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名要趁早?从普通孩子到童星,还有这些“坑”要当心|特别的“六一”儿童节
来源|CCTV今日说法(微信号:cctvjrsf)
为了让孩子多露脸、多锻炼
参加文艺晚会
表演节目上电视
......
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出名”的机会
这个“六一”儿童节
不知有多少家长忙前忙后
搭钱、搭时间、搭精力
爸爸妈妈们认为的“好”
一定适合孩子吗?
部分父母坚信“出名要趁早”
他们眼里的“出息”
是孩子站在聚光灯下的那一刻
只是“童星”这条路并不好走
一个不小心 套路就来了
有家长朋友反映
演艺培训机构、童星经纪公司
和他们签订合同之前
在合同上留下了不少模糊地带
这些灰色空间
很有可能是陷阱
那么家长朋友
在选择培训机构、签订协议的过程中
应该注意哪些方面?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张家伟:家长朋友在选择培训机构的时候,需要注意以下三点:第一,辨别机构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及其宣传的软硬件条件,仔细查看相应的证明材料;第二,上网搜索或向熟人朋友打听,该机构有没有负面评价;第三,争取先体验、后交钱。确保一切符合自己的要求后,再签协议。
在替孩子签订协议时,家长要关注协议中约定的付款时间和方式,对方提供培训的课时、师资力量及上课地点,拍摄影片阶段协议双方要履行的义务和相应的违约责任、参演影片的上映时间等内容。
一旦在双方合作中出现问题
家长朋友该如何维护自己和孩子的权利?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张家伟:在双方合作中,一旦机构违反协议约定,家长可以和其他孩子家长一道,找机构协商。如果实在没有办法协商一致,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共同诉讼,要求机构继续履行协议或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为了孩子
法官想对爸爸妈妈说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张家伟:爸爸妈妈倾尽所有,想把最好的给自己的孩子,这当然没有问题。但是,你认为好的,就一定适合孩子吗?如果孩子确实有表演天赋,有其他突出的艺术才能,做“童星”当然是个好的选择。可如果孩子明确表达出了抵触情绪,就要多听听孩子的意愿。他们的未来是张白纸,爸爸妈妈可以引导,但别为孩子决定。
童年只有一次
孩子们的可爱和稚气
除了聚光灯下
还有更多可以安放的位置
漫画|陈曦(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文案剪辑 | 黎意
配音|刘畅
法务 | 郑俊宇
维护 | 宋小军
主编 | 王秀敏
识别二维码
看《今日说法》往期节目视频
———— 往期文章推荐↓↓↓ ————
警察将嫌疑人口供私下泄露给他人,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如何解读? | 电视剧《破冰行动》
在线等,急!前面是红灯,后面是响警报的消防车,避让还是等绿灯?| 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