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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脚店身体按摩将顾客按伤,商家拒不承担医疗费用,我们该怎么办?

CCTV今日说法 CCTV今日说法 2018-08-06

来源|CCTV今日说法(微信号:cctvjrsf)



本想捏肩推背走一遭,

却宛如挨了咏春一套;

本想美滋滋,浑身爽,

没成想,却让身体和钱包很受伤。


这力道,怕不是遇上了修脚店的“扫地僧“?

还是武林盟主兼职了按摩师傅?

这手法,难不成是这样……

还是……这样?


商家证件不齐、员工资格不够,

顾客被店里的按摩服务将身体按伤,

商家拒不赔偿医疗费用,

我们该怎么办?

说法君不会武功,但会给您支招~



1
Q1

我太太在一家修脚店处按摩,修脚店推荐她做身体按摩,结果把胸部给按伤了。因当时开了2张卡共计1500元,已消费320元,我们要求退钱及赔偿医疗费,可商家只愿退680元。后经警察介入商家退回部分开卡费用900元。请问,我们可以通过什么途径要回我们的开卡费及医疗费?谢谢。

A1:

答:你好,你可以先与办卡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工商局或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现在很多服务行业都流行办理预付费性质的消费卡,如健身年卡、美容次卡等,通常办理此类消费卡时双方会对服务的期限、次数或者要达到的目标等权利义务作具体的约定,除非商家不能提供服务或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所约定的要求,一般不能要求退款。但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你是可以要求该店退回你们未消费部分的余额。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你太太在接受服务时受到伤害,你们是可以向商家主张赔偿医疗等费用的。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提供以下证据:1.你太太所受的损害与该店有因果关系的证明;2.提供医院证明伤势的诊断书、病历卡、医药单据、包括医药费、治疗费、化验费等如果致残的还必须有鉴定书;3.要赔偿护理费、营养费的,应当提供主治医生开具的证明;4.赔偿误工费的,应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因误工而减少的实际收入损失(包括减少的工资、奖金等)的证明,若无固定收入,按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计算;5.赔偿交通费和住宿费,应提供发票。

最后,也提醒消费者在接受服务和购买产品时不要盲目消费,在办理预付费性质的消费卡时,建议与商家签订书面合同,并详细了解办卡的附带条件、退卡要求等,仔细核对消费明细,索取保留消费单据,以便维权需要,这是对商家的限制也是对自己权益的保护。



2

Q2

因老房与邻居是紧挨的,邻居的房屋比我家高许多,所以邻居的飞檐就伸过了我家的墙面。今年我拆掉旧房重建,在拆房期间与邻居几次提出锯飞檐之事,邻居并未提出异议。但在我择好吉日下脚基那天,突然要我屋侧的地来换取,才同意锯飞檐,否则不答应锯掉飞檐,此事已有半年了。他的做法合法吗?

A2:

答:你好,你邻居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建议你与邻居协商,做好施工前工作,防止影响以后的房屋建造。

首先,你邻居家的飞檐伸过了你家的墙面,实际上已经影响了你家房子正常的排水能力和采光等,不说你家邻居的做法在道德上说不过去,即便在法律上也是行不通的,他已经损害了你的相邻权,在民法中就有规定以保护公民的相邻权,即《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邻方造成妨碍或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其次,根据我国《物权法》第八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你在旧房拆除期间与邻居已经提出锯飞檐之事,且对方并未提出异议,但是却在盖房下脚基时要求用屋侧的地来换取才同意锯飞檐。你邻居的做法确实不妥,也没有法律依据,建议你可以先找村委会调解一下,如果还是得不到解决话的,再通过法律途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低头不见抬头见,双方好好协商,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


3

Q3

某人在工地打工租住民房,在窗台不够安全高度、房东未作安全提示的情况下走遮雨台去拿钥匙,不料遮雨台断裂坠楼身亡,遮雨台表面看很结实,实为地板砖加层水泥,请问这种情况该找房东索赔吗?胜率多大?

A3:

答:你好,你们可以找房东索赔,死者与房东责任如何划分,房东承担多少责任,需要通过庭审确定。

第一,本案件可能涉及合同之诉和侵权之诉。具体选择哪种方式维权,首先,要看死者所签订合同的规定,是否具体涉及因房屋问题导致受伤或者死亡的约定,如果有且有赔偿,可以依此起诉。其次,现据你的描述,律师推定你们所签订的合同较为简单,可能无此项约定,故要提起侵权之诉的赔偿。

第二,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二十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可见,出租人对房屋的质量具有维修的义务,且导致本案发生的原因是因为遮雨台质量不达标,导致死者坠亡。律师认为,房东应当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至于你提到安全提示方面的问题,律师认为,房东也需要通过口头或者书面予以告知。同时依据《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死者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预见到从遮雨台进屋存在极大的危险性,具有过错,应当承担本次事故的大部分责任。

最后,根据司法实践和相关判例,你们可以起诉房东索要赔偿,但具体赔偿比例不会太高。


4


Q4

我们家六楼两个邻居把公共露台加装的铁皮房给封了,造成我们6楼以下的住户没法在露台活动…如果解决不了,可以告他们吗?

A4:

答:你好,针对您遇到的情况,建议您通过以下方式来解决。

第一,通过诉讼外的其他方法解决。比如,你们可以先向物业反应你们的问题,通过物业的监督,协商解决该问题。并且,向城市管理局反映你的问题,行政部门的调解能够快速地解决问题。

第二,依法起诉。露台属于公共区域,属于业主共有,每个业主都有使用的权利,不允许其他业主私占。根据《物权法》第八十三条规定:“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故您的小区如果有业主委员会的话,您可以要求业主委员会要求行为人拆掉违法建筑物,如果不拆除,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起诉。如果没有业主委员会,你和你的邻居或者自己也可以起诉要求排除妨害。

最后,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帮你解决问题。


5

Q5

本人现在深圳租房,每个月水电表异常,2个人不做饭无小孩,早出晚归,两个月27吨到31吨水,用水量很夸张,以前住小区只有每个月4吨水左右。请问我该如何维权?

A5: 

答:你好,你可以依法起诉维权。

首先,在现实中,确实存在着房东自己给租客装的水电表,转速过快多收水电费的现象。通常,房东处有一个总表,这个表是接到供水公司、电力公司的,总表不会出错。出错的往往是房东自己给租客装的水电表,因为相关部门对此类表不监管,所以会产生你所说的问题。

其次,收集证据,依法起诉。你需要收集一下你缴纳给房东水电费的票据,同时诉讼时申请对水电表做鉴定,这样表是否存在问题,鉴定机构会给出客观公正的意见。

最后,你所说的问题的核心是水电表是否存在问题,故通过民事诉讼,申请鉴定的方法能够很好的解决你的问题,同时可以要回房东多收取的水电费。


感谢值班律师: 

(宋成帅 河南郑州)


(苏伟丽 河南郑州)


这世界上有人穿华服,有人打赤足,

法律的存在,

并不是让人们带着镣铐跳舞;

而是当人们起舞时,

不踩痛他人的赤足,也无需脱掉自己的华服,

使单个人的舞,演变成无数人的舞。


实习小编 | 李金格

实习法务 | 郭晓东

维护 | 宋小军

主编 | 王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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