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身健教授:不得已“谋杀”背后的法律迷局与道德困境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燕大元照 Author 许身健
抽签决定谁去死?——“要命的选择”中的法律迷局与道德困境
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席卷全球,世界各国的公共医疗卫生领域都面临着严峻挑战。感染人数爆发式增长,医疗系统超负荷运转,有限的医疗资源和扩张的诊疗需求之间矛盾愈演愈烈。
如何公正地对有限资源进行分配,不仅是现实情景下“要命的选择”,而且涉及到关于生命、伦理与选择的深刻思考。
究竟如何走出迷局?
让我们回到哲学家的经典作品中汲取思想精华,获得理论力量,并由此思考法律伦理应用的判断工具。
来源 | 燕大元照
许身健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法律硕士学院院长
疫情之下的抉择
截止美国东部时间4月12日,美国纽约市新冠病毒的感染确诊人数已经突破10万,每日死亡病例连续多日超过700人。
在医疗物资不足、特别是治疗重症患者的医疗设备紧缺的危急关头,纽约州在2015年发布的一份医疗指导手册开始受到关注。
美国“政客”新闻网表示,这份300页的指导手册是当年为应对流感治疗所准备的,但是也适用于目前的新冠病毒疫情。这份指导手册清楚地写明,稀缺医疗资源应该流向最有可能被救的人。
但也有另一种更困难的情况:如果很多救治希望相同病人,但只有很少的资源,该怎么办?该手册表明,在这样的情况中,“随机选择例如,抽签等 的方法”会更公平一些,因为先到先得的原则,可能会对那些获取信息更慢的穷人不公平。
尽管目前还没有证据表明纽约已经开始启用这种“抽奖”原则来救治病患,但是随着疫情的发展和蔓延,我们或许无法避免最坏的情况出现。
经典作品的探讨
在“洞穴奇案”中,五名探险队员因山崩被困洞穴,为了维持生命等待救援,五名探险队员便约定通过抽签的方式吃掉其中一人,以暂时维持其余四人的性命。最终,在事故发生后的第32天,剩下的四名救援队员最终被救,但却被初审法院以谋杀罪判处了绞刑......
除此之外,还有诸如电车难题、霍尔姆斯杀人案、吉姆的困境、埃塞克斯号捕鲸船吃人事件等诸多烧脑案例。
以下三本书便是探讨上述问题的经典之作:
本书源自美国当代著名哲学家雨果?亚当?贝多教授1995年春在塔夫茨大学开设的一系列讲座。
贝多教授在讲座中选取了三个著名的案例——既有真实发生的“美国诉霍尔姆斯案”,也有经典的虚构案例“洞穴奇案”和“吉姆的困境”——试图让听众以及读者共同思考:当遭遇特殊情形,无论怎样选择都会导致有人丧生,这个时候,我们该如何做出“要命的选择”?通过这样的“头脑风暴”和“良心煎熬”,贝多教授展示了“道德决疑法”这种已有千年历史的伦理分析方法在当代依然旺盛的生命力。
本书作者托马斯?卡思卡特虚拟了一桩符合“电车难题”情境的事件及随之而来的审判,检控官、法官、被告、受害人家属、陪审团、律师、媒体、大学师生、电视观众、论坛网友等各路人马纷纷登场,各自表态,一场思维的激烈碰撞就此展开。作者还结合案情与审判进程中的讨论热点,言简意赅地介绍了古往今来若干大哲学家的主要思想与贡献,展示诸位先哲对于当今社会的影响。
全书生动有趣,全景式地呈现了诞生数十年来讨论不休且越来越热烈的“电车难题”,堪称一次为广大公民讲授的伦理通识课。
《电车难题之谜》
弗朗西丝·卡姆/著(常云云/译)
本书内容源自于以“电车难题”为主题的“坦纳人类价值讲座”,该讲座是英美人文思想界声誉至高的学术盛事。
作者哈佛大学教授弗朗西丝·默纳·卡姆担任主讲人,担任评议或者说与之论战的学者包括:麻省理工学院哲学教授朱迪思·贾维斯·汤姆森、多伦多大学哲学教授托马斯·胡尔卡、耶鲁大学哲学教授谢利·卡根。发言阵容可谓星光熠熠。诸位发言人围绕“电车难题”这一极具争议性的伦理假设,各抒己见,激烈交锋,共同奉献了一场思维盛宴。
公正理念的迷思
无论是哲学家笔下的虚构困境,还是历史中的真实事件,都值得我们去认真思考。
如果必须决定让谁去死,我们该何去何从?
拯救谁,放弃谁,谁有权决定?
选择与被选择,是否要服从多数人的意见?
不得已的“谋杀”背后,什么才是真正的公正?
以电车难题为例:
假设你是一个电车司机,你的电车在轨道上以每小时60英里的速度飞驰前行,在轨道的尽头,你发现五个工人在轨道上工作。你尝试刹车,但力不从心,刹车失灵了。你感到绝望,因为你知道——如果你冲向这五个工人,他们必死无疑。所以你感到很无助,直到你看到,在这条轨道的右侧有一条侧轨,并且只有一个工人在那条侧轨上工作。你的方向盘还能用,所以你可以把车转向,如果你愿意,转到侧轨,撞死这名工人,就可以挽救那边五个人。你是否会转向那条侧轨?
对于这一情境,大多数人都会选择“是”,因为他们认为,牺牲的人越少越好,转向侧轨可以尽可能多地挽救生命,并且使牺牲的人数更少。
那么,假设你不再是电车的司机,你只是一个旁观者。你站在桥上俯瞰轨道。此时,电车沿着轨道驶来。轨道尽头有五名工人在干活。电车刹车失灵了,就快要撞上他们了,这会把他们杀死。而你不是电车司机,所以你真的感到无能为力。
直到你看到站在你旁边,倚在桥边上的是一个非常肥胖的人。你可以推他一把,他会从桥上摔下来正好掉到轨道上面,刚好能够停住那辆车。虽然这样他肯定活不成了,但他将挽救那五个人。你是否会推下去那个胖子?
图片来源:David Navarrot
此时,可能大多数人都会选择“否”。为什么这一次不是“牺牲的人越少越好”?明明牺牲掉那个胖子,其他五个人就都能获救,为什么不这样做呢?
可能有人会提出这样的抗辩——因为在于第一种情况中,电车的失控使我直接牵涉其中,我必须做出选择;第二种情况中,我可以通过推胖子选择是否涉足这个事件,而这实际上是一种谋杀。
那如果他是站在了一个活板门上,你可以通过转动方向盘把那个门打开。不伸手推,便有同样的结果。你是否会打开活板门呢?
我们似乎很难解释这些情形中的道德差别——为什么使电车拐向侧轨似乎是对的,而将人从桥上推下就是错的呢?
事实上,不同的选择源自于不同的道德准则,而这些道德困境往往源自于相互冲突的道德准则。
对于结果主义道德准则来说,事情的正确以及道德与否,取决于你的行为所产生的后果。所以,为了挽救五个人的性命,牺牲一个人是值得的。
而对于绝对主义道德准则来说,道德有其绝对的道德原则,有明确的责任和权利,而无论所造成的结果是怎么样的。所以,即使为了挽救五个人的性命,杀害一个无辜者也是不对的。
结果主义道德准则的代表人物是杰里米·边沁,边沁的功利主义认为,道德的最高原则就是使幸福最大化,使快乐总体上超过痛苦。正当的行为就是任何使功利最大化的行为。而功利,意指任何能够产生快乐或幸福,并能够阻止痛苦或苦难的东西。
绝对主义道德准则的代表人物是康德,他所提出的道德绝对主义认为,道德内存于普世规律、人类天性和其他基础来源之内,并且存在判断道德伦理问题的绝对标准,不受社会或者场合的影响。行为先天地和不可争议地区分为道德的或者不道德的。
两种道德准则代表了两种不同的考量公正的进路。一种进路认为,一种行为之道德与否仅仅取决于它所带来的后果;正当的行为,就是人们经过综合考虑后所作出的、任何能够产生事物最佳状态的行为。
另一种进路则认为,从道德上来说,结果并不是我们应当关注的全部。某些义务和权利应当受到我们的尊重,而这样做的原因并不依赖于社会性的后果。
法律伦理的应用
西方一位著名学者曾说过:
不同的价值观念和立场凝聚成不同的道德准则,这些道德准则为我们提供了选择的工具。就法律伦理而言,其本身就是一种选择工具。
在应用法律伦理时,需要经过明确法律原则、明确道德争点、明确行为结果、明确其他选择和进行选择五个步骤:
1.明确法律原则。对于某一问题,我们需要考虑法律及相关规则是如何规定的,该规则是选择性的还是强制性的,是否有相关的规则或解释,以及是否有相关的案例。
2.明确道德争点。我们需要把握自己的个人信念对这一问题如何评价,个人信念是否允许情节较轻的情况,所设想的行为是否违反个人信念,如果违反的话,是重大违反抑或轻微违反。
3.明确行为结果。我们需要考量将要采取的行为将会对当事人、自己以及整个法律体系产生怎样的结果。
4.明确其他选择。我们需要确定自己能否采用所提供的行为,如果不能的话,是否可以找到其他替代行为或者不采取任何行动。
5.克服困难,作出最终的选择。
此外,如季卫东教授所言:
当不同的价值发生冲突时,进行选择的元规则被公认为要优先保护人的安全,慎重对待生命伦理,不得毁损人性的价值。
疫情的到来为我们敲响了进入风险社会的警钟,未来形势变化莫测,“要命的选择”或许会一次次上演。
正所谓,开卷有益。阅读经典作品,能够使我们进入作者的思想空间,随着多元道德立场与价值观念的碰撞,擦出智慧的火花,提升思考的深度和韧性。
至少让我们在面对现实的法律迷局与道德困境时,能够更加明辨、审慎地作出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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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 李泽鹏
审核人员 | 张文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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