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既要听“热的声音”,也要听“冷的声音“----谏议最高法院巡回法庭2016年之新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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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既要听“热的声音”,也要听“冷的声音”
----谏议最高法院巡回法庭2016年之新设
中国华融 郭卫华
【编者按】赞美之音之词听多了,难免耳际生茧,听不得一点逆耳忠言;批评之声太少了,难免故步自封,走不出自我陶醉的思维定式!说虚话、讲热话,谈好话很容易,但不见得有真性情、真热血、真诚意;“说实话、讲冷话,谈丑话不容易,其实方显真热心、真情怀、真勇气!正所谓热与冷,火与冰,阴阳调和才能“取真经”、“修正果”、“成大器”!本文是民间司法改革专家郭卫华先生的“声音”系列三部曲收官之作(前两部曲主题分别为院内与院外的声音,台面上与台面下的声音,有兴趣的读者可查看上面的链接)。他以对司法改革一直以来的高度热忱和敏锐观察力,创造性地提出了“热的声音”与“冷的声音”的独特内涵和辩证关系,进而提出了改革者要“俯下身子、放下架子、耐下心来、走下台去”,“清清耳朵、擦亮眼睛、静静心灵、敞开胸怀”,认真听一听民间的真声音、大实话,在”冰火两重天”的氛围中应“冷热兼顾、以冷为主、兼听则明,主动寻找和分析“冷的思考”、“冷的观点”、“冷的声音”,方能理性、客观、冷静地审视和调整改革的方向和节奏,使司法改革“这艘巨轮”能够顺利、平稳地迎着一路春光无限,驶向法治中国的光明未来!
作者在文中还对最高人民法院今年拟再增设若干巡回法庭之事大胆进行了评说,表达了独到的、锐利的新观点,值得“忙中一瞥”!!
正文:
开篇说明:本文中“热的声音”是指发自内心、真诚赞美的声音,而不是讨好献媚、阿谀奉承的歌功颂德;“冷的声音”是指客观中肯、正常批评建议的声音,而不是居心叵测、充满敌意的讽刺挖苦。
篇首词:
燃烧吧!火!
冷却吧!冰!
司改需要火的热,也需要冰的冷!
没有火,司改缺乏温度;
没有冰,司改会发高烧!
火与冰,热与冷;
阴阳交互奇与正;
方能凤凰涅槃生!
“热的声音”固然顺耳顺意,但“冷的声音”更能穿透心灵
英国大戏剧家莎士比亚说过:“赞美是照在人心灵上的阳光。没有阳光,我们不能生长。”人生在世,生而喜欢听赞美的声音,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有被尊敬、被重视、被肯定的渴望,这是人之常情。人是如此,单位也概莫能外!尤其是当我们站在改革的风口浪尖,当我们面对司法改革错综复杂的局势,即使是心志最坚定的“扛大旗者”,也需要来自业界肯定的“热的声音”,以此获得奋力前行的动力与勇气!此时的赞美就像“擂响的战鼓”,给人以源源不绝的鼓舞和激励。
如果说,赞美犹如和煦的阳光,让被赞美者享受到温暖盎然的春意,那么批评就如同冰冷的雨露,风雪之下却孕育着勃勃生机。正如定期修剪可以让树木枝叶更好地生长,人和单位也同样需要“剪刀手”。“冷的声音”,看似无情冰冷,但充满善意,其最初动机和最终目的也是“拥抱阳光”。
“热”与“冷”虽然是一对反义词,但它们相伴而生。正如人生的酸甜苦辣一般给人以完整的体验。如果长期的“热”缺少“冷”或“冷”缺少“热”,就会阴阳不调合,导致肌体免疫功能下降,最终难以摆脱生病的厄运。正所谓“忠言逆耳利于行,良药苦口利于病”,正是这个道理。在听惯了夸赞之词、溢美之音等“热的声音”的同时,也该听听那些表面听起来不大“招人喜欢”的批评、意见等“冷的声音”!
没有阳光,改革无以为继;未经风霜,改革危机潜藏
毋庸置疑,司法改革是当前法治建设的主旋律,也是一项极其复杂、影响深远的系统性工程,它的成败直接关乎“法治中国”能否顺利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处于快速发展的关键阶段,各种矛盾和问题集中出现,机遇和挑战并存,司法工作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作用、影响更加凸显。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改革是当务之急,改革是人心所向。但司法改革的持续推进,不能唱独角戏,需要继续加大马力,司法改革的“操刀者”需要听到“热的声音”。毕竟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说,听听“好听的”,可以极大地提振信心,更加的自信、从容的大刀阔斧推进工作,使司法改革获得更大的源动力,迈上更高的台阶!
放眼望去,让我们感到欣喜的是,改革已经取得了一些突破性的进展和成效。最高法院在周强院长强有力的领导下,“佳作频出”!如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充分实现执法司法的便民利民;推进司法责任制和司法公开,充分实现对司法权运行机制的改革。诸如此类,改革已经解决了很多实实在在的问题!正如周强院长3月13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所做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所言:“2015年推行的65项改革,渗透到立案、审判、执行等等各方面诉讼环节,诉讼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越来越能体会到更便利、更公开、更公正的司法实践。”我们能听到社会上很多对司法改革的热评和点赞,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司法改革,越来越多的人已经感受到了“改革红利”!因此,这种“热的声音”绝不是毫无意义的逢迎,而是源于对司法改革的客观评价,是发自内心的击节赞叹、拍手称赞!
但与此同时,由于司法改革并无先例可循,一切都是“摸着石头过河”,是从零开始、从头设计。因此,想预先将司改措施中的可能存在的弊病一下子都“斩草除根”,是并不现实的。所以改革中难免存在着值得反复斟酌、值得探讨的举措。这正如我在今年春节之际发表的《两院的司法改革应俯下身去听那些“台面下的声音”》一文中所讲,任何制度或措施在设计方面,都天然地带有“无法完美”的特性!这种“无法完美性”决定了,司改措施的设计者和实施者需要在改革的实践过程中不断摸索,不断实验各项制度和措施,并不断校正改革措施的偏颇,而摸索和校正的一个重要途径就是同时去听“台面上的众人称好”和“台面下的七嘴八声”。“冷的声音”,并不是居心叵测张口就来的肆意嘲讽,而是绞尽脑汁感情真挚的谏言!在我看来,当前司法改革真的必须适当地、多花一些时间、多给一点耐心,认真地听一听那些宝贵的“冷的声音”。正如“水满则溢”所揭示的道理,应该来点“冷”话泼泼凉水,保持清醒。
说出“冷的声音”谈何容易,需要强大的勇气和过人的洞察力!想说有见地的“冷话”,可不是胡言乱语,需要对司法改革的方方面面具有洞若观火的深刻理解,更需要有层层推进的缜密逻辑和巧妙铺陈的语言魅力。每一个词句、每一个表达,都要悉心雕琢。而比这一切更为重要、更为难得的是,讲冷话者要有把这种貌似“格格不入”的“冷的声音”传播出来的卓绝胆识和强大勇气!
但可惜的是,面对改革,我们能听到的“冷的声音”实在是太少了!当前,“热的声音”很多,而“冷的声音”甚是少见,甚至在很多时候想听都听不到,严重失衡!这就像一个罐子装满了蜜汁,让吃的人都“甜的发腻”。这种现象源于两方面的原因:一则,讲话的人已经习惯性的说些“不痛不痒”的好话,对于冷的声音,不敢说、不想说、不能说、不会说。说了“不好的话”,生怕得罪人,甚至怕“因言获罪”,影响了自己的“长远发展”,所以大家都在讲“好听的”、“热乎的”“一派喜气洋洋”的热的声音;二则,一些单位、一些领导在出台司法改革措施、推进司法改革过程中也只喜欢听“耐听的”、“正面的”,认为讲“冷”话的人是在跟他们“唱反调”,是“不和谐”之音,对待这样的“冷”的声音,他们不爱听、不愿听、不想听、不采纳!对讲“冷”话的人也是“束之高阁”、“置之不理”。正所谓“兼听则明”,改革的的确需要热情,但更加需要冷静和理性。如果对“冷的声音”一味抵触和拒绝,那么就会造成对问题的漠视。对“小声音”如果不闻不问,就可能会错失纠正“大问题”的机会。
当然,说出“冷的声音”也要讲究方式方法!要真诚地、像对待家人和朋友一样,开诚布公、客观公道地建议和批评,甚至直戳痛点!而不能采用讽刺、挖苦,甚至是侮辱和谩骂方式,毕竟那样不仅让人无法接受你原本“善良的”建议,而且还容易让人“心生反感”,最终可能使好的建议无法得到采纳,甚至“连听都懒得听”。
承担司法改革重任的“衙门口”也应尝试学会听“冷的声音”,养成听“冷的声音”的习惯
一则,要有听得“冷言冷语”的胸怀和气度!司法改革是个系统工程,需要掌舵者胸怀天下,视野广阔。所谓“海纳百川,有容乃大”,这是让关心司法改革的“热心人”敢于抛出“冷”的声音,继续讲“真话”的重要基础。如果没有敢于犯颜直谏的“一代名相”魏征,唐朝李家的天下不见得坐的稳,坐的好;如果没有听得进逆耳之言的“一代明君”唐太宗,也难以造就辉煌的“贞观之治”。魏征晚年告老还乡之后,给李世民奏上了一道《十渐不克终疏》。这道奏章结合实际,有理有据,感情充沛,对十个需要克服的问题论述得深刻透彻,动人心魄。李世民看后,很受感动,于是将《十渐不克终疏》写在屏风上,朝夕阅读,以作警示。对于改革者来说,道理是一样的。司法改革的道路上,需要一些宝贵的“冷的声音”,它们就像魏征的《十渐不克终疏》,是对司法事业另一种忠诚的体现,是对改革大局另一种独特的热爱和支持。因此,改革者亦当“开明扩胸襟,仁厚纳贤言”。
二则,改革者要有积极主动去听“冷”话的真姿态!正所谓真听意见才能听到真意见。不能在别人讲“冷”话时表现出的“反感”或“不满”,要能“开诚布公”、“广开言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干部要积极“了解社情民意”。《人民日报》3月3日《有的领导怕丢面子 不愿听群众逆耳之言》一文也谈到:有些事初衷上是好的,最终却“剃头担子一头热”;有些事程序上是全的,最终却“沙滩流水不到头”;有些事理论上是对的,最终却“知音少,弦断无人听”。如果能够尊重民意、善待民意,有事早商量、多商量,就不难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在某项司法改革措施出台后,多举办几次“提意见”、“讲冷话”的意见征求会,鼓励大家多讲“冷”话,甚至“泼泼冰水”又何妨?多看看网上那些关心司法改革的人士的“百家争鸣”和“民间智慧”。改革者不仅不应闭目塞听,还应主动开门,甚至可以对讲“冷”话被采纳者给予适当的奖励,鼓励大家说冷话、说真话,这有何不可!不仅不丢面子,反而更长脸!
三则,要及时分析、采纳确实有价值的“冷的声音”。对搜集来的“冷”话不能“束之高阁”,要及时的归类整理,梳理分析,对于确有“见地”的“冷”话,及时沟通、调研、考察有无采纳的必要和可能,如确应采纳的,就要“大胆”“大气”大方”地采纳;对于不适合采纳或者需要延缓采纳的,也要及时给提意见者以反馈,说明不采纳的理由,不应“石沉大海”。如果不能“俯下身去”经常听听那些“冷”话,及时采纳一些确有价值的“冷”话,迟早愿意讲真话,善于讲真话者的积极性就会被“消磨”和“扼杀”,到时甚至会没人再有持续讲“冷”话的热情和动力,既然你“装聋作哑”,人家大可以“收起笔”“歇歇嘴”,改革最终只能是“自说自话”、“自言自语”、“闭门造车”!这不仅不利于对司法改革措施的及时“纠偏”、及时“完善”,有可能造成改革的“肠梗阻”,而且最终会因为听不得民意,盲目自负而失去社会公信力。
因此,我再次呼吁,司法改革的领导者、推动者、执行者,在听“热的声音”的同时,多去听听“冷的声音”;而关注司法改革的每一个“法律人”,在讲“热”话的同时,多去讲讲“冷”话。听者不但要听得进去、更要适时采纳,展现出改革之路的非凡气度和博大胸襟,以此来激励更多的“魏征”敢于直言!一个愿意听,一个愿意说,两者相得益彰,相互理解,司法改革才能步稳蹄疾,朝着更加正确的道路前行!让“热”与“冷”交织,汇成温暖的洪流,共同谱写司法改革的绚丽华章!!
最后,再次强调的是:
要让人愿意发出“冷的声音”;
就要认真去听“冷的声音”;
更要积极采纳有价值的“冷的声音”;
方为上策!
担忧未消兮,再写一点啰嗦语
后记一:写不顺耳的文章是不讨人喜欢的!但也没有办法!谁让我念兹在兹热切期盼着司法改革成功呢!能为司法改革的推进贡献点绵薄之力,自讨苦吃也值!
我实在不是吃饱了撑的,没事给别人添乱!有的问题,着实让人担忧!现举一例:最高法院两个巡回法庭设立后,所有正式的、官方的媒体上直到今天都是“一朵莲花不少瓣”的报道,全都在说“好好好真是太好了”。太阳上还有黑子呢!超级美女脸上还有痣呢!巡回法庭的设立真的就百分之百好吗?如果说巡回法庭不存在一丁点问题,这绝不是实事求是的态度,辩证法告诉我们,任何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我特别赞赏最高人民法院在推进司法改革过程中大力进行探索的勇气和魄力,最高人民法院也确实在司法改革的伟大征程上取得了大大小小许许多多的成就。成就巨大,但不等于每一项都是恰切的,对此,要有科学的、辩证的态度,对巡回法庭,在听“热的声音”的同时,也应该去听听“冷的声音”,对于接下来巡回法庭是否还有再增设的必要应做深入的调研,或许对于一个刚刚诞生时间还算不上长的事物而言,它的“好”与“坏”还没有显现的那么清晰、明朗、完全的时候,就急匆匆的全面铺开,未必是好事情!或者至少要再观察二年、三年的,再进行几番“望闻问切”之后,通过广泛地听听“热的声音”和“冷的声音”,摸清摸透巡回法庭的“美”与“不足”之后再做打算不迟!然而,最近听说最高法院又计划今年在全国范围内增设数家巡回法庭,我想这个步子迈的是不是有些太快了呢!已经设的两个巡回法庭,是选派的最高法院法官中“优之优者”,若再设几个,优秀的骨干法官都派下去了,会不会削弱最高法院本部的办案力量呢?巡回法庭再怎么好,也代替不了本部,法律适用的统一永远要靠本部!作为科学的、辩证的态度和方法,我坚持认为对已经设立的两个巡回法庭应该充分的听取各方面的不同意见尤其是在台面上听不到的不同意见之后,找出不足和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的评估,再对是否增设巡回法庭作出准确的判断。经过充分地验证,若巡回法庭确实比较完美,当设就再设,而且届时我们不妨全面铺开,除最高法院设立外,大可以让各省高级法院也可效仿最高法院的做法,在各自辖区范围设立省第一巡回法庭、第二巡回法庭等若干个,让巡回法庭在全国各地、全面的、多层级的“生根发芽”、“遍地开花”!但如果经过一定时间的实践检验,对是否符合司法规律还拿捏不准,可再延长时间来检验,这才是务实的态度,也是改革者的气度和胸怀。
司改要避免“欲速则不达”的问题。设立巡回法庭就好比开辟一块试验田,该多试验就要多试验,如最终证明,设立巡回法庭除了就近解决上访、申诉访有较大意义外,并不具备其他特别的司法功能(与最高法院本部审判庭相比较),那就应因情而变,可以将已设立的两个巡回法庭改造为由最高人民法院直管的“跨省区高级法院”(此类高级法院级别可定为正部级,现任的两个优秀的副部级庭长可转任和直提为正部级院长。现任的最高法院大部分副院长为副部级,但并不应影响跨省高级法院院长为正部级,正像省高级法院副院长多为副厅级,并不妨碍下辖一些中院院长为正厅级一样。我一向认为,提高法院院长的职级,对于提升司法权威是有积极正向作用的)。后续几个拟设的几个法庭可直接设成“跨省区高级法院”,继续派最高人民法院的优秀法官和从基层至高级法院遴选法官组成,改造后的和新设的“跨省区高级法院”都按照现代型法院的先进模式进行管理。
俗话说:“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华哥(本人)说:“民间智慧无穷。”大度地愿意和智慧地善于听民言、纳民智,才能让司法改革的步子迈的更坚实、更有后劲!
最后,再送上一首“篇尾诗”:
冷热酸甜人间事,讲啥说啥任由你;
热言冷语皆需要,司改迈步离不了;
听赞欢喜人常情,挨批自省气度显;
深思冷语多采纳,法治中国笑欢颜。
后记二:本文在写作过程中,罗熹、梁松、刘佳帮忙对文稿进行了整理,在此致谢!
作者简介
本文作者郭卫华,系北京大学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后、中国行为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理事,现任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法务总监。郭卫华先生曾在法院工作二十多年,历任高级法院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和中级法院院长,还被评为“首届全国审判业务专家”。他于2012年被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法律高端人才引进,开始从事企业法务工作。中国华融作为全国最大的专业化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一直以“依法治企”作为企业发展核心理念。郭卫华先生除在企业推行法治建设外,依然心系法院、心系司改,不忘初心!常利用工作之余的闲暇时间,关注国家司法改革,关心法院制度建设,并曾多次撰文发声!其发表于“金融街法律专号”的多篇文章都对人民法院的司法改革提出了独到见解,篇篇均被多个知名公众号竞相转载,点阅量屡创新高,好评如潮!他的文章语言精准、接地气、有力道,眼光独特,观点独到,建议独树一帜。他是司法改革的热心人,敢讲真言,敢说别人想说但不敢说,或者说不出的真知灼见!他常说的一句口头禅便是:我要实实在在地为司法改革支点招! 诚哉斯言,他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实践经验,使其看问题“稳、准、透”!他被圈内人称为“三敢”(敢想、敢说、敢写)先生(2004年,他曾给时任中央政治局委员、湖北省委书记俞正声写出就湖北组织部如何选拔优秀人才的万言建议书,得到了俞正声书记的“点赞”)!不愧被称为“有思想的法律人”和“民间司法改革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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