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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重大政策立法、典型案例全面梳理(6.29-7.5)| 法宝盘点

【编者按】北大法律信息网每周准时为您奉上过去一周重大政策立法、典型案例及热点案例梳理。带您一起快速回顾近期重大法治事件。点击阅读原文查阅新闻全文。

【来源】北大法律信息网

中央重大政策立法一、全票通过!香港国安法顺人心、立长远二、三部门联合发文 加快完善债券违约处置机制三、我国修改行政处罚法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程序四、司法部就政府督查工作条例征求意见 拟规定督查机构有权约谈督查对象负责人五、化妆品监管新规出台:“美丽”行业将迎来哪些新变化?六、银保监会规范互联网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七、《标准化票据管理办法》发布——中小企业票据融资渠道拓宽八、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二审稿提请审议 拟规定学校不得隐瞒严重欺凌行为九、最高法发文明确法警“执行强制证人出庭令”职责十、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十一、四部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十二、人民武装警察法完成修订 为有效履行职责使命提供法律保障十三、科技部:以科技创业带动高质量就业十四、全总印发《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十五、我国拟立法确立数据安全保护管理基本制度十六、三部门公布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地方重大政策立法一、《北京市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规定》7月1日起施行二、北京“厨余垃圾分类质量不合格不收运”出台详规三、北京:431项行政执法职权下放至街道乡镇四、上海出台金融支持实体经济18条五、上海颁发研制机构持有人《药品生产许可证》六、天津:一批惠民举措昨起落地 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七、天津市出台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措施八、浙江:农民建房“一件事”办事指南出台九、陕西省在建设用地审查报批中严把生态环境保护关十、河北省印发钢铁行业数字化转型专项行动计划十一、湖北省出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16条”十二、新疆出台19条措施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十三、天津市积极推进“稳就业32条” 全力做好就业帮扶典型案例、大案、要案一、国家外汇管理局通报10起外汇违规典型案例二、助力复工复产 司法部发布第3批公共法律服务典型案例三、全国扫黑办发布4起已办结挂牌督办案件四、四川公开曝光6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中央重大政策立法


一、全票通过!香港国安法顺人心、立长远


6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全票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香港国安法堵住了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和制度漏洞,它的实施是对“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的重大完善,使“一国两制”在香港的实践进入了新里程。


二、三部门联合发文 加快完善债券违约处置机制


人民银行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证监会联合发布相关通知,针对发行人恶意逃废债、债券募集文件薄弱、市场化违约处置机制不健全等若干问题统一解决方向,推动债券市场违约处置向市场化、法治化迈进。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证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处置有关事宜的通知。通知围绕构建统一的债券违约制度框架,对债券违约处置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受托管理人制度和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功能作用,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及各类中介机构的职责义务和权利进行规范。


三、我国修改行政处罚法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程序


行政处罚法修订草案28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草案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巩固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改革成果,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程序。草案明确公示要求,规定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立案依据、实施程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应当公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依法公开。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以文字、音像等形式,对行政处罚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进行全过程记录,归档保存。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四、司法部就政府督查工作条例征求意见 拟规定督查机构有权约谈督查对象负责人


司法部公布《政府督查工作条例(征求意见稿)》。《条例》明确:政府督查包括四个方面内容,一是对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二是对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三是对政府督查对象履行法定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四是对本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行政效能进行监督评价。


五、化妆品监管新规出台:“美丽”行业将迎来哪些新变化?


国务院29日颁布《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我国是全球第二大化妆品市场,近年来市场规模年均增长率达10%以上。条例首次提出注册人、备案人概念,首次将牙膏参照普通化妆品管理,打击假冒伪劣,加强网络销售监管。


六、银保监会规范互联网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


为规范互联网保险销售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银保监会30日对外发布通知,规范互联网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随着互联网保险业务快速增长,互联网保险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问题也呈爆发式增长。银保监会表示,下一步将加大督促指导,压实保险机构主体责任,规范互联网保险销售行为,推动互联网保险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


七、《标准化票据管理办法》发布——中小企业票据融资渠道拓宽


6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了《标准化票据管理办法》,自2020年7月28日起实施。这是5月27日国务院金融委宣布将于近期推出的11条金融改革措施中的第六条。《管理办法》明确了标准化票据的定义、参与机构、基础资产、创设、信息披露、投资者保护、监督管理等,规范标准化票据业务发展。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标准化票据以票据作为基础资产,联通票据市场和债券市场,有利于发挥债券市场的专业投资和定价能力,增强票据融资功能和交易规范性。


八、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二审稿提请审议 拟规定学校不得隐瞒严重欺凌行为


6月28日上午,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二审稿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修订草案二审稿针对监护缺失、校园欺凌、烟酒损害、网络沉迷等问题,进一步压实监护人、学校、住宿经营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等主体责任,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力度。


九、最高法发文明确法警“执行强制证人出庭令”职责


官方最新印发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依法履行职权的规定》共7条,分别就法警的职责、庭审秩序维护、保障司法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人民法院安全检查、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机关安全和涉诉信访应急处置等工作中法警如何履行职权作出规定。


十、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6月28日,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修正案涉及6个方面,共修改补充刑法30条。高空抛物、抢夺公交车方向盘或将入刑;“黑作坊”生产药品,拟与生产假药同罪;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刑期拟提高;非法从事人体基因编辑、克隆胚胎拟入刑;将侮辱诽谤英雄烈士行为明确规定为犯罪。


十一、四部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


司法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经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四十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社区矫正法的贯彻实施,进一步推进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司法部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积极进行沟通协调研究,广泛向社会征求意见,制定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司发通[2020]59号),下发各地贯彻执行。


十二、人民武装警察法完成修订 为有效履行职责使命提供法律保障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人民武装警察法,自2020年6月21日起施行。根据新修订的人民武装警察法,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党中央、中央军事委员会集中统一领导。新修订的人民武装警察法在总则中明确规定,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担负执勤、处置突发社会安全事件、防范和处置恐怖活动、海上维权执法、抢险救援和防卫作战以及中央军事委员会赋予的其他任务。


十三、科技部:以科技创业带动高质量就业


科技部官网7月1日发布《关于开展“科技创业带动高质量就业行动”的通知》表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六稳”“六保”精神,按照科技部党组要求,科技部火炬中心将联合地方开展“科技创业带动高质量就业行动”,通过多种方式推动高质量创新创业,特别是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通知》指出,要挖掘需求推动大学生就业。选择有条件的地区,火炬中心联合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国家高新区开展“科技创业带动高质量就业行动(大学生招聘专场)”,深度挖掘在孵企业、孵化机构、创业企业的大学生招聘需求,提出有针对性的岗位面向大学生推介,促进高校大学生就业。


十四、全总印发《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全国总工会结合工会常态化帮扶工作实际,制定并印发《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要求各级工会对深度困难、相对困难、意外致困等不同困难类型的困难职工家庭精准帮扶、分类施策,形成层次清晰、各有侧重、有机衔接的梯度帮扶工作格局。《办法》明确,专项帮扶资金的补助对象为困难职工群体,主要包括深度困难、相对困难、意外致困等三大类困难职工家庭。各省(区、市)工会要依据困难职工家庭认定标准,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指数,根据困难职工家庭收入和刚性支出因素综合评估困难程度,建立梯度困难职工档案,根据其困难类别实施分层分类帮扶。


十五、我国拟立法确立数据安全保护管理基本制度


6月28日,数据安全法草案初次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草案坚持安全与发展并重,规定支持、促进数据安全与发展的措施,提升数据安全治理和数据开发利用水平,促进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发展。此外,草案立足数据安全工作实际,着力解决数据安全领域突出问题,落实数据活动主体的安全保护义务与责任,切实维护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适应电子政务发展的需要,建立政务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和开放利用规则,大力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开放和开发利用。


十六、三部门公布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


中国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6月29日发布《关于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自2020年7月1日起实施。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下称离岛免税政策)是指对乘飞机、火车、轮船离岛(不包括离境)旅客实行限值、限量、限品种免进口税购物,在实施离岛免税政策的免税商店(下离岛免税店)内或经批准的网上销售窗口付款,在机场、火车站、港口码头指定区域提货离岛的税收优惠政策。离岛免税政策免税税种为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地方重大政策立法


一、《北京市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规定》7月1日起施行


《北京市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规定》7月1日起施行。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潘绪宏今日表示,医院警务室建设是提升医院安全秩序管理水平的重要抓手。目前,北京警方正积极争取医疗卫生主管部门和医院支持,在做好现有101个重点医院警务室升级改造的同时,进一步选址布点、统一标识、调配警力,力争在全市具备条件的二级以上医院,尽快实现警务室全覆盖。《北京市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规定》7月1日起施行,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开展安检工作。


二、北京“厨余垃圾分类质量不合格不收运”出台详规


北京市城管委联合市城管执法局联合印发《北京市厨余垃圾分类质量不合格不收运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对“厨余垃圾分类质量不合格不收运”进一步予以明确。按照暂行规定的要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应当建立厨余垃圾管理台账,记录责任范围内实际产生厨余垃圾数量、收集运输单位、去向等情况。厨余垃圾应从产生时就与其他品类垃圾分开,投放前沥去水分,不得混有其他类别垃圾,不得将分好的厨余垃圾混入其他垃圾。


三、北京:431项行政执法职权下放至街道乡镇


7月1日起,原来由市、区有关部门承担的部分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正式下放至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共涉及相关职权431项。其中,涉及城管执法部门393项,与生态环境、水务、卫生健康及农业农村部门有关的共38项。


四、上海出台金融支持实体经济18条


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会同上海银保监局、上海市金融工作局、上海市经信委、上海市财政局、上海证监局制定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了18条政策举措。发挥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协同效应方面,《意见》提出设立首期120亿元纾困专项贷款。加大中小微信贷支持力度方面,《意见》要求上海普惠小微贷款力争2020年新增额超千亿元。优化监管考核机制方面,《意见》明确开展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加大外贸等重点领域支持方面,《意见》强调继续深化“信保+担保+银行”融资模式,将保单融资覆盖范围从年出口500万美元以下的企业扩大到3000万美元(含)以下。


五、上海颁发研制机构持有人《药品生产许可证》


7月1日,新修订国家《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施行,上海市药品监管局颁发研究型持有人《药品生产许可证》,破解了研制机构持有人在部分省市遭遇的瓶颈。针对企业面临的实际困难,上海市药监局提出了将研制机构持有人纳入药品生产企业管理的设想,选择全国首家获批的研制机构持有人上海安必生制药作为试点对象,起草试点方案并向国家药监局提交请示,最终获批。


六、天津:一批惠民举措昨起落地 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


天津市人社局发布《关于提高天津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进一步提高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提高天津市失业保险金等待遇发放标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处于第1至第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由1330元提高到1420元;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处于第13至第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由1290元提高到1380元。


七、天津市出台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措施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精神,天津市制定出台《天津市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措施》。《措施》从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完善精准有效的政策环境、健全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鼓励引导民营企业改革创新、促进民营企业规范健康发展、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和组织保障等七方面提出了26条具体措施。


八、浙江:农民建房“一件事”办事指南出台


为加强农村宅基地及农民建房审批管理,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印发农民建房“一件事”办事指南(2020年修订版)。首先是审批权下放至乡镇,审批流程也相应调整为“村级初审、乡镇审批、县级备案”。同时,进一步加强批前、批后监管,落实四址放样、基槽验线、建设过程、竣工验收“四到场”管理,形成从申请到验收的完整闭环。此外,申请资料也发生了变化。农村村民需提供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四邻意见书(涉及相邻关系的需提供)等,农村村民需增加提供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或者住宅设计图件。


九、陕西省在建设用地审查报批中严把生态环境保护关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根据今年1月1日施行的《土地管理法》,针对土地征收范围、征收程序、补偿标准等新规定,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文本格式的通知》。《通知》将生态环境保护增加为建设用地审查报批要素独立章节,对申请用地是否位于自然保护地区域、生态保护红线范围以及土壤是否发生污染等情形提出了明确的审查标准,同时要求在用地申报文本里明确相关地方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十、河北省印发钢铁行业数字化转型专项行动计划


经河北省政府批准,省发改委印发《河北省钢铁行业数字化转型专项行动计划(2020-2022年)》。行动计划是对《河北省数字经济发展规划(2020-2025年)》的贯彻落实,旨在助推钢铁行业转型升级,提速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钢铁强省步伐。


十一、湖北省出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16条”


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若干措施》,让市场主体活下来、留下来、发展好。《若干措施》立足“放”出活力、“管”出公平、“服”出便利三个着力点,能放则放、能简则简、能快则快、能优则优,提出政策措施16条(共59项),涉及市场准入和退出政策、指导服务、监管执法等方面,更大力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同时,建立常态化联系服务机制,实行公平竞争审查全覆盖,全面实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让市场活水充分涌流,市场主体轻装上阵。


十二、新疆出台19条措施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


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当前加快建设我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实施意见》,聚焦企业上市过程中的痛点和堵点,出台了19条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具体措施,鼓励我区企业依托资本市场做优做强、提质增效。在培育更高质量的上市后备资源方面,《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州、市)、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区域性股权市场建设,建立全链条的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体系,分领域、分行业、分板块对拟上市企业实施精准培育,建立健全投融资对接洽谈平台,有序发展股权融资,持续扩大可转债融资,全面推动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登记托管工作。


十三、天津市积极推进“稳就业32条” 全力做好就业帮扶


天津市人社部门积极推进“稳就业32条”等政策措施,全力做好就业帮扶的相关情况。天津市陆续出台多项政策,并同步明确具体经办流程,建立督导落实机制,持续推进“稳就业32条”等政策措施全面落实落地。突出高校毕业生就业,通过给予灵活就业补贴、企业吸纳补贴、培训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支持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围绕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完善了创业培训、创业补贴、创业房租、创业孵化、创业担保贷款、创业大赛等全方位的创业支持政策。支持开展线上职业培训,开办招聘会250多场,发布岗位信息16万条。


典型案例、大案、要案


一、国家外汇管理局通报10起外汇违规典型案例

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相关规定,通报部分违规典型案例:

案例1:深圳市博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案例2:北京金盛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案例3:北京籍赵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案例4:海南籍张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案例5:广东籍高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案例6:广东籍邓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案例7:福建籍郑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案例8:四川籍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案例9:山东籍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案例10:湖北籍周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二、助力复工复产 司法部发布第3批公共法律服务典型案例

司法部发布第三批公共法律服务典型案例,旨在进一步发挥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仲裁以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职能作用,做好服务疫情防控和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工作。这批案例主要涉及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维权、保障农业物资生产、涉外知识产权维权、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公证、农民工欠薪、劳动争议、商事仲裁调解等方面。
1.公证助企业渡难关
2.司鉴保障春耕生产
3.法援维护农民工权益

三、全国扫黑办发布4起已办结挂牌督办案件

6月28日,全国扫黑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4起已办结的挂牌督办案件。一批涉黑大要案的办结,得民心、顺民意,充分彰显了法治权威和司法公正。
1.设公关资金池腐蚀领导干部
2.104名涉黑人员被判处刑罚
3.加强黑财认定铲除经济基础
4.公安机关领导成黑社会老大

四、四川公开曝光6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6月30日,中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察委员会公开曝光6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具体为:
1.叙永县观兴镇山关村党支部书记杜平拖延办理贫困户扶贫周转金问题。
2.剑阁县涂山乡党委书记唐兆林擅自变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内容等问题。
3.汉源县顺河乡洛尔村党支部原书记李天强等人套取并私分扶贫工程项目资金问题。
4.红原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生产力促进中心原主任胡廷武套取贪污扶贫项目资金问题。
5.巴塘县水利局水利股股长高志云在贫困村安全饮水工程验收工作中弄虚作假问题。
6.布拖县交通运输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曲木黑沙套取侵占扶贫工程项目资金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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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 华铭章

审核人员 | 张文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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