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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雷:民法的大道初心

受访者 | 王雷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

博士生导师

来源 | 中国政法大学学生会


在本期府学路札记中,
我们请到了民法学广受学生欢迎的王雷老师。在与王雷老师的采访与交流中,我们追寻着王雷老师的精微思想,

铺筑着奔赴未来的方向。


1

我们在学习民法时,对于遇到的不同老师和作者不同的观点应该怎么处理?老师认为抓住课堂的时间还应该在课下进行哪些方面的学习?
法律思维的核心特征在于规范性、证据性和价值性。法律思维体现法律的价值取向,是对利益关系、利益冲突的取舍或者排序。法律适用者心中应当始终充满正义,目光不断往返流转于规范与事实之间,实现法、理、情的有机结合。法律“定分止争”的功能,既有事先预防纠纷的面向,也有事后解决纷争的面向。当前中国处于社会转型期,利益关系多元,矛盾冲突和利益纠纷复杂,民法应该承担其有效规范、调整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预防和化解利益冲突的功能。
要注意法学“知识”和民法学“知识”的层次。法学知识一般包括法律理念、法律规范和法律思维。民法学是以现行民法秩序为基础及界限,借以探求民法问题之答案的实用学问。作为以民法为研究对象的理论体系,民法学主要包括民法基础知识(民法教义学)和民法原理(民法哲学)与民法学方法。学习研究民法应该力求将民法基础知识和相应的民法原理与民法学方法做适当的融合,在梳理民法基础知识“是什么”的前提下,探索其背后“为什么”的民法原理 并兼及“怎么样”的民法学方法。本科民法学习应该以民法基础知识为主,但也要意识到民法原理和民法学方法的进阶。
研究生学习不是重复本科期间已经掌握的基础知识,不是对本科应当掌握内容的补课,而是对既有知识的反思、提高和升华,其形式更多表现为专题式学习。要注意从问题出发,以问题为导向进行思考。不要过度以部门法为导向作僵硬的科际划分,对交叉学科问题的研究有助于知识的融会贯通。生活从来不是以部门法“泾渭分明”的形式展现的,生活中的矛盾纠纷往往是复杂交织。对交叉学科问题的发现和解决,也有助于弥补本科期间所形成的各个部门法基础知识的盲点。要破除狭隘的、宏观的交叉学科研究方法,注意小处着手,学科的交叉可以是民法和商法的交叉,民事实体法与民事程序法的交叉,也可以是民法内部财产法和身份法的交叉。
中国法学知识、思想和方法日新,我们需要抚今追昔、畅想未来。我们要注意对既有“通说”观点进行反思和升华,回观“通说”的生成方式,探究知识的来龙去脉,致力于回答中国法学知识从哪里来的问题。还要注意通说之外的“有力说”,展望新的“有力说”的未来,努力向未知领域探索,展望中国法学知识向何处去的问题。
需要注意民法教学和学习中的方法问题,充分发挥实事求是、主观能动、普通联系、永恒发展、对立统一、普遍特殊、主次矛盾、质量互变、辩证否定等思想资源的解释力。一方面,要注意抽象和具体有机结合的方法,如抽象理论的体系化和概念术语的类型化、请求权规范基础为主的具体案例具体分析方法等。没有对象就没有方法,如王轶教授所言,要注意类型区分民法问题和纯粹民法学问题,区分事实判断问题、价值判断问题、解释选择问题、立法技术问题和司法技术问题等。体系化是民法典的生命,民法典必须贯彻形式意义上的体系强制和实质意义上的体系强制。民法的基本原则表达了民法上最重要的价值取向,是构建民法的内在价值体系的依据,代表了民法的价值面向。民事法律关系是民事立法体系构建的“中心轴”,它从立法技术的角度提供了构建民法的外在规则体系的依据,代表了民法的规范面向。民事法律事实是对生活世界的解释、描述、想象,代表了民法的事实面向。法律适用者心中应当始终充满正义,目光不断往返流转于规范与事实之间。民法基本原则展现了司法三段论过程中法律适用者心中的正义追求,民事法律关系指引我们对司法三段论大前提法律规范的寻找、解释和完善,民事法律事实则指向司法三段论小前提案件事实的形成。另一方面,还要注意培育人文素养,陶冶平等待人、尊重他人、宽容平和的情怀和对弱者的深切关爱,实际上,法的命令又何尝不是“成为一个人,并尊敬他人为人”。民法通过尊重人的尊严、关心人的发展,实现以人为本,民法也正是要从细微处纾解人们的懊恼和愁苦,增进人们的欢喜和快乐。像王利明教授所讲的那样,学习和研究民法要始终注意以人为中心,以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宗旨,充分保障人的自由和尊严,对社会弱势群体给予特殊关爱,始终重视民法的人文关怀,立法中也要以人文关怀的理念指导民法体系的构建。

要本着“拿来主义”的态度,“六经注我”,而非“我注六经”。要辩证看待古今中外,辩证看待比较法理论,不盲目作学说继受,而是要注意中国问题、中国学问和中国气派,注重如何立足中国实际,解决中国法治问题,注意构建对中国问题和人类共同面对问题有解释力的中国民法学学科体系和话语体系。“法比较的基础在于某一实定法秩序的解答,经常是针对一般的,会以相同或类似方式出现于全部法秩序中的法律问题提供答案”。比较法分析方法能帮助我们在研究中国问题时具备开阔实用的世界眼光。但有解释力的、说服力的比较分析不能局限于制度比较,更要去探索功能比较、动态比较和文化比较,这些是比较法分析中易被忽略但非常重要的方法。我们也不能惟哪个国家或者地区的民事立法是尚。有时候我们需要去辩证反思,我们看到的是胜利的曙光、黎明的晨曦,还是没落世界晚霞的映照?


2

对于学习法学的人,法条无疑至关重要。那么在我们刚刚接触民法的时候,应该怎样对待和学习法条呢?
法条是法律规范性思维的核心展现。要尊重立法者、尊重法律权威,注重法律人的团结协作,要本着最大善意理解立法者在实定法中体现的价值判断结论。批立法者易,当立法者难。关注现行法,也要注意法律的发展。要善于提供建设性意见,破立结合,不仅对法律草案提出问题,还要提出解决问题的切实方案。
民法教义学体系主要是指对具体民法制度的法律解释和体系化,还包括进一步发掘相关民法制度的法理基础 (法哲学基础)。民法教义学体系以解释论为主,但也兼及立法论,是要对民事法律制度进行发现、归类、解释和完善,这就要本着最大善意将实定法条文尽可能解释得有意义。例如从完善民法找法和法律解释方法本身出发,在参照适用/类推适用和补充适用之间,何种找法方法给法官带来的自由裁量权越小,何种找法方法就越具有正当性和说服力。体系解释方法应该本着由近及远、由小到大的原则展开,不能动辄在民法各部门法之间穿梭游弋。

3

民法这门学科,很少会有有一定正确的答案。那到底应该如何检验自己学习的效果呢,又应该以什么态度看待平时学习的内容和期末考试?
法不远人。民法是人法,民法是“以人为本”的法。民法的初心是人文关怀理念和自由之精神,这也是“以不变应万变”、“万变不离其宗”的民法大道法律易变,法理长存。法不阿贵,功不唐捐。在法学的学习中,溯本求源有助于帮助我们在多变的时代中巍然不动、处变不惊、以不变应万变。民法培养依法积极理性为权利而斗争的人,这同时也是在培育良好的公民素养。冯友兰先生曾指出,民主政治的根本精神,就是把人当成人,不把人当成工具。民主的教育,是要教育出独立自主的人。每一个人遇事都有他自己的判断。他不为别人的工具,也不以别人为工具。他遇事只管对不对,不管刺激不刺激。这是教育的理想,也是所谓学力工夫的功用。

要探索和逐渐形成自己的学习和研究方法,形成自己的知识框架和分析问题的框架,这能妥当安放自己对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疑问并真正有效克服对知识的“遗忘”。相对而言,本科阶段的学习更多是知识指向,研究生阶段的学习更多是思想、方法指向。研究生阶段方法性为主导的学习不限于理论学说,对典型案例等实践问题的学习也要注意方法性、反思性。法学学习进阶不能只满足于学习并重复既有的通说知识、完善和拓展通说知识的解释力、运用他人的思想和方法贡献洞见,还应该像王轶教授所倡导的那样“朝着贡献一流思想资源和分析框架的方向努力”。


4

在老师眼中,怎样的大学生活才算是有意义的大学生活?大学四年我们应该成长为什么样的法律人?
法律人通过法学教育获取法律知识、培养技能、增长见识和提升境界,并不是朝夕之间的事情,而是须要长期学与思、知与行的结合。人是个体的存在,也是社会的、历史的存在。现代民法文化不仅培养依法积极理性为权利而斗争的人,还培育与人为善、以和为贵、宽容礼让、友善和睦、团结合作、代际友好的人。友善是我国民法典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立法哲学之一。互尊互信、团结互助的友善待人之道应成为民法典内在价值体系的重要内容。友善和睦、团结民主、生态文明构成对自愿原则为核心的民法个体主义方法论的必要补充,避免在市场经济生活和伦理家庭生活领域造就“无公德的个人”、孤立的个人或者短视的个人,充分还原整体中个人的面目,在整体和个人间实现更好互动,在个体自由发展外,更好实现人际互助关爱、团体自由发展和代际公平正义。
王轶教授曾经介绍,法学本科阶段最重要的是两件事:一是通过学习发现自己的职业兴趣,找到自己安身立命之本;二是尽量把握机会丰富自己的社会阅历,多一些人生体验,不断发现自己做人做事的“度”。这两个方面的实现都需要法律人不断的努力,特别是“学生学习期间,如果没有足够充分且正当的理由去做其他事情,就应该多读书。”
我这个学期在研究生债法专题课上讲到:债是一把“法锁”,锁住了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幸福。谁欠谁的债,谁就欠了谁的幸福。越努力的债权人越幸福。类似地,在掌握妥当方法基础上,越努力的法律人越幸福。“人必须每天不停地开拓生活与自由,然后,才配有生活与自由的享受。”“英雄辈出”的90后、00后们,未来属于你们,当法治的火炬、当民族发展的火炬在你们手中时,我相信,那火焰将格外辉煌!

5

希望老师可以简单写几句对同学们学习民法,珍惜大学生活的期望和寄语。

第一,历史的长河中每个人都不过像一只只伏在河边喝水的小鼹鼠,鼹鼠饮河,不过满腹,大历史中我们注定是一个个小细节,想来虽感冷酷,但又确是历史发展、文明积累的真实写照,惟有创造和爱会给我们幸福在历史的长河边,有人贡献甘冽清泉、有人倾注涓涓细流、有人带来洪水齐天、有人激起惊涛拍岸。而我们的所写所言也会成为标记我们个人的档案,或者光辉、或者黯淡。红尘四合、烟云相连,谁已看透谁的未来?历史的星空依旧会有灿烂的星辰和美丽的明月,河边的我们依然会不断地仰望与描摹。
第二,“知足常乐,知足者富,强行者有志,不失其所者久”。
第三,民法的理想社会是:诚实生活、毋害他人、各得其所、各尽所能、各安其分、自主选择、利益均衡、和谐相处,以实现人民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业。


-END-


责任编辑 | 王睿

审核人员 | 张文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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