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时答应将房子赠给我,后来反悔了怎么办?| 法官普法
来源|CCTV今日说法(微信号:cctvjrsf)
夫妻离婚
双方最放心不下的是孩子
在单亲家庭中
孩子的生活是否会变得相对拮据?
孩子的性格能不能得到良好培养?
这都是即将签署离婚协议的夫妻
着重考虑的问题
为了能给孩子一个更好的环境
不少父母会在离婚协议中约定
夫妻共有的房屋归孩子所有
但是
如果离婚后的父母一方反悔了
这套房屋该如何处理呢?
案例
朵朵最近办了一件让周围人哗然的大事——把父母告上了法庭。这是怎么回事呢?原来,朵朵是家里的独生女,在她12岁的那年,父母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了。由于不想让夫妻感情的破裂影响到亲子关系,也为了补偿朵朵,朵朵的母亲要求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夫妻共有的唯一一套住房归朵朵所有,朵朵父亲也同意了。
7年过去了,朵朵已经成年,但是父母却一直未能履行协议,将房屋过户至她名下。朵朵心中不满,于是将父母起诉到了法院,要求法院判令父母将房屋过户到她名下。但是在法庭上,朵朵的父亲却拒绝配合办理过户,称当时的这一约定并不是他的真实意思表示,现在他要撤销这个约定。朵朵不知道应该怎么办了。
朵朵父母的赠与能撤销吗?
不能!当事人在民政部门协议离婚时,离婚协议中的房产赠与条款与整个离婚协议是一个整体,不能单独行使任意撤销权。大多数人都是在经过审慎思考、综合考量的情况下才选择协议离婚的,比如朵朵的母亲,她签订离婚协议的附加条件就是要把这套房产无偿赠与朵朵。
这种行为可以视为一种附协议离婚条件的赠与行为。朵朵父母自愿将共同所有的房产赠与朵朵,这种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没有欺诈、胁迫的情形。在婚姻关系已经解除的情况下,基于诚信原则,法律不允许任意撤销赠与。
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也有明确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划重点
附离婚条件的赠与跟普通的赠与性质并不相同。普通的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而在民政部门协议离婚时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中所涉及的赠与条款,与解除婚姻关系密不可分。如果不能举证签订协议时有欺诈、胁迫的情形,一般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
来源:北京海淀法院
图片:@视觉中国
编辑 | 郑博元
维护 | 宋小军
主编 | 王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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