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了,丈夫总是因为一点小事就对我拳脚相加,还经常跟踪我限制我人身自由,我该如何保护自己?
来源|CCTV今日说法(微信号:cctvjrsf)
婚姻五年
丈夫多次对我行使暴力
想要离婚
却被更过分的对待
甚至限制我的人身自由
我该如何维护我自身权益!
我结婚快五年了,一直遭受家庭暴力。丈夫一直对我一点小事就拳脚相加,经常被打的鼻青脸肿。想要离婚都不行,他经常派人跟踪,教唆别人在公共场合羞辱我,限制人身自由。请问我该怎么办?
A1:
你好,首先对于你的遭遇我深表同情,你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处理。
首先,根据你的描述,你的丈夫经常因为小事殴打你对你的身体造成伤害,此行为已构成家庭暴力。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三章相关规定,你可以自行或者在你自身不方便出面时要求你的近亲属向你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就该事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并在必要时前往医院就医,鉴定伤情。
第二,因为根据你的描述,你的丈夫长期对你实施家庭暴力,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你可以自己以书面的形式向你现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如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可由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代为申请。根据《反家庭暴力法》,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等措施,该保护令由人民法院执行,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协助执行,能够较为有效的保护你的人身安全。
2
办理结婚证了,但是没有举行婚礼仪式,彩礼钱还能不能退回?女方家里不退回,女方父母不给退钱怎么办?
A2:
你好,彩礼是否能够退主要还要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相关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导致及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欠款(二)(三)项规定的,应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根据你问题的描述,你们已经办理了结婚证,这个时候如果要想退还彩礼,就必须要符合上述司法解释规定的第二、第三种情形。只有符合这两种情形,才能够在离婚时要求女方退还彩礼,这里还有个前提就是要以双方离婚为条件。至于有没有举行婚礼仪式,这不是法律上规定是否能够退还彩礼的前提条件。如果你符合上述讲到的两种情形之一,女方及女方家属拒绝退还彩礼,你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主张返还。
当然,如果通过诉讼的方式主张彩礼返还,你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你符合上述两种情形之一,如你可以提供聊天记录,或者证人证言来证明你们确实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或者来证明你因为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希望你能够根据以上的意见妥善处理好这个问题。
3
Q3我是一名单亲妈妈,孩子父亲现在每个月不按时支付抚养费,每次催要长达半个月之久还要打无数次电话,还以没有工作没有收入为借口拖延孩子抚养费,如果起诉能要回孩子的抚养费吗?他还说如果起诉他让他蹲监狱(因为骗婚重婚)一分钱也别想拿到,还恶语相向,请问起诉他我能申请让他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吗?
A3: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可以以孩子名义起诉其父亲要求其支付孩子抚养费,你是法定代理人,同时可在诉讼请求中写明要求其一次性支付。
根据你的描述可知,你并未与孩子父亲结婚,孩子属于非婚生子。根据《婚姻法》第21条与25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因此,你可以以孩子的名义提起诉讼,要回抚养费。
根据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第八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即使孩子父亲没有固定收入,仍就不是其不支付孩子抚养费的理由,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你描述的“重婚骗婚蹲监狱”的情况,根据《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重婚罪的构成与否具体要看在日常生活中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如是,构成重婚罪;否则只能认为是单纯非法同居,不构成重婚罪,不会产生刑事上的法律后果。根据《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重婚罪属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可由当事人选择自行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或者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院提起公诉。你以孩子的名义提起诉讼,要回抚养费,属于民事诉讼的范畴,不是刑事自诉,不会导致刑事法律后果。
4
Q4
婚前双方父母出资买房,房产证写男方名字,婚后计划双方父母和夫妻二人共同还款,请问这个房子是算男方个人产权还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如果后面离婚,这个房产怎么分割?女方婚前可以采取什么措施保护自己和自己父母的权益?
A4:
你好,根据你的问题律师无法简单判断房子的权属,下面律师就会出现的几种情况跟你做如下分析:
房子到底属于男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需要看房屋所有权的取得时间是在结婚前还是结婚后。你没有在问题里将这个问题表述清楚,如果房产证的取得是在你们结婚前,我国现有法律对这种情况的处理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通常以权属登记为主要认定标准,认定该房子为男方的个人财产。而离婚时对于另一方的出资损失,则多以不当得利进行补偿,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也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如果房产证的取得是在你们结婚后,那么该房产即使登记在男方一个人名下,也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你们离婚时对该房子原则上进行平分。
像你的这种情况,要想在婚前采取措施保护自己和自己父母的权益,最好就是保留好购房时的出资凭证,且在购房合同以及房产证上写上双方的名字,这样才能保障你自己以及你父母的权益。
5
Q5父亲今年80多岁了,生活不能完全自理,我有几个兄弟姐妹,因各种原因他们都没有在身边照顾他,只有我辞了自己的工作,24小时服侍他的,他把所有工资提出来存在我的账户下,意思这笔钱留给我和我儿子,其他子女并不知情,如果他去世后这笔钱会不会因其他子女起诉时作为遗产平分。
A5:
你好,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有权平均继承遗产,但是法律也根据现实情况对遗产继承份额做了合理的调整。
你的父亲如果去世后,他的工资则属于他的遗产。根据我国《继承法》相关规定,遗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应当为配偶、子女、父母。你的兄弟姐妹都是法律规定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所以,像你所说的这种情况,你的兄弟姐妹也有继承你父亲遗产的权利,但是如果他们没有尽到扶养义务,是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的。待你父亲去世以后,他的其他子女起诉要求分配该笔遗产时,你应当拿出证据证明是由你尽了主要扶养义务,而其他兄弟姐妹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却没有尽到扶养义务。法院最终会根据你们提交的证据来作出相应的裁判。
感谢值班律师:
(陈露 江苏)
(管雨昕 江苏)
人生路上
消极的话少听
无论何时
你缺的不是负能量
而是能让你越来越好的正能量
实习小编 | 孟晨皓
实习法务 | 商雅岚
维护 | 宋小军
主编 | 王秀敏
—————↓↓往期文章推荐↓↓—————
《南方有乔木》里南乔(白百何饰)的无人机真的是想飞就能飞?有可能违法你知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