需要及时扩大相关产品产能。

五、中央纪委:坚决查处疫情防控工作中失职渎职、挪用救援款物等问题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要求,立足纪检监察职责定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近日印发《关于贯彻党中央部署要求、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监督工作的通知》,对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监督工作提出要求。通知要求,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

六、银保监会:对因疫情暂时受困的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

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加强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服务 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银行业保险业全力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金融服务顺畅。保监会要求,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对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出险理赔客户要优先处理,适当扩展责任范围,应赔尽赔。

七、三部门:异地确诊患者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补助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救治费用保障工作,在前期财政部、医保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的紧急通知》(国医保电〔2020〕5号)基础上,针对地方反映的最新情况,财政部办公厅、医保局办公室和卫生健康委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工作的补充通知》。

八、最高法印发指导意见 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委派调解工作机制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委派调解机制的指导意见》,《意见》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多元、高效、便捷的解纷诉求。从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和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的高度,坚持依法、自愿、依程序的原则开展委派调解工作。

九、最高法:采取限制消费 可给予被执行人1-3个月宽限期

最高法发布《善意文明执行意见》,提出严格适用失信名单和限制消费措施,对于决定采取惩戒措施的被执行人,可以给予其一至三个月的宽限期。

十、两部门发文应对跨省流域突发水污染 我国将建立上下游联防联控机制

生态环境部和水利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建立跨省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的指导意见》,推动建立跨省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指导意见》聚焦机制建设“谁来做”“做什么”和“怎么做”的问题,明确包括建立协作制度、加强研判预警、科学拦污控污、强化信息通报、实施联合监测、协同污染处置、做好纠纷调处和落实基础保障等8项重点工作任务。

十一、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签署命令发布《军队监察工作条例(试行)》

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签署命令,发布《军队监察工作条例(试行)》,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条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全面深入贯彻军委主席负责制,着力构建统一领导、权威高效、全面覆盖的军队监察体制。《条例》的发布施行,对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军委和习主席关于军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决策部署,严实规范军队监察工作,进一步加强军队人员行使权力情况的监察,深入推进军队反腐败斗争,具有重要意义。

十二、两高:缓刑犯考验期满后5年内再犯不应认定为累犯

最高人民检察院微博1月20日公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缓刑犯在考验期满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应否认定为累犯问题的批复》。批复指出,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满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因前罪判处的有期徒刑并未执行,不具备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的“刑罚执行充毕”的要件,故不应认定为累犯,但可作为对新罪确定刑罚的酌定从重情节予以考虑。

十三、建立形成治理塑料污染的长效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人就《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答记者问

《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1月19日发布。围绕建立形成治理塑料污染的长效机制,意见提出一系列政策措施。意见按照“禁限一批、替代循环一批、规范一批”的思路,提出塑料污染治理分阶段的任务目标,对不同类别塑料制品提出相应管理要求和政策措施: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推广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的替代产品,培育形成塑料减量、绿色物流和循环利用新模式;规范塑料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和处置,降低塑料垃圾填埋量。通过系统性治理,推动完善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各环节的管理制度,形成塑料污染多元共治体系。

十四、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有关负责人就《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及《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答记者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修订印发了《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有关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规定》和《实施办法》包括考试名称、级别、组织方式、报考条件、考务管理、合格标准确定、证书发放等内容。与原制度相比,主要有四个方面的调整。

十五、中央军委印发新修订的《军队基层建设纲要》

经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批准,中央军委日前印发新修订的《军队基层建设纲要》,于2020年2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纲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深入贯彻新时代军事战略方针,围绕实现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把人民军队全面建成世界一流军队,着眼全面锻造听党话、跟党走的过硬基层,能打仗、打胜仗的过硬基层,法纪严、风气正的过硬基层,落实“四个坚持扭住”要求,发扬优良传统,强化改革创新,对新形势新体制下抓建基层内容体系进行全面重塑,对于推动强军目标在基层落地生根,具有重要意义。

十六、《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3月1日起施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办法》旨在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要求,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以下简称工程总承包)发展,规范工程总承包活动,提升工程建设水平,促进投资高质量发展。《办法》分为4章,包括总则、发包和承包、项目实施、附则,共28条。

十七、国务院国资委印发《国资监管提示函工作规则》和《国资监管通报工作规则》

国务院国资委近日印发了《国资监管提示函工作规则》和《国资监管通报工作规则》。《提示函》突出事前和事中监管,明确国资委将对中央企业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风险和问题进行提示,旨在抓早抓小、预防为主、警示为先;要求中央企业针对提示函事项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风险防控和整改落实工作,完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的管控制度,强化内控体系有效执行,确保风险可控在控,整改工作落实落地。

十八、反垄断法大修 首次拟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入法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外正式公布了《〈反垄断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2020年1月31日截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与现行反垄断法相比,本次征求意见稿最为社会各界所关注的,就是首次拟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写入法律规定,展现出我国要用竞争政策代替产业政策主导地位的决心,备受“诟病”的行政垄断将无所遁形,法律业界对此非常期待。

十九、最高检发布《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检察白皮书(2019)》

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以“助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守护‘一江碧水、两岸青山’”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通报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情况,发布《绿色发展·协作保障 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检察白皮书(2019)》。《白皮书》透露,检察机关坚持以办案为中心,依法严惩各类破坏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资源刑事犯罪。2019年,长江经济带11省市检察机关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批准逮捕4336件7084人,同比分别增长44.39%和43.05%;提起公诉12504件22310人,同比分别增长15.78%和20.26%。

二十、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发文严惩袭警行为

公安部1月10日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相关情况。意见要求,在办理此类案件时,不能将袭警行为等同于一般故意伤害行为,不能仅以造成民警身体伤害作为构成犯罪的标准,而要综合考虑行为手段、方式以及对职务的影响程度等因素,准确认定犯罪性质,从严追究刑事责任。

二十一、最高检全国妇联建立推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合作机制明确可对国家机关就业性别歧视提起公益诉讼

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全国妇联下发《关于建立共同推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合作机制的通知》,要求加强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的惩治打击,推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建设,促进妇女儿童保护法律体系健全完善。通知指出,各级妇联组织发现妇女儿童被家暴、性侵或者民事、行政合法权益被侵害等线索或涉检来信来访的,应及时将案件线索或涉检信访材料移送同级检察院。

二十二、坚持问题导向 明确法律责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开启依法治理欠薪的新阶段

我国公布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坚持问题导向,明确农民工工资支付各环节责任,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开启了我国依法治理欠薪的新阶段。条例横向纵向压实责任,明确了地方政府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用人单位主体责任。

地方重大政策立法

一、北京拟搭建知识产权侵权预警保护平台

《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面向社会征求意见。1月6日,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对《条例》进行了解读。记者了解到,《条例》提出搭建知识产权侵权预警保护平台,这在全国是最早的。

二、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保障口罩等商品价格稳定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月22日发布《市场价格行为提醒书》,要求保障与预防疫情相关的口罩等商品价格稳定,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过快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三、北京立法强化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条例

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北京市立法强化机动车和挖掘机、推土机等非道路移动机械“移动源”污染防治。同时,还将对未完全统计的“移动源”柴油机械进行核查。《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

四、深圳经济特区海域使用管理条例今年5月起实施

《深圳经济特区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并将于5月1日起实施。《条例》通过一系列制度创新,力求达到合理开发海洋资源和有效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双赢局面。按照保护优先的原则,《条例》严格管控填海用海,规定除国家批准建设的重大项目外,全面禁止围填海。

五、《深圳经济特区文明行为条例》3月1日实施

《深圳经济特区文明行为条例》近日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并将于3月1日起实施。《条例》规定,扰乱公共交通秩序的,2年内可以被禁止购买优惠票。

六、上海医保专属商业健康保险业务管理办法出炉

为进一步推进上海市医保专属商业健康保险业务的健康发展,更好发挥商业保险服务民生作用,上海银保监局印发了《上海市医保专属商业健康保险业务管理办法》。修订《管理办法》,主要目的是规范保险公司经营行为,推动保险业更好地服务于医保专属商业健康保险业务。《管理办法》将鼓励更多保险公司参与,丰富产品体系,更好满足参保职工的多层次保险保障需求。

七、沪制订优化营商环境办法初稿征求意见!

《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办法(征求意见稿)》于1月11日至2月10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共7章75条,围绕市场主体从新设到注销的全生命周期进行明确规定,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好差评”制度、惠企政策“一窗通办”等上海特色的改革措施均有体现。同时,还鼓励各部门、各区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大胆创新突破。

八、重庆发布跨境贸易便利化16条措施

2020年1月21日,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召开发布会宣布,《重庆市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工作方案》正式出台。《工作方案》从持续压缩口岸整体通关时间、持续降低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持续推动进出口环节监管证件电子化和持续提升口岸物流综合服务效能等4个方面,提出了16条具体措施,着力解决跨境贸易方面痛点、堵点、难点问题。

九、重庆出台进一步优化金融信贷营商环境十条举措

2020年1月9日,记者从市金融监管局获悉,该局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高院、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和重庆银保监局,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金融信贷营商环境的意见》,提出提高金融担保增信支持、健全金融信贷容错机制等十条具体措施,切实提升金融信贷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十、浙江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2月1日起施行

浙江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条例》将于2月1日起施行。据悉,这是全国首部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省级地方性法规。

十一、西藏首次立法保障民族团结

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1月11日表决通过《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这是西藏在自治区层面首次就民族团结事务出台的地方性法规,填补了西藏自治区立法体系的一项空白。此条例将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十二、海南出台排污许可证管理地方法规

《海南省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审议通过。记者14日从海南省生态环境厅获悉,该法规定于3月1日起实施。条例以地方立法形式明确了生态环境部门通过排污许可证载明水、大气、土壤、固体废弃物、噪声等各要素环境管理要求,实施“一证式”管理。进一步强化了排污单位治污主体责任,明确要求企事业单位应当持证排污、按证排污,并自行检测、建立台账、定期报告和主动公开相关信息。条例还提出“设置污染物排放口信息化标志牌”的规定,通过扫描二维码实行“卡片式管理”。此外,条例将排污许可证的核发时限进一步压缩。

十三、湖北将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乡村振兴促进条例

2020年湖北省两会第二场新闻发布会举行,聚焦湖北省决战脱贫攻坚。记者从会上获悉,《湖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的立法进程速度加快,本次两会,除了常规议程,还将对此草案进行审议。《条例(草案)》规定,建立全覆盖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体系,完善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网络,实施农业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鼓励和支持农业生产者采用节水、节肥、节药等先进种养殖技术和模式,推动种养结合和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发展生态循环农业。禁止在长江、汉江、清江干流和重要支流岸线规定范围内进行畜禽规模化养殖。

十四、海南制订首部反走私法 禁止走私减免税进口货物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1月10日在其官网就最新通过的《海南省反走私暂行条例》(下称《条例》)作出解释。《条例》强调严禁利用国家给予海南的关税优惠政策和便利条件进行走私违法犯罪活动。

十五、山东首次出台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

记者2020年1月9日从山东省人民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省出台《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以管控、打击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该《规定》系中国首例针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制定的省级层面政府规章,将于2月1日正式实施。

十六、山东省出台涉及财政事项立法规范

山东省财政厅会同省司法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省政府规范性文件 规章草案有关财政事项起草工作的指导意见》,将法律和财税改革要求细化为具体的地方立法指引,从制度层面规范了立法工作中涉及财政事项的起草原则、有关表述和材料要求,为增强预算统筹能力,解决财政资金部门化、固定化、碎片化问题扫清了制度障碍。

十七、湖北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试点集中管辖

湖北省法院联合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和省司法厅共同制定《湖北省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集中管辖指导意见》,对湖北部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实行集中管辖。该《意见》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基本原则,将“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贯穿司法活动始终,详细规范了从案件的侦查到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到案件审理整个过程。

十八、湖南实施基本医疗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

湖南省正式公布《关于全面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的实施意见》,从2020年10月1日开始,湖南省全面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相对于湖南现在实行的县区级统筹,市级统筹能够很好提高医保基金的抗风险能力。”湖南省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老龄化等问题的加深,县区级统筹医保基金容易出现赤字,抗风险能力不够。如果实行市级统筹则有利于调剂医保基金使用,达到收支平衡,有利于解决县区级统筹存在的政策碎片化等问题,扩大群众的就医范围。

十九、广州市医保局发布社会医疗保险就医及个人账户管理办法

2020年1月6日,记者从广州市医保局获悉,该局印发《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就医及个人账户管理办法》的通知,据悉,和现行政策相比,新规将就医管理方面进行了一些修订,同时简化了参保人因病情需要转院的手续。据介绍,该办法将于2020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二十、广东规范企业破产案件审理

为完善全省破产审判工作机制,统一破产司法标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引》,对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的70多个前沿性司法疑难问题作出规范性指引。《指引》从地域管辖、级别管辖、管辖权调整三个层次建立相对集中管辖制度,明确破产案件原则上由债务人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案件特别多的市可指定部分基层法院管辖本辖区案件,影响重大的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可由省高院管辖,金融机构、上市公司破产案件以及关联企业实质合并破产案件不得指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二十一、江苏高院出台意见 明确金融纠纷的裁判理念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定并发布《关于加强金融审判维护金融安全的指导意见》。《意见》共二十七条,厘定了金融审判基本原则,明确了各类金融纠纷的裁判理念思路。《意见》要求,要坚决打击“套路贷”等非法金融活动。建立健全审查甄别工作机制,在立案、审理、执行各环节,加强民间借贷等案件涉“套路贷”等非法金融活动和虚假诉讼违法犯罪的审查甄别,严格依法处理。

典型案例、大案、要案

一、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22至24批指导性案例

2020年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媒体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第22至24批指导性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吴兆祥,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黄金龙,最高人民法院环资庭二级高级法官王展飞出席发布会并介绍相关情况,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李广宇主持发布会。

二、权健案一审宣判:束昱辉被判9年 公司被罚1亿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8日对被告单位权健自然医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被告人束昱辉等12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一案依法公开宣判,认定被告单位权健公司及被告人束昱辉等12人均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依法判处被告单位权健公司罚金人民币一亿元,判处被告人束昱辉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万元;对其他11名被告人分别判处三年至六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被告人束昱辉当庭表示认罪服法。

三、广州“私自上树摘杨梅坠亡案”再审改判:村委会无责

村民私自采摘村委会种植的杨梅跌落致死,家属起诉村委会承担赔偿责任。1月20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再审宣判,撤销原审判决,村委会未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公安部通报2019年打击跨境网络赌博犯罪情况和10起典型案件

公安部重拳打击跨境网络赌博犯罪公布10起典型案件

1.福建省厦门市公安局侦办的部“916”跨国网络赌博专案

2.广东省广州市公安局侦办的部“922”跨国网络赌博专案

3.湖南省长沙市公安局侦办的部“924”跨国网络赌博专案

4.江苏省苏州市公安局侦办的部“926”跨国网络赌博专案

5.山东省潍坊市公安局侦办的部“927”组织出境赌博专案

6.安徽省合肥市公安局侦办的部“928”跨国网络赌博专案

7.广东省珠海市公安局侦办的部“930”跨国网络赌博专案

8.海南省公安厅侦办的“9·01”网络赌博诈骗案

9.四川省公安厅侦办的“7·30”组织出境赌博案

10.云南省公安厅侦办的“7·06”跨国网络赌博案

五、2019年生产安全事故十大典型案例公布 监管责任履行不到位是共性问题

应急管理部会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家减灾委办公室对2019年各类突发灾害事故案例进行梳理,公布了生产安全事故十大典型案例,以进一步督促各地各部门认真吸取各类灾害事故教训,提升全社会应急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六、海关总署公布2019年海关打击走私十大典型案件

海关总署1月16日公布了走私7.46吨“1.17”特大象牙走私案在内的2019年海关打击走私十大典型案件。

1.海关总署指挥侦办“1.17”特大象牙走私案

2.南宁海关缉私局侦办“8.28”特大象牙等珍贵动物制品走私案

3.天津海关缉私局侦办上海某公司废物走私案

4.宁波海关缉私局侦办“NB1905”成品油走私案

5.汕头.厦门.福州.南宁海关缉私局联合侦办燕窝走私系列案

6.大连.天津.上海.南京等海关缉私局打击日化商品走私专项行动

7.湛江海关缉私局侦办“YX”系列特大卷烟走私案

8.银川海关缉私局侦办“5.08”枪支弹药走私案

9.昆明海关缉私局侦办“3.13”冰毒走私案

10.广州海关缉私局立案侦办“奋进15”保健品走私案

七、民航总医院杀医案宣判:孙文斌死刑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20年1月16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孙文斌故意杀人一案,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孙文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八、湖南“操场埋尸案”二审:维持杜少平死刑原判

2020年1月10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杜少平等人故意杀人案及其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进行二审宣判,依法裁定驳回杜少平、罗光忠等8名被告人的上诉,全案维持原判,核准对罗光忠的死缓判决,对杜少平的死刑判决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九、女大学生遭性侵坠亡后尸体被碾压 主犯一审被判死缓

河南省周口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修文犯强奸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被告人王祥犯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获取的判决书内容显示,法院认为,深夜时分,王修文以送被害人罗某某回家为由,将其骗上车并带至自己家中,后违背罗某某的意愿,欲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罗某某反抗并借故躲在卫生间内,王修文在客厅等待期间,罗某某从卫生间的窗户坠楼身亡,属于强奸造成其他严重后果。

十、中央依法治国办联合五部门发布食药监管执法司法典型案例

为充分发挥执法司法的引导规范功能,中央依法治国办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等部门,于9日发布15件食药监管执法司法典型案例。15件案例中,8件为食品监管领域案例,7件为药品监管领域案例。

十一、哄抬口罩价格被罚!市场监管总局曝光五大抗疫价格违法案件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各地查办的首批五起在防控疫情期间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不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典型案例,并要求广大经营者引以为戒,严格依法经营。

责任编辑:李泽鹏
审核人员:张文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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