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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为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谎报亲生父母都已经死亡,父母该怎么办?

今日说法 CCTV今日说法 2020-09-03

来源|CCTV今日说法(微信号:cctvjrsf)

为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

儿子去申报父母已经死亡

年过古稀的老两口

最后竟落得个居无定所



这不是儿子

都是前世欠下的债啊


1


Q1

我阿姨有一套三居室的房子(也是唯一的房子),房本是她的名字,但是老两口有一个欠了高利贷的儿子,为了还高利贷,儿子申报老两口死亡,把房子过户了,老两口在法院来执行时才知道这件事。70多岁的人了,还要承受这种打击,希望得到帮助。


A1:

你好!我们建议老人采取以下途径维权:

1、老人们可以先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异议应当以书面的方式提出,并说明理由,提供证据。执行人员收到执行异议之后,应当立即审查处理,认为异议确有道理的,应当报请法院院长批准裁定中止执行。如果执行异议申请被法院驳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二十三条:“案外人对驳回其执行异议的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调解书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执行异议裁定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2、另外老人们可以委托代理人,以房产管理部门为被告,以他们儿子为第三人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房产管理部门的变更登记并恢复登记。原房产证原件及在房产管理部门调出的房产档案作为证据,证明老两口是房产的实际所有人。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


2


Q2

我们家安装了空调,空调钱已经在网上付过,师傅安装空调时,收取了100元高空作业费+30元空调架子费。如果师傅因为安装空调出现安全事故,我们家要负责吗?毕竟我们已经交了100元的高空作业费。


A2:

你好!如果安装空调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分以下情形讨论:

1、安装空调的工作人员是空调厂家、销售商委派。如果工作人员与空调厂家、销售商是劳动关系,在工作时间内受到损害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支付赔偿。如果工作人员与空调厂家、销售商是劳务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2、安装空调的工作人员是你家雇佣的。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具体需要结合事故发生情形、造成损害结果的原因、双方过错的大小等判断,如果安装工作人员在高空作业的过程中未尽到注意义务,存在一定过错,其本人也应当承担部分责任。


   3



Q3

当时买房时说阳台是落地窗,现在交房却成了1.2米的高窗台。上有一个大房檐,下有一个高窗台,只留中间一个小窗户,基本上见不到阳光。小区里其它楼,房檐下的都是落地窗,只有我们这栋楼的十几家,房檐下是1.2米的高窗台。我们这样的情况,能领了钥匙再起诉吗?


A3:

你好!可以领取钥匙以后再起诉,但是诉讼时效期间,从你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时起计算,最长不要超过三年。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开发商就商品房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的,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如无特殊情况,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具体的应当根据你们买房时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关于开发商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等相关违约责任的条款而定。你也可以根据《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百零七条,要求开发商采取补救措施,例如调换房屋等。建议你先与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通过诉讼或者仲裁处理。


4


Q4

物业维护清理小区内门面房的下水管道,让商户出钱,合理吗?现在把管道全部换成了新管,又让商户出钱,这个费用较大,合理吗?一平方米12元,建筑面积300多,十个商户均摊四千元。


A4:

你好!维护、维修费用的请求是否合理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而定。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签订有效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就依照合同来履行。业主或物业实际使用人有缴纳物业管理费的义务,物业服务公司有按照约定提供相关服务的义务。

1、如果该管道的维修、更新在物业服务的范围内,应当由物业公司承担。

2、如果该项目不在物业公司服务范围内:①疏通及更换的下水道属于共用设备设施的,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及《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由专项维修资金支付; ②属于专有设备设施的,则应当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综上,对物业公司更换管道均摊费用不满,可以采取以下几种途径维权:1)跟业主一同与物业公司沟通,要求物业公司公开均摊费用明细或承担相关义务;2)向城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投诉;3)向法院起诉。


5


Q5

刚毕业的学生,四个人整租了一套房子,签订合同时说我们作为乙方承担水电、燃气的费用,但是现在他们要求我们缴纳物业费和取暖费,我们该怎么办?我们签订了一年的合同,租金是以贷款的形式每月缴纳的,如果我们想退租,应该注意什么?


A5:

你好!你们只承担水电燃气费,是否明确约定在租赁合同中,如果有约定,双方当事人均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协议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房东或者中介违反合同约定,要求你们支付合同之外的费用,并没有法律依据和合同依据,你们有权拒绝承担

如果双方在租赁合同中并没有约定你们还需承担其他费用(除租金和水电燃气费用外),应当认定你们不需要支付其他费用。房东或者中介要求你们承担物业费与取暖费同样没有法律依据与合同依据,你们有权拒绝承担。

综上,建议你们先好好协商费用的缴纳问题,协商不成按照租赁合同约定解除合同,此时你们除了应当缴纳的房租、各项费用外应当要回押金(如有)。如果对解除合同方式或者金额产生纠纷,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感谢值班律师:


吴立伟 (北京 )

                     



也许父母对你百般迁就

但别把他们的付出视为理所当然


编辑 | 郑博元

实习法务 | 孔晓如 汪瑶 

维护 | 宋小军

主编 | 王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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