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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两家店的姐姐刷光了我的信用卡,不还卡也不还钱,还威胁要打我,我该怎么办

CCTV今日说法 CCTV今日说法 2020-09-03

来源|CCTV今日说法(微信号:cctvjrsf)



姐姐刷光了我的信用卡

不还我卡

也不还我钱

还威胁要打我

她明明自己有两家店在经营

难道真是塑料姐妹情



遇见这样的亲姐

我该怎么办



1


Q1

姐姐刷光了我的信用卡,不愿意归还卡,也不还钱,她自己有两家店在经营,就是不把卡还给我,我强行要,她还威胁我说要拿石头砸死我,一把火烧死我什么的。


A1:

你是该信用卡的所有人,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你有权要求你姐姐把信用卡还给你或者偿还信用借款,面对威胁应当报警解决。

具体分析你姐姐刷你信用卡的行为性质,还有以下两种情况区分:

第一种情况,如果是在你同意的情况下借给她使用,则属于借贷关系根据《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九条的规定,你将信用卡授权给你姐姐使用,她也实际支配使用了,则构成借贷关系,视为双方借款合同生效。若就还款事宜协商不成,你可以凭相关证据,如双方聊天记录、刷卡凭证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归还欠款。

第二种情况,如果你姐姐没有经过你同意使用你的信用卡,则对方的行为可能触犯刑法。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冒用他人信用卡,数额较大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此时可报警交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鉴于你们双方的亲戚关系,建议你先和你姐姐说明清楚法律关系和后果,尽量协商处理此事。如果确实对方不愿意配合,继续采用威胁等方式,建议先报警保证自身安全,然后根据上述不同情况采用不同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


Q2

7楼邻居老往我家1楼下面倒水,有时从厨房窗户那倒下,有时从厕所窗户后倒下,有时又从阳台前面倒,今天又从睡房前把洗空调的水倒下,我曾多次好好地跟她说不要倒水下来,也曾多次找物业跟她家说,可她家就是不听,照样倒水下来,请问专家,这事该怎么处理才妥当?


A2:

你家楼上邻居的做法有违相邻关系处理原则而且可能涉嫌侵权。

首先,根据《物权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你楼上的住户的行为应当在合理范围内,不应影响到你的正常居住,对于污水的处理明显有更好的处理方式,其采取的往楼下倒水的做法明显是有违该原则的。

其次,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条、第十五条规定,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可要求侵权方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等。如果楼上邻居的行为实际已经侵害到你方权益的,如导致楼下积水、物品受损等,你可以要求对方就其不当影响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此种侵权结果是直接的,你可以通过诉讼要求其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邻里矛盾通常是比较复杂的,建议尽量协商处理,可请求居委会等第三方机构介入组织调解。如果确实无法协商沟通,对于侵害己方合法权益的行为,也需要运用诉讼等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


Q3

老板把每个月工资扣10%,把这10%写个欠条给我们,待三个月后凭条领取,说是质量保证金,如果做的产品有质量问题要从这上面扣,请问这样合法吗?


A3:

根据你的叙述,需要区分你和老板之间是劳动关系还是雇佣关系,进而分情况进行讨论。

第一种情况,如果是劳动关系,那么你老板扣发工资的行为显然违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据此,你老板不得以质量保证金的借口克扣员工工资,应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每月按时足额发放。鉴于此,你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反映情况或准备凭劳动合同、工资条等证据向当地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

第二种情况,如果是雇佣关系,即属于就某个项目或者事项单独承包业务的, 则属于合同法规范的范畴。按照《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百零七条、一百零九条的规定,未按照约定支付报酬的,属于违约,可以要求其足额支付报酬。此种情况下,需要看你和老板之间是否就质量保证金有约定,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不能擅自扣款。你可以就违约的情况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老板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在提前没有任何约定的情况下,你们老板的这个做法是违法的,建议你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如欠条、聊天记录、收入证明等,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


Q4

我父亲有一套住宅房现在想出售,但是房产证上还有两个兄弟一个姐姐的名字,然而他们都已经去世了,咨询一下如果现在出售这个房子是怎么个流程?


A4:

出售该房屋的前提是确定该房屋的所有权,需分情况讨论。

第一种情况,该房屋确实是你父亲个人财产,属于登记错误。那么按照《物权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你方可以凭相关证据材料到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更正登记。之后按照正常的房屋买卖流程进行交易即可。

第二种情况,如果没有办法证实房屋为你父亲个人财产或者实际其他人就该房屋也有份额,则房产证上登记的内容具有公信力,房子属于几个兄弟姐妹共有。据你表述,房产证上你父亲的二个兄弟和一个姐姐均已经去世,那么该房屋属于他们的份额将发生继承。在此种情况下,只有当你父亲这几个兄弟姐妹立有遗嘱将其所属份额交由你父亲继承或者这几个兄弟姐妹的法定继承人全部书面放弃继承该房屋份额,你方才能全部享有该房屋所有权。否则,你方无权独自处理该房屋。能够获取全部所有权的情况下,你方需要先将上述遗嘱或者放弃继承的书面材料办理房屋继承公证,之后持公证书以及房屋相关资料到房管局办理过户登记,将房屋所有权人变更为你父亲,再通过正常的房屋买卖流程就行交易。


5


Q5

在淘宝天猫店购买的芒果,吃的时候发现里面烂了,中间爬出蛆虫,拍了视频跟店家反馈,店家说返还坏果赔偿,关键是吃出蛆虫后看到芒果就恶心,不敢再吃了,剩下的全扔了,店家要求提供扔掉的图片才返还买芒果的钱,想咨询一下卖家这样做合理吗?我没要精神损失费就不错了。


A5:

如果您收到芒果后,在合理的时间内打开食用,发现水果有质量问题,卖家应当退款退货,其要求提供扔掉的照片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不能成为退款的前提。

如今网络购物已经相当普及,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的约定退货。本条款实际上就赋予了消费者对于瑕疵商品的处分权。同时该法第二十五条对于网购等形式进行的商品买卖做了进一步规定,即除特殊商品外可享受七日内无理由退货。本案中的芒果正是这几类特殊商品中的“鲜活易腐的”类型,所以不适用七日内无理由退货。不过如果你能举证证明产品质量有问题且商家也同意退款,那么对退款的结果应当没有争议。

现在的问题是商家要求你提供该商品已经处理的照片,这样的要求有一定的合理性。若商家没看到已经处理的证据,那么会存在商品被反复购买且以此瑕疵商品进行退赔的商业风险,这些对于商业经营者来说,都是会慎重考虑的风险问题,出于公平的角度考虑,我认为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商品本身存在问题不可否认,所以商家不能以此条件作为退款的绝对前提。



感谢值班律师:


宋飞帅(湖北武汉)





亲人的名义

不是一再伤害的理由


小编 | 张文惠(实习)

法务 | 郑俊宇

维护 | 宋小军

主编 | 王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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