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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节特辑|撑起一个家有多难?建筑工地摔伤、喂羊被感染、船上眼睛受伤......保护“顶梁柱”老爸的劳动纠纷普法快接好!

CCTV今日说法 CCTV今日说法 2020-09-03

来源|CCTV今日说法(微信号:cctvjrsf)


他,

也许很严厉,

却给你最深沉的爱

也许不完美,

但一直默默护你周全

没有人比他更胜任这份工作


父亲节特辑

当爸爸工作遇到烦心事儿

为他做一回超人!


1


Q1

我爸58岁,在建筑工地工作四天,做工时因脚手架断裂而摔伤,肋骨多处骨折。没有签合同没有买工伤保险,现在施工方和包工头都不愿意申请工伤认定!请问在只有证人证言的情况下受害人能申请工伤认定吗?

A1:

如果只有证人证言,要申请工伤认定会很困难。你还需要再收集其它间接证据来佐证,比如受伤时120或110记录、医院病历资料、工作服、工地出入证件、工地的监控录像、派工单、或是工资凭证等等。

按照你的描述,你父亲属于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原因而发生的人身损害。虽然没有签合同,单位也没有买工伤保险,但并不影响你父亲的受伤属于工伤的事实,你父亲作为劳动者在自事故伤害被确定之日一年内可以自己向劳动部门申请认定工伤。并且尽管单位没有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单位也应承担与此对应的责任,职工因工负伤治疗,要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2/3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按月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本人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收入。

你可以收集你父亲工作期间的材料,比如工牌、饭票、制服、发放工资的证明等,也可以寻求证人证言,如果当时报警的话也可以调取出警记录,还有医院120的记录,这些证据对你很有帮助。具体认定的流程,你可以咨询当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


(感谢值班律师:王雪薇  江苏南京)

2

Q2

您好,我父亲今年69岁,经熟人介绍,在附近羊厂喂羊,一年后父亲腰疼的厉害,不能上班,回家治疗,去医院检查后确诊是布鲁菌感染,这是羊身上的传染病,我父亲是工作期间生的病,给厂长打电话,想让他给承担部分医疗费用,他拒不承认他的羊有病,并且拒绝支付相关费用,我可以起诉他吗?我该怎么办?

A2:

您好,您父亲的年纪已经69岁了,已经达到了退休年龄,如果已经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应该跟用人单位之间就不存在劳动关系了,而属于劳务关系。这种情况通过工伤主张赔偿难度很大,建议可以通过人身损害的侵权要求赔偿。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羊厂负责人管理不善导致您父亲感染布鲁菌,应当对您父亲的损失承担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您父亲治疗结束后可以做一个伤残鉴定,确定伤残的级别及误工、护理和后期治疗费的情况。

建议您父亲可以先做一下彻底的检查,同时也到当地的卫生院给您父亲饲养的羊群进行检测,确定染病的原因,然后跟羊厂负责人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如果实在协调不了,建议通过诉讼处理。


(感谢值班律师:马小债  湖北武汉)


3

Q3

我父亲在船上工作,工作期间右眼受伤,没有劳动合同但是有保险,可以做工伤鉴定么?

A3:

你好!能否申请工伤认定,取决于是否存在合法的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如存在合法的劳动关系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如你父亲经认定为工伤,则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未办理工伤保险,认定为工伤后,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应由用工单位承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果你父亲用工单位依法成立、依法登记,是合法用工主体,你父亲在工作期间受伤可以依法申请工伤认定;如果你父亲用工单位未依法成立、未依法登记,不是合法用工主体,你父亲不能申请工伤认定,因为你父亲用工单位与你父亲不存在合法的劳动关系。

如你父亲用工单位与你父亲不存在合法的劳动关系,双方可能是其他关系如劳务关系、雇佣关系、承揽关系等,双方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则可向用工主体(用工单位或个人)住所地法院,起诉用工单位或个人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具体赔偿要依据有关事实及法律关系的认定确定。


(感谢值班律师:叶小华  浙江温州)


4

Q4

我父亲今年64岁,在乡镇卫生院工作22年,1994年与医院签有一份劳动合同,但单位至今未给父亲缴纳任何保险。在单位,父亲享受的是临时工待遇,工资1800元 。请问1994年与单位签的合同有效吗?如果单位让父亲退休怎么办? 父亲要求涨工资,但单位不理睬,该怎么办?

A4:

您好!首先,您的父亲于1994年与卫生院签订过劳动合同,而且您的父亲实际也在用人单位工作22年,该合同可以证明你父亲与用人单位曾经的劳动关系,无论之后是否签订劳动合同都成立事实劳动关系,您父亲均享有劳动者应得的相关待遇。至于您提到的“临时工”一说并不成立,您父亲的劳动合同与医院其他人员的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但是,您的父亲已经64岁,按照法律规定属于应当退休的年纪。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在满退休年龄时终止。所以,从您的父亲年满60岁起,其与卫生院之间就属于劳务合同关系,不再受到《劳动合同法》的特殊保护。此时,如果你父亲提出要求涨工资的主张,只能与卫生院协商解决。同时,卫生院也有权利随时提出让您的父亲“退休”。

据您反映,卫生院没有给您的父亲缴纳社会保险,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投诉,如果已经建立社保档案,可以要求单位补交;如果从来没有建立社保关系,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卫生院赔偿因此不能享有退休待遇的损失。


(感谢值班律师:章茜  江苏南京)


5

Q5

我爸在单位工作二十多年,可是一直是临时工,单位没有给签合同,我爸一直在找领导,还是无果,前段时间,我爸爸写了一封申请书,结果单位同意签合同,我爸爸还有五年就要到退休年限,单位负责人说,让我爸爸补交十几年的保险大概十几万,你觉得合理吗?而且签订的合同不是单位的,是一个劳务公司的合同。

A5:

你好,用人单位的做法涉嫌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法律上的临时工主要指的是劳务派遣工,而你父亲在该单位工作二十余年,属于单位的员工,用人单位应当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你父亲已在该单位连续工作二十余年,不属于临时性的工作岗位,不能实施劳务派遣。该用人单位要求在本单位工作多年的员工与劳务派遣公司签署劳动合同,然后再由劳务派遣公司将你父亲派遣回该单位工作,其目的是让你父亲成为单位的劳务派遣工,而非单位员工,从而规避用工风险,也可以中断你父亲之前的工龄。这是一种典型的逆向派遣行为,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违法行为。

因此你父亲可以拒绝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要求该用人单位为你父亲补缴二十余年的社保,如果单位拒绝,你父亲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申请。


(感谢值班律师:宋家兴  湖北武汉)


封面来源:@视觉中国



编辑 | 韩昕林 周倩(实习)

法务 | 郑俊宇

维护 | 宋小军

主编 | 王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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